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女王不在家
沈烈笑着说:“是,小轿车坏了。”
于是老太太们就纳闷了:“小轿车又不是拖拉机,怎么还能坏啊?”
在他们心里,小轿车老高级老高级了,开起来嘟嘟一溜烟儿就跑了,这玩意儿还能坏?
沈烈便随口道:“谁知道呢!”
老太太们便开始纳闷了,琢磨了。
“你们说这个孙红霞,是不是和咱们松山村八字不合啊?我看她就不该嫁到我们村来!”
“这可不就是,先是坑了沈烈,现在进林家门也这样!这叫啥事儿!”
沈烈一踩脚蹬子,两个人过了街道,直接进了胡同。
冬麦想想这事,觉得好笑,又觉得可怜:“本来好心给他修修,毕竟人家大喜,犯不着,谁知道王秀菊还拽上了!”
对于这位前婆婆,冬麦打心眼里厌恶。
沈烈:“所以不搭理就是了,这可不是我不想修,是他们自己不想让我修。”
他说着这话的时候,就想起林荣棠看着自己的那眼神。
当下不由一个冷笑。
夺妻之恨是吗?你也配吗?
作者有话要说: 社办企业是1958年公社工业化过程中产生的,在1980年代初衰落,改革开放后的1984年,中央4号文件将“社队企业”更名为“乡镇企业”。
文中用天津纺织工学院,是考虑到天津纺织工业在上世纪的地位,人家天津也是曾经牛轰轰过的三大直辖市啊。
大家可别说文里男的竟然没好东西,其实你看,王书记人挺好的,清廉为民,只不过他不是主角嘛!
第67章 发现宝
回到家后,冬麦做饭,沈烈便拿来昨天裁剪的那白纸本子,开始抄写冬麦的菜谱,他写了那么一页后,冬麦过来看,确实写得不错,而且原来菜谱上有些遗漏的字,他给添补上了,添补得还挺通顺。
沈烈:“这样可以吧?”
冬麦满意:“比我字写得好多了。”
沈烈见过她写的字,结婚时候要签字的,挺清秀的小字,只是可能不常写,便有些生疏罢了。
其实他也不常写,不过之前在部队,要写思想报告什么的,就练出来了。
冬麦让沈烈继续写,自己回去做饭,她今天做了一个熟猪油炒萝卜,加上一点虾米来煨,都是现成的菜,到了熟的时候又加了一点葱花,做出来是琥珀色,看着就有食欲,两个人吃饭简单,也不用太多,热了两个馒头,又熬了一些稀饭就行了。
稀饭烧差不多了,她加了一根柴在里面慢慢闷烧着,便开始去弄腌酱茄。
她昨天就发现家里的茄子有点多,怕吃不完坏了,想着干脆腌起来,昨天她已经清洗了一个陶瓷罐子,放在那里晾着,如今看了看,已经晾干了,便将茄子洗干净了,切成片,在陶瓷罐子底部铺了一层酱黄,接着铺一层鲜茄子片,加上盐,接着下酱茄子,如此层层叠叠地放好了。
这个等过六七天,在太阳底下晒好了,然后放在坛子里就能吃了,吃饭的时候取一些来下饭,最好不过了。
这个时候稀饭也差不多焖熬好了,细火慢熬的小米粥浓稠喷香,喝起来有滋有味有嚼头,冬麦这里上饭,沈烈还在那里抄写。
家里并没有像样的书桌,他把本子放在小炕桌上,小炕桌并不大,他又长得高大,两条长腿便有些憋屈地在那里蜷着。
不过他低头抄写得还挺认真,偶尔停下来皱眉想想,估计是漏了字。
冬麦喊他:“吃饭了。”
沈烈:“行,我抄完这一段。”
冬麦:“其实并不用那么急。”
沈烈笑着说:“我怕你翻看这个菜谱不方便,抄写了,你没事可以拿着看看,这不挺好的?”
