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得好,巴洛! 第107章

作者:椰风金条 标签: 天之骄子 成长 BG同人

  这是个好问题,内斯塔完完全全被问住了,意大利的清晨除了遛弯之外没有任何能做的活动,两个人都很清楚这一件事。

  但是他们来,显然不是为了遛弯的啊!

  这儿也不可能有什么早餐店,再怎么饥饿,也都只能狼狈地离开。

  “……唔,我有个不是办法的办法,等会儿,刚刚那个记者是不是往那边跑了?”

  “似乎是这样的。”

  两个球员就往刚刚记者待过的草丛那边走了几步,果然看到了他留下的痕迹,然后沿着痕迹继续向前,在另一条街道上,看到了大摇大摆走在路上,欣赏手中照片的狗仔先生。

  内斯塔和阿莫斯对视一眼,没有选择惊动他,而是一直默默跟在他后面,然后看他转身拐进一家咖啡店,这让他们俩惊讶极了。

  天无绝人之路啊!

  要早饭,这不就出来早饭了吗!

  咖啡店肯定得有三明治卖啊!就现在这个情况,哪怕是灌卡布奇诺填个水饱,都要比刚刚饿着肚子在大街上游荡要强得多!

  更何况……更何况咖啡店说不定还有卖别的东西吃,内斯塔早就饿得受不了了。

  于是两个人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直接进入了这个咖啡店,让人不出意外的是,咖啡店的前台果然没什么人,这也是正常的——要是有人的话,就说明这是正常营业的咖啡馆。

  怎么可能有正常咖啡馆早上八点开门?

  如果是这样的话,罗马来的两个人就要考虑自己是不是误入了什么□□特供店了。

  “啊,我好像昨天还忘了问队长一个问题,”内斯塔喃喃道,“米兰有什么餐厅是我们可以进的?这个咖啡馆不会是国际米兰专供吧?”

  “没事儿,”阿莫斯安慰他,“就算是国际专供,我们这不是还没有替AC米兰踢过球嘛,我们是新来的,他们会原谅我们的。”

  “不是原谅不原谅的问题,主要是我想吃饭啊!”

  两个大男人进来之后,就一直杵在那儿,特别有礼貌,就站在那儿等待老板什么时候能够出现,但是老板没出现,刚刚偷拍的记者倒是出现了,他从后面小厨房那儿弯腰出来,手里端着一盘三明治和煎蛋,另外一只手上有的是一杯牛奶,内斯塔看着早餐快要馋死了,还没来得及开口,那个记者看到了他们,大叫一声:

  “你们怎么来到这儿的!”

  “这话挺没道理的,咖啡店是开门的啊,我们是顾客,所以为什么不能来到这里?”

  “我忘关门了?”

  留着寸头的记者探头探脑过来仔细瞅了瞅门上的锁——还真是他忘关门了,然后觉得挺丢脸,把门好好地关上。

  阿莫斯认为,自己和内斯塔这个行动,就是自投罗网,惨烈地成为了被渔夫逮捕的两条海龟,怎么就多这一句嘴呢?

  “我的照片不可能给你们!”寸头记者关上门后,紧张地看着他们俩,“照片是我自己拍下来的,我只不过忘记关闪光灯了!”

  “你这话太好玩了,不过没事,你拍就拍吧,我们进来的目的也不是为你拍的那张照片。”

  内斯塔相当爽快地说:“这里是咖啡厅,老板能给我们做点早饭吗?我们俩还没吃早饭呢。”

  寸头记者一听不用给照片,顿时松了一口气,然后又用他标志性的大嗓门喊了一句:“妈!!!”一个中年女人就掀开后厨的布帘,另一只手揩着身上的围裙,有些疑惑:“怎么了,艾迪?”然后目光自然而然地转移到罗马二人组身上。

  现在阿莫斯可知道这个寸头记者的嗓门到底是遗传的谁了。

  女人特别热情地让他们俩坐在椅子上,然后用手指了指他们身后那堵墙,上面挂了很多照片,阿莫斯甚至看到了那三个荷兰人:

  “叫我罗拉就好,这是我的儿子,艾迪希尔曼,不过这么早,你们为什么会来到这里?不,不需要自我介绍,我当然知道你们两个是谁,大名人,昨天还在罗马吧?”

