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三蔓子
一天换了二套衣服,早上的T恤运动裤、下午的泳衣、还有晚上的吊带裙……包是真的能装。
当然啦,早上出门的时候她是自己背着包的,现在包已经到了她男朋友的肩膀上了,因为那是个登山运动双肩包,和这身衣裳不搭配。
一点红一身黑衣,湿润的头发在脑后绾成一个实心团子,单肩背着秦蔻的包,另一只手和秦蔻手拉着手。
众人走在街上,吹着海风、听着城市里的车子缓缓而过、喇叭声和公交车开门声,大家随便地走着,排在最前头的人往那个路口拐,后面的人也就顺着拐进去,再问排头的陆小凤这是哪里,陆小凤摊摊手,表示我也不知道哇,怎么我怎么走你们就怎么跟哇,不怕被他拐跑么?
众人:“……”
就这样漫无目的地走,远远地瞧见马路对面人声鼎沸,原来是家招牌很旧的菜馆,桌椅都摆到外头了,桌桌都坐满了人,就这还不够,旁边好些等位的。
秦蔻大手一挥:“就这家了!”
这种店一看就好吃!
不过也有点担心的,因为等位的人看起来不少,其实她玩了一天,现在实在饿得很,假如这家店要等很久的话,那就记下位置,明天早一点过来尝,不然要她现在等一两个小时还不如直接杀了她……
结果居然可以直接进!
——因为等位的大多数都在等二到四人桌,但是他们是七个人,刚巧了不是,八人桌刚巧没有人。
于是就在一堆饿得眼睛冒绿光的等位人的复杂目光中忍不住抬高了下巴走进去。
这据说是一家开了好多年的菜馆,拿到菜单,那点菜也很简单,就是把菜单后面写着“推荐”二字的菜都点一遍。
香辣鱿鱼条——这是裹了面衣炸过的鱿鱼条,口感其实还挺难形容的,外头被炸过的面衣倒不是酥脆、反而因为吸了汤汁有点软乎,甜辣口,里头的鱿鱼条还蛮粗的,吃上去很……艮啾,咬起来的韧性和阻力像极了秦蔻那艮啾啾的永不认输的老爸。
五花肉炒比管——比管是什么?吃起来也有种在咬鱿鱼的感觉……五花肉很香,木耳脆脆的,咸香挂,很下米饭,多吃一点。
雷击青龙——什么玩意!拍黄瓜就拍黄瓜,做什么起这种
莫名其妙的名字!浪费人生!浪费金钱!浪费好奇心!
猪耳拌黄瓜——不错的凉菜,猪耳朵上的脆骨咬起来的感觉很好,味道很家常、很扎实的凉菜。
蛋黄焗南瓜——外头有点脆,但不是那种会创伤牙床的脆,而是脆弱的脆,里面的南瓜甜甜沙沙,甚至还能吃到一点微妙的流心感,同样是瓜类中式甜品(?),秦蔻认为蛋黄焗南瓜的友好程度是拔丝地瓜的一百倍。
吃完饭之后的事情,秦蔻就完全不知道了,因为她实在累惨了,记忆中的最后一件事,就是打到了网约车,坐进车里,迷迷糊糊地往红哥身上一倒,他稳稳地接住了她,低低地说:“你睡吧,有我呢。”
成熟的人让人很安心,秦蔻轻不可闻地嗯了一声,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再醒来的时候,屋内一片漆黑,空调的睡眠模式也会发出一点声响、轻轻的,凉凉的,月光从窗帘的罅隙照射进来,令她的眼睛在慢慢地适应之后,也能瞧见屋子里的情景。
这不是她和林诗音住的那一间,这是一点红的屋子。
秦蔻唔了一声,伸手想要揉揉自己的眼睛,才发现自己被裹在被子里,身上滑溜溜的,一动就知道,她身上的那件吊带裙被弄下来了,就这样被裹紧,被子外搭着一只手臂,紧紧地抱着她。
一点红被她的动作惊醒,也慢慢地睁开了眼睛,低哑而困倦地道:“你醒了。”
秦蔻迷迷糊糊问:“怎么帮我脱衣服了。”
一点红又闭上眼,带着鼻音说:“那衣服我记得你很喜欢。”
那料子就这么穿着睡觉会留下褶皱,还不好熨烫的。
秦蔻伸手揉眼睛,又大大地打了个哈欠,说:“好……那睡觉吧。”
一点红嗯了一声,就这么隔着被子抱着她,慢慢睡着了。!