冬麦心里便有些感动,想着他对自己的事真得上心,他知道自己在意这个,所以才这么用心帮自己抄。
冬麦摆好饭,沈烈便下炕穿鞋,他穿鞋的时候,冬麦突然注意到,旁边的紫药水瓶子,便随口问:“你脚上还疼吗?”
沈烈:“早上有点疼,抹了药,好多了,现在不觉得疼了。”
冬麦:“吃了饭我给你看看。”
沈烈正坐下来吃饭,听到这话看她一眼:“洗澡的时候吧。”
冬麦拿着筷子的手顿了一下,脸红了红:“算了。”
沈烈:“为什么?”
他尝着这萝卜很好吃,以前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萝卜。
冬麦:“那样挺累的。”
昨晚上,他那样折腾,谁受得了,而且冬麦觉得不像样,姿势也实在是别扭。
沈烈挑眉,无辜地看了她一眼:“你想多了,我只是让你抹药。”
冬麦便不吭声了,心想如果是自己想多了,那倒是挺好的。
吃过饭后,沈烈便继续抄写了,冬麦摆弄她的腌酱茄子,正忙着,刘金燕过来了,看到他们两口子便笑起来。
“可把我笑死了,你们没出去看?”
“怎么了?”
刘金燕凑过来看冬麦忙活,一看是她要腌酱茄子,倒是挺高兴的:“哎呀,太好了,你又腌这个!”
以前冬麦是林荣棠媳妇的时候,就爱腌这个,腌了后会送给左邻右舍,大家都挺喜欢的。
冬麦和林荣棠离婚了后,大家还念叨起来,说可惜了,没得吃了。
冬麦笑了下:“本来还没想起来这茬,正好婚宴上的茄子剩下来怕坏了,腌了给大家分分吧。”
重新嫁过来,她也想和大家搞好关系,送点吃的,便宜实惠,再好不过了。
两个人说着话,刘金燕重新和她说起外面的事,原来迎亲的小轿车坏了,大家议论纷纷的,都觉得不吉利,王秀菊催着林荣阳去修,林荣阳没办法,只好骑着车子去了公社里找修车的,迎亲的队伍就那么耽误着,过来帮忙的亲戚邻居干站在那里也难受,那些吹唢呐的都抱怨起来,觉得耽误人家时间,好好的一桩喜庆婚事,弄得大家都不高兴。
最后林荣阳还是没回来,生怕错过了吉时,干脆弄了一辆牛车,扎上大红绸子,把新娘子请到牛车里,总算是送回了家。
“你不知道孙红霞那张脸难看的,本来好好的小轿车,换成了牛车,多丢人啊,大家都在那里说呢!”
说话间,外面又响起鞭炮声,估计这是要拜堂成亲了。
冬麦便笑了下:“各人有各人的路,人家肚子大了,怀着身子,嫁给了林荣棠,王秀菊这下子估计高兴了。”
刘金燕:“我呸,也不嫌丢人现眼!”
说话间,沈烈放下纸笔出来了,和刘金燕打了招呼,便去忙了。
刘金燕纳闷:“沈烈这性子好像和以前不太一样了。”
冬麦:“啊,怎么不一样了?”
刘金燕看了她一眼,无奈地说:“以前他挺爱说笑的,现在总是端着,看着挺严肃的。”
冬麦疑惑:“是吗……”
刘金燕:“那当然了,弄得我也不好意思和他开玩笑了。”
送走了刘金燕后,冬麦开始还没明白,后来突然想起来了,当时自己嫌他爱笑,挺招惹人的,敢情人家这是要收敛了?
