璀璨人生 第22章

作者:非摩安 标签: 英美衍生 爽文 快穿 BG同人

  王怜花:“…………”

  林蒙收起了浮夸的表情:“你们俩的脚步声不同。”

  王怜花恨恨:“都怪我太心急了,不然这次肯定能完美无缺。”

  林蒙:“……不过前辈,就算这次您成功了,您又想从我这儿得到什么啊?难道我会把要事告诉给一个小丫环?”

  王怜花意味深长道:“你是不会主动。”

  林蒙一想:“迷魂慑心催梦大法?”

  不等王怜花说什么,林蒙就跃跃欲试道:“我倒是挺想试试的,只是前辈您能在对我施展它后,让我保留这段时间的记忆吗?亦或是我能够同时保留意识,但不得不回答您的问题。”

  王怜花矜持道:“我可以试试。”

  林蒙了然:“那就是不行咯。”

  王怜花用着小丫环的外表,用着自己本来的声音:“哼。迷魂慑心催梦大法对付意志力低的,简直是手到擒来。可你意志力高不说,且明显知道了这一大法,必定会下意识地警惕我,自然是难上加难。怎么?你对这一大法很感兴趣,想学一学?我还以为你会有更高的追求呢,比如让人心甘情愿地成为你手中的傀儡,为你生,为你死。”

  林蒙清了清嗓子,矜持道:“这,我想我不用学。”

  王怜花一愣,定定看向她:“倒也是。就你这般‘荣曜秋菊,华茂春松’,大可令全天下的男人为你神魂颠倒。”

  他这时候“图穷匕见”:“我反而不明白,你那表哥又是怎么一回事?”

  林蒙在心里猛翻白眼:“那前辈可以说说沈大侠,当初为何没有将你打死吗?”

  王怜花一扬眉:“你是个聪明人,难道你不懂聪明人之间的事?”

  林蒙微微一笑:“我是知道,我只是在想前辈若真是能和沈大侠,互为一生实力相当的劲敌,那您该和沈大侠同归于尽才对。”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被人家感化。

  王怜花:“……李寻欢肯定是受不了你的牙尖嘴利,刻薄小气。”

  林蒙一偏头,很无辜道:“我还以为我这是一语中的,一针见血。”

  王怜花离开的时候,脚步几乎要把竹板踏穿,不过等走远了,他卸除了伪装,将一个小本子从袖子中取出来。他之前就留意到她有一个小本子,里面有她许多正稿,还有心得。他之前就仿制了一个,目的就是李代桃僵。

  当然了,王怜花也没期望能“代”很久,他只需要找到他需要的就行了。

  这当然不算作弊,毕竟他是凭自己本事“代”来的嘛。

  这么想着,王怜花迫不及待打开那个小本子,越翻越快,最后咬牙切齿起来。

  ——林蒙的小本子上记录的内容,也是只有她能完全看懂的。

第29章 探花郎(6)

  “古有仓颉,今有诗音。可惜我们无法去面见皇帝,否则皇帝也该给你赐国姓,诗音你或可成为第一个女圣人。”王怜花装模作样地感叹着。

  ——仓颉,据传是汉文字的创始人,轩辕皇帝的记事官员。由于他创造文字,功德无量,黄帝赐他“仓”姓,意即仓颉是人下一君,君上一人。

  林蒙:“……前辈你之前还说我是文曲星转世呢。”

  这会儿约定好的两天之期,已经到了。林蒙也那会了她的小本子,只是王怜花显然不愿意轻易地认输。他从半个小时前,就开始浮夸地夸赞林蒙有造字之大才,林蒙一开始还理会他,但后来林蒙只当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哪想到王怜花上头了,一直阴阳怪气,酸了吧唧的。

  王怜花哼了一声,这才没有继续来回走动,试图把地板踩凹下去。他斜睨了林蒙一眼,见她将稀奇无比的自鸣钟,给拆了个稀碎,当下就没好气道:“这自鸣钟很稀有的,不过我想以诗音的大才,定然能完璧归赵。”

  林蒙故作乖巧状地点头,还好心提议:“要不您再说上半个小时的?”

  王怜花:“……我渴了!”

  又喊人上了葡萄酒来,他狠狠喝了一大杯,润了润嗓子。

  王怜花沉默片刻,冷不丁又开了口:“你那不是仿的佛郎机文吧?”

