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妇”伯莎 第34章

作者:红姜花 标签: 女强 BG同人

  ☆、阁楼上的疯女人29

  029

  几个星期后, 南岸街23号的宅子已经基本修整完毕。

  虽说“闹鬼”的宅邸空置三年,但基本的装潢、必要的家具仍然保存完好。近日以来工人们进进出出、修修补补,人一多,宅邸内阴郁诡异的气氛一扫而空, 再加上年久失修的部分得到重新修缮,偌大的宅邸变得宽敞明亮, 哪里还有凶宅的样子。

  伯莎站在大厅,对此非常满意。上午她派女仆格莱思去购置被褥床单等物品,买回来后,待她再雇佣一名女仆和一名车夫,就可以入住啦。

  白马酒店虽好, 但到底不是自己的地盘,哪里有家里舒服呢。

  “真想不到变化这么大, ”托马斯感慨道,“这笔钱花的很值得, 夫人。”

  刚修整完毕的宅子略显空旷, 这也和它的面积有关:一楼配有客厅、餐厅和一个会客室, 再加上厨房和储藏室, 几乎足以一整个家族在此日常活动;二楼则配有四间卧室、一间书房, 主卧还带一个小套间。

  这么一大栋宅邸售价只有一千英镑,按照伦敦的物价,这四舍五入就是不要钱啊!伯莎可真要好好感谢迈克罗夫特,让她白捡一个大便宜。

  “装饰品和生活用品可以今后慢慢添置,不过……”

  “不过?”

  “呃, ”托马斯流露出了几分不好意思的神态,“工人们默认了宅子里只有你和爱小姐两位女主人,好像没有考虑到你的房间会有男士入住,夫人。”

  什么?

  伯莎很是茫然:“我的房间怎么会有……哦。”

  话说了一半,她恍然大悟:托马斯见过迈克罗夫特。

  “没关系,不需要考虑到男士入住,”伯莎当即失笑出声,“我和我的‘情人’没有肉体关系,不用考虑他。”

  托马斯:???

  堂堂前任杰西帮左膀右臂,混了这么多年街头的托马斯·泰晤士,还头一次听说情人之间没有肉体关系的。你们有钱人的花样这么多吗!

  见他一脸困惑,伯莎只觉得好笑。这事也没法和别人解释,因而伯莎的视线落在托马斯得体的西装三件套上。

  老实说,这十先令花的很值,打扮成绅士模样的托马斯·泰晤士还真一表人才。只是他本人平时非常不喜欢这么穿,套上西装出门,基本是直接表明他去帮伯莎跑腿办事去了。

  “合同拿回来了吗?”伯莎问。

  “拿回来了,”托马斯这才从口袋中拿出一份仔细折好的厚实信封,“恭喜你,夫人,又多添了一处乡下的房产。”

  所谓乡下房产,自然是之前委托给巴克莱银行的购房合同了。

  由巴克莱先生代劳,伯莎终于拿到了位于圣玛丽米德村的房产产权——尽管她本人连房产代理人的面都没见到。

  不过也无所谓,伯莎买下那栋房子也不是为了居住的。而是从此给马普尔小姐一个正式的身份:家乡在圣玛丽米德村的单身小姐,完美符合阿加莎笔下的设定。

  就是……这都是实打实的钱啊!伯莎的心在滴血。

  虽然圣玛丽米德村的物价不比伦敦,但那也出去了不少英镑。

  “得抓紧赚钱了,”伯莎嘀咕道,“总是支出也不是法子。”

  “这边宅子修整完毕,工人们可以立刻开始修整隔壁的铺面,夫人,”托马斯及时说道,“就是……你打算拿隔壁的铺面做什么呢?”

