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三蔓子
楚留香是另外一
种穿衣风格。
在服制已经全然不复存在的现代,穿衣裳其实是一种自我表达的形式,而“风格”又是与文化有着密切相关的,以秦蔻以前上台演出为例,她们乐队的风格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于日本兴起的CITYPOP风,因此服装多突出一个复古、摩登、热情、自信。
古代人未经过现代人的审美洗礼,并不清楚什么不同样式的衣裳到底代表了一种什么样的风格与感受,就比如说衬衫,这样立翻领的衣裳于中原人穿的交领衣裳是截然不同的,只能叫楚留香在第一时间想起唐人穿的、受到波斯诸国影响的胡服。
不过他的观察力当然不是盖的。
这名为“衬衫”的衣裳,与中原传统,讲究“天衣无缝”的衣裳很是不同,格外的强调立体挺括,原本进来时穿着圆领T恤、有些含胸驼背之人进来换上一件后,登时瞧着便挺拔了些,究其原因,便是因为衬衫格外讲求肩部的挺括,又以立翻领掩盖肩、背上的毛病,且——且不知为何,好似这人一旦穿上衬衫,就受到了什么暗示一样,格外的挺胸抬头、昂首阔步。
佛靠金装、人靠衣装,这道理无论是谁都能懂得的。
楚留香一向都是个随性而为、极其松弛的男人,他倒是不太喜欢这等一板一眼的衣裳。
但秦蔻却觉得楚留香就是莫名很适合穿衬衫。
她给他挑了件垂感很足,丝绸面料的纯色衬衫,配同色休闲西裤,换上之后的效果果然很不错。
就是还感觉有哪里怪怪的。
秦蔻撑着下巴思索,过了好一会儿,恍然大悟,说:“我知道了。”
还未能掌握这个时代审美精髓的楚留香摸摸鼻子,十分茫然。
秦蔻比划着给他出主意,楚留香忍着笑意按照她说的做,把扎起的头发拆了,只抓上一半扎个了小发髻,底下一半就随意垂下。
秦蔻说,这叫“半丸子头”。
梳着半丸子头,穿着休闲衬衫,一只手随意插在裤兜里,整个人站得并不那么挺正,而是重心稍微有点歪的楚留香,就很像是那种潇洒不羁搞艺术的……富二代。
该说他这种奇怪的贵公子气质真是无论如何都遮掩不住的么?
不过这位搞艺术的富二代又
实在强壮高大,属于能打十个的武德充沛艺术家。
秦蔻被自己的想法逗笑了,目光又顺势转到了他的耳朵上,心想:要是打了耳洞,带个耳钉或者小圆环什么的,就更像艺术家了。
不过打耳洞在古代的确是只有女人才会做的,否则在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里,也不会有梁山伯瞧见祝英台耳朵上的耳洞怀疑她是女子的剧情了。
反正他们是要回去的,这种没什么必要的建议,秦蔻不会提起。
接下来就是随意逛了,今天正好出来了,秦蔻自己也给自己买了点东西。
手里的东西自然不是她自己拎,而是提在男士手中。
楚留香自然不必说,他是再温柔多情不过的男人,又有三位义妹,平时不在船上的日子,也陪苏蓉蓉她们逛逛街,女孩子逛街,男人还能没一点眼力见么?
至于一点红……他倒是从没和女人一起逛过街,不过他长着眼睛,能看到但凡是一男一女走在商城中,必定是女孩儿走在前头,男人跟在后头拎着东西。
俊男美女,本来回头率就高,更何况是一女两男,这两个男人还都留着长发,长相气质极其出众呢?
本来就习惯站在焦点中心的秦蔻根本没有不适应。
而江湖上名声最大、风度翩翩的盗帅佳公子自然也是不怕别人看的,就是声名狼藉、惯常令人害怕的杀手很不习惯这种目光。
就……很善意的目光吧,惊艳的、惊奇的,小小声和同伴讨论的。
他耳力极佳,即便隔着一段距离,也能听清那两个女子在讨论什么,只说是怀疑他是“网红”,他名字里带个红字是没错,不过这“网红”又是何物?按照语境来说,许是一种身份?
