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非摩安
有什么奇怪的问题混进去了。
林蒙:“……”
林蒙更大声地反问回去:“你知道那个机械小人,制作起来有多繁琐吗?你可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你走开,我懒得再和你掰扯。阿提,送客!”
等王怜花被赶出了门,他还是懵的,所幸他很快就反应了过来:“…………”
这是差别待遇!
林蒙则暗呼:‘我可真是个机灵鬼。’
话又说回来,林蒙并没有落下被中香炉复原之事。不仅如此,她还让王怜花送个罗盘过来。接下来,制作陀螺仪就是顺理成章的,只是该怎么将这一切显得自然而然,那就考验她的编故事能力了。
索性林蒙从前没少做这种事,再者发明家发明什么,很多时候都无迹可寻,有没有逻辑可寻又有什么关系呢。
对这样可能会改变世界的事,林蒙格外心潮澎湃,这将会成为她存在过的有力证据。
半个月后,林蒙从她的作坊出来,虽然身体疲惫,但情绪却很高昂。她想将这份喜悦分享出去,第一个想到的,自然是王怜花。
“王怜花呢?”
阿提答道:“林姑娘,王公子十日前坐船出海了,说是有生意要打理。”她其实之前就有转告过,显然林姑娘心无旁骛地没能听进去。
林蒙有点失望:“这样啊?”
“找我吗?”这种微乎其微的事,竟然发生了。王怜花他人还未到,声音就先传了过来,接着嘴中还泛酸道:“我可真没想到诗音你在背后,竟然直呼我大名,那你是不是直接叫朱七七‘朱七七’啊?”
“怜花哥——我实在叫不出来,饶了我吧。”眼睛亮晶晶的林蒙,不顾王怜花先喜后恼的神情变化,嘴里抱怨着,手却直朝他召唤:“你能不能不要那么斤斤计较啊?我有东西要给你看。”
阿提见状,忙她自己的去了。
王怜花起初还漫不经心着,等到林蒙将陀螺平衡仪拿出来,给他解说其妙用,他的眼睛便渐渐地明亮起来,且越来越亮。
林蒙问道:“怎么样?”
王怜花觉得之前那种耳晕目眩的感觉又回来了,他腮帮子动了动,缓慢地眨了下眼,这才看向林蒙和她手中的陀螺平衡仪:“我看到了。诗音,我看到了它发出的耀眼光辉!”
林蒙缓缓笑起来,现在她得到了双倍的喜悦:“真好啊。”
然后,台风来了。
实际上,台风不是后脚就到的。在台风来临前,已有异象显示它要到了,所以城中居民都戒备起来。
林蒙让阿提把她阿爷接来,她家可比阿提家牢固数十倍。
阿提从小就生活在吕宋,见过的台风可不止这一遭,知道情况刻不容缓,也就没有推辞,跑回家把她阿爷和家中重要物品带了过来,住进了林蒙给他们安排的大屋中。
接着,在阿提的协助下,林蒙将该收进屋的物件,给收进“屋”内。
阿提这才见识到院子的冰山另一角,并给自己心理暗示,上朝的园林都是这么修建的,他们就是将家中的地下,掏出个地下迷宫来,都是有可能的,甚至将地上的房子给“咔咔”收进地下,那也是屡见不鲜的。
——林蒙得辩解一句,她没有把地上的建筑收进地下,收进去的只是她仿制的水运浑天仪。
这时候王怜花带人过来了,很快他就让没有用武之地的人离开了,他自己反而没有离开:“我要是把你一个人丢在这儿,等回头我肯定会被朱七七挠花脸,我可不敢忤逆这么个母夜叉。”
阿提:“???”
林蒙拍拍她的胳膊,让她别和王怜花一般见识。
阿提低头道:“我知道的。”她接着就去照顾她阿爷去了,林蒙眨了眨眼,只得请王怜花进屋,还调侃他道:“该不会是你自己怕飓风,不敢一个人呆着,才找借口和我作伴吧?”
