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非摩安
忽听到脚步声,孙驼子立刻回过头去看,来人却是个和这巷堂这小店格格不入的年轻姑娘。她看起来就是个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从小饱读诗书,可出现在这儿就很奇怪了,身边也没有一二随从,更甚者她手里还拎着一柄长剑。
那长剑怎么看,都不像是装饰用的。
她看见了孙驼子,就像是看到随便什么人,又自顾自坐了一张桌子旁。
孙驼子期期艾艾道:“客官可是要吃点什么?”
“来一壶酒。”
“是是是。”
小店里自然没有什么好酒,可那姑娘也没有嫌弃,但她也没有喝,就只是放着。她把剑放下,另拿了药酒出来,自己按摩起自己的手腕来,这期间她脸色变都没变,孙驼子暗暗瞧了一眼,心有疑惑,冷不丁那姑娘开了口:“《怜花宝鉴》的主人去了哪儿?”
这奇怪的客人不是别人,正是愤而从李园离开的林蒙。
而《怜花宝鉴》是一本书,乃两个多月前,有人送到李园的。那时候李寻欢出关去了,接下它的正是林蒙。林蒙稍稍翻看了一遍这本书,她得说这是一本奇书,上面除了武功心法外,还有诸如医术、易容术、毒术、蛊术,神乎其神的摄心术等等。书的主人把它交给李寻欢,是想李寻欢能为书找到合适的传人,先前林蒙就是要和李寻欢说这件事。
只是途中被龙啸云打断了,后来林蒙又去了梅花草堂,等她再回来李园,一切都物是人非了,她更没有心力去和李寻欢说这件事。
孙驼子转过头,皱着眉道:“我不知道林姑娘你在说什么——”他说完就知道失言,林蒙也已目光炯炯地看过来。
孙驼子急忙找补:“这附近几条街,谁不知道像仙子一样的李园表小姐。”
“那孙二先生可知这附近几条街上的店铺,都是我家的买卖。当时出面和孙二先生做生意的李掌柜,对孙二先生印象十分的深刻。本来像孙二先生这样的,必定是积攒了一辈子的银钱,才狠心买下一间店铺,却不想孙二先生出手十分爽快,不仅没有讲价,反而给得都是整钱。
“可又奇怪了,孙二先生连个伙计都没有请,店里的重活累活都是孙二先生一人干。这门板看起来十分重,一般人搬它都要慢慢搬,可我看地上却没有留下许多挪动的痕迹——孙二先生,还要让我说下去吗?”林蒙对李园附近出现的新面孔,不说了如指掌,可也差不了多少了。
何况这孙二先生本身武功不低,却那么刻意地在李园附近住下,林蒙不格外注意他才怪,且他出现的时间,恰恰好在《怜花宝鉴》被送到李园后。
孙驼子装不下去了,粗声粗气道:“你想怎样!”
林蒙手中不知何时多出了一本书:“《怜花宝鉴》在我这儿,我想将它发扬光大。”
孙驼子目眦欲裂:“你竟没把它转交给李寻欢!”
孙二本就是个暴脾气,他原本答应好的事,是一定要做到的,可不代表他要受此嘲弄,另也不想让《怜花宝鉴》旁落。当下孙二就按耐不住,使出了他的成名绝技大鹰爪手,就要擒向林蒙手中的《怜花宝鉴》。
在孙二的认知里,李寻欢的表妹就是个单纯又娇弱的深闺女子,虽然她之前那一番话,把他的身份快戳烂了,手中还带着一柄不似装饰用的长剑,但她的长相打扮,就很容易让人放松警惕,再者孙二也对自己的武功又信心,刚出手时还想着不能大意伤到她。
事实证明,孙二想太多了。
林蒙有心撬开孙二的嘴,自然不会和他客气。她没拿书的手,拔出放在桌上的长剑。剑自然是好剑,放在林蒙手中,也绝不会埋没它,顷刻间长剑化作长龙,迎向了孙二的大鹰爪手。
这一剑矫如神龙,迅疾却如闪电,挥洒自如,任意所至,反观孙二被迫得不得不拿出全部实力,还欲拿出杀手锏,可陡然间他意识到他一个人在店内闪转腾挪,可他的对手却一直坐在椅子上。
这个认知一下子压垮了孙二,他收了手颓唐地坐在地上:“没想到林姑娘小小年纪,就有这样不得了的剑法,到了江湖上年轻一辈的,怕是都要黯然失色了。既然这样,那姑娘又何必执着于《怜花宝鉴》?当年王怜花王前辈的武功是不错,可他所学太杂,反而不如和他同时代的沈浪沈大侠。”
林蒙:“唔——”
她就说这《怜花宝鉴》的名字熟悉,现在她就更确定了。王怜花和沈浪,必然和李寻欢一样,是被著书立传的大人物。
孙二:“林姑娘?”
