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客们的反穿日常 第22章

作者:三蔓子 标签: 武侠 美食 甜文 爽文 轻松 BG同人

  去买。

  叮的一声,电梯到达本楼层,那扇厚重的门慢慢地打开,秦蔻走进去,摁了个1层。

  电梯门合上一半,忽然又打开了,秦蔻抬头一看,一点红穿着T恤和短裤,高高扎着马尾,双手插兜,面无表情地走了进来。

  秦蔻“嗯?”了一声,问他:“你怎么出来了?”

  一点红漆黑的眸子垂眸看她一眼,淡淡地说:“太晚了。”

  秦蔻笑了:“你担心我?”

  黑衣的杀手意义不明地哼了一声,没说话,走进电梯站好,等着电梯下到一楼。

  电梯启动,那种奇异的失重感再次笼罩住了这个小小的空间。

  秦蔻小姐显然是个很擅长社交的人,她兴致勃勃,即便对着一点红这样一个闷葫芦,也没有丝毫的异样,问他:“鸡爪吃么?我家楼下有家店,买的脱骨柠檬鸡爪很好吃呢,不过有一点点辣哦,我再买一点五香的给你吃。”

  冷泡的鸡爪,冰冰凉凉,爽口弹脆,简直就是用来下酒的最好的搭配!

  一点红张了张嘴,只道:“不必管我,我都行。”

  有那么一种人,是相当讨厌的,被问到吃什么喝什么要什么的时候,他们往往会含糊地回答“都可以”,但人家真的随便买了之后,这类人却又立刻会跳出来,这里也不满意、那里也不满意。

  这也就导致了“都行”,几乎成了社交活动中最令人不喜的语句之一。

  不过,一点红这话倒不是说说而已,他毕竟是个吃喝都经常随意对付的人,对很多事情一点要求都没有,好养活得要命。

  他说随便,那就真的是随便什么都好。

  秦蔻乜了他一眼,说:“那怎么行,你这个人怎么一点脾气都没有。”

  一点红:“……”

  一点红古怪地道:“……你认为我一点脾气都没有?”

  秦蔻斜着眼睛看他,双手抱胸,说:“嗯哼?不是么?”

  他说不出话来。

  这时候,电梯发出“叮”的一声,原来是一层已经到了。

  电梯门一开,独独属于夏日的热气就卷了进来,即便是夜间十一点,X市也并不凉快,蝉鸣自树影间落在地上,扬起来,再被往来

  行人的拖鞋踩下去,闷闷地铺在地上。

  秦蔻长长地吐出一口气,走出了电梯,黑衣的杀手自那句话后就很沉默,慢慢地跟在她的背后走,像是一条漆黑的影子。

  他现在非常感同身受,为什么秦蔻要说:全球变暖,现代人的衣服如果还和你们那时候一样,真是得活活热死。

  她穿着家居服,一件宽松柔软的棉T,一条只到大腿中的短裤,露着一双白且修长的腿,脚上踩着人字拖,每走一步,就会在地上发出一声“嗒啪”,像是要在这满树的蝉鸣中也找一找自己的位置似的。

  他目不斜视,控制着自己的目光绝不移到她的肩膀以下。

  秦蔻又转过头来看他一眼,站在原地等他跟上来。

  于是二人就变成了并排走着,杀手的眼睛一斜,就只瞧见她的鼻尖上沁出了一滴亮晶晶的汗,脖颈处的碎发也有些黏在了皮肤上。

  他……他倒是还好,习武之人,对寒暑的忍耐力自然比常人要大上很多。

  秦蔻抱怨:“每年夏天都这样,大半夜的热气都消停不下来。”

  一点红道:“走过这一遭就好了。”

  秦蔻:“啊?”

