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椰风金条
托蒂口腔里还残存着淡淡的巧克力的味道,他有些留恋地舔了舔上唇,想要再来一块儿,但知道这是痴心妄想,眼前却突然出现了一个小纸团,是从左边扔过来的。
托蒂的左边就是坐在窗边的阿莫斯,他稍稍转了一下头,就看见阿莫斯也正看着他,小心地挥了一下手上的铅笔,托蒂隐秘地挤挤眼,就正襟危坐,也不搞什么小动作,直到老师背过身,终于写了这节课第一笔板书——果不其然是“但丁”——的时候,平整着手上的纸团,往下瞟。
纸团上没写几个字,先是“巧克力好不好吃?”这个问句,然后是“咱们晚上去找内斯塔,”还有的话,“丽莎你照顾的怎么样?”
就这样的话还需要上课扔纸条?老师虽然不太管纪律,但这可能性并不是零。
如果托蒂真能思考那么多,那他就不叫托蒂了!
他兴致勃勃地抽了一只铅笔,先写“特别好吃,我们家从来没有买过这个牌子的,”然后是“行啊,他也喜欢吃这个,你还有吗?”最后是,“我委托给我妈妈了。”
写完之后,他眼睛又小心地游离在秃头的周围,眼见老师转身,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往左扔!
只能说运气比较好,虽然发出来了嘎吱嘎吱的声音,但是最终结局是完满的:纸团被阿莫斯攥在了手里,而阿莫斯一直以来表现出来的乖巧好孩子形象也不会让老师对他多说什么。
阿莫斯把纸条打开,浏览一番,露出一个笑,然后就塞到了桌洞里,并没有给托蒂以回复,这可把托蒂急坏了,好不容易挨到下课,他就急匆匆地质询阿莫斯:
“你怎么不再说些别的?”
阿莫斯有些疑惑地看了他一眼,慢吞吞地拿出来纸条,用手指指给托蒂看。
“每一条你都说的这么好,那我还继续问什么?并且你也没有给我什么需要回答的问题,那我还说什么?”
托蒂泄了口气:“好吧,我想问你来着,晚上要找桑德罗?有什么事情吗?”
“难道就不可以单纯找他去踢球吗?”
“唉,别说了,昨天晚上布置那么多作业,我们还踢球踢到那么晚,你是怎么写完的?上节课老师还表扬了你的作文!”
阿莫斯总不能告诉托蒂,各人的智商是有差距的,就只能含含糊糊地回答说:“哦,这事,我爸给了我一些帮助。”
老麦给他买了本子和笔,这可是物质上的帮助,任谁也不能说阿莫斯这话是在撒谎。
托蒂听到这话也显得很安心,挤到阿莫斯身边,往他桌子上的笔记本上直瞅,时不时斜到他脸上。
阿莫斯就直接把本子摊开:“这是紫百合,我准备过几天就去买种子,家里的盆还有点不够,得一块儿去买。如果养好了,我就送你一盆。”
托蒂有些感动,他忘不了自己和阿莫斯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捧着那盆铃兰依依不舍絮絮叨叨的样子,而这样的阿莫斯居然承诺要再送给他一盆花,这是托蒂从来没能想到的,换言之,这是一种惊喜。
但是他没忘自己一开始问的话,于是他又问了一遍:“咱们晚上去找内斯塔,你是要干什么?”
“好吧,我告诉你,但我想说的是,这不是我的主意,是我爸的,你别生气。”
“好吧,我尽量,我控制住自己的脾气。”托蒂深吸一口气,紧张地看着阿莫斯。
妹妹头男孩这时候脸上满是愁容,很是无奈,叹了口气:
“好吧,今天晚上,我要去找内斯塔,然后邀请他参加这个周末我爸举行的晚宴;还有你,托蒂,但是不用我给你下个请柬,我爸会去你家门口,敲门邀请你们的,无论是叔叔还是婶婶,还有你哥哥,全部都会被我爸邀请,除了你们一家,就只有内斯塔了。”
“就这个?”
“对,但这是严重的事态,”阿莫斯重复了一遍,“这是大事情,我从来都不希望别人参加这样的活动。”
托蒂疑惑极了:“可是,这不过就是一顿饭,哪有你说的那么严重?”
阿莫斯又叹了一口气,用着怜悯的眼神看托蒂,托蒂感觉自己身上好像起了一些疙瘩,就算只看阿莫斯的表情,都能预感到不对劲。
“我会劝说他的,”阿莫斯说,“还有,他希望我能邀请内斯塔,是因为我在他面前说,‘内斯塔是我的朋友’,所以我刚刚不想告诉你。”
“桑德罗难道不是你的朋友吗?”
托蒂觉得阿莫斯更加奇怪了,他凑到阿莫斯跟前,用着只有两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
“如果叫他*听见这话,这才会生气呢!”