  内斯塔本来张口想说话,结果被最后一句噎的几乎心肌梗塞,一旁的阿莫斯点点头:

  “是的,我们昨天还在罗马,我们到这儿……呃,我想要早点开始训练,最好赶紧找回自己的状态,然后,内斯塔陪我来到了训练基地这边,米兰内洛却没开门,所以我们不知道到底要干什么了,我们还没吃早饭呢。”

  一听这个,罗拉没说什么话,只是扭头又回了刚刚后厨,没有一分钟,端来满满一盘香肠、煎蛋还有吐司,放到桌子上之后,又去给两个人倒了牛奶喝,这种极具家庭风格的餐食很符合两人对早餐的期待,拿了叉子就开始风卷残云,艾迪在一旁看的目瞪口呆。

  他见证了一大盘食物是怎么在三分钟之内消失的,连残渣都没有剩下。

  “……球员都这样吗?”

  “你指什么?”

  艾迪看了眼把最后一根香肠放入嘴中的内斯塔,哼哼哧哧地说:“呃,需要能量的供给?”

  “对于桑德罗来说的话,是这样,没有一点错误。”

  阿莫斯已经结束了战斗,端着杯子喝牛奶,内斯塔没有对他的话有任何的反对,谁让盘子里的大半食物都叫内斯塔吃了呢?

  感觉回到了初中的时候一样,阿莫斯吃不上的午餐全放到内斯塔的书包里,然后内斯塔等到训练中途的休息时间,紧赶慢赶往嘴里炫,总之主打的就是一个好养活。

  “我还以为你吃的会比他多……”艾迪发出一声惊叹,“对了,为什么你们俩这么早就来了米兰内洛?我记着昨天还有新闻,你们俩不是在马尔蒂尼那里吗?因为我同事没有看到你们俩出来。”

  合着从昨天晚上就开始蹲守啊!你们的职业道德未免过于强大了吧!

  阿莫斯实在说不*出来这其中的原因,但是内斯塔却不怎么在乎:“我们是想要早点来俱乐部训练,就这样,我们是新人,总得给自己一点时间熟悉熟悉新俱乐部吧?”

  “哦,原来是这样,你们罗马人真是,呃,嗯,勤奋啊?”

  寸头记者脸上的惊叹表情却没有一丝消减:“我记得我的罗马朋友没这样啊,难不成,这就是传说中的……拥有超强职业道德感的球员?真少见。”

  这种过于夸大的赞赏倒也不可不必。

  阿莫斯往嘴里灌牛奶,而内斯塔却不急,本来就不急,看到锁着的俱乐部,他们就有了正确的猜想:马尔蒂尼昨天说的话估计是真的,米兰的球员也真的没有像他俩想象的那么无聊。

  也就是说,米兰真的是从下午三点钟开始训练的,而现在,也就还不到早上九点,大街上的店铺除了这家之外几乎没有开的——让阿莫斯回忆起了自己之前和老麦一块儿去罢工游行活动凑热闹的时候,到聚集的时间点的时候,除了他们俩之外,几乎没有几个人按着正常的时间点来。

  但是在阿莫斯和艾比出去约会的时候,短短半个小时的车程却遇到了三场巨大的游行活动,可能这就算是非常大的幸运了吧,事情发生的概率如此之小,却被阿莫斯迎头撞见。

  寸头记者并没有在这方面多说什么,显然他已经看出来二人组到底遇到了什么事情,但是比起来这个,他还是对阿莫斯的装束更感兴趣:

  “你今天的穿衣风格好像发生了一些变化,这变化还挺大的,作为早饭的报酬,要不然你和我讲讲看你的‘巴洛时尚’吧!”艾迪兴致勃勃地说,手上还拿起了照相机,“我可以再拍几张照片吗?”

  阿莫斯戳了戳内斯塔的腰,他身上衣服都穿的是内斯塔的,钱包这种东西当然没有带出来,而内斯塔和他之间有很强的默契,于是掏了掏兜,耸了耸肩。

  俩人都没带钱包,如果不是还能刷脸的话,说不定今天上午真的要来上一场“流浪米兰”了。

  既然这样,毕竟形势比人强。

  阿莫斯咳嗦了一声:“当然可以,你随便拍——但是你刚刚说的那个名词我没听明白,你知道的,我不怎么看新闻,啥叫‘巴洛时尚’?巴洛……和我有点关系?”

  金发波波头努力思考,在头脑中搜寻检索这个词语,但是遗憾的是,如果他能想到的话,那就不叫阿莫斯了。

  毕竟他可秉持着:职业球员不应该看报纸上对自己的评价,这一信条的!