  “还是开酒吧好了。”伯莎说。

  原本的南岸街22号本就是个酒吧,坐落在街口,附近有工厂,还临着白教堂区,不仅是出于收集消息角度,还是经营角度,仍然是开设酒吧最为合适。

  而且铺面废弃三年,可内在的基本装潢保持得还算不错,想要开酒吧翻新一下就行。

  “那你需要一名老板,夫人。”

  “嗯,”伯莎点头,“我确实需要人手。”

  “我可以代劳。”

  “你不行。”

  托马斯微微一怔。

  伯莎·泰晤士手下确实缺人,总不能让赛克斯那种家伙来经营酒吧。托马斯毛遂自荐时信心十足,却没料到伯莎毫不客气地回绝了他的提议。

  没什么比一腔热忱贴在冷板凳上更令人难过了,托马斯看起来很受伤:“你……你是觉得我能力不足吗,夫人?”

  伯莎好笑地瞥了托马斯一眼:“不要妄自菲薄,你明明可以有更好的前途,别把时间浪费在经营酒吧上面。招募人手的事情先放放,在修整过程中慢慢找人也没关系。”

  她见托马斯不说话,继续耐心宽慰道:“你愿意帮我做事,我很感激,托马斯。要是急着想证明自己,就先把新来的几个孩子照顾好。”

  托马斯忍俊不禁:“杰克和恰利压根不需要我照料。”

  要知道那可是两个街头小偷啊!没老犹太征用他们的资金,那两个小子现下的生活比许多工人都滋润好不好。

  不过……

  托马斯·泰晤士倒是没想到,泰晤士夫人轻飘飘几句话,就能让赛克斯转而对付起自己的老朋友。

  他知道面前这位女士是个狠人。托马斯自幼为帮派做事,他太明白歹徒、强盗和帮派分子的作风了,几乎是在见到伯莎夫人的第一面,哪怕她穿着昂贵的衣裙也遮掩不住行走在市井的气息,托马斯立刻就分辨出来,这位女士对底层社会多少是有些了解的。

  但托马斯没想到,伯莎能狠到近乎于歹徒的地步。

  赛克斯没告诉他老犹太究竟怎么了。或许被赶走了,或许赛克斯下手未遂连夜离开了白教堂区,或许……托马斯低了低头,他不知道,但是泰晤士夫人一定知道。

  当然了,夫人不说,托马斯绝对不会多问,这是基本原则。

  “那不是更方便?就让他们住在原本住的地方就行,”伯莎说,“你只要别让他们两个闹出什么乱子即可。”

  “夫人的打算是……?”

  “我不需要小偷,”她回答,“我需要两个孩子王。”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歇洛克·福尔摩斯拥有一整个贝克街小分队,颇具传奇色彩,但也算是现实意义浓厚。

  在当下的伦敦街头,没什么人比这些小偷、报童和流浪儿更消息灵通了,哪怕再谨慎小心的阴谋家,也很少会提防穿梭在马车和行人之间的这些孩童。

  “杰克这么机灵,还经常道出乱窜,就让他去朗恩博士的实验室附近转转,”伯莎说,“你可以给他几个便士,让他买点零嘴去和周围的孩子打好关系。”

  不用伯莎多说,混迹街头多年的托马斯立刻明白了她的意思。

  找朗恩博士的麻烦,就是为康纳·泰晤士报仇,托马斯求之不得呢。

  “我知道了,夫人,”青年凝重点头,“我会让雅各布和杰克一起,这样也好盯着他。”

  “好。”

  伯莎一勾嘴角:“还得多麻烦你,托马斯。”

  青年笑出声,抬手戴上绅士帽,黑色帽檐之下一双蓝眼熠熠生辉:“哪儿的话,夫人。若是无事,我这就和工人去商量翻修酒吧的事情去,请你放心。”

  对于交代给托马斯的事情,伯莎自然放心。但也不是什么事情都能交给别人做的。

  她简单地叮嘱了工头几句,而后乘坐马车回到白马酒店。

  伯莎回去的时候天色已晚,然而简·爱小姐依然没从私人女校归来——今晚是夜校第一天开课,对费雪夫人,对简·爱小姐来说都意义重大。

  待到伯莎用过晚餐,简才乘坐费雪夫人家的马车迟迟归来。

  她进门时忧心忡忡,看起来满腹心思。这让伯莎很是意外:“怎么,不顺利吗?别是女工们欺负你了吧?”