【作者有话说】
老麦不会交际,导致巴洛对待朋友也奇奇怪怪的kkkk
对了,巴洛的妹妹头我是脑补的东哥那个巨帅的动图,穿着衬衫手上拿着外套往前走的那个,帅死我了,这儿不知道咋放图,大家意念看图吧
如果还没有啥想法,就是哈尔,哈尔的移动城堡里面男主角,那妹妹头,巴洛头发也是差不多的金色
写紫百合然后想到帕萨雷拉,是因为紫百合是佛罗伦萨俱乐部的别称,那个时候帕萨雷拉和苏格拉底还是紫百合的当家球星,对,就是阿根廷的那个帕萨雷拉,跟老马不对付的,后来是国家队主帅的那个,阿莫斯在佛罗伦萨的家就在俱乐部不远处,但他家只有老麦是紫百合的球迷,他妈妈不太关注足球,最多就支持一下德国国家队
我一开始粉傻狼的时候,还竭力给别人解释托蒂还是挺精神的,现在,他不傻谁傻?
第6章
阿莫斯拿出钥匙,叮叮当当地开了锁,家里没有什么声音,他把书包拿下来才带上门,关门之前还朝着托蒂摆摆手。
“你真不来我家吃饭?”
“不用,我等我爸。”
“好吧,明天见!”
“明天见!”
阿莫斯慢吞吞地脱下来外套,挂在门口的衣架上,换上拖鞋,就去窗户口观察姑娘们的生长情况,没有浇水,昨天才刚浇过——但是麦尔斯有没有动手就不一定了。
“得去市场看看,”他自己小声嘀咕着,“花铲也没带来,都要买,如果有种子卖就更好了。”
他又把一盆和别的相比开的有些蔫的铃兰搬下来,搬到门口那边去,准备过两天休假的时候,给内斯塔送过去——不用,让内斯塔来他家的时候顺手搬走也行,反正不算太沉。
今天晚上作业不多,阿莫斯在心里盘算着,写好作业,填饱肚子……大约七点的时候,说不定托蒂就会再次敲响他家的门,然后两个人再围绕着一个小球门踢上一会儿,爸爸就会来找他,然后老麦就会给自己,还有托蒂,一人一个冰激凌,今天晚上要个什么味的呢?
门口又传来声音,阿莫斯都不用抬头,就知道是自己爸爸回来了。
“你怎么把朱丽叶放门口了?”
麦尔斯一边脱着鞋,一边脱帽子,顺手把一个塑料袋递给阿莫斯。
阿莫斯困惑地歪歪头,先接过来袋子,没有低头细看,回答说:“你不是要说,需要给朋友送礼物?”
“对,还有这回事儿……好吧,看看吧。”
麦尔斯把领口扯了扯,脸上歪出来一个斜斜的微笑:“虽然不是什么大日子,开心吗?晚上带着它,你去敲弗朗切的门,我带了墨西哥煎饼,快看!”
阿莫斯心里隐隐约约有了猜测,他紧张的都忘记呼吸,塑料袋在他手上吱吱嘎嘎的作出声响,两只手猛的打开袋子……
“足球!”
阿莫斯惊喜地从袋子里把足球掏出来,那是一个普通的黑白花纹的足球,上面印着一些字母,他一寸一寸地,贪婪地看着这个球,觉得皮子的味道都好闻。
“高兴吧?”麦尔斯洋洋得意地对阿莫斯说:“好啦,高兴高兴吧,吃点饭,写完作业,就去找弗兰吧!”
阿莫斯摸着手上的足球,爱不释手,眼睛就没离开过它身上,但是嘴上一直不停说:
“爸爸,我喜欢这个……我特别喜欢,谢谢你爸爸,我忘不了这一天,我得到足球的伟大的一天,我要在日记里写,就写,我最亲爱的爸爸,麦尔斯,给了他的儿子一个足球,连带着墨西哥煎饼!”
“倒不用这么仔细,墨西哥煎饼那一段就不必写进你的日记了。”
“这是我的日记,我想写什么都行,包括足球上的标记,‘科洛弗加油站’,你真去加了二十升的油吗?”
麦尔斯嘿嘿地笑:“我同事!我同事是那个加油站的会员,今天还在说是要水杯还是足球,我替他分担了一些工作,现在,这个足球属于你了。”
阿莫斯还是很爱惜:“那他的名字……我得想想,我没有灵感,就让它自己决定自己的名字吧,就叫科洛弗,虽然一提起来就让人想到加油站,但是无论是谁都会理解的,这还是在给别人打广告呢!”
麦尔斯还觉得自己这话有点好笑,一个足球就是打广告?但是马上他就反应过来,如果科洛弗加油站不提供足球,那么自己就绝对不会让同事白白去加那么多钱的油……说到底还是打广告。
但是,免费的就是最好的。
麦尔斯坦然地抬起手,揉了揉自己儿子的头发,直把他头发揉的一团糟,但是阿莫斯却一反常态,没有任何反抗的心情,甚至还在迎合,这让麦尔斯感到了满足。
“你要把朱丽叶送给谁?内斯塔?”
阿莫斯重重地点头,眼睛还没离开足球呢:“我还在想,是我自己送给他,还是等周末的时候,让他自己带回家。”
“你给他送过去……呃,不用,我们俩一起去,我还得准备些礼物,老天,什么时候轮到我准备礼物了?”