  林蒙抬起头来,眨了下眼。

  王怜花不满道:“你那是什么表情,我就不能会佛郎机文吗?你可知道我的海上商队,做生意都做到哪儿了吗——你别给我转移话题。”

  林蒙:“……”

  王怜花:“……但凡你给我一个范例,用不了多久,我就能将你那堆其实有规律可寻的字句翻译成汉文。”

  林蒙才不上当:“如果我想让别人看懂,我就不会这么书写了。”

  王怜花早就知道她会这么说,他忽然一改之前的郁闷,桃花眼中闪烁起亮光来:“哼哼。你其实是想改良活字印刷术吧,我瞧着那机械有点转轮排字盘的意思,只不过转轮排字旁仍需要排字工坐在轮盘旁,按韵取字,而你是用机械上的部件从字盘上抽取字,而且还是和你那套文字配套。

  “我不知道汉字和那字母之间是如何转换的,但想来和那佛郎机文相似,都是二十多个字母,就能将所有的汉字一网打尽。”

  林蒙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下手中的动作,只专注地看着眉飞色舞的王怜花,而且随着他的话,眼睛也越来越亮。王怜花他说得八九不离十,林蒙那张废稿上是有关打字机的设计图,而她其实是五笔代码记录的平时灵感,也并没有加密什么的。

  王怜花能猜到那个程度,实在是厉害得不得了。

  林蒙现在再看王怜花,仿佛在看一个“宝藏男孩”,而不是个熊孩子,她举起大拇指,笑容粲然:“厉害!”

  她今天没有穿男装,而是穿了件白地撒红花的衣衫,下配大红洒墨色团花的裙子,头发挽着简单又不失雅致的发髻。一笑起来,旁边的摆设都好像失去了颜色,尤其是她之前都对王怜花不痛不痒的,说是来拜师学艺,可从来没用这样亮晶晶的眼睛看着他。

  这让本来还想“耀武扬威”一番的王怜花,内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也就原谅了她之前的冒犯,变身成了翩翩美青年,自有一番从容潇洒:“看来我是过关了?”

  林蒙一双眼睛熠熠生辉:“当然。”

  过了片刻,王怜花狐疑地问:“你在做什么?”

  “我当然是在组装——”林蒙夸完人家就继续组装自鸣钟了,她上辈子不仅拆卸又组装过,甚至还自己制作过,这辈子手就有点生疏了,所以得熟练一下。听到王怜花的质问,她本来还有点莫名其妙,再抬头一看他坐在上首,难得的姿态端正,顿时恍然大悟:“哦!前辈是在等我的拜师茶吗?”

  王怜花刚想说“废话”,可他转念一想,就改变了主意:“罢了,我也不是那等拘泥于俗世陈规之人,况且我也得承认你有胜于我之处,我也就不强要你拜我为师了。”

  “我之前态度也不够端正,还望前辈见谅一二。再者前辈着实有许多地方,值得我去向你学习与请教,这么一看即使没有拜师礼,你也是我半个师父。”林蒙这话说得真心实意,她接着沉吟了下,煞有介事道:“不如我称前辈为‘世叔’?”

  王怜花:“…………”

  王怜花下一刻从椅子上一跃而起,走进了里间,咬着牙喊林蒙过来。

  林蒙刚走过去,就被王怜花拉住了手腕,拉到了一面比人高的穿衣镜前,那面穿衣镜是被四面雕空紫檀板壁嵌在中间,便是林蒙和王怜花并肩而战,都还显得有空余。

  王怜花气哼哼地指着镜子里的自己:“你瞎了眼吗?怎么好意思对着我这张脸叫叔叔?”他还是一枝花的年纪,好吗?

  林蒙失笑,她一本正经地看了镜子里的王老前辈好一会儿,然后一作揖:“前辈这般如花似玉,我着实不该叫老了。”要不要这么臭美呀?

  王怜花一抬下巴:“算你识相。”

  他今天穿了件松绿色的衣衫,他是衬得起来,只是他这样“花枝招展”的,林蒙越看越觉得他像孔雀,强忍住了笑。

  到最后,林蒙还是和之前一样,称王怜花为前辈,她觉得往后请教他的时候,可以叫他先生。此外,林蒙花了一个小时,才将那个高有一尺的自鸣钟,给完好地拼装了回去,期间如果没有王怜花搞乱,她肯定能更早完成。

  偏偏王怜花还十分理直气壮,不让林蒙就那么离开,非得等到自鸣钟完好地整点打鸣才行。

  林蒙表示了理解,“你能舍得让我拆,就已经十分大方了。”

  王怜花拎着葡萄酒酒瓶,来到窗前的矮足短榻边,另拿了只玻璃杯来,放到榻上一个极轻巧洋漆描金小几上,分倒了酒:“你倒是善解人意,反而显得我十分大方变成假大方了。”

  林蒙挑眉:“我还是那句老话,见仁见智。”

  王怜花不和她一般计较,自己上了榻,又对林蒙示意:“过来坐啊。”

