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年代作精美人 第153章

作者:酒筝 标签: 甜文 年代文 穿越重生

  论学习与实践哪个更重要的英语辩论赛,也要进行了。

  因为是两个班级的同学一起,这一天还特地借了学校的大教室,一班跟二班的同学,一个个都十分的认真对待。

  这关系到自己暑假的时候能不能挣个实习的工钱,袁老师说了,是给工钱的!

  又不是地主,怎么可能会压迫广大百姓呢?

  所以,一个个摩拳擦掌,特别是那些出身农村乡下的学生们,之前也试过给杂志社翻译外文,可惜都没被选上。

  明显是他们翻译的不行,不能够从这方面获得稿酬的同学们,只能够羞愧着脸,让家里人给他们寄生活费。

  现在……

  袁老师跟苏老师,还有另外两名教师都来了,想要看看自己这一个学期的教导成果如何。

  坐在了上方,望着底下的同学们脸上充满了期待跟跃跃欲试,又夹杂着丝丝的紧张在里面,老师们眼底都划过了一抹笑意。

  年轻人嘛,充满了热血,是理所当然的。

  所谓辩论赛,不是自己说了自己观点就成,还得根据对方刚才的那个论点去提出反驳,所以,第一个提出观点的人,重要显眼,又不用考量对方的观点。

  叶明珠在临近辩论赛的这段时间,除了上课时间,但凡是褚南延有课时,自己就坐在图书馆里等褚南延下课。

  也没有非要第一个强出头,他们一班第一个站起来的是学习委员王香兰,语气陈词激昂,提出的论点特别站得稳脚。

  二班的同学先是交流了一番,很快,另外一个同学带着二班的希望站了起来,同样英语程度不差的流利出声。

  为了能够比得过对方,大家都在努力的去寻找比较偏僻生词,为的就是不让对方听得懂,同时还能表现出自己的优越性。

  在两三轮下来之后,不是说自己准备了就一定能够用得上,毕竟谁也不知道对方提出的反驳观点,自己应该用什么话去反驳。

  于是,能够继续坚持下来的,都是几个有英语功底的人,其中就包括叶明珠。

  叶明珠在这个月里,还是被浦钰女士揪住了练习了大半个月的英文口语,就像私下补习班那般,进步飞快。

  坐在上面的老师们也用自己的眼神互相对视交流了一番,最终,在两个班级谁也没说服谁,可二班始终还是没能接上叶明珠的观点,导致败落。

  然,老师选的不是要最终胜利方,而是表现最好的两个。

  一个是叶明珠,另外一个是二班的学习委员林本光。

  刚才在针锋相对中,大家都将自己的希望压在了本班最厉害的同学身上,自己输了不要紧,得让自己班级赢了才行呢。

  一班的希望自然是叶明珠了,而二班,则是英语流利又慷锵有力的林本光身上。

  袁老师对这种情况没有什么神情上的变化,反正都是清华大学的学子,都是英语专业的,是谁赢了都无所谓,主要是想看他们的进步。

  “不错。”才学习了一个学期,进步就这么神速,说明将来肯定也能够为国家效力,而不是开了个‘扶贫’的专业。

  苏老师也比较宽慰一些,虽然最终不是二班胜利了,但能够去实习的名额,还有他们二班一名,也接受了。

  几位老师交头讨论了一番后,敲定了名额,看着底下的两个班级同学,袁老师宣布,“同学们,我们挑选的名额,不是以哪一方胜利为标准,而是谁表现得最好,相信你们自己应该也清楚。”

  袁老师在辩论赛落幕之后,站起身,见他们都将视线放在自己身上后,继续缓缓出声,“一班的叶明珠,二班的林本光,两位同学最后的表现,让我们几位老师都觉得进步神速,也算优秀。”

  袁老师的这话,还没有说完,大家都明白了袁老师的意思了。

  啊?

  没自己的份儿……

  叶明珠,大家都知道,一班的班长,英文社的社长,家里条件不错,听说每天早上都能够听英语磁带,气氛烘托,有这个条件去学好英语。

  林本光,二班的学习委员,只知道平日喜欢埋头读书学习,不怎么爱跟人说话,能够选上学习委员,是因为他高考成绩不错。

  跟一班的不同,二班的班干部是苏老师钦定的。

  “期末考试,大家要再接再厉,不要挂科了,不合格的同学,超过两科,是要被退学的!”袁老师说完了他们选定的同学之后,然后提醒他们接下来的期末考试。

  退学?

  这个就特别的严重了,大家顿时正襟危坐了起来,可不能够退学啊!考上清华大学还要被退学,那就真的太丢脸了!