王怜花冷笑连连:“真好笑。我见过的大风大浪,可不是你个黄毛丫头能想象的。”他的人生经历确实丰富多彩,其跌宕起伏程度,远超绝大部分人的。
林蒙低眉顺眼道:“是是,怜花叔叔见多识广,非我等可及。”
她说罢,又自顾自感叹道:“不知道为什么,‘怜花叔叔’叫起来就顺口得多。”
王怜花:“……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林蒙没再火上浇油了,老实说她还是蛮感动的。
没多久,台风来临。刚开始的时候,风还小,就已经像是脱缰的野马,将屋外的树叶吹得沙沙作响,渐渐风就更大了起来,躲在屋内听屋外的动静,就感觉外面像有万马齐奔,又好似千车竞逐。
这其中也有林蒙听觉灵敏的缘故,而实际上,台风到她家这边,已经被山石中由竹笼装着的土石防御工程给削减了些许,只是还是很骇人。
王怜花幽幽开口:“传闻中若有奇宝降世,必定天地为之颤抖。此番大风来临,‘鼓千尺之涛澜,襄百仞之陵谷’、‘势翻渤澥,响振坤轴’,便是响应了此传闻。”这两句来自苏东坡的《飓风赋》,不过这并不是重点。
林蒙回过头去看他,目光闪动,听他继续说道:“老天爷都在为诗音你之发明,欢声鼓舞,鸣鼓呐威呢。”他真好意思地那么说出口,且还能说得情真意切,真挚动人,任谁听了都下意识信了他的邪。
林蒙知道他这么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大概是让她不要惧怕。
只不过在感动之余,林蒙还不合时宜地想,他这吹彩虹屁的水平之高,绝对是她生平仅见。
第32章 探花郎(9)
台风登陆没多久,就开始下起滂沱暴雨。
风暴遮天蔽日,屋内光线早暗了下来,林蒙有及时点亮了灯。
王怜花正准备要去点灯来着,见状他挤出了一个字:“嘁。”
林蒙:“……我听得见。”
王怜花叹道:“我只是在感慨我无用武之地。”
“这是我家,”林蒙决定顺毛捋,“好啦,你能过来陪伴我,就是对我最好的帮助了。”
王怜花顿时阴转晴。
可以说外面的风暴,并没有对他们俩产生多大的影响,两人只当是一场寻常大雨,让他们不能出门,只有躲在屋内找点乐子。王怜花十分会玩,林蒙在这方面虽然不及他,可头脑灵活,思维敏捷,随便想到什么,都能引申出一连串后续来,插科打诨,文争武斗,不亦乐乎。
作为一家之主,林蒙还顾及了阿提和她阿爷,确保他们同样安然无恙。不仅如此,随着暴雨持续,林蒙还要确保排水系统正常运行,家中一切也都运转正常。
林蒙却没有出屋,她是借助了工具,那工具是个口小腹大的罐子,翁口上蒙上层薄薄的皮革。林蒙本来就耳聪目明,借助它后能够将周遭几里内的动静,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王怜花定睛一瞧,就勘破道:“我道是什么呢,原来是个听瓮。”
通俗来讲,听瓮就是个窃听器。它被发明出来,起初就是为了军事需要,到后来还发展出了有听管的窃听器,“矢服”。
王怜花来了兴致:“让我也来听听。”
他抱着那个听瓮,片刻后咂咂嘴道:“哈啊,沈浪和熊猫儿正在遭罪,朱七七把他们俩的胳膊都要掐出血来了。”
林蒙狐疑道:“有吗?”
虽说是邻居,但两家还是有段距离的,哪里能听那么远。林蒙想着就把耳朵也靠过去,结果王怜花跟老鼠偷到了灯油般道:“我可没说是我听出来的。”
林蒙:“……”
林蒙一把把她的听瓮夺过来,冷不丁道:“坏了,我那株白芷被连根拔起了。”
王怜花大为惊奇。
林蒙假笑道:“我看见的。”
王怜花:“……”
他们俩这算是扯平了,这一页也就揭了过去。之后林蒙又把之前堆积了几个有关医术的问题,拿来请教王怜花,期间还说到想给原作者写信求同意出版许可一事,还说让王怜花帮她看看她的译文,又说还准备拓印一本,邮寄给梅二先生,请他翻阅和指正。
王怜花故作惊讶道:“哦?你和那边还有联系啊?”