孩子假装自己没有听见爸爸最后小声的抱怨,毕竟老麦在佛罗伦萨的时候确实没有做过这些工作:这些工作通常都是妈妈的,黛安女士会准备好各种各样精心准备的礼物去拜访阿莫斯想要交往的朋友,虽然结果不太好,但是至少他们一起努力过。
到了麦尔斯这里,就只能让阿莫斯自己想办法,或者是自己去精品店买些东西了。
“你要去吗?你休假吗?还是晚上?”
“是,我得跟你一块儿去,总归会有时间的,别想那么多,我的工作也没有那么繁忙,只不过这个部门新手有些过于多了……我才入部门,都已经算是经验丰富的了,我是想正式地拜访,可是我也不知道什么样才算是正式……”
阿莫斯叹了口气,把足球爱惜地放到沙发上,然后垫了垫脚,努力往上伸手,拍了拍麦尔斯的背,然后往麦尔斯身上依靠,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然后用脸蹭着老麦的胡茬。
“无论正式是什么样子,你都应该先修剪一下胡子,你是要留起来还是剃掉?”
“剃掉,”麦尔斯毫不犹豫地回答,“你妈不喜欢我留胡子,说我那样像野人,可我觉得那样挺帅的啊?”
阿莫斯并没有什么对胡子的鉴赏水平,但是他永远无条件支持黛安女士的审美:
“那样的话,你就不能穿格子衬衫了,妈妈给你买的风衣?”
“大衣?那是呢子的,好热!”
这倒也没错,春末夏初的时节,阿莫斯只穿着薄薄的外套,踢足球的时候都要提前脱下来,更别说厚实的大衣。
“你没带回来什么衣服,格子衬衫,全是格子衬衫和牛仔裤,妈妈会给你全都扔掉的,哦,我还记得,‘你如果不知道穿什么,就把西装固定在身上。’”
麦尔斯嘿嘿一笑,眉毛扬起来:“怎么啦,难不成你喜欢穿那些玩意儿吗?好了,吃点东西,垫垫肚子,然后写好作业,你自己决定接着去做什么事情。”
墨西哥煎饼的味道中规中矩,比不上那天晚上吃的肉酱面,可也总比老麦煮的饭好吃上千倍,阿莫斯吃得很快,几乎是没有品尝,狼吞虎咽吃完了煎饼,从书包里拿出作业,走到客厅的桌子那儿坐下,铅笔就开始刷刷地发出声响。
孩子一边写作业,一边注意着自己父亲的动作:老麦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吃东西,估计是在路上就吃完了;他的手不停地在包里掏啊掏,先是掏出来一包种子,然后放在窗台边的桌子上,紧接着就是花铲和洒水壶,一个接着一个紧紧挨着。
阿莫斯已经迫不及待想要探过去头看看老麦到底买了多少东西,但是他的练习题没有做完,只能用自己最快的速度往纸上写东西。
“阿莫斯,别着急!”
“爸,你买的什么的种子!”
阿莫斯早就忍不住想要开口询问了,可算逮着麦尔斯先开口:
“如果是铃兰,就退掉它们,别的种子的话,我得先看看是什么,如果这个季节不好种,那也要换——你买的什么?”
麦尔斯没有直接说,但他的脸色有些严肃,是阿莫斯能看出来的那种严肃,他以为是因为自己没有认真写作业,于是立马低下头,手上的铅笔又刷刷地动起来。
“你要仔细种,”老麦从自己兜里掏出一张折的皱皱巴巴的纸张,“紫百合,这是紫百合的种子,这对我的意味有些重,这个你知道吧?”
阿莫斯小心地瞄了一眼相册上的帕萨雷拉:“嗯,我知道。”
“所以你要仔细,我给你新买了几个盆,纸上是老板的种植建议,好好种,”麦尔斯再一次强调,“这是你可怜的老父亲对你的请求,阿莫斯,我也不清楚你妈妈是不是故意的,她总是不爱这花,我怀疑是她每次去市场的时候,眼睛有些疲劳,但是我们现在已经不在佛罗伦萨了,当然不可能有这些问题——我爱你,阿莫斯,我也想看见这些新的好姑娘们长的和莫拉德一样漂亮,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阿莫斯这时候已经把笔搁在作业纸上,脚尖朝外,颇有一种等老爸讲完就赶紧去看种子的感觉;但是听到麦尔斯说的这番话,他明显已经冷静了下来,嘴唇抿起来,眉头皱的很紧。而等到麦尔斯说完,他也没有立刻给出回复,而是过了几分钟,很明显是进行了一番思考之后,给出了回答:
“老麦,我知道你的意思是什么,但我不可能给你做什么承诺,说什么‘假如我养不好就不养了’这样的话,这本身也是一种不负责……我知道紫百合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就像是帕萨雷拉能跟妈妈的照片放在一起一样,但是,这是我第一次种紫百合,你还能记得我和妈妈一起种铃兰的时候吗?”
麦尔斯哭笑不得,他知道自己的话似乎是给了儿子太大的压力,阿莫斯显然已经把他的话听进了心里,自己也就只能跟着应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