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老肝妈
布鲁斯:……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在这一刻具象化了,大家也是第一次看到布鲁斯被除了阿福之外的人拿捏,很是稀奇。
钢骨小声说了句:“我以为我已经是那种让父亲头疼的孩子了,没想到……”还有更狠的。
布鲁斯:“所以你这次找我是为了‘关照’我的私生活?”
达米安:“我对你的私生活没有任何兴趣,但我和阿福的观点一致,觉得没什么好女人看得上你这个花花公子,能要你的多半居心不轨,比如一出手就得到了整个韦恩集团的我妈妈。”
“所以,约会时做好措施行吗,父亲?我不希望任何人撼动我的继承权,更不想当哥……”
布鲁斯一把按掉了画面,面无表情。
众人看向他,他平静地看向众人,非静止画面中满是“有苦难言”和“一言难尽”。
阿萨思失笑,递给他一罐啤酒:“那就是你儿子吗?看来你这几年过得很精彩。”
布鲁斯吐出一口浊气:“整个韦恩庄园都过得很精彩……”
除了夜翼,达米安跟谁的关系都一般般,尤其不听他这个父亲的话。
犹记得第一次见面时,这小子穿着刺客联盟的衣服,上来就对他评头论足,说:“你没我想象得高。”
他身高一米九,体重235磅,健硕俊美,这还不够格当他父亲?
在他想象中的父亲是什么?会喷火的巨龙吗?
这就算了,更让他头疼的还在后面。在多次夜间行动中,达米安有着当场“窝里反”的倾向,几次切断他的绳索,拿刀砍向他,只因为他阻止他杀死罪犯,而达米安不理解为何要放过罪人,在刺客联盟,他都是直接处决了他们!
总之,他们父子的磨合期很长很长……
如今达米安在蝙蝠洞呆了几年,总算成为了一名像样的罗宾。他很有天赋,只是难改在刺客联盟养成的习性,比如他喜欢“向上管理”,尤其是管理他。而一惹到他,他就想着“弑父”。
他唯一比较像个正常孩子的时候,是他第一次向他讨要礼物。在两年前的圣诞节,达米安难得好声好气地向他请求:“爸爸,我可以养龙吗?”
“我想要她,想要龙!”
“她生来就是最强的,我生来就是最富的,我们是天生的最佳搭档,而且她还姓肯特。”
听听,这是首富能办成的事儿吗?就会为难他!
布鲁斯:“青春期的孩子很难管,会像你提出各种不可能的要求,你办不到还嫌弃你。”
亚瑟喃喃道:“难道我家小亚瑟也会变成这样?”
布鲁斯:“我收养过不少孩子,也参与过他们的青春期。相信我,亚瑟,会的,没一个会例外。”
亚瑟:……
布鲁斯总算有了跟亚瑟聊天的兴致,可亚瑟聊不下去了。倒是阿萨思问起了达米安的惯用武器是什么,等她去了哥谭,她会送他一个像样的。
“刀或者剑,他擅长冷兵器。”布鲁斯回忆道,“他曾在韦恩庄园晨练,用我祖父留下的剑削平了阿福修理过的灌木,还把所有树都砍了。”
为了让他练个开心,他打发他去玉米地砍。那一年,达米安削完了一整片玉米地,省下的人工费正好拿来修祖父的剑。
阿萨思:“有天赋,又勤奋,他可以接你的班。”
布鲁斯:“还不够,还不到接班的程度,格雷森和提姆更合适些……我只会挑最适合的人选。”
他不会因为血缘而动摇选择。
阿萨思:“改天我会去哥谭看看。”
“欢迎。”
*
阿萨思没住回阁楼,也没入住她名下的肯特医院,而是带着莱戈拉斯一起前往哥谭,打算好好体验一下哥谭“八年后”的风土人情。
克拉克倒是想跟着,结果被阿萨思一句话打回原形:“你不上班吗?”
“……”
克拉克只能飞回大都会,但在离开前,他主动敲定了下次的见面时间:“这周六,我想跟你谈谈,单独谈谈。”
不等她开口,他先发制人:“你放过我一次鸽子,阿萨思。”
“新开的中餐厅,我约你见面,可你没有来,你还记得吗?我等了你很久,也许你该给我一个‘赴约’的机会。”
阿萨思记起来了,好像确实如他所说的,她失约过一次,在应下了他的邀请之后。但在那时,爽约是不可控的,谁知道只是出门买个法棍就穿越了呢?
“地点你定,这次我一定赴约。”
克拉克笑道:“还是那家餐厅,只是它已经开了八年。”
“行。”
敲定了时间地点,克拉克心满意足地飞走。
莱戈拉斯没有动作,只是抬手拨过阿萨思的一缕银发,动作自然地将它别在她的耳后:“我们该出发了,阿萨思,你说的‘哥谭’。”
阿萨思点头:“走。”
布鲁斯:“要我载你们一程吗?”
莱戈拉斯:“不,我更喜欢用飞的。”
他说喜欢用飞的,阿萨思还真陪他一起飞向哥谭,在这个监控遍地走、卫星多如狗的时代,她居然用飞的?
旁人或许不清楚,可正联的队员很清楚,阿萨思从来是个谨慎的性子,做事也一向低调,她在监控罕有的90年代就知道隐藏自己,眼下怎么反着来呢?
是他们的世界超英太多不足为奇了,还是……那个精灵对她的影响这么大吗?