  一点红淡淡道:“我记了路,下次这种事,我来就是。”

  秦蔻:“行,那就谢你咯,红兄。”

  一点红不觉笑了笑,低声道:“好……走吧。”

  二人一同往小区外头走。

  X市其实没有太大的夜生活氛围,不像两广那边,半夜一两点出门,街上还灯火通明人声鼎沸。这个时间点,真要上街去,人其实没有那么多,而大雁塔那边的不夜城……其实就是条灯具很足的商业街,这个时间点也没多少人了。

  也唯有小区外头汇聚了众多宵夜的街道,现在还热闹些,秦蔻所在的小区外不是那种摆摊位的小吃街,就是一条饭店很多的街,夏天到了,很多在外头摆桌椅卖烤串的、卖豆皮涮牛肚的、还有卖凉皮的。

  ——当然,凉皮这种东西,到了晚上就不太新鲜了,老X市人晚上都不怎么会选择吃凉皮。

  在这里能听到的最多的声音,就是推杯换盏声,外加上喝了酒的男人吆五喝六的吹牛声,一点红一眼瞧过去,就看见了几个满脸横肉

  的胖子,穿个背心也不好好穿,把下摆撩起来,露出好似怀胎二月的肚子。

  一点红:“……”

  他皱了皱眉,下意识地去挡了一下秦蔻,好不叫她看见这场面。

  倒不是说伤不伤风化的问题——千年之后的风化问题他还没摸清楚,不是很好评价,这个主要是丑,看起来恶心。

  秦蔻说:“嗯?怎么了?”

  一点红:“……没事,走吧。”

  他们拐进了家卤味店,酸辣柠檬脱骨鸡爪来一点,盐水花生毛豆什么的也来一点,既然来都来了……干脆把各种卤货都买一些回去,顺便还买了几斤小龙虾——香辣的和十二香的对半开。

  小龙虾这种食物,秦蔻是比较无感的,倒不是说不好吃,主要是麻烦——她对所有要剥半天壳、把手弄得油腻兮兮的东西都没什么感觉,螃蟹啊、皮皮虾啊都是这样。

  不过,说不定他们会喜欢呢?

  她拿着手机在柜台前结账,一点红走过来,十分自然地拎起了东西。二人顺着那条路回去,一直到上了电梯,他才忽然开口:“我的脾性并不好。”

  秦蔻:“嗯?”

  他的目光扫过秦蔻,又迅速收了回去,声音有点冷:“你看过了《楚留香传奇》,应该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既然如此,她就不该对他毫不设防。

  早在那天经过那地下车库时,一点红就已经看出来了,秦蔻是一个对危险几乎毫无察觉的人,无论是电梯、地下车库,还是夜半走过一群喝着酒的中年男人,她都是心不在焉、毫无自觉的。

  对他也是这样。

  黑衣杀手立在原地,说这话的时候甚至都没去看秦蔻一眼,目光只是平视着前方,脸上没什么表情。

  他四肢颀长、猿臂蜂腰、五官冷硬,带着一股残酷的野性与迫人感,生得不算是顶顶英俊,却有一种别样地、充满危险的魅力。

  秦蔻站在他的身边,只觉得鼻尖里都是那股……香辣小龙虾的味道。

  秦蔻:“……”

  秦蔻:ORZ

  对不起,知道你心情很复杂,但是小龙虾真的……比你迫人多了啊!

  她又不由觉得好笑,觉得这个人

  一定很不擅长人际交往。

  只有不擅长人际交往的人,才会主动的把自己的伤口袒露出来,用一种伤敌一百、自损一千的方式去……试探别人,还总觉得自己的话术特别高明、别人一定看不出意图……其实很笨拙。

  秦蔻要是看不出来他什么意思,那就枉为社交达人了。

  她乜了他一眼,毫无意外地看见了杀手紧紧抿住的薄唇,故意道:“你是哪种人啊?我没看过,真的一页也没看过。”

  一点红皱眉:“你……”

  秦蔻说:“你觉得你自己有很多毛病?”

  一点红沉默了片刻,淡淡道:“一个以杀人为业、以杀人为乐之人,他身上的毛病难道还不算多?”

