作者:千里江风
直到月白色的长绫上让人觉得蛰伏到极致的暗剑之气,在彻底吞噬掉了那一剑天外飞仙后又收了回去,这些人才从如此惊艳的对招中缓过神来。
他们也这才如梦初醒,意识到接下叶孤城这天外飞仙一剑的,正是近来在京城里声名鹊起的白发姑娘。
知道她将红鞋子组织的公孙兰击败,送入到京城大牢之中,和真正见到她出剑与叶孤城打了个平手,完全不是一回事。
发色冰白,就连面容中也透着一股冷清意味的少女站在窗边,白衣墨发珠玉檀木冠的青年站在街上,一个在楼上一个在楼下遥遥对视。
即便此刻周遭已经不剩下了任何的花瓣和花香,但双方对峙之间的凌厉气场,还是让人觉得这春华楼的气氛依然与平日有别。
“好剑法。”叶孤城忽然出声打破了这个平静。
他虽然是今日才入的京城,但这紫禁之巅决战本就是他计划的一部分,他又怎么可能对决战中多出了一个对手一无所知。
在他看到戚寻的时候,也看到了她身边的孙青霞,以及他身后那把剑。
于是他问了个在此刻集聚在春华楼内外的人都想问出的问题:“紫禁之巅,为何不是你比剑?”
既然她有此等剑术,在叶孤城看来也该当是当世最顶尖的剑客之一了。
若是为求剑道的突破而想要与合适的对手殊死一战,也并非不合常理。
起码叶孤城就并不会小看一个这样的剑客。
但他目光中所见,这蓝衣姑娘一边坦然地迎接着他疑惑的目光,一边将手中收回的长绫在手腕上绕行,只拽着个端头在指尖,像是随时可以再一次出手的样子。
她给出的回答却是,“若是我参与了进来,自己下注押自己获胜大概并不那么合适吧?”
“……”这话说的不仅嚣张,还很让人觉得窝火。
起码叶孤城听来,便像是这紫禁之巅的对决在她这里也不过是一种赚钱的手段而已。
他本想当即拂袖而去,却又意识到这样的举动未免失了他这白云城主的风仪气度。
“那么我就静候这位孙公子的剑术了。”他一边说一边将剑收回了剑鞘。
可正在他转身的时候他又听到戚寻开了口,“白云城城主打碎了别人酒楼的外面,难道就不需要赔偿吗?”
叶孤城的脚步又是一顿。
他现在有点怀疑方才那个快板其实也是出自戚寻的安排了。
但细想之下又觉得她并没有必要做这种事情,只是为了展现她这个下注的人也有跟他对招的本事。
他便只是抬了抬手,示意身后跟着的仆从将银两送到春华楼的掌柜手里,这才带着人离开。
掌柜很想嘀咕两句,这年头的江湖人士是不是有点过分讲礼貌了。
其实在将春华楼当做这场赌斗盘口设立地点的时候,他这个当掌柜的其实都已经做好了准备,自家酒楼很有可能会被人从顶到底都拆卸个干净了。
他要的是这个举办重大活动的名声。
何况更让他不免觉得惊喜的是,在盘口正式开设起来之前,李燕北和杜桐轩这两个老对头都已经各自给了他一笔钱,用来支付酒楼倘若遭到了毁灭性打击之后的重建。
也因为这个,掌柜甚至都想好了,等到紫禁之巅的决战结果出来,他就做个好人,让那些个输得倾家荡产的拆他的酒楼玩。
反正以他得到的钱来看,重新将酒楼盖起来简直就是绰绰有余。
结果前有戚寻开设了第三个选项,在墙上搞破坏后给了他一
笔修缮的银两,后有叶孤城的天外飞仙在外墙上打了个窟窿又给了一笔钱,掌柜都觉得有那么点不好意思了。
既然两笔赔偿都跟戚寻有关,他干脆很上道地决定给二楼的雅间多送两道菜,也顺便近距离地看一看这位能跟白云城主抬杠的剑客。
总的来说他还是不亏!