  放学后——

  叶明珠知道今天褚南延学习的教学楼在另外一栋,也没有非要让褚南延来接自己,而是自己捧着书本去停车场的位置等褚南延。

  漂亮白皙的少女,满是青春活力,的确能够吸引不少人的注意力。

  只是,大家都是斯文人,并不会直接上前去撩拨,看了几眼之后,思考着该怎么去认识这个漂亮女学生比较合适。

  然后,就看到了一个清隽温润的俊秀男生过来,两人的关系好像还挺亲密,一时间,那颗懵懂春心碎了一地。

  此时,见到褚南延过来的叶明珠,脸上扬着漂亮又欢喜的笑容,甜的很,“南延,南延,我跟你说件喜事儿!!!”

  说这话的时候,叶明珠扬起的笑容灿烂得很,洋溢着的笑声,让人听了都忍不住跟着上扬起唇边的弧度。

  听到了叶明珠这个欢喜笑容似是要夸赞的神情,褚南延佯装自己什么都不知道,“嗯?”

  “辩论赛,我赢了,老师说,让我去对外贸易部当翻译助理。”叶明珠不知多开心的跟褚南延分享这个喜事儿,两个工作,为了显示公平,于是决定让他们抽签。

  叶明珠抽签,中了当翻译助理的这份工作。

  “那就真的太棒了!”褚南延微微扬起那一抹温润的笑容,为叶明珠同时感到高兴。

  正当他们出了大学门口时,就听到了大学门口那一声声的哭喊吵闹声,周围还围着不少的学生在那儿,令叶明珠好奇的张望过去。

  “诶?那里是怎么了?”叶明珠踮起脚尖张望,然后疑惑的问出声,看那样子,像是要过去看看发生了什么。

  褚南延见叶明珠好奇,推着自行车,陪叶明珠一起过去两步。

  只见一个女人站在地上,抱着个孩子,在那儿大哭大喊,“宋清行!!你个没良心的男人,抛家弃子,也配考上清华大学!!”

  “老天作孽了!拿了我们家那么多钱做路费,一去不回……”

  那女人抱着孩子在哭喊时,可能是孩子也被惊到了,同样也在那儿哭泣,吵得很。

  “宋清行?大姐,你确定那个男人叫宋清行吗?什么专业的?这样的男人真不配!我们必须要举报他!”

  可能是被这个女人的惨样儿给刺激到了,周旁围着的女同学听着就为这个女人感到心酸。

  她们村里就有不少知青,但有些知青回了城,就再也不回来,留下的妻儿备受村里人的嘲弄与讽刺,终日被人指指点点。

  “我记得,哲学系的三班,就有个叫宋清行的……”旁边另外一个女生突然回忆起来,她就是哲学系的,不过她是二班的。

  “什么?你认识?”那个抱着孩子的女人本来还在大哭大喊,一听到有人说认识宋清行时,顿时就猛地抬头看过来。

  上前,激动的抓住了这个女人,“你认识宋清行?你知道他在哪里吗?你能不能带我去找他?”

  女人绝望得很,家里的钱,全部都被宋清行给带走了,自己辛苦的挣了半年的工分,换成了钱,可根本就不够。

  还跟村里的乡亲们借了点钱,乡亲们都觉得她可怜极了,孩子还那么小,都不忍心,借了一点给她,东凑凑西凑凑,才买了火车票来首都清华大学找他。

  被抓住的女同学觉得这个女人的手真大劲儿,想要挣扎开,可发现自己根本就挣脱不了。

  女人当然不希望有人知道宋清行消息,却因为自己一时不慎给放跑了,着急又紧张的忐忑,“姑娘,你告诉我,宋清行在哪儿?他那个没良心的,拿走了家里所有的钱,一封信都不寄回家,肯定是跑了……”

  “好了,你先放开,你抓疼人了!”旁边另外一个女同学就看不过眼了,生气的上前拍了拍这个女人的手。

  女人被训斥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打算松开自己的手,相反,还抓得更紧了,“求求你,帮帮我!”

  叶明珠跟跟褚南延看了一眼,大概就看明白了,这个女人应该是跟下乡知青结婚生子了,结果那知青在考上大学之后,就踹开了她。

  “真可怜。”叶明珠微微皱起了眉,曾经身为妇联干事,对于这种事情真的很难接受,实在是太过分了,抛家弃子的都不是好东西。

  “的确。”褚南延也不赞同那个叫做宋清行的男人做这样的事情,身为男人,就该肩负起身为男人的责任。

  “我们该怎么帮她?”叶明珠抬起头看向了褚南延,认为以褚南延的聪明智慧,肯定能够想个好法子。

  “你之前不是在妇联干这个吗?素来这种情况的话,是怎么处理的?”褚南延反问了叶明珠一声,这个情况,不应该是她更清楚吗?

