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八零养娃日常 第174章

作者:夜落千语 标签: 穿越重生

  你去了人家还得照顾你,你这不是去给人家添乱嘛!你就好好在家呆着吧!”

  杨大花突然觉得自己是一个不受欢迎的人,于是她又吃不下饭了。

  秦丽霞秦丽萍一商量,她娘这是闲得,得给她找到事干,可是她能干啥啊!

  没办法两人找到大姐秦丽华了,“剪线头呗!我这有得是活呢!”

  秦丽华现在可算是她们村妇女致富的带头人了,郝美喜厂里剪线头的活,至少有一半是她承包的。

  “什么?让我帮着剪线头儿。”

  “又不是白剪线头儿是给钱的,手快的一天能挣好几块钱呢。”

  “真的?”杨大花家里就养了几头猪,平时的花销就是儿子们每个月给的养老金,所以她还是挺看重钱的。

  这年头谁有都没有自己手里有钱实在,就算是老人也一样。这要是每个月手里边儿都能挣点零花钱,杨大花还是觉得挺自在。

  “那活儿累不累。”杨大花还是挺动心的。

  “就用剪子剪衣服上的线头能有多累,你要是能多剪就多剪几件儿,干不了那么多就少剪几件,反正是按数记的。”

  “不过衣服可不能给剪坏了,剪坏了,可是要赔的。我听大姐说了。这个活儿倒是不累,但是个细致活儿。你要是行,你就先去大姐那儿试试。”

  杨大花考虑了一下,最后还是点点头。“那行,那我明天就过去看看。”

  杨大花第二天一大早就跑去秦丽华家去了。

  杨大花在那儿看了一上午。这活对她来说也挺简单的,就是熟能生巧而已。所以这活儿她能干,而且听说剪的快的一天能剪三百来件儿衣服。

  一件儿二分钱的话,一天就是六块钱。

  秦丽华拉她到旁边悄悄地说了,她给别人使二分钱一件儿。如果她娘要是剪肯定是按照原价走的。

  那就是三分钱一件,这样的话一天他就算剪一百就是三块钱,如果剪二百件就是六块钱。这一个月算下来怎么也能挣将近二百块钱了。

  这样的好工作上哪找去,她肯定干啊!就算刚开始她手慢点,她也要干,大不了一天剪一百件衣服,那可就是三块钱。

  还听说这钱是一周一结,也就是说她每周手里都会有零花钱。

  娘俩就这样说好了,以后隋长江每天给杨大花送衣服去,反正两个村离的也没多远,刚开始一天一百件就行。

  于是杨大花终于找到自己适合干的事儿了,反正只要有钱干啥都行。

第三百三十五章 钱是好东西

  不得不说钱真是个好东西,杨大花自从剪上线头,头也不晕了,腰也不疼了,腿脚也好了,精神头也足了。

  喂猪的活她是全交给秦老汉了,她没事就坐在家里剪线头,还鼓动秦老汉帮她一起剪线头,不过看老头子笨手笨脚那模样,她怕把衣服给剪坏了,就不用他干了。

  一般她就做一天两顿饭,剩下的时间都剪线头,累了就前后院溜达一圈,溜达完了接着剪。

  因为前年检查身体那事儿,她现在也不出去跟那些老太太东家长西家短了。当然别人也不来她家唠了,因为她怀疑人家勾引她老头啊!

  所以她时间还真是挺充足的。第一天一百件衣服,挺轻松就弄完了,弄完了还检查一下。

  因为大女儿说了,这个弄不好得返工,再耽误事怎么办,再说一件三分钱呢!这样返工十来件,那三毛钱不就没了,三毛钱是小,万一人家嫌她弄的不好,再不让她弄怎么办。

  这三块钱杨大花挣得挺轻松,然后第二天外孙子取衣服再送衣服时,她就要二百件了,这样的话一天就六块钱了。

  这二百件,杨大花费了点时间,头一天没剪完,第二天早起才弄完,不过这东西熟能生巧,反正她几天之后,一天剪二百件没问题。

  为了剪线头,她还特意去买了一个老花镜,这戴上之后看得就更清楚了。

  几天之后外孙子给拿来二十四块钱,这是她这五天剪线头的收入。前两天,一天一百件,后面三天一天二百件。

  杨大花这可是第一次拿到自己挣的钱,这心里美的啊!

  这个时候的二十四块钱是什么概念呢!现在的肉是二块五一斤,她这五天挣得钱能买十斤肉,大米是八毛多一斤,这些钱能买将近三十斤大米,反正这些钱,她和老伴一个礼拜肯定花不完。

  “我告诉你啊!以后咱家的猪就你负责喂了,年底卖猪那钱算你挣得,我以后就剪线头了,挣多少钱都跟你没关系。”杨大花郑重的宣布。

  秦老汉撇撇嘴,“好像猪你之前管过似的,熬猪食喂猪还不都是我干的。”

  “那以后这活就都归你,我这一天到晚剪线头还忙不过来呢!”

  “行、行、行,那饭你总得做吧!”

  “我也没耽误做饭啊!”杨大花一般是一天就做两顿饭,有时早上吃的还是前一天的剩饭,对于这个老头敢怒不敢言。

  一般老两口就做一个菜,结果杨大花就会炖菜,不过他俩这牙口现在也只能吃炖得烂乎的菜了。

  “老头子,我想咱也买个冰箱吧!丽霞提好几次了,她说她要给买,要不咱把钱给她,让她帮着买。”

  “买那东西干啥?咱也不开卖店,也不用冻东西,再说真买块肉吃不了,放老大那冻上也行,再说你不会少买啊!