但没人猜测他是干脏活儿的。
他今日是没带剑的,因为秦蔻坚决不许。
这或许是一个原因,但他也瞧见,这商场之中,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听脚步声均是普通人,甚至那负安保之责的“保安”,身体都呆笨得实在说不上是武人。
每一个人猜测他是做脏活儿的,其实是因为……这地方的人根本就没概念,根本就不觉得这世上有人是做杀手的,故而想都想不到这可能性。
秦蔻又戳戳他手心。
一点红垂眸看她。
她神色柔和,语气带着一贯的安抚:“我们现在的人可不讲究什么非礼勿视,你长得好看就会有许多人看你咯,况且我们这里的男人留长头发的很少,所以你习惯就好,大家没有恶意的。”
她本以为他这种做杀手的人,会很排斥焦点瞩目在他身上,因此才出言安抚他。
但杀手的反应却很出乎她的意料。
他垂着眸听秦蔻讲话,又仰起头瞧着这干净、明亮、宽敞的娱乐之地,他的语气淡淡的、却有几分罕见的松弛,说:“我知道,他们没有恶意。”
秦蔻歪了歪头。
总觉得他看起来有点高兴?
算啦,不管啦。
逛了半天,也有点累了,秦蔻打算带他们去喝喝奶茶,然后再去吃火锅!!
第10章
十几年前,奶茶对于秦蔻这种内陆长大的小孩来说,还只代表着学校门口三块钱一杯、用五颜六色的奶茶粉冲出来的那种廉价饮料。
秦蔻的妈妈安宁安老师最看不喜欢她吃辣条、喝奶茶这样的垃圾食品,因此奶茶对于小秦蔻来说,属于一种能偷偷“反抗”无聊大人的武器。
但那玩意儿吧……仔细想想,喝起来确实没有什么意思,一股廉价奶精的味道。
也不知道是从几年前开始的,奶茶这种饮料品类更新换代,重新又回到了大众的视野之中,用的材料也是越来越好——上中学时,秦蔻喝那种勾兑的奶茶还觉得没什么,但前一阵子突发奇想去中学门口回忆青春时,被养刁了的口味就开始觉得哪里哪里都不对劲了。
近几年奶茶这个赛道开始卷起来之后,又开始层出不穷各种新东西,比如加小料加成八宝粥什么的,比如说加入油柑、奶油芭乐等小众水果的水果饮、再比如说最近风很大的新中式茶饮。
X市属于历史文化名都,本身就有文化底蕴在,这几年也有了自己本土的新中式茶饮品牌,不得不说,他们做产品的思路还挺有那么两下子的,就说去年新出的那个海盐茯苓奶茶,味道又甜又咸,又很微妙的好喝。
楚留香挑眉:“奶茶,是塞外鞑靼人吃的那种东西么?”
对于楚留香来说,“奶茶”不是一个陌生的词汇。
——塞外草原上生活的游牧民族就会食用奶茶,里头煮了咸肉、炒米,又放盐来调味,楚留香的朋友遍布天下,去塞外马背上的人家喝上一碗奶茶、吃上一只烤全羊,那都是常有的事。
但归根到底来说,手抓羊肉很好、他很喜欢,但奶茶确实有点不符合他的口味。
秦蔻说:“不是、不是,你去了就知道了嘛。”
于是三个人就去了秦蔻喜欢的那家新中式茶饮店里头,这种开在商场中的奶茶店,除却几个大品牌之外,店面并不大,也只有三三两两张座椅,大部分的顾客都是买了就走,边喝边逛街的。
楚留香只见这家店店面小小,供客人们坐的地方不大,倒是灶房(?)占了大半位置,里头有三个男女伙计,正麻利地干着活儿。
想来他们也是不知道该如何点单,秦蔻也不推让,自己上前,啪啪啪报了几个名字,那站在柜台前的女活计便确认一下,说这个东西有奶油顶,没办法封杯。
奶油?
楚留香又一次抓到了熟悉的词汇。
是的,古人当然也吃奶油,于楚留香印象中的奶油点心,自然当仁不让得是酥油鲍螺了。
酥油鲍螺乃是用酥油制成,从牛奶中得到奶油,从奶油中脱水得到黄油,再将那凝固状的黄油加热脱水,使得黄油中残存的蛋白质焦化,从金黄色的油液变成淡淡的焦黄色,如此,便得到了酥油。
中原人的日常饮食很少用到酥油,此物现代人多称之为印度酥油,又叫“醍醐”,所谓的醍醐灌顶中的醍醐,正是指此物。
而酥油鲍螺正是用此种东西制成,因形状胜似鲍螺,故而得此名。
牛奶本是北方草原上惯常食用之物,愈往南走,价格便愈发昂贵,再加上其中还会增添大量蜂蜜和糖,做起来又相当之难控制形状与火候,平头百姓是万万吃不起的,也只有显赫的富贵人家能拿出来待客了。
——楚留香的好友,松江府左家庄的左二爷,不仅做的一手好鲈鱼,拣起这酥油鲍螺来也是一绝,每次他去,桌上必有一碟,此物外壳微微酥硬,内里又奶香十足、绵绵软软,很是有一番妙味。
所以,奶茶与奶油,对楚留香来说,便是两种口味截然不同、体验好坏有别的两种东西了。
这样的两种东西,又如何融为一体呢?