“天外飞仙果然名不虚传,也不知道这位姑娘用的又该叫什么?”楼下的街上有人说道。
他们眼看着叶孤城让人给完了银子很快消失在了道路的尽头,而他落脚的地方自然不会是春华楼这种人来人往的地方。
这个出现在京城里没有一点征兆的男人,消失之后也让试图跟上去的人很快跟丢了人。
这些人本打算随即散去,却忽然看到了那扇二层雅间的窗户准备合上之时,这蓝衣姑娘猛地侧过了头去。
在那张从正脸转为呈现在众人视线中的侧脸上,本就看起来不太丰盈的血色更淡了一点。
她又像是在极力忍耐着什么翻覆的内劲冲撞将一般,转头咳嗽了几声。
只是下一刻这窗扇就被人合上了,完全让人看不到里面的情况。
上来找司空摘星的陆小凤和上来送小菜的掌柜在雅间的门外撞了个正着,等了好一会儿才等到了屋内的咳嗽声停下,而后孙青霞打开了房门,同意他们两人进去。
戚寻此刻面上的模样已经和方才没什么区别了。
但陆小凤是何等敏锐的嗅觉,又不像是楚留香一样有什么鼻子上的问题,怎么会闻不出来在这雅间内滞留着一种若隐若现的血腥味。
司空摘星和孙青霞两人看向戚寻暗藏了几分担忧的神情更是证明了他的这个判断——
她受伤了。
这其实不奇怪。
叶孤城并没有伤在唐天仪的毒砂之下,甚至还能弄出这样的排场来,更能用出这样的一剑,可见还是身体康健的状态。
以这位经营剑道三十年的水准,戚寻再如何来历神秘甚至剑道天赋绝高,大概也其实并不是叶孤城的对手,方才硬生生接下来那一剑,想必是花费了她的全身气力,甚至还对她本身造成了什么伤势。
陆小凤是这么想的,上来亲自送菜示好的春华楼掌柜也是这么想的。
戚寻虽然给的钱不少,还替他从白云城城主这里敲诈来了一笔维修费用,但到底还是李燕北和杜桐轩两个大财主给得更多一些,等到他出了雅间,便迎来了这两位的打探。
他虽然说的隐晦,也只是说了自己看到闻到的情况,但这个受伤的消息还是被自动翻译出来,落入了这两人的耳中。
杜桐轩原本就因为叶孤城没受伤而得意,现在在李燕北看来,他更是一派让人心烦的趾高气扬。
叶孤城的实力越强,杜桐轩的胜算也就越大。
可他又哪里知道,一等那春华楼的掌柜走出去,戚寻的样子分明还是跟叶孤城对上之前的模样。
“姑娘,你……”陆小凤傻眼了。
“我碰个瓷。”戚寻慢条斯理地从袖中取出了一条帕子,在上面残存的血痕看起来格外的触目惊心。
她又擦了擦唇边还残存的一点微不可见的痕迹,这才将帕子彻底在手中震碎成了齑粉。
这一出手陆小凤便看出来,这种内敛到极致的内功,可绝没有什么被剑气反震而走岔了气的情况。
“换个说法,我需要那位掌柜替我传递出去一点假消息,你说这样一来会不会押注在叶孤城身上的人更多了?”
