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三蔓子
傅红雪:“……”
傅红雪似乎在思考什么。
他打起架来,动作是很快,手脚也非常敏捷,但秦蔻通过一顿饭的观察,却发现这小男生……好像树懒。
就是那种,做什么事都是慢慢的,吃饭的时候尤为明显,明明看起来饿得脸色都发青了,居然还能忍住不狼吞虎咽,吃相比秦蔻还要文雅得多。
然后说话也很慢,说话时会无意识地呈现一种好像在思考的样子,他好像不愿意轻易说话,但他一旦开口,就会为自己所说的每一句话完全负责。
他盯着那个漆黑色的袋子,半晌才道:“……里面有谁的首级?”
秦蔻噌得一下打开袋子,又噌的一下合上,说:“有上礼拜没吃完的面包。”
自从搞完原随云之后,她现在都敢随随便便地去接“里面装着谁的脑袋”这种话了,真是了不起。
傅红雪:“……”
他一动不动,面无表情,秦蔻把袋子递给他,他就漠然地接过来,似乎再不打算多问一句,转身,拖着他的一条瘸腿,就要走。
秦蔻又叫住了他:“诶!等一等,还有事,你不能带刀。”
傅红雪立刻站住了,他没回头,也没说话,只是低头看着自己手上的刀。
……一副非暴力不合作的样子。
那可不是么?这把刀对傅红雪来说多重要,《边城浪子》之中总是不停地描写他紧握着刀的样子,甚至连那啥的时候也不放开……当然,你要说他二十四小时不放开那应该也不现实,你人总得要换衣裳吧?要扎头发吧?单手换衣的绝技不是没有,单手扎马尾……还是发带不是皮筋,没事练这种技能是不是太闲了点?
这把刀……现在其实很敏感。
这是白天羽的刀,花白凤之所以把刀给傅红雪,就是为了让白
天羽的刀,杀死白天羽的仇人。
现在,他本已没有理由去使用这把刀了。
但……
秦蔻知道,他做不到。
人是软弱的,因为人性之中,就是会有软弱的部分。
一个人倘若一辈子都只为一件事而活,而你突然把这件事拿走之后,他一定会陷入一种比虚无更虚无、比绝望更绝望的境地之中的。
在这种空虚之中,他必然会下意识地紧握旧时光所带给他的东西,一个人的过去决定了一个人的未来,过去的伤痛即便已经沉淀,也一定会从某些角度浮起来,浮在未来的自己身上。
楚留香幼时见了太多痛苦的人,也见了许多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的人,所以他长大之后,才会一次一次地以身犯险,一次一次地把他认为那些多余的快乐,去送给过度痛苦的人。
陆小凤呢,陆小凤虽然常常提起他小时候与花满楼一起玩的趣事,但却从来没提过他的家人。
一点红就不必多说了,应激的次数快比得上被强行带出门溜圈的家猫了……全靠自己死撑以及秦蔻一次次的安抚。
这么一说……人格健康到可怕的就是花满楼了吧……?
……某种意义上来说花满楼才有点不正常。
而对傅红雪来说……他的伤大概在很长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溃烂流血、然后默默忍受的。
所以秦蔻硬在他头上扣了一笔债务,并且云里雾里暗示自己有事要他去办,也未尝没有帮他转移注意力,以及……多一个活着的盼头的意思在。
“侠客”,这两个在电视上常常出现的字眼,原来一旦真的出现在了生活里,居然是这样一副模样。
他答应了,他就一定做。即便受尽屈辱、即便做这件事他连一点好处都不会有。
一言九鼎当如是。
秦蔻忍不住在心里叹气,傻小孩。
一边庆幸他是个执拗认死理的人,一边又暗骂他是个执拗认死理的人。
她板着脸,继续说回他的刀:“我们这里不能带刀出门,会有大麻烦。”
傅红雪的喉头滚动了一下,仍不说话。
到现在为止,面对这屋子里、以及透过窗户看到的外头的种
种异象,傅红雪都没多瞟过一眼。他这个人好像活的很压抑很压抑,他身上所有的好奇心,早都已经被磨得干干净净。
所以他瞧起来根本没打算问这是哪里,也好像没打算问秦蔻那“天书”是怎么回事,更不打算了解“不许带刀”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秦蔻叹了口气。
她说:“你要带着刀,当然也可以,不过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傅红雪缓缓抬头,那双黑漆漆地眼睛又凝视住了她,苍白的脸上连一丝表情都没有,一字字道:“我不会滥杀。”
秦蔻噗嗤笑了,说:“谁说我要你答应我这个?”
傅红雪又闭上嘴了。
秦蔻笑了,说:“我当然知道你不会滥杀,提着要求等于白说,我不过是要你,多带一件东西出门,你答不答应?”
傅红雪慢慢道:“你说。”
秦蔻露出了神秘的微笑。
片刻之后,傅红雪提着刀、拎着垃圾袋出门了,漆黑的刀柄之上、黄澄澄、喜庆庆的穗子随风摆,廉价的要命,瞬间把那柄魔刀的威慑力下降了一百个点。
一点红:“……”
秦蔻:<( ̄︶ ̄)>
一点红古怪地道:“你竟然赠他剑穗?”
