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雪也也
大家都爱去展销会买东西,又热闹,又便宜,比集市可热闹多了。
董文浩叹了一口气,“展销会是好,可你这地儿不好啊,这里是郊区,挺偏僻的,大伙儿爱逛展销会,都是随便散散步过去瞧瞧的,你那儿非要特意过去,大伙儿肯定不太愿意的。”
齐晔也知道,这的确是比较吃亏的一点。
他沉默片刻后,无奈道:“但我那儿收得便宜,只要出一点场地租赁费,而且空档多,也不用排队等。”
董文浩这儿是公办的展销会,那就紧俏多了,有些人排队等了小半年,都还没排上呢。
“行。”董文浩拍了拍齐晔的肩膀,“那就先等等看吧,有人需要我肯定会给你介绍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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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的手续办好,齐晔那儿也紧锣密鼓地开始张罗起来。
他早就带江茉搬到县城来住了。
一是因为县城到底比镇上各方面的条件都好一些,他想让江茉的日子越过越好。
二是因为现在加盟未日小卖部的已经越来越多,因为未日小卖部的生意实在太好,活动层出不穷,别人瞧着当初加盟的小卖部也做得红红火火,自然这种加盟效应越扩越大。
已经从当初的三家现在成了八家。
而且这八家都在临近的县城或是镇上,齐晔时不时就得跑过去盯一下,给点建议或是避免出什么状况。
住在县城的话,从汽车站去各个地方都比镇上方便,不然还得多转一趟车。
三也是因为这块地,现在租赁起步的阶段,免不了也要多费心,住得近一点,也更方便。
因为种种原因,齐晔和江茉商量过后,两人就开始搬家了。
齐晔托李解放和董文浩都帮他找房子,最后在李解放他们的家属院里,租了一个退休老警察的房子。
那位退休老警察因为腿脚不便,已经搬去和儿子儿媳居住,所以房子就空出来。
这儿的房子不算老,还是几年前起的,周围都是警察邻居,齐晔觉得很放心。
就算他出去跑生意了,江茉一个人待在家,他也不用担心什么江茉会有什么安全问题。
而且就和李解放他们在一栋楼,李解放家在三楼,他们租的房子在二楼,隔得很近。
这房子也新,为了方便租出去,老警察的儿子在不久前就已经把所有的墙壁重新刷了一遍白色墙漆,地面是水磨石的,光滑平整,比普通毛糙的水泥地也好一些。
老警察住在这儿的时候,都是儿媳给送饭过来,所以厨房也很新,灶台都干干净净的,没有任何油污。
江茉和齐晔看过之后,都觉得满意。
没过两天,就连人带家具,租了一辆卡车,一块儿搬过来了。
镇上的小卖部,就留给罗苹看着。
二楼也让罗苹搬进去住,这样她就不用再每天来回跑,可以守在小卖部里。
齐晔给她加了三倍工资,还让她要是一个人觉得太忙的话,再雇一个人来小卖部里帮忙。
罗苹满口应下,说不必他们担心,这小卖部她如今也已经上手,女人手巧,陈列起货物来比齐晔还麻利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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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江茉和齐晔的小家,搬到了县城里。
齐晔本应该开心的,可是这因为找房子搬家的事,忙活了小半个月,他那块地要开展销会的事情,也早都传出去了。
可是,来打听的人倒是挺多,可一听说在郊区,那就不愿意了,完全失去兴趣。
齐晔也有点着急,不知道该如何才好。
没想到搬家这天,双喜临门,居然有一位财大气粗的老板找到了他。
当时,齐晔正和江茉在下馆子,吃涮羊肉。
一个戴着金链子蛤蟆镜,穿着花夹克和喇叭裤的年轻人走过来,手搭在齐晔的椅背上,隔着厚厚的墨镜片打量齐晔。
“你就是齐晔?”
“嗯。”齐晔点点头,意识到这可能是和他来做生意的,忙擦擦手,起身和他握手,“你好,我是齐晔。”
那人伸手和齐晔握了握,自我介绍道:“我叫辛博厚。”
又似乎听他嘟囔了一句,可恶,怎么比我还俊。
“……”江茉刚开始没在意,这会儿也忍不住瞄这人一眼。
现在就有这么自信的人了?
辛博厚摘下鼻梁上挂着的蛤蟆镜,的确长得不错,也的确没齐晔好看。
江茉收回视线,继续专心涮火锅,听着辛博厚和齐晔在聊。
齐晔搓着手,先说道:“我那儿是在郊区,地方比较便宜,所以——”
“没关系。”辛博厚扬了扬手,“反正老董那边的展销会我也排不上挡儿,还不知道要等多久呢,就在你这先办呗。”
他一副“死马当做活马医”的样子,反而让齐晔不知再说什么。
辛博厚晃着腿,倒是更直接一点,“什么时候能办展销会?我那批货不经放,到了夏天,就更没什么人买了。”
“你是卖什么的?”齐晔先问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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