这店家没有跑堂的活计,吃食做好后,须得食客自行起身去拿,此刻店里没有几个人,坐着的只有他们三人,片刻之后,那“奶茶”便已制好,一点红瞥了眼柜台,很自觉主动地起身去拿了。
他拿回来的奶茶,是装在纸杯子里的。
楚留香只是挑了下眉,倒是没有太惊讶。
这当然是没什么好惊讶的,许多现代人总觉得古代人的见识就短浅到不行,见到什么都要大惊小怪,见到个一次性纸杯子,都要感叹一番纸居然不怕水,还可用来当杯子。
但其实只要稍微一想,就能想到,古代也有油纸伞啊,纸要是防不住水,谁能拿它来当伞使用?油纸油纸,就是在皮纸上涂
上均匀的熟桐油,便能防水了,理解了这一点,纸杯一物,也无甚可惊讶的。
唯一让楚留香惊讶的是这玩意儿很显然是只用一次的,刚刚在逛商场时,他就瞧见许多人手中都拿着相似的纸杯,杯上覆盖着一层纸膜,中间似是插了根芦苇管一样的东西吸着喝,喝完之后,便随手将此物扔到了“垃圾桶”之中。
就……就很奢侈浪费。
如此一天下来,该产生多少垃圾?如此之多的垃圾,又不知多少人才能清理的过来?再看这商场之中,每家店都有如此之多的伙计,也不知道此世到底多少人从商?务农的人呢?长安竟有千万人之多,到底多少人务农,才能供养得起这样多的人?
越看这千年后的世界,越觉得处处都是不可思议之处。
不过现在嘛……
他还是更好奇这奶茶的口味。
只见面前这一杯奶茶,不见液体,只见上头如小山般堆起的奶油,只论纹路来说,倒真的与酥油鲍螺有几分异曲同工之妙,只是此物未经油炸,并不金黄,反倒瞧起来软乎乎、云朵儿一般,上头撒着些不知名的坚果,如酥山一般。
杯壁摸上去自然是冷的,如此热的天,即便是在充满宜人冷气的室内,也多是没几个人愿意喝热饮的。
这店里给了一种小勺,晶莹剔透似琉璃,却无琉璃的重量与冰冷感,秦蔻说着叫塑料,乃是这时代最常见、也最廉价的材料。
他便用塑料小勺舀了些奶油放入口中,只觉得此物极为轻软,甫一入口,便化得无影无踪,却满口余香,上头的坚果绝不是花生,比花生要香甜上许多,咬在嘴里,咯吱咯吱的,奶油与坚果,一轻柔、一脆香,口感与味道,都十分丰富,令人欲罢不能。
再说那奶茶,明明是冷茶,却喝不见半分苦涩之味,楚留香闭上眼睛细细品味。
楚留香是个风雅之人,其实在他所生活的年代,点茶这一项茶艺已基本没什么人会了,大家喝茶,都讲究散冲散泡,只看他那一手点茶的功夫,就知道他在茶之一道上也颇有研究。
他口中这幽幽茶香,韵味悠长,只令人觉得口中满是岩骨花香,分明便是产出自武夷山的岩茶,奶味醇香淡淡,倒是不喧宾夺主,奶茶奶茶,这一杯又放了奶油与坚果,本以为是十分浓郁的东西,却不想口感清爽,半杯下肚,非但不会腻,反倒是意犹未尽,喝了还想再喝。
再看价格,十八元。
楚留香自然是有观察过这里货币的购买力的。
此间商场,有大而平价的杂货店,也有小而贵价的铺子,去买家居服时,秦蔻就带着他们去逛了一圈一家名为优X库的铺子,里头的活计多是各自忙碌,也无人来介绍,买衣裳便是自己拿着去试,试好了自己去柜台结账就是。
他观察过,此间最是热闹,来来往往的人很多都是进这里来买衣裳。
那么自然是这家店铺更加平价,不甚富裕的百姓们也更爱来此购物,可以与他那时代平头百姓会去光顾的成衣店相比。
秦蔻结账时,楚留香留意听了一下,这家店铺的棉T恤价格在七十八到一百二十八元不等。
也就是说,这般好的茶叶、这云朵儿般轻盈的奶油,也就只需一件布衣价格一半的一半。
……这样的好东西,若放在他那时代,想来是大户人家的饮食秘方,有钱都没地儿买去。
楚留香一边暴风吸入一边出神,心情很是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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