冬麦进屋,见他依然在炕桌上抄写呢,便凑过去看,他一笔一划,写得很工整,看得出来是刻意收敛着,免得潦草了,现在已经抄写了好几页了。
沈烈把抄写本给冬麦看:“如果是有那种厚纸就好了,可惜我们这里买不到,陵城那里也未必有供应,这种纸太脆了,时候一长也怕坏。”
“已经挺好的了,”说话间,冬麦翻看着:“抄得真不错,我自己抄,反正抄不了这么好。”
“我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对了,刚金燕过来,说你比以前不爱笑了,严肃了,弄得她都不好意思和你多说话了。”
沈烈听这话,挑了挑眉:“那不是挺好的吗,好好的我和她也没什么话说。”
冬麦纳闷:“是不是因为我之前说你太爱笑了啊?”
沈烈无奈了:“你说你不喜欢,我也就想了想这事,附近村里确实几个姑娘好像对我有点意思,也确实有些麻烦,我自己以前并不觉得我自己有什么问题,我见了老头老太太都爱笑,又不是只对姑娘笑,你说我招谁惹谁了?可你那么一说,我也觉得兴许人家误会,打算以后要端起来,严肃起来。”
冬麦看他浓眉耸动,一脸无辜,忍不住笑起来。
沈烈看冬麦笑,握住了她的手,严肃地说:“好了,不许笑了。”
他越这样,冬麦越想笑,想着非要端起来,其实也挺累的。
沈烈看她笑得眼泪都要出来,便扯了一把,将冬麦扯到怀里:“还笑是吗?再笑就要罚你了。”
冬麦已经笑得没力气了,软软地瘫在他怀里:“你要是罚我,那我也罚你。”
沈烈看她笑了这么一场,脸颊晕了粉红,喘着气,竟是娇艳艳的,便干脆禁住她在怀里,磨牙道:“你竟然笑我。”
说着,低头去咬她的脸颊,她的肌肤实在是清透滑软,他贪恋那滋味,牙齿轻轻地咬上,滑开,呼出的气息洒在她面颊上,看着她清澈的眼睛氲出雾气来,也看她纤细的身形在自己怀中轻微地酥颤。
沈烈将她箍紧了,却是想起之前她说的话来,低头在她耳边逼问:“为什么不想和我一起洗?不喜欢吗?”
冬麦推他,低声埋怨:“你以为谁像你,那样站着我不累吗?”
沈烈微怔,之后便闷笑出声。
他知道她害羞,于这种事上,并不能放开手脚,没想到却是因为这个。
他便低声哄着她道:“那我抱着你,这样你就不累了,好不好?”
热气就在耳边,冬麦又羞又窘好像又有些喜欢,咬唇:“天还没黑呢,你瞎想什么!亏我以前以为你是正人君子,怎么如今总想着这个事!”
结婚几天,除了洞房第二天他说忍着,之后简直了,天天折腾到后半夜。
冬麦心里确实也挺喜欢的,但还是觉得,这样太累了。
她哪里知道,沈烈如今也不过二十五岁,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况且冬麦又是他惦记很久的,如今成了媳妇,娇滴滴粉润润的小媳妇,就那么看在眼里,抱在怀里,哪里忍得住,自是恨不得时时刻刻,又恨不得整整一夜。
只是如今沈烈看冬麦这样,也是怕吓到她,更怕自己不克制伤到她,当下暂且忍耐,想着晚间时候再慢慢逗她引她。
冬麦看他放开自己,湿润的眸子瞥了他一眼,之后便过去镜子前。
她的辫子有些乱了,些许散乱开的乌发掩映在绯红的脸颊上,眉梢那里也染上了晕红,她看着这样的自己,几乎羞于细看,连忙梳理了下头发,又过去打了水洗脸。
沈烈看着她低了头,出去打水洗脸。
微微低下头时,两条辫子顺从地垂在肩头,露出修长白净的颈子,而乌黑的发丝旁露出也两只耳朵,耳朵尖尖都是通红的,像染了凤仙花汁。
他挑眉轻笑了下,想着她在这种事情上,有时候胆子挺大的,但其实就是不懂,带着一点懵懂的大胆,如今懂了,反而含蓄羞涩起来了。
冬麦用凉水洗了一把脸,脸上的热烫褪去,自己感觉好多了,一抬头,见他就靠在门槛上看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