“我又不是要学他的武功,”林蒙回过神来道,“我对他其他所学更感兴趣,尤其是他在医术上的造诣之高,我想当下的神医们都要甘拜下风了。再说他既然将这本书托付给我二哥,必然有不忍心自己一身所学就此断绝之意,我自认天资、悟性都是上佳,想做这传承之人,所以我就想为王怜花王老前辈端一杯拜师酒。”
孙二瞠目结舌,想说她厚颜不惭,可一想自己技不如人,这话儿如何又说不出口,最终他只得道:“林姑娘既然如此聪慧,又如何不知王前辈既然将收徒这样的事,都托付给了李寻欢李大侠,就是不想自己再现身之意。”
林蒙心念一动,状似随意道:“他当时都没有等我二哥回来——”
孙二不疑有他:“正是!当时沈浪沈大侠已在海口等他,他们约好了要一起出海,去寻那海外仙山。”
林蒙:“这样。”
她话锋一转:“那你也是没渠道联系上他老人家了?我还以为你既是被他托付了这样重要的事,他总得想知道个后续或结果吧。”
孙二摆摆手:“没有,我只允诺在这儿守上十五年,一天都不能少,一天也不会多。”
林蒙看他不像是说谎,也觉得从他这儿得不到更多线索了,就干脆起身作揖道:“方才是我唐突了,我在这儿向孙二先生请罪。”
“不必!”孙二避开了半个身子,又见她要走,欲言又止后还是道:“林姑娘若是想效仿令兄,在江湖上闯下一片天地,只专注剑道便是——”毕竟王怜花当年在江湖上,一开始可不是什么大侠,正邪更偏邪,后来还是受沈大侠感化,才放下一切出海的。而那本《怜花宝鉴》中记载的诸多学识,都是阴狠毒辣的邪术,若是被心术不正的人学了去,必然会为害武林。
“这就不用你操心了。”孙二简直是精准地踩中了林蒙的痛脚,若没有李寻欢作出来的这一遭,林蒙根本不会想转去他处。她听到《怜花宝鉴》的主人出海后,只觉得天赐转机,她一点都不想再留在这保定城了。
所以不等孙二说完,林蒙就打断了他,她一双眼睛中横着冰凌凌的光,寒气直朝孙二弥漫去。
孙二被她一个眼神定住,讷讷不敢言,等他反应过来,人早就不见了。他直嗐声跺脚,一会儿说:“李寻欢他知道这件事吗?”
一会又说:“我管她作甚,反正我只要呆够十五年就可。”
他就这样像热锅上的蚂蚁,却没有提到任何要联络王怜花的事项,又一抬头,却瞧见本该离开的林蒙,活生生地站在门外,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回来的。
孙二:“!”
林蒙好像忘记了刚才的小摩擦,她冲孙二笑了笑:“我忘了问,孙二先生可知道王老前辈是从哪儿港口走的?”
·
·
李园乱成了一团。
原本李园其乐融融,主人们感情甚笃,哪想到不过短短十来天功夫,就闹到刀剑相向的地步。李园的下人们才更像是热锅上的蚂蚁,对龙啸云这个罪魁祸首又诸多怨言,这哪是救命恩人,分明是上辈子讨债鬼转世。
李寻欢失了魂一样,管家们说什么他都不闻不问,最后还是丫环哭着进来说“小姐出了门,不见了踪影”,李寻欢这才回过神来,心焦如焚地要派人去找,他自己也顾不得一身狼狈,努力找回正常的思绪:“派人去梅花草堂!不不,诗音她那么要强自傲又尊师重道,必然不想让两位先生为她操心。”
说完,他像是被人迎面揍了一拳,脸色更白了一层:“我明明知道,我明明知道——”
李寻欢摇摇欲坠,一侧的管家连忙上前扶住了他。
李园那么大动静,病得快死的龙啸云在客院里也听到了动静,他挣扎着起身,想要去外面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不想被派遣过来侍奉他的家丁们拦住了他,一个家丁道:“龙先生既然病得不轻,就不该轻易动身。”
龙啸云声音干涩道:“我只是想知道外头可是出了什么事?”
另一个家丁不由看了他一眼:“龙先生可是在和小的们玩笑?您做下了什么事,难道这么快已经忘记了吗?”
龙啸云:“什,什么?”
这家丁回道:“小姐之前回来了,已然知晓龙先生向少爷求娶她的荒唐事。”
龙啸云眼前一黑:“荒唐?”
家丁面上带笑,有礼道:“龙先生看您说的,我们做下人都知晓小姐只是表小姐,可我们却都称她为小姐,这是因为她早就是这李园的主人了。这也怪我们做下人的失职,没有和龙先生您细细分说。”但他们的意思,分明是讽刺龙啸云故作不知,反过来向李寻欢携恩求报,如今又装作无辜受害的模样。
龙啸云脸上一阵青一阵白,恨不能立刻昏过去。
两个家丁对视一眼,合力把龙啸云送到了床上,怎么着都不能放他出去作妖添乱了。
前院,李寻欢不经事,管家们只能先上阵,派家丁们去小姐常去的地方寻。这大队人马还没出门呢,就有家丁惊喜地嚷道:“小姐回来了!回来了!”