林蒙来吕宋有好一段时间了,这期间她是有写信回去的,而负责带信的,都是王怜花的商队,所以他不知道才有鬼。
林蒙轻哼一声:“我只是出外游学。”
王怜花不客气道:“我还以为你是断肠人远走天涯呢。”
林蒙闻言抬眼看向他,在这之前林蒙对这一问题,是能避就避,要么就是顾左右而言他,这次她想了想,伴随着屋内倾盆的大雨,和呼啸的大风,将她和李寻欢之间的事,言简意赅地讲了。
她说的和王怜花打探到的,并没有多大的出入。
王怜花心想:‘她这是把我当自己人了。’
王怜花揣摩了下她的语气和神态,才不会兜头把李寻欢这个感情上的蠢蛋,给大骂一顿。相反,王怜花还为他说起了好话:
“说来自沈浪和我这一辈退隐后,江湖上最受人瞩目的新秀,舍李寻欢其谁。可不是谁都能够做到书剑风流,武艺超绝,又淡泊名利,不贪慕官场的,况他正直侠义,聪敏过人,否则我当初也不会将《怜花宝鉴》托付给他。”
林蒙枕在小几上,当时的愤懑如熊熊烈火,现在再说起来时,烈火已被浇灭,她真心实意地附和道:“是啊,我二哥他忠恕,坚贞,侠义,假以时日,必定侠名广流传,一如当年的沈前辈,你没有托付错人。”
王怜花细细琢磨了下她的用词,以及用词顺序,缓缓道:“话是如此,只眼下我和你更亲密,可我想了想,也无法违心地去骂他。他步步行得都是君子之道,我想他当时心中肯定满是痛苦,况且他还牺牲了自己。”
林蒙无法否认,她也很清楚这一点,所以对李寻欢不知道该说什么是好。
“只是他没有考虑过你的意志。”王怜花一针见血道,不过他没有继续往下说这一点,而是依旧站在李寻欢的立场上说道:“这一点或许也不该怪他,你瞧古往今来多少人都会拿浮萍与柳絮,去形容女子,以为她们乃飘零之物,无法自主。”
林蒙垂下眼,没有说什么,这点她何妨不清楚呢,所以当时愤懑之余,她还有点委屈,以及没有对李寻欢说出来的“我以为你会不同”。
王怜花往前倾了倾身体,看向了屋外:“我看到外面藤萝飞起,垂柳倒拔,玲珑山石也被风暴吹动,但这座院子仍旧岿然不动。因为它有蚝壳墙,有防风林,有排水设施。”
林蒙眨了眨有点酸涩的眼睛,这一刻她忽然有那么点理解了“士为知己者死”这句话。
林蒙却不想王怜花得意,撇过头,略有浮夸地赞叹道:“怜花叔叔好眼力,连那是防风林都看出来了!”
王怜花:“…………”
林蒙没回头,都好像能感受到他的幽怨,她强忍住了笑,这才转过身去,诚挚无比地看着他:“我都懂的。不瞒你说,来吕宋的这段日子,我过得又充实又自在。还有,虽说你这个人过去恶迹斑斑,还没有见面就对我恶意满满,但你却是我这辈子交到的第一个志同道合的朋友。这么说吧,哪怕日后你又做出了丧尽天良的事,只要不是针对我,我都会一如既往的看待你。”
王怜花一愣:“你不想着制裁我?”
林蒙摆摆手:“制裁你那是沈大侠的事,是国法律令的事,什么时候轮到我了?”
“哼哼,难道你不知道只要做坏事不被发现,那就等于没做坏事吗。”王怜花得意洋洋了下,旋即发现这么说,好像仍旧恶意满满,所以他就改口道:“我的意思是,我早就改过自新了。”
林蒙故作惊讶道:“你现在已经是改过自新的你吗?”
“是啊。”王怜花淡淡道:“毕竟比起做光明中的一只飞蛾,谁会愿意做一只终年躲在黑暗中的蝙蝠呢。”
在遇到沈浪和朱七七前,王怜花一直认为他从来都是活在黑暗中的,他的父亲利用并抛弃了他的母亲,他的母亲利用他,他周围的人无不无利不起早,他所在的环境就是这样充满了尔虞我诈,所以他喜欢看到别人也家庭离散,无父无母,也被利用,被羞辱。
好在那都过去了。
林蒙不是很了解他的过去,但这并不妨碍她管中窥豹,进而对他的过往有所了解,可正如她刚才说的,她没有资格,也不想去评判他的过去,没看沈浪现在都把他当至亲了吗。林蒙也只知道王怜花是她的良师益友,于是她略一想,就拿过她的画本和画笔,唰唰地做起画来。
王怜花:“??”
“你看从前的你就像包裹在这样厚厚的茧中——”
王怜花不满道:“我可以说我自己是飞蛾,你却不能这么认为,我至少也该是只蝴蝶吧。”
林蒙没理会他,翻开了下一页:“然后有一天你破茧而出,这就是没了枷锁的你了。”
王怜花:“……孔雀?还不赖嘛。”
林蒙意味不明地“嗯”了两声:“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