  而且这天越来越凉了,你要说夏天买台还有点用,现在买有啥用。”

  农村就是这样,冰箱对于他们来说就是碗柜,尤其是秋冬基本没啥用。

  他们这疙瘩冬天外面就是天然的大冰柜,还买啥冰箱啊!

  那冰箱再便宜也得八九百上千,有那钱干啥不好。

  “你懂啥!我上次去丽华家看了,她家新买了一个,丽霞家去年好像就买了,老大老二老三家就更不用说了,肯定早早就买了。孩子们都买了,我们差啥。”

  “孩子们买是因为他们有用,我们买有啥用啊!”

  “没用摆着看我愿意。”杨大花不高兴地说。

  “行、行、行,听你的,买!”

  杨大花这才满意地点点头,不过又有点伤感地说,“这事本来应该老三去办的,你说说我到底哪得罪他了。”

  “你得罪他的事儿还少啊!再说了你也不是就老三一个儿子,让老大去买也行,我看他们卖店那样冰箱就行。”

  “那也行,他买过有经验,那就让他去给买一台,买个一般的就行,咱也不用太贵的。”

  那冰箱还是他们市里冰箱厂生产的,价钱不高,他们都能接受得了。

  杨大花突然觉得自己挣钱,底气就是不一样了。

  她和老头子有几个存款,虽然不多,但是够花,也算是养老钱。

  之前之所以没动是因为花了存款就少了,可是现在她觉得就算花了,她也能把钱填补上。

  最后这事还是秦丽萍去给办的,因为大哥秋收忙啊!

  孙大壮有车,镇上就开了一家电器商行,专卖彩电、冰箱、洗衣机啥的,一般十里八村结婚买电器都从这里买。

  正好秦丽萍也想买台冰箱,于是孙大壮正好一车就给拉回来了。

  他们村里买冰箱彩电洗衣机录相机的不少,尤其是那些新结婚的,基本都买四大件,不过家里就老两口的基本没有买的,有台电视有个声就行了呗!

  像杨大花这样大张旗鼓买冰箱的真是不多。不过秦家儿女条件都好,所以他们家买冰箱也挺正常的。

  反正这钱花出去了,杨大花心里得劲,只要她高兴就行了呗!

  “你娘能挣钱,这绝对是好事。”郝美喜笑着对秦盛说,“哪怕她一天只挣一块钱对她来说这也是个目标,是个奔头。”

  “是,我听丽霞说,剪上线头,她头也不晕了,腰也不疼了,干劲十足。”

  在秦盛和郝美喜看来,对于杨大花只要她不没事找事作天作地,大家是可以相安无事的,毕竟这么多年都过来了。

  可是偏杨大花就是那么个性了,不作点妖她就闲着难受。反正就是那种要不然她就要别人难受,要不然就自己难受的那种。

  现在能找点活,让她没心思作妖还真是件好事。

  “你厂里那边怎么样啊?秦婷怎么样?”

  郝美喜叹了口气,“还需要培养,跟我想的那种设计师还差距甚远。”

  郝美喜知道自己是占了了便宜的,就算她不会设计,可是却能一眼能看出来哪款服饰会流行起来,可是别人不行啊!

  设计师必须有自己的风格,而现在那两个孩子就是没啥风格,应该说不懂什么叫风格。

  “那你打算怎么培养?”

  “我给他们推荐了BEYOND,还有国外的乐队,希望有点启发。”

  秦盛笑了,“你这主意还真不错。”

第三百三十六章 净想美事

  有些东西郝美喜只能点到为止,关键她也不是设计师。

  设计师肯定要有自己的理念,就算最开始都是模仿,但是总要走出自己的风格。

  郝美喜还给他们订了好多国外的服装杂志,并准备送他们两个到京市的服装设计学院去进修。

  “妈,你真的要送大姐去京市的服装设计学院啊!”子涵兴奋地问,要知道那可是的目标大学啊!

  “嗯!我已经托人打听过了,他们可以以旁听生的身份听课的,我打算送他们去进修半年的时间。”

  秦婷和钱唐之前在省城读的大专,在郝美喜看来,师资力量肯定很重要,所以她想让他们接触更好的老师,而京市的服装设计学院绝对是国内排在前几的大学之一。

  “大姐可真幸福啊!我也好想去。”

  “那你就要靠你自己的努力了,妈妈相信你可以。”

  郝美喜不能说的太多,因为孩子大了,说的越多她会越有逆反心里,还不如只是提点两句的好。

  子涵嘟着嘴点点头,这些她都知道,可是真的很累啊!她都不知道姐姐是如何坚持下来的。

  “子涵,如果你觉得哪科比较吃力,我们可以找老师格外辅导一下。”

  他们镇上虽然没有辅导学校,可是肯定会找到老师愿意私下教学的。

  “暂时还不用。”子涵认为自己能跟得上,“姐姐留下来好多复习资料呢!不会我就翻那些资料了,如果需要我再跟您说。”

  “你也不用给自己太大压力,尽力就好。”

  秦子涵点点头去学习了,感觉说多了都是浪费时间,她想要成为一个好的服装设计师,就要考好的学校,认识好的老师。

  在郝美喜看来只要有目标就是好的,每个孩子都不一样,她也不想太逼孩子,只要她努力了就行了。

  钱唐真是很意外,他完全没想到郝厂长竟然愿意公费送他们去京市的服装设计学院去进修半年,而且还是带薪进修。

  虽然只是基本工资,但是这对他来说也是天大的惊喜。

  “学校那边我已经联系好了,下周你们就可以过去了,住宿费我已经先替你们交过了,至于伙食费要你们自己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