管家们总算是有了主心骨,除了大管家都赶紧迎出去。
李寻欢本来也精神一震,可他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喃喃道:“我不能见诗音。”
大管家:“???”
大管家急了,顾不上尊卑道:“少爷,您这又是犯什么傻呢!难不成您要把小姐气得不回来才甘心吗?”
李寻欢眼泪盈眶:“你不懂,你不懂。”他想起之前表妹离开时,那决绝的姿态,他内心有非常不好的预感。
而这种预感成了真。
林蒙一脸平静地走了过来,一上来就开口让下人都退出去。
林蒙下意识地坐到了上首,她这么多年来,已不将自己当做李园的客人,且谁也不觉得她坐在这儿不对。
林蒙抬头看向痴痴地站在那儿一动不动的李寻欢,忽然觉得他有点陌生,她沉默了会儿,才开口打破了这一室默然:“二哥,你也坐吧。”
“我五岁来到李园,如今已有十二年,在我看来,这就是我另一个家。二哥就是我仅剩的亲人,我将来也会一直生活在这儿。”
李寻欢不禁打断了她:“诗音——”
“你听我说。”林蒙虽然语气不重,但李寻欢却不再说话了,她继续往下说:“林家留给我的财产,这么多年来,我借着经营李家家业的便利,跟着盈利不少。我也不和二哥矫情,这部分我会一并清走。”
自从林蒙足够大,她就开始涉足她名下,还有李家名下家产经营事宜。一方面是习惯使然,另一方面谁也不会嫌弃家产多,还有林蒙有开医馆的打算,自然是想先上手的,到时候必然熟门熟路。
李寻欢几乎站不住了,他哀求道:“你别走,诗音求你,我走。”
“你出关的时候,有一位王怜花王老前辈上门来,将他毕生所学记录成的《怜花宝鉴》交给我,想拜托你帮他寻个好徒弟,而他本人随即出海去了。我对《怜花宝鉴》中所记内容心往神驰,对王老前辈这样惊才绝艳的人物,亦十分向往。所以二哥,我决定出海,去追随王老前辈的足迹啦。”林蒙心中纵有千般不舍,但她从来都是当断则断的。
此时此刻,李寻欢只恨自己为什么还能听见。
第26章 探花郎(3)
林蒙当断则断,既已决定出海,去追随王老前辈的脚步,那她就说到做到。
只是在那之前,林蒙还有诸多准备工作要做。
处理家产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林蒙想要对《怜花宝鉴》的主人,王怜花王老前辈,有更全面的了解。再有,林蒙还得查清楚他老人家出海去了哪里,才能追随他老人家脚步而去不是。
前两部分都不难。
最为困难的,还属最后一块。
为此林蒙亲去了王怜花出海时走的港口,现下朝廷并不禁出海,海上贸易盛行,据说商队最远已到了波斯。对绝大部分天朝人来说,大海都已经遥远,更不用说海外其他国家或群岛,所幸对林蒙来讲,她对于海外并不陌生。就说上一辈子,她也曾远行过,还穿过地中海抵达了欧洲。
因而她才更有魄力,离开李园这一安乐窝。
话虽如此,林蒙调查之路可谓是一波三折。
最初两天,林蒙是独自“走访”,等到第三天她在一家酒肆吃饭时,一个全身上下好像都在抖机灵的男子上来,和酒肆内相熟的客人侃起了大山,言谈间这人号称码头万事通,南来北往的客船、商队就没有他不知道的。
林蒙好奇之下,看了对方一眼。
哪想到这万事通打蛇随棍上,蹿到了她这一桌:“姑娘,我瞧着你面生,你是要出海还是要寻人啊?”
林蒙想了想:“寻人。”
万事通都没听她具体细节呢,就啪啪啪地拍着胸脯,保证能给她寻到,哪怕是半年前坐船离开的。他似乎生怕林蒙不信他的本事,吧啦吧啦地给林蒙说了好几个海员们最爱去的地界,又说和码头附近的脚夫都是好兄弟。
林蒙看他那么卖力,就试探道:“那你帮我打听个人?”
万事通反而笑而不语了。
林蒙意会,掏出一锭银子来。
万事通接过银子,这才重新满脸堆笑。
等林蒙说了详细信息,又许了一百两银票,只是当万事通想要伸手去够时,银票已被林蒙按住了:“我等你带回好消息。”
万事通讪讪一笑,打了个千,脚底一抹油离开了。
过了半个时辰,万事通眉飞色舞地回来了,他还真带回了好消息。当时和王怜花王前辈一起出海的,除了孙二提到过的沈浪沈大侠外,还有沈大侠的妻子,财神朱家的千金朱七七,以及朱七七的结义大哥熊猫儿。
他们是乘坐一条大船从此港口出发,途中和一个商队结伴,那商队是要去暹罗国的,只他们四人半道上就和商队分开,说是要去吕宋国,据说吕宋国遍地都是金矿,他们想去瞧瞧是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