也只有这样她才能更好地完成自己的赚钱大计。
连敲打快板都是出自戚寻指示的司空摘星,越看越觉得自己今天往四大恒钱庄存入了银两,押注孙青霞获胜实在是一个正确的决定。
戚寻这种明明可以不让自己示弱,却还是要传出一个自己受伤在叶孤城剑下的假消息的做派,既然连自己的威风形象都不要了,明摆着还是捞钱第一位,司空摘星可不相信她会让自己派出的人在最后的交手□□亏一篑。
“这么看着我做什么?”戚寻朝着陆小凤看过去,发觉他脸上的神情稍微有那么一点微妙。
“姑娘就不怕我将你并没有受伤的消息说出去?” 陆小凤问道。
“你陆小凤是这么多嘴多舌的人?”戚寻好笑地反问道,“你名字里是有个鸟字,但大概并不是鹦鹉八哥。”
陆小凤确实不是会在这种事情上多嘴的人,何况有戚寻的这句话在,他也就更加不能说出去了。
他原本还想问问司空摘星为何会跟她有交情,或者说为什么会用快板来吸引叶孤城的注意力,却发觉自己大概已经不需要问了。
因为戚寻已经从袖中取出了一本薄册递到了司空摘星面前。
司空摘星翻了翻,顶着易容都能看出来他这会儿是一副喜笑颜开的样子。
司空摘星当然要高兴了。
看到戚寻连对个掌柜都没让对方吃亏,他还帮忙达成了她的目的,可见更不会遭到亏待。
事实也真如他想的那样。
在翻动这个册子的时候,他发觉其中何止是有如何不用熬制牛皮胶,用别的手段来顶替后也要更加方便于快速换脸的技法,还有几种能让易容面具的肤质看起来更加逼真的特殊配方。
司空摘星自己是不喜欢按照犬郎君那一类人一样,人皮面具就真的用人皮来做的,戚寻给出的这个回馈无疑是正戳中了他的心思。
这年头上哪里找这么实诚的交易对象!
至于这个实诚人其实才把京城里的人又玩了个团团转这件事,反正司空摘星寻思着既然跟他没关系,也就不影响他做出的这个判断了。
说不定他还能跟着发一笔横财呢。
他将书册一合揣进了自己的怀中,笑道:“老板大气,下次有这种交易的买卖还可以找我。”
只是敲个快板之类的简单活,虽然差点被叶孤城的天外飞仙打个对穿,但戚寻都亲自出手了他还有什么好觉得不满的。
别说是给叶孤城配个乐了,就算是安排个什么为决斗之后庆祝的棺材,再配上一个吹唢呐的乐队,司空摘星都觉得自己可以去试一试。
陆小凤怎么会没看出司空摘星这个眼神的意思,这让他忽然有点为西门吹雪发愁。
好好一个剑客对决,现在好像画风越来越奇怪了。
“姑娘确实身体无事?”陆小凤又问了一句。
“难道陆公子希望我有事吗?我在这京城里可还有别的事情要做,不能在这个时候倒下去。”戚寻说道。
“那倒不是……”陆小凤回道,“我只是觉得有点奇怪,叶孤城虽然甚少踏足中原,但上次平南王府一见,我总觉得他并不是这种会做出这种排场的性格。”
若是他真是个如此注重场面的人,那么平南王府邀请他担任世子的剑术师父,就不应该是个在外界几乎没有传出来的消息了,而应该广而告之,更让对方借此声名更上一层才对。
这些矛盾冲突的地方确实是让陆小凤有点想不明白的。
“说不定对方现在也觉得奇怪呢?”戚寻回道。
比起叶孤城,戚寻的奇怪之也不只是一星半点。
叶孤城并没有直接去他本该继续演戏的破庙中,而是先与平南王府的人会合在了一处。
平南王世子,或者大多数时候被更简略地称为南王世子的这位世子爷,生了一张和朱棠格外相似,甚至若是在眉眼的细枝末节之处稍稍修饰,再换上一身龙袍也就更加相似的面
容。
只是这张脸上因为大事将成,他也即将顶替朱棠坐在那个唯一的皇位上,而被这种勃发的兴奋激动之色,破坏了七分这张脸在另一个人身上所表现出来的气质。
哪怕是在看到叶孤城走入屋中的时候,早已经将自己视为未来君主的南王世子也只是倨傲地抬了抬下巴。
“我听说酒楼前的事情了,父王提早安排在杜桐轩身边的人也传来了消息,那个跟你对上的女人并不是你的对手,反而受了伤。老师的剑法的确是这天下第一流的。”
他口中虽然称呼的是老师,叶孤城可听不出他的话中有任何的尊敬之意。
只听出了满满的优越感。
但他又旋即留意到了南王世子话中的信息。
“这不可能!”叶孤城沉声说道。
他这话说的很是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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