  “什么?不。”

  简猛然从沉思中回神,急忙摇头:“不是的,今夜的课程很顺利。”

  按道理来讲,应该是如此的。伯莎深谙简的性格,她不卑不亢、谦虚有礼,还有着不怎么幸福的童年,不论从性格,还是从阅历上,她都应该能理解女工们的处境才对。加上她性格不错,第一堂课,就算再怎么出意外,也不应该惹出麻烦才对。

  只是看她这幅眉头微拧的模样,分明是发生了一些事情。

  “坐下慢慢说。”伯莎示意。

  “嗯。”

  简缓缓落座,接过格莱思递来的热茶,而后才整理好思绪,轻声开口:“第一次的课程内容并不多,不过是同女工们相互认识一下,而后介绍准备好的课程。真正的知识内容不过是刚刚开端,费雪夫人还是建议我和她们先打好关系。”

  “那你做到了吗?”

  “事实上,”简回答,“我觉得做到了。”

  说完,她苍白的面孔浮现出几分由衷的笑意。

  “她们都很喜欢我。”

  “那不是很好吗,”伯莎也跟着勾了勾嘴角,“你又在担心什么?”

  “她们很喜欢我,将我视为了自己人,”简犹豫片刻,还是认真回答了伯莎的问题,“今夜的课程结束后,她们邀请我……去参加费雪夫人的公开宣讲。”

  “宣讲?”

  “就在她们的印刷厂附近,是关于妇女投票权的宣讲。”

  “……”

  “我不知道该不该去。”

  对于一名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女人来说,这还用问吗?若是伯莎受邀,她肯定要去看看的。

  但她也明白简·爱小姐为什么会犹豫——想想看之前内政大臣的聚会上,诸位绅士是如何嘲笑费雪夫人的吧。

  在这个年代,女人为了自己的权力利益奔走呼喊,几乎是和偷情、夜游一样,可以称之为“不体面”。

  想必此时的简一定很纠结:身为女性,她当然想去参加宣讲;但她区区一名女性教师,如今所得的一切都建筑在“体面”之上。若是没了这份体面,她该怎么办?

  伯莎端详面前的年轻姑娘许久。

  “好啊。”

  她看似随意地开口:“我还挺感兴趣的,之前从未见过什么‘宣讲’呢,不如你陪我一起?”

  简·爱小姐的双眼猛然亮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老犹太没死,大家放心【?也没什么不值得放心的】

  来咯,妇女运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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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是有姑娘担心伯莎的马甲会翻车,我还是说一下吧,马甲就是给别人看的,伯莎不在乎隐瞒是因为她根本不怕掉马。

  首先马普尔小姐和泰晤士夫人的身份差距太大了,如果没有上帝视角顶多是觉得她们“两个人”关系亲密,也不可能想到她们其实是一个人啊。害,超人和蝙蝠侠都没翻车呢,伯莎不会的。举个微博上很红的例子,要是上海出现一个超级英雄,大家还能想到王思聪头上嘛。就算十万个线索指向王思聪,大众逻辑应该也是先猜是王思聪赞助了超级英雄对吧。

  其次,翻车了也没啥呀……反正伯莎·梅森已经死了,明明白白下葬,就算有人大喊一声她就是伯莎·梅森也得有人信啊。一百多年前的社会,谁敢信伯莎和罗切斯特玩这么大手笔敢物理离婚?只要伯莎不是罗切斯特的妻子,她是谁很重要吗。

  最后,就算两个身份联系在一起也没啥问题啊!麦哥的上流社会情人去底层搞帮派去了,难道不应该黑白两道上层社会底层社会都觉得很正常嘛!说不定还要觉得伯莎就是个下属,真正大魔王是麦哥本人更忌惮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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