第146章
在岛城,他们一共可以度过七天。
其实和胶东岛隔海相望的,就是另一个角的连市了,秦蔻乐队解散那一年,心情郁郁,于是安宁老师就请二姨家的真·二表哥,还有真·表妹,一块儿去连市旅居了两个月。
日料、海鲜、栈道、马拉松比赛。
正常来说,从岛城去连市是非常方便的,只需要去到最近的Y市港口,买船票,在船上睡一晚就好了,但可惜行不通……而要走大巴车过去的话,那就不是什么顺路去一趟的事情了。
不过岛城也很好,或许是因为和连市很近的原因,很多在连市能吃到的东西在这里也可以。
焖子和鸡汤豆皮是很好吃的,连市焖子是一种用地瓜粉做成的胶状块状物,放在铁板上煎到四面焦黄,配的是芝麻酱、辣椒油和蒜泥,有一种韧劲和弹牙共存的奇异口感,当然,要说味道的话,吃的其实是芝麻酱的味道啦。
限量的海胆水饺秦蔻念念不忘,又去吃了一次。
还有螃蟹,第二次选了家做活蒸海鲜的饭馆,比自助餐厅的原材料要好,蟹黄蟹膏都黄澄澄的,油油润润,用小勺子舀着吃,叫人享受得都眯起了眼睛。老板还说了,农历九月的蟹黄才肥美,现在这还远远不行呢。
这种事秦蔻当然知道!但是她就是现在在岛城啊!有什么办法。
去海边的礁石上拍照——当然啦,是被红哥抱着飞过去的,因礁石滩周围还有一些人,他那轻功施展的一点都不舒服,总觉得收着的劲儿收的让人浑身难受,但在不懂武功的现代人看来,还是身法轻灵、极为难得的,纷纷拿出手机对准秦蔻和一点红。
因一点红后面要去□□件,秦蔻一见这阵仗,顿时就后悔了。
虽然红哥自决定留下来之后,每天出门全副武装把自己遮得什么特征都看不见,但是有人把这视频发网上,万一带来点麻烦呢?
发网上当然不可能动不动爆红网络爆红网络,全世界爆红网络最多的地方在网络小说里……但是她还是感觉不舒服。
这里是个湾,礁石滩后头有个小山洞挡着,从岸上是很难一马平川地瞧见底下的,滩上人不多,也就三四个人在拍照,秦蔻拍完
之后,就过去要求刚刚那些拿出手机的人把拍的视频删了。
这里头的绝大多数人还是挺好的,人家不愿意被拍,都找上门来了,那你还留着干嘛呢?发上网?也太冒犯人了。
于是主动当着秦蔻的面麻溜删除。
但也有难缠的人,是一对人也很年轻漂亮的情侣,其中那女的一口咬定刚刚没拍,还冷笑着说:“我举着手机就是在拍你们?也别太自恋了,我自拍不行?怎么着,准备检查我手机是不是,你谁啊你,你有权力检查么?来啊来啊,你来抢我手机啊,咱们网上见!”
秦蔻:“……”
你刚刚举得是挂在你胸前的相机吧?自拍?骗鬼呢?还有现在拿出手机作势怼着我是什么意思?威胁么?
这种现实生活中一言不合拿手机怼着人脸的样子真的很讨人厌。
秦蔻一句话没说,转身就走,一点红面无表情地扶着她走,走到嶙峋处,又抱起她,身姿轻灵、脚步在礁石上点了几下,就已经稳稳地落到岸边了。
刚刚那对气焰张狂的情侣又毫不掩饰地拿出相机随着他们的位置移动。
楚留香刚刚去那边逛了一下,买了烤肠过来找他们,正正好好就瞧见了这场纠纷。
楚留香时常看社会新闻,总是感叹,现代人所遇到的纷争,与古代人其实也差不了多少,斗转星移,轮回千年,人类的本质总是没有变的。
但在高科技的加持之下,还是有一些古代人从没想象过的纷争,这“未经允许拍摄他人照片影片”就是其中之一。
更莫要说现在还有互联网,从前的人一生之中大概也顶多与五十个人产生联系,发生了什么事情,即使传出去被说闲话,那也是几十人的闲话,这其中还要涉及到大家都是邻居,不好说话太过。但现代呢,互联网上,很多鸡毛蒜皮一点儿大的事情,被发酵到几万人、几十万人的大混战,对当事人造成巨大的麻烦。
随时随地的拍摄+互联网,这就让怼脸拍摄成为了一种无形的威胁。
楚留香皱了皱眉,低了下头,很随意地自地上捻起了一颗小石子儿,屈指一弹——
劲风袭去,却因为极快的速度而令绝大多数人都没有任何知觉,方才那对情侣还在洋洋得意拍摄到
了好素材,下一秒,挂在胸前的相机绳被切断,登时尖叫道:“卧槽!相机!相机掉海里了!储存卡!储存卡!”
