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女王不在家
冬麦听出他的意思:“不卖吗?这个挺值钱的。”
她是想着,他不是要贷款做买卖吗,如果卖了这个,也许能顶一些用。
她不懂这玉镯子值多钱,但总觉得,这么辛苦找到的,估计是宝贝吧,应该很贵。
沈烈握着她的手:“冬麦,我听说现在结婚,有的都要准备三金了,金项链金镯子金戒指,我条件就这样,你也知道,没钱给你准备太多,现在你自己发现了这个,肯定得留着。”
他温声说:“就当我祖上留下的宝贝,传给儿媳妇的,你收好就是了。”
冬麦低头摩挲着那玉镯子,确实挺好的,触感温润舒服,想想这是沈烈祖上的,卖了的话确实可惜:“那咱们就收着吧,我现在戴,怕别人看到说道,也怕弄坏了,咱先好好收着。”
沈烈点头,于是两个人重新把那镯子放在盒子里,又藏在一旁的杂草堆中。
沈烈笑着说:“等会我们回去,你抱着一堆,我抱着一堆,就说是当柴火烧的,别人看到也不奇怪,不然咱拿这么一个盒子,被人看到了,还不知道怎么传。”
冬麦自然明白:“好,我知道,财不露白,不能让人看到!”
收好了盒子后,沈烈又去各处检查了一番,甚至把墙角墙壁都敲了一遍,不过再没发现这样的暗柜。
只能说,当年被搜查的时候,确实很仔细了,连一个铜板都没能留下。
沈烈:“镯子肯定不卖,给你留着,别的也没什么,咱俩的发财梦碎了,还是老老实实收拾屋子,准备做买卖勤劳致富吧!”
冬麦噗地笑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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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两个收拾了半天院子,又找来电工帮忙拉电线,电线倒是很容易安装,买一个电表装上就行了,电闸也给安上了,不过拉电灯的话,暂时手头钱不够,需要电工那里去公社电力局再取电线,还得等他有时间。
不过这也不要紧,只要能通电,回头就能干活,电灯实在不行的话,就用蜡烛或者煤油灯代替就是了。
折腾了大半天,天快晃黑的时候,两个人抱着柴火,回去了家里。
冬麦战战兢兢的,她生怕别人发现了自己和沈烈的秘密,不过好在一切都是多想的,并不会有人意识到他们的柴火中藏着一个那么好看的玉镯子。
到了家里后,赶紧关紧了门,小心翼翼地取出来,捧着那镯子,摩挲了一番,之后又戴在手镯上看,确实是好看。
冬麦喜欢得不行了,爱不释手:“这个肯定特别贵。”
沈烈听到这话,笑着说:“所以好好留着,也许是古董,说不定过些年更值钱,咱早早卖的话就亏了。”
冬麦一想也是,便小心地取下来,放在盒子里,又把盒子收在自己日常放柜子的箱子中,这样轻易不会被人发现了。
晚间洗过之后,躺在炕上,冬麦还是越想越兴奋:“你说这个得值多钱,我不是说要卖,就是好奇。”
沈烈的心思哪里在镯子上。
他是经历过生死的人,于钱财上,他看得淡。
他搂着怀里的新婚妻子:“也许值一百吧。”
冬麦瞪大眼睛:“怎么可能,就一块表钱?”
沈烈便道:“也许一千块?”
冬麦诧异了:“这么贵吗?”
外面的月亮从窗户照下来,落在她净白的面颊上,他继续逗她:“这种玉镯子据说都挺贵的,也许值两万。”
冬麦顿时睡不着了,她甚至翘起脑袋,睁大眼睛看着他:“你是不是在瞎说啊!”
想到刚才她是把两万块戴在手腕上,顿时觉得整个人不自在了。
沈烈便笑出声,他低头,亲她的脸颊:“谁知道呢,我瞎说的。”
冬麦没好气了,低哼一声:“原来你逗我玩呢!”
看着她气哼哼的样子,沈烈眸光转沉,低头吻她的唇,喃声说:“那我不逗你了,我们好好睡觉。”
当他这么亲她的时候,他想,男人和女人到底不一样。
作为一个男人,他可是想得很,恨不得日日搂着她,她怎么就不惦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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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按说该是去公社里王书记家帮着采买食材,不过冬麦身上实在酸,懒懒的竟然不想起来,她哼哼着抱怨他:“都怪你,都怪你,害我那么晚睡!”
她哼哼起来像小猪,沈烈便捏了捏她鼻子哄她:“那就再睡一会吧。”
冬麦:“人家王书记家里还等着呢。”
沈烈:“也没说多早去,太早过去买肉,人家看你心急,说不定不给你好价呢。”
冬麦想想好像也有点道理,便也懒懒地重新闭上眼,迷糊着睡个回笼觉。
不过心里却是想,自从结婚后,她好像是比以前懒散了,为什么呢,这都是沈烈害的。
她甚至记得小时候看过的戏,当时不太懂,不过有些句子却是隐约记得,就是那个“从此君王不早朝”,沈烈就是那个祸国妃嫔!