  林蒙大大方方地坐到了小几另一边,对王怜花递过来的酒也没有推辞,从他这边的陈设也可以看出来,他不但很有钱,也很有门道,再一想他有商队,那就更说得通了,不然又怎么会有这多舶来品。

  王怜花见她看到玻璃杯,也不多惊奇,也不知道她是定力好,还是已见过这样新奇的玩意,再一想她的奇思妙想,又觉得这么多舶来品,在她面前怕是不够看的。

  老实说,王怜花颇有些捡到宝的欣悦:“不瞒诗音,我这满屋子洋玩意儿,就那座自鸣钟最稀奇,最宝贵,我敢说天皇老子都不见得有。”

  林蒙一想便道:“你想让我仿制么?”

  王怜花一点头,又解释了句:“你别觉得我冒犯。”

  “没有。”林蒙仔细想了下,摇了摇头:“我原本还在想怎么才能不坐吃山空,不想瞌睡来了,前辈就送枕头。”再说发明家的事,能叫仿制吗,这叫汲取外来的知识。好吧,林蒙觉得这只是她的权宜之计,她往后肯定不会着眼在这么个自鸣钟上,有自己的创新产品才好,到时候不仅可以当舶来品卖回到国内,还能当东方新奇产品卖去海外。

  王怜花朗声道:“好诗音,高可造就阳春白雪,低可俯拾下里巴人。来,怜花哥哥敬你一杯。”

  林蒙:“…………”

  林蒙好悬没把嘴里的酒喷出去,她小心翼翼地把酒咽下去,挂上礼貌又不是尴尬的微笑:“我醉了,先告辞了。”“怜花哥哥”什么的,杀伤力未免太大了吧,他怎么能说得那么顺溜啊!

  王怜花:“…………”这是非逼自己自称“怜花叔叔”吗?他又跑回内室,照了一回镜子,他根本没有一点皱纹,皮肤仍旧光滑白皙。他又不是沈浪和熊猫儿,一个比一个糙,平时还不修边幅。

  他再一想人家林姑娘,正是青春逼人时,头一次顾影自怜:‘我真的老了吗?不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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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过了这一遭,林蒙对王怜花改了观感,对他不再像之前那样绵里藏针了,对此朱七七和熊猫儿、沈浪他们仨乐见其成。

  熊猫儿和沈浪平时和林蒙接触不多,毕竟身份有别。

  朱七七就没有那么多顾虑了,她本来就是个纯善的,又热情如火,加上非常喜欢林蒙,所以格外照顾她,像林蒙来吕宋轻车简从的,朱七七知道后,光是各色衣物都被她置办了好几箱子。

  因而当朱七七知道林蒙正在看地方,准备建房子搬出去后,就大受打击,直问林蒙是不是她哪里不够周到。

  林蒙连忙解释,她总不好一直寄人篱下。

  朱七七理所当然道:“你这哪里算寄人篱下?你不是拜了王怜花做师父吗?嗨呀,你也别不好意思了,你看我,沈浪还有熊猫儿,我们哪个觉得不好意思了?”

  林蒙:“唔。”不会是她想的那样吧?

  朱七七笑嘻嘻地点头:“对啊,我们都是吃王怜花的,住王怜花的,花王怜花的。”

  老实说,林蒙第一时间倒没有想“我是不是该同情王怜花”,而是“不明觉厉”——这段时间来,她也算看出点端倪来。熊猫儿是朱七七结拜的大哥,但林蒙觉得他从前肯定喜欢过朱七七;而王怜花吗,他有时候流露出过只言片语,说他曾和朱七七订过婚;至于沈浪,他更有魄力,和熊猫儿亲如兄弟不说,还感化了王怜花,四个人一起生活得很和谐、很融洽。

  最后林蒙只剩下那么一个想法:‘我尊敬了,还不行吗。’

第30章 探花郎(7)

  林蒙最终还是搬了出去,不过和王府距离得不远,且在新居落成前,林蒙还是住在竹楼中。

  为此,朱七七闹了好几场,无果后她还和林蒙冷战了一个时辰。

  王怜花也过问了一次。

  林蒙只说:“你们家是很好,只是我更想有个我能当家做主的地方。”

  王怜花略一沉吟:“你和你那好表哥起了什么罅隙?不可能是李园让你感到像个客人了,我那日去李园,瞧着仆从们都已将把你当做了主人。”

  林蒙静默了片刻。

  王怜花眉一挑:“怎么?”

  林蒙清了清嗓子道:“我只是在判断你这是不是依旧在戳我痛处。”

  “好心当成驴肝肺!”王怜花气炸,可他旋即心念一动,狐疑道:“等等,你是不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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