相机砰然坠海,被海浪重重地拍在了嶙峋而尖锐的礁石之上,储存卡脱落,又被褪去的海浪给卷进了大海。
目睹了这一切的其他游客,不免会想:“卧槽,现世报啊!”
一点红阴恻恻地开口:“我还没动手,你抢我的活儿干什么?”
他们两个人已经上岸上来了。
楚留香只叹气说:“我只怕你让他们的人掉进去。”
一点红冷哼了一声。
他刚刚还真有过这想法——说实话,就这种地方还敢作死挑衅,这两个傻子,但凡碰上个容易激动的,伸手一推,那直接就推海里去了,也不知道他们怎么想的。他一个石子弹过去。神不知鬼不觉,叫他们葬身大海,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但是他也只是想了想。
一来是麻烦,二来,其他人不晓得,秦蔻一定晓得,她绝不希望他在现代做这种事,她会害怕的。
不过,只是摔个相机,似乎太便宜他们了。
一点红问秦蔻:“她方才这么对你,你想怎么样做?”
秦蔻想了想:“在礁石上摔个大马趴是不是容易死人啊……唔,我本来是想让你把她相机给弄没的,现在阿楚哥也已经做了,你看他们那样,急得跳脚,要不就这样吧。”
一点红嗯了一声,没多说话,三个人顺着海岸线往另一个方向去了,而那一对气焰嚣张的情侣的叫骂声也小了下去,似乎是下了礁石,往山洞边儿上去了。
一点红就是这时候捡起地上的小石头的,回身屈指一弹。又听海风送来尖叫声:“卧槽!!!虫子,跪虫子上了!!”
这种阴暗潮湿的海边山洞里的虫子不少,其实他们上去的时候是有两条路的,一条便是沿着海边往山洞那边去,从山洞口出去上礁石拍照,另一条就是直接顺着边上的礁石堆上去,秦蔻因害怕山洞里的虫子,就要一点红把她抱上去了。
而且……其实她近来已经习惯这种来去如风了,在她看来,这个的确也算不上什么了,就是落脚稳一点、动作轻灵一点嘛,和陆小凤从三楼飞下来的那个劲儿完全不能比
呀。
结果看来她这属于好东西吃多了习以为常了。
算了,就这样吧,反正储存卡已经葬身大海了,况且一下子跪在虫子上……对秦蔻这种怕虫子的人来说,这种报复手段已经非常非常非常可怕了。
旅行中的小插曲就这么过去了。
剩下的日子过的就相当悠闲了,大家住在海边的小别墅里,秦蔻喜欢坐在小院儿里的秋千上喝咖啡——有一条很文艺的,咖啡店很多的路居然就在这附近不远诶!
晚饭后,可以在海滩上走一走。
林诗音很喜欢在海边看落日,她喜欢这样广博而瑰丽的海面,海浪起起伏伏,也似乎带来了一些关于人生的感悟,所有的愁绪,所有的仇恨,都似乎跟着起伏的海浪所远去和平息。
楚留香看上了潜水镜——确实,潜水镜是比泳镜更适合采珠人的东西,还有那潜水服、加压氧气瓶,有了这样的东西,采珠也会更安全一些吧。
只是这样算下来,要带走的东西实在很多……朋友太多也很令人烦恼呀……好在秦蔻听了之后,认为他可以不要一次搬完,反正他回去也是先打石观音,带这么多有的没的做什么,还不若放在她家里,等到他去了朋友家中,再打开时空通道搬东西,岂不美哉!
倒是石观音的事情令秦蔻担心。
石观音,是一个很神秘的女人。
楚留香成名十多载,江湖上有名有姓的人绝大多数他都认识,但这武功极高的石观音,他却是认不得的,直到来了大沙漠,才零星从众人恐惧的话语之中,拼凑出了这石像观音的可怖。
秦蔻看过原书,直到楚留香会取得最终的胜利,然而,原书中那九死一生的惊魂瞬间……
作为读者,会为这精彩的剧情所打动。
但作为朋友,瞧见这文字之中所流露出的肃杀之气,却会心惊胆战,越看越害怕,倘若可以,真想去阿美利加整把枪,回去直接把石观音突突了,就没这么多事了。
但很可惜不行哇!!!!!
秦蔻:生闷气.jpg
楚留香却宽慰她,书中的自己,提前什么也不知晓,也能赢,更何况是现在的自己呢?
他还微笑着说:“我可是这一套《楚留香
传奇》的主角,后头还有四五本的故事要演呢,死在第二本,那算什么主角?古龙先生在天有知,怕不是要气得活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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