巴里嘀咕:“所以他们在交往吗?”
众人看向他,维克多:“你不是一直跟着他们吗?你不知道?”
巴里:“我昨天才找到他们,今天就回来了,我知道什么啊?”
“……”
“慢悠悠”地飞了半小时,龙与精灵抵达哥谭。
不得不说,每个领主都有其独到的管理领地的方式。即使到目前为止,阿萨思依然不认可蝙蝠的理念,但她必须承认,蝙蝠的理念和做法似乎更适合哥谭的发展。
众所周知,哥谭是一座混乱又富饶的大城。
谎言、欺诈、毒物、暗杀、大事件是够成它的基本色调,而正直诚信、善良守序且有原则性,基本与它无关。
正因为它没有,所以蝙蝠侠的横空出世显得异常可贵,也格外引人注目,让人忍不住去模仿、去改变。
而正因为它“有”,所以她的“以杀止杀”并不能从根源上解决这座城的问题,充其量只是为他们更换了一个暴君统治者,等她一离开,他们就会恢复原样,哥谭从根子上是不能被暴力改变的。
能改变它的唯一“利器”,只有信念……
蝙蝠侠给人心中种下的信念。
换在以前她不会理解,可在经历过苏珊的“最后一课”后,她终是明白了一点。“信念”的种子一经种下,不管十年二十年,它都会长成参天大树的。
而布鲁斯就在等待大树长成、绿荫如盖的那一刻,待到那时,他坚信哥谭会变得更好。
选择走这条路的布鲁斯从不需要他人的理解,更不会给任何人解释。他与苏珊一样,都是意志坚定地行走在自己道路上的人。
透过窗望向下方夜景,阿萨思勾唇:“真难得啊。”
“直到百年过去了,我才看清布鲁斯的布局。你说,人类中的聪明人怎么能聪明成这样?”
莱戈拉斯却说道:“或许,他根本不想要这份聪明。”
“人类的成熟往往伴随着心灵上的重击,聪明也是。我们都是这么过来的,不是吗?”
思及布鲁斯的遭遇,阿萨思敛了笑容:“也是。”
八年过去了,哥谭的治安相较以往着实好了不少。
还记得她与克拉克来到哥谭的第一晚,这里又是爆炸又是绑架,风里还飘着一群人的血味。而现在,风的味道干净了不少,夜间也只响起了两次警笛声。
她能看到街头的蝙蝠喷漆,上面写着“蝙蝠侠,城市英雄”。她还看到一群未成年穿着带有“R”字母的红衣服到处跑,称自己为“罗宾”……当然,也有人化成小丑,到处泼漆捣乱的。
小丑?
哈?小丑,这货还活着?
她也是没想到,当年她一个降落把小丑砸成高位截瘫,还以为这货的余生就这么躺平到底了,不料这货命硬得很,愣是被人从阿卡姆救了出去,还“东山再起”,再度投入造业大业中。
最离谱的是,他明明动弹不得,偏偏还能作妖,甚至成了一批人的“偶像”,受人追捧,这冥场面属实让龙难绷。
但话说回来,小丑如何,哥谭如何,都与她无关,她不会管蝙蝠地盘上的事,免得横插一手弄巧成拙,反而给蝙蝠添麻烦。
明天她就去蝙蝠洞看看阿福,带上一些茶叶和草药,以及给孩子的伴手礼。过后,她就要准备前往天启星了。
莱戈拉斯:“如果你的队友不赞同你前往天启星呢?”
阿萨思:“他们又拦不住我——都被欺负到头上两次了,再让天启星活着,我可丢不起这个脸。”
等回到次元夹缝细数战绩,她得被其它噬星者嘲笑死,居然会被一颗星球上的喽啰欺负两次?
毁灭它,永绝后患,这才是王者之怒。
“做任何事都会有后果,有胆子侵略就要做好被灭绝的准备,我不会给它们忏悔的机会。”
只会让它们永远消失。
第374章
阿萨思见到达米安是在韦恩庄园。
彼时, 阿福正带着莱戈拉斯走向“龙之湖”,他们一个绅士又富有智慧,一个优雅且懂得艺术, 可谓是一见如故、相谈甚欢,很快从莎士比亚聊到文艺复兴,从乡绅风情切入维多利亚风格,听得阿萨思是一愣一愣的。
阿福给了她一个台阶下:“肯特小姐, 我为你准备了一些小甜点。如果对你胃口的话,请不要客气。”
“还有, 我最近在花园里新装了一个秋千,感兴趣的话可以去坐会儿。”
简言之,抱着你的零食吃去吧体育生,不要插入艺术生的高端谈话。
阿萨思自然从善如流, 卷过小零食乐得清闲。而阿福带着精灵在庄园里转悠,边走边介绍着种下的一草一木,不多时,两人又聊起了栽种和修剪的艺术。
之后, 阿福说起了韦恩一家的历史,布鲁斯与正联的关系, 以及阿萨思沉入湖中养伤的过往。
事无巨细, 他都没有瞒他。在阿福眼里, 能被阿萨思带进韦恩庄园的非人类都是正联预备役, 再加上精灵顶级的外形和通身的气派, 怎么看都不像是个坏蛋。
既然迟早是自己人,交代得清楚些不是更好吗?
莱戈拉斯听得入神:“她沉睡在湖底, 你们守了她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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