  阿莫斯除了被逼无奈必须要进行的采访(比如赛后采访,或者是辟谣自己眼睛只是暂时性失明的采访)之外,媒体很少能够逮住这个高大的青年,每天从俱乐部下班之后就钻进自己的别克车里,什么话也不说,就绷着张脸,然后回到自己郊区的房子里,房子周围密密麻麻全是他种的树木,简直像是那种女巫所在的居所一样。

  艾迪明显知道这回事,于是热情地和阿莫斯解释道:

  “啊,很简单!就是指在罗马城里,青少年模仿你的穿着打扮,流行起了留波波头和染金发的习惯,还有的话,出门会戴棒球帽,能穿蓝色衣服就穿蓝色衣服——并且不留胡子。”

  “啊?”

  【作者有话说】

  巴洛时尚,加上内斯塔那句,“我们意大利人都很fation”

  说不定会被嘲20年

第133章

  这种追星的热情实在不被阿莫斯理解,但是考虑到他的发型乃至穿着打扮都是坚持了十好几年,甚至是二十几年的,固定的造型本身就容易引起周围人的瞩目。

  而阿莫斯和其他人有所不同的是,他还是罗马城的大球星,和内斯塔还不太一样,他和托蒂是同种类型——他们俩都擅长进球,甚至如果不是阿莫斯选定了22号的话,他也是可以身穿十号球衣的。

  但这不代表阿莫斯能够理解,为什么有孩子愿意模仿自己,他满脸困惑:

  “留这个发型也就算了……这个发型也很常见,但是为什么要染发?染发不是很伤害头发的吗?”

  内斯塔插嘴:“你这就不知道了吧,老古董,有的是年轻人喜欢染发,染成金发还算是常见的呢!还有染成粉色和绿色的,你能接受吗?”

  “我……尊重,但我不能理解……”

  阿莫斯这纯纯的山顶洞人好像今天才来到了现实社会,他不能理解现在的青少年,可是想起来自己中学时候干出的叛逆事,突然也觉得没什么大不了。

  “我不太了解什么时尚不时尚的,”阿莫斯老老实实地说,“我穿衣服容易被嘲笑,这个我倒是很清楚,但是可能有人喜欢无条件嘲笑别人,因为当我和桑德罗一起站在皮波面前的时候,他把我们两个人一起笑话了一顿。”

  艾迪看了看坐在椅子上,好像刚从农村土地里干完农活的两个罗马人,突然很想说:真的是因扎吉的问题吗?会不会是你们两个的共同问题?

  “但是我穿这些衣服,也确实有自己的原因,”阿莫斯笑了笑,“今天的打扮挺不一样吧?是不是要比之前的套装要帅一点?”

  艾迪沉默,一点不敢说话,生怕自己一说话,就会刺痛阿莫斯的穿衣信心。

  但是到底是谁给的阿莫斯自信,让他认为,过于肥大的土黄色T恤搭配过于紧绷的牛仔裤,脸上右眼处还用绷带紧捆着的样子,称得上是“帅一点”啊!

  他的眼睛啊!当时他在米兰内洛看到俩人的时候,甚至不敢相信啊!

  嗯,艾迪是通过旁边的内斯塔,才艰难而又痛苦地辨认出来,旁边站着的居然是阿莫斯的。

  “好吧,因为这些衣服都不是我的,裤子有点短,但是很凉快,内斯塔的审美虽然比不上我,但是这一身衣服我勉勉强强可以接受——可我还是更喜欢我那件蓝色的卫衣,嗯,穿起来非常舒服。”

  阿莫斯笑的特别开心,看起来谈论时尚,可要比谈论什么“你觉得你这场比赛发挥如何”的狗屁问题要好得多,至少谈自己喜欢穿什么衣服,他还真能说出来几句话的:

  “我有五六件同款的衣服,还有裤子,当时我爸买给我,我穿着也觉得特别舒服,于是后来也又买了好几条,算是个人的一点小习惯吧……只不过艾比总是不太喜欢我这些穿习惯了的衣服,她给我买了几件衬衫,还有西服裤子之类的,我都是在要出席正式场合的时候,才会穿上那些衣服的。”

  但是他要出席正式场合的次数确实少之又少,所以这种营业时要穿的衣服,无论是西装啊还是衬衫什么的,大家其实都很少见到。

  “但是要说的是,你确实引起了罗马的风尚,这有可能是这些年来你为拉齐奥做出过的巨大贡献,导致你已经完全成为罗马青少年的偶像了。”