秦蔻说:“不懂了吧。”
一点红的学习能力和观察能力都很强,刚穿来时,不动声色,也不知道是怎么瞧出她不想让他带剑出门的,刚来第二天上街逛逛,就能非常自觉主动地把他的剑放家里,让秦蔻那准备了好一阵子的说辞都没说出口。
不过嘛,他的学习能力再强,有些事情还是没有本地人熟悉。
秦蔻毫不藏私:“我们这里啊,早上有去公园晨练的,那都是拿的大刀片子,再配个黄澄澄的穗子,要是单带把刀出门,被人瞧见了指不定就报警了,可加上那个穗子,顶多人家就觉得这武术生有毛病大中午出门去公园。”
而且,这穗子当然是越廉价越好、颜色越鲜艳、越让人牙酸越好。
一点红挑了下眉,示意自己知道了,却又问:“你专程为那小子准备?”
秦蔻说:“那哪能啊,那玩意儿L一开始是给你买的。”
就是他和
楚留香穿越来的当天咯,晚上秦蔻刷淘宝,顺便就买了几个,以防要用,不过一点红太上道了,这东西一直都没有用武之地。
一点红怔了一下,下意识垂眸看她,又见秦蔻冲着他笑,面颊之上浮出两个酒窝来,忍不住心中一动,伸手替她理了理鬓边的碎发,低低道:“你有心了。”
秦蔻不怀好意地说:“我那里还有呢,你要么?”
一点红:“……”
……他不想要。
他还是很宝贝他的剑的,平日里连其他的剑穗都不肯上,而那个……金闪闪、看起来五块钱能买三个的剑穗……它真的……很掉价。
只有傅红雪那傻小子,才会莫名其妙地被秦蔻忽悠着带上大金穗子。
一点红钢铁直归钢铁直,他的眼睛可没问题好么。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
一边笑,一边溜去厨房了。
厨房里,陆小凤刚把所有的碗都塞进洗碗机,打开开关。
他们家里,做饭的活儿L莫名被一点红给包了,收拾碗筷的活儿L自然有别人来干。
一点红话不多,人却很好打交道。
对于会做饭的人来说,做菜不是问题,想明天吃什么菜才是问题,一点红才懒得想这样的问题,故而秦蔻才会每天点菜,其他人算是沾了秦蔻的光,过来来点个菜,一点红当然无可无不可。
但他可不是那种任劳任怨、随叫随到的人。
秦蔻若不在家吃,那他基本上懒得进厨房。假如有人要吃宵夜,想喊一点红起来做……呵呵,找死是吧?
当然,住在这里的大家,都是肝胆相照的好朋友,朋友之间,哪里会把对方所做的事当做是“理所应当”的呢?
陆小凤和花满楼晚上喜欢出来煮夜宵吃,经常顺便给其他人也煮一点,经常性的喊一点红出来吃。
主要是陆小凤想吃,花满楼完全是个佛系饭搭子。
至于吃的东西嘛,陆小凤的手艺和秦蔻差不多,七个字足以概括——半成品厨房大师,夜宵最常吃的是各种口味的泡面。
而且他尤其喜欢吃火鸡面,就是那种辣的很工业的玩意儿L。
作为江南出生的人,他意外很能吃辣。
楚留香也挺能吃辣的,不过他不太喜欢这种带点甜的辣,他更喜欢牛油火锅或者烧烤那种辣。
花满楼……花满楼吃辣很菜,但是居然对火鸡面格外放不下,每次都辣到眼眶通红,每次还要过来凑凑热闹,小心翼翼地倒调料包,生怕倒多一丢丢。
一点红呢,他太有自知之明了,根本不碰,实在想吃两口,那都是打一碗清水,涮一涮再吃。
秦蔻:“……”
还真是,标准坐小孩桌的吃法。
秦蔻小姐呢,作为一个女孩子……经常性的吃夜宵,还是蛮有心理负担的,不过陆小凤一叫她,她就完全没有抵抗力了。
她作为半成品达人、现代老土著,还慷慨地教了陆小凤一些新鲜泡面吃法,比如说加芝士片、低配版的加奶粉、以及非常神仙的延边啤酒锅!
美味!\( ̄︶ ̄)/
三周不到,陆小凤瞧起来是一点变化没有,秦蔻地脸圆了一小圈,伤心的她好几天没下楼吃宵夜,要陆小凤三催四请,花式夸奖才行。
总之,大家其实都会自己动手弄吃的,厨房里的各式小家电也都会使用。
陆小凤三下五除二地把碗筷收了,扔洗碗机里,然后想起……诶,不对啊!
今天不是端午节么?说好的吃粽子呢?
然后发现,秦蔻把粽子放碟子里之后忘记端出来了,在厨房里呆了一中午。
陆小凤:“……”
陆小凤喊:“蔻蔻,你吃粽子么?”
秦蔻刚吃饱了饭,丝毫没有一丁点健康意识,直挺挺地就躺在沙发上,吃饱了节日豪华金枪鱼猫饭的大橘也非常没有体重管理意识的往她身上一窝。
听见陆小凤的话,一人一猫,齐齐伸了个相似度极高的懒腰,她懒洋洋说:“哎呀……不吃。”
陆小凤噗嗤一声就笑了,从厨房探出头来,故意板着脸对秦蔻说:“你是不想吃呢,还是不愿意剥粽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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