  叶明珠听着褚南延的这个话之后,微微的皱了皱眉,之前……在妇联的时候,可没遇过这种情况。

  毕竟附近乡镇的地方,根本就没有下乡来的知青!

  不过,按照自己以往的经验,又抬眸看了一眼那急迫不已的女人,“我们要先知道对方的请求,才能够知道怎么做。”

  看那女人的样子,丝毫不像是为了来找那个叫做宋清行的男人离婚(一刀两断),倒像是来讨个说法,或许,还希望能够再续前程。

  “我知道,我知道,你先松开我,你弄疼我了!”那个女同学见她没有松开自己,都有些后悔自己怎么过来掺一脚热闹了。

  使劲儿的甩开这个女人的手,那女人一只手抱着孩子,一只手抓着那女同学,自然抓得不够稳,被甩的时候,踉跄了一下,手里抱着的孩子差点没有抱稳。

  经过的人,看见这一幕,都忍不住的出声询问一下发生了什么事情,一个传一个,很快,好多人都知道了,哲学系三班的宋清行同学,下乡当知青结婚生子,结果考上大学后抛家弃子,他的妻子来清华大学找他算账来了!

  也有同学觉得在学校外边儿吵闹不行,还去了一趟老师办公室,让老师过来处理这件事情。

  “我又不认识宋清行,只知道他是哲学三班,你要是想找他,就问一下他的宿舍在哪里呗。”女同学不耐烦了,她的手臂都要抓住一道青痕了。

  真是粗俗,难怪会被人甩掉。

  冷脸说了一声之后,直接转身就走,谁还不是家里的小宝贝?父母都没给过她脸色看,更别说是弄疼她了。

  女人见这个女同学这样子,顿时脸上无措了起来,着急的朝着那转身就要离去的女同学赶紧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好了,美娟,这个大姐也不是故意的,也是着急想要找到那个抛家弃子的渣滓!”跟美娟一同出来的另外一个女同学安抚了一声,让她不要那么生气,谅解一下人家嘛。

  叫做美娟的女生就站在那儿,听着这个女人抱着孩子在那儿哭诉,哭诉那个叫做宋清行的男人,在乡下时是怎么吃软饭的,现在又如何如何……

  站在人群外边儿的叶明珠也没有离开,而是站在那里,想要看后续发展如何,微微皱着眉,似乎对面前这个女人的遭遇特别的同情,思考着该如何帮助这一类的人。

  褚南延手里扶着自行车,站在了叶明珠的身旁,也没有出声劝说叶明珠快点跟自己回家去。

  宋清行刚在食堂里吃了饭,手里捧着书,正送着一个女同学回宿舍,脸上斯斯文文的白净温柔,一股子的书香气质。

  如果是想要用这张脸和气质骗人的话,的确能让不少女同学沦落。

  只是,送这位女同学回宿舍的期间,发现了好像有人将视线看向了自己,宋清行站得更直了,脸上的笑容愈加温和的跟旁边的女同学说着话。

  在宋清行看来,就是自己吸引了女生们的注意。

  在乡下的时候,自己只能够依赖那个疯婆子,幸亏甩掉了她,自己现在考上了最高学府,未来的前途一片光明,再也不需要去回忆曾经的生活了。

  “翠娥。”同为哲学系的同学,一个认识他身边翠儿的女同学看到这一幕时,眸子紧缩,上前,叫住了他们。

  黎翠娥听到别人喊自己,疑惑的看了过去,“怎么了?”

  “你怎么还跟宋清行待在一起?你不知道他做了什么事儿吗?”那女同学还很是生气的恨铁不成钢那般的大声呵止。

  大学生活其实挺枯燥的,除了学习之外,也没有什么娱乐生活与活动,就算是学生会,也是工农子弟兵推荐上来的,根本不接纳他们这群新生。

  对于某些抛家弃子的下乡知青,其实大部分人都清楚是因为什么,但不代表他们不会出声讽刺嫌弃。

  又是在大中午,很快,就传来了这些流言蜚语,特别是哲学系那边,只要是认识的,放学时间,怎么也会聊一嘴。

  宋清行在听到这话时,斯文书香气质的温和微皱了下眉,似乎是对她很是不喜的开口,“这位同学,说话,可不能够随便诋毁人。”

  他也是经过观察,才选中黎翠娥,还是首都本地人,家里条件也不错,身上穿着的衣服都很新,还经常换,上课的时候经常吃糖果之类的零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