沈烈看冬麦迷迷糊糊地合上眼,轻手轻脚地下炕,先过去厨房烧火,早饭他们比较简单,熬一个稀粥,再把昨晚剩下的热热就是了。
给灶膛里添了一把火后,沈烈提着桶出去,打算打水,谁知道刚出院子,就恰好看到隔壁的门开了。
出来的是孙红霞,孙红霞端着簸箕,出门倒垃圾。
她看到沈烈,愣了下。
沈烈也默了一下,他觉得这个画面似曾相识。
早上出门,看到别人家的媳妇走出来。
不过才半年的功夫,别人家的媳妇成了自己的,而自己要娶的那个,成了别家媳妇,甚至连肚子都仿佛要起来了。
沈烈淡淡地扫过孙红霞的肚子,看着是有些挺。
他的唇嘲讽地动了动,之后便径自挑着扁担去提水了。
孙红霞却站在那里默了好一会,不知怎么回事,她有些心酸。
她终究没能坐着轿车风光进林家门,坐的是牛车,这让她总觉得,好像很不吉利,好像自己所追求的一切都将成为泡影。
新婚洞房夜,林荣棠沉默而疏远,他说你怀着孩子,我不能碰你,免得伤了你,之后连衣服都没脱,就睡在另一个被窝。
这倒是让孙红霞松了口气,她还没想好自己应该怎么让自己流产,她甚至还是处女之身,这些都需要想办法瞒过林荣棠。
她其实是瞄上了冬麦,冬麦不能生,如果自己和冬麦在一起的时候,不小心流掉孩子,那就最合适不过了,所有的人一定会以为冬麦嫉妒自己。
只是,真需要机会。
而现在,抱着这么多心思,她看到了沈烈。
她注意到了沈烈目光扫过自己肚子,以及他唇边勾起的那抹嘲讽。
她默了一会,便明白了。
沈烈看到自己的肚子难受了?他是想到自己的妻子不能孕育,而自己却怀上了,所以泛酸了?
孙红霞轻叹了一下,倒是有些同情沈烈。
你娶谁不好,非要娶一个不能生的冬麦,一辈子没个孩子,像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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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烈做好饭,冬麦才迷糊着醒来,她倒是有些不好意思:“早知道我应该起来,我做饭就行。”
沈烈挑眉笑着说:“做饭这种事,我们可以轮着来,虽然你做饭好吃,但天天吃好吃的,时间长也就腻了,吃我做的饭,就当忆苦思甜好了。”
冬麦知道他是故意这么说的,其实就是心疼自己。
沈烈这个人和林荣棠不一样,和村里其它男人也不一样,他的许多想法,冬麦听都没听说过,但是他说出来后,冬麦便恍然,原来是这样,没错,他是对的。
比如他告诉自己,人是没有二手的,这就让冬麦在心里思量了很久。
冬麦吃着饭的时候,心里想着,她应该感激沈烈,不光是因为男女之间的喜欢,还因为他会教会自己许多东西,这些,是嫁给任何男人都不能得到的。
她又想起霍志诚来。
她有两个嫂子,戴向红和霍志诚,她觉得戴向红是个很能干的人,城市里铁饭碗,但是戴向红大体来说,应该是和自己身边的是一类人,而霍志诚不同,霍志诚凌厉直接,锋芒毕露,像一把刀。
可冬麦在沈烈身上,却感觉到了和霍志诚类似的气息,只不过相比于霍志诚,沈烈更包容温润罢了。
她心里想着这个,以至于去往公社的时候,话都不多。
沈烈感觉到了:“哑巴了?”
冬麦抿唇,笑着没说话,却用手扯了扯他的衬衫:“我觉得这样挺好的。”
沈烈:“什么挺好的?”
冬麦心情愉快,极目远望,这个时候麦苗已经过膝盖了,绿色的麦浪成片,有些已经开始抽穗了。
她笑着说:“没什么。”
沈烈:“?”
他怎么觉得,她好像意有所指?
冬麦笑说:“好了,不要问了,马上就到公社了,严肃点。”
沈烈只好不问了。
不过他想着,晚上他怎么也要逼问一番,到时候饶不了她。
第69章 寿宴
猛骑了几下车子,便到了公社,按照之前说的地址,过去了王书记家,他家里是两室一厅的房子,屋子里摆设很好,有沙发空调还有冰箱,王书记媳妇陈亚从冰箱里拿出来香槟给他们喝,冬麦推辞不过,尝了一口,甜丝丝的,就是有些凉。
陈亚和他们聊了聊,王书记的弟弟王元庆过来了,说是也跟着冬麦去采购,沈烈也就跟着去。
自从上次后,冬麦也有些经验了,杀过去菜市场,买肉买鱼买蔬菜,专挑新鲜的,还价的时候大刀大刀地砍,弄得那些卖鱼卖肉的大老爷子都叫苦不迭。
冬麦:“这次给便宜,下次我要买,还找你,你看我每次买,量都大,总不至于让老板你吃亏。”
那摊贩老板一想也是,上次已经见过了,虽然这个小姑娘眼力好太挑,但确实两次跟着来买的量都大,给便宜也是应该的。
旁边的陈亚和王元庆看到这情景,都有些惊讶,陈亚忍不住对沈烈说:“看不出来,你媳妇还挺厉害的。”
乍看,好像是一个羞涩内向的小姑娘,不像是结婚过的,一般这种都腼腆,谁知道讨价还价这么敢。
沈烈笑着说:“我媳妇主要是眼力好,她看得多了,懂这个,知道最低能多钱。”
他其实也不太懂,随口夸夸媳妇而已,反正多夸夸自己媳妇总没坏处。
不过旁边的陈亚和王元庆却连连点头:“多亏了冬麦,我们这次买食材,估计能省不少钱,那就回头麻烦冬麦再帮我们找几个帮工的,勤快点的就行,钱给不多,一天估计能给三四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