  这时候的寸头已经完全没有刚刚的生涩了,他挺自然地恭维阿莫斯,把阿莫斯说的面色红润:

  “你有没有过这种想法?在你小的时候,看到某一位厉害的球星,然后指着他说,‘我以后要这么踢,我以后会成为像他一样伟大的足球运动员’,有这样的榜样吗?巴洛?我们似乎从来都没有听你说过这些话题,有关于童年或是别的什么,没办法,你距离记者实在是太远了,甚至都没有人给你来一次真正的专访。”

  阿莫斯确实没有过这样的体验,说实话,虽然他一直是拉齐奥的副队,但是上面一直有内斯塔顶着,有什么事内斯塔就能搞定,而他在和教练说过自己不喜欢面对媒体之后,一向对他很好的教练就真的几乎把阿莫斯排除在赛后采访之外,这种专访更是从来都没有过。

  “偶像……什么的,呃,你突然这么说,我还真一下子反应不过来,但是现在,我脑子里其实有一个名字,只不过我不能说,那并不是我的偶像,但是在我小时候,就是在踢球之后,这个名字一直围绕在我的耳边,没办法,我的朋友是他的忠实粉丝,而对于我自己来说,足球明星没有什么诱惑力,甚至球赛也更多的属于我和亲人,和朋友一种交往的方式。”

  阿莫斯想了想,说:“虽然我没怎么接受过采访,但是你应该知道,我没有什么所谓的‘主队’,我不是什么球队的粉丝,我不像是内斯塔那样,从小就是狂热的拉齐奥球迷,虽然这对我的影响很大,以至于现在我最大的称号就是拉齐奥的队副,但是那就只是份领工资的工作罢了,踢足球对我来说一直是个简单的动词词组,有难度,我喜欢,并且还是我的工作,我应该为我的工作努力,因为我是个敬业的人,啊呀,这话是不是有点过于自夸了?”

  “不不,在我看来,正相反,很多球员并没有你这样的态度,他们要把足球看成自己心中更加重要的东西,你说的真挺新鲜,内斯塔也是这样想的吗?”

  内斯塔从容地点点头:“差不多,只不过我没有他那么极端,我不愿意改变自己的俱乐部,因为我一直是蓝鹰的孩子,阿莫的话,他只要能够踢球就行了……我们这些人,其实都把踢足球看成是自己应该进行的工作,按时上班,按时下班,如果有重要的,突出的贡献,比如拿到了意甲的冠军,那就是公司里面应该发奖金的时刻。”

  “米兰这种时刻应该很多吧?”阿莫斯饶有兴趣地问,“我们还没想过欧冠之类的事情呢,但是米兰可和我们拉齐奥这种小俱乐部不一样哦,人家是豪门。”

  艾迪挺无语,也挺困惑:“阿莫,你已经转会来到AC米兰啦,你已经是米兰的一份子啦。”

  “嗯,让咱们跳过这个话题吧,要不然让我们重新谈论一下时尚?我喜欢你的寸头,但是我从来不准备剪短发,嗯,幸好我不是阿根廷人,幸好我不在帕萨雷拉手下,要不然的话,我连世界杯也没得踢——你看,我和雷东多的发型是不是有点像?我们俩现在是同队队友啦,不过要说的话,我们俩是不是很相似?”

  阿莫斯自顾自地说:“一样的发型,一样的身板——不过他没我高,都要休息一段时间,因为自己身上的伤,不过我可不想躺上两年,我还需要工资养活我自己呢……唉,没办法,我没有理财的头脑,赚了钱之后,就放进银行里,存起来,给我爸放着,结果我们俩都忘了到底在银行里存了多少钱了,明明没怎么花过,但是手比脸干净。”

  内斯塔忍不住笑出声,他永远都忘不了自己和托蒂来到阿莫斯家,找他出去玩的时候,正好麦尔斯也在家里休假,见到此情此景,当然要拿出钱包给三个半大小子一点钱花,但是事情的结果是,四个人在家里找了一个下午的钱包,最终在晚上五点半的时候于沙发的夹层处找到了一个破破烂烂的钱包——那是麦尔斯上上个丢失的钱包,最后麦尔斯拿这个钱包里的钱请他们吃了饭,最后结果还是让人挺开心的,他还记得那顿晚饭吃的是墨西哥烤肉,上面的香料很辣,他吃的鼻涕都要流出来了。

  “还有,之前我女朋友也建议我把大笔的支出记记账,我就做了,然后我发现——我的钱全给老师了。”

  “你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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