  秦蔻说:“我看你这人最大的毛病,就是喜欢妄自菲薄、看轻自己。”

  在原著中也是,时常都会说一些贬低自己的话语,比方说那个奇怪的杀手肖伎女的比喻……作为一个偶尔搞搞同人的同人女,秦蔻有种直觉,他这种性格、这种说话方式,在某O3这样的网站上,一定会有不少泥塑粉。

  而对于秦蔻来说,书中用以描述他们的句子,与活生生的他们看起来,总是有那么点差距的。

  楚留香还好,因为他是主角,出场次数多,描写细,还有很多生活习惯、内心思量都被展示出来,于是活生生的他看起来也就有许多熟悉的地方了。

  但一点红……他出场确实少,每次出场,对他的描述也是冷厉又短促的,同时又连一点生活细节都没有。

  可穿越过来之后,秦蔻看见的都是诸如他穿短袖一开始很不自然、喜欢洗澡、吃到辣的耳朵会红……这样的细节,这让她怎么和书中那个阴冷锐利的杀手对应起来嘛!

  而且身为作者古龙盖棺定论的正面人物……这、这还有什么好说的么?

  总之就是没什么可忧虑的吧。

  身为社交达人的秦蔻对这样的场面轻车熟路,从善如流地说:“你瞧你,相貌也很英武,做事又利落,性格也不错,昨天上街的时候,不是还有不少女孩子在偷偷看你、议论你么?何必把自己说得一文不值?”

  对了,面对这种别扭又笨拙的人,直接用直球去攻击就是最好的!

  果然,一点

  红忍不住垂眸看她,漆黑的眸光闪动了一下,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又哑口无言,不知到底是该否认她、还是该感谢她……他几乎从没被人如此直白的夸赞过,这忽然一下子,简直比被人辱骂了还难以忍受。

  “叮”的一声,电梯停到了二十七层。

  秦蔻伸手,啪得一声打在了他的背上,豪气万千:“走啦!回去喝酒!”

  一点红没做声,慢慢地跟在她后头回去了。

  楼道的隔音是一种很玄学的东西,电梯间有声响,本来就会被房间里的人听到,更不要说房间里的人还是楚留香。

  他只听脚步声,就能判断是谁回来了,于是早就打开了门,双手抱胸,倚在门口含笑望着他们。

  他只笑道:“红兄的脸色怎么这样的古怪?难道我们秦姑娘欺负你了?”

  一点红:“……”

  一点红瞥了他一眼,冷哼了一声,没接话。

  楚留香摸着鼻子笑。

  二个人进了屋子,秦蔻早就热得不行,说什么也不去露台上吃东西了,于是楚留香又上露台把啤酒和玻璃杯端了回来,三个人就坐在下层的落地窗,把东西放在小茶几上,盘腿坐在地上喝酒聊天。

  今天的这款酒很特别,是草莓口味的精酿啤酒。

  古人喝果酒么?那当然是喝的。唐朝苏敬在其著作《新修本草》中便有讲到:“蒲桃、蜜等酒独不用曲”,意思便是说,这种果子酒是不需要用到酒曲。人类最早的酒,恐怕就是这种自然发酵的果子了。

  秦蔻轻车熟路地拿起酒瓶和起子。

  瓶盖起开时,便发出了清晰而悦耳的气泡逃逸声,金粉色的酒液被倒入玻璃杯中,几乎立刻便在杯壁外侧沁出了一层喜人的冷雾,令杯中的液体带上了几分朦胧的颜色。热带水果的香气与麦芽、啤酒花的味道融合在一起,尝上一口,先是属于啤酒花的微苦,随即才是藏在泡沫里、会在舌尖上炸开的草莓浆水的味道。

  草莓并不是独属于美洲的作物,野生草莓分布很广,不过最开始是像番茄一样,被拿来当观赏作物的,培育来实用,都是十七、十八世纪的事情了。

  而啤酒花这种植物的分布也很广泛,据说在古埃及时期,人们去应征修建金字

  塔,就是为了获得淡啤酒这种报酬。

  但是古代中原人就没有酿啤酒、喝啤酒的习惯了,而是用麦芽、粮食等发酵做压榨酒,这样做出来的酒酒液并不澄清,反倒是混杂着酒糟,喝前须得过“筛酒”这一步骤,将酒糟去除,因而也叫“浊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