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的古代小厮生活 第61章

作者:斯遇雨 标签: 甜文 穿越重生

  这衣服的材质一摸就不一般,还有那腰带上的宝石,谁家下人穿这么好的衣服?

  这个丫鬟和霍谨博也算有些渊源,正是当初带霍谨博几人入清芷苑的幻香。

  幻香道:“霍总管放心,嬷嬷说了多次这正是霍总管的衣服。”

  “可,这哪里是我可以穿的?”

  “嬷嬷说霍总管对清芷苑和国公府都有大功,一件衣服而已,没有可不可以,郡主不会在意,国公爷和世子也不会在意这些琐事。”

  霍谨博只得收下。

  这衣服确实是用上好的布料缝制而成,找的也是清芷苑女红最好的丫鬟,可以说这件衣服给成晟然他们穿也合适。

  霍谨博看着这件衣服陷入沉思,不知是不是他太敏感,他总感觉柳嬷嬷给他送来这身衣服,另有用意。

  可他怎么想都想不到柳嬷嬷有什么算计他的必要,柳嬷嬷一直负责内院的事务,即便霍谨博升为副总管,就凭柳嬷嬷在成晗菱心中的地位,霍谨博和她依旧没有可比性。

  柳嬷嬷若是想吩咐他做什么事,直接说便是,一般情况下他也拒绝不了。

  想了许久还是没有头绪,霍谨博不再细想,让王友山把这件棉袍放起来,等过年那日再穿。

  ……

  成晗菱今日兴致很高,猎了不少猎物,有兔子,有鹿,还有一只野猪。

  不过打到猎物最有分量的还是成运昶,今日刚进山不久,他们便幸运地遇到一只老虎,成运昶迅速射中老虎的腹部让它的动作变缓,随后一箭射穿它的头颅,老虎仅有机会发出一声吼叫就没了声息。

  成运昶愉快地大笑一声,“等回去让人给菱菱做一件白虎披风。”

  成晗菱手握着缰绳,英姿飒爽地骑在马上,一脸嫌弃道:“我不要,虎皮太难看,要是白狐皮还差不多。”

  女子对狐狸的兴趣要远高于老虎。

  “阿黄,我们走。”

  成晗菱没忘把阿黄带出来,依靠阿黄的嗅觉,成晗菱跟在它后面去寻找猎物。

  看着成晗菱离开,成晟旻一脸期待地看向成运昶,“爹,小妹不要,您不如送给我吧?”

  “你要虎皮做什么?”

  “当坐垫啊。”

  屁股下面垫着虎皮,想想都激动。

  成运昶瞥他一眼,“你当自己是土匪吗?”

  成晟旻脸色一僵。

  “算了,反正也没人要,就给你好了。”

  逗了逗小儿子,成运昶还是把虎皮送给他了。

  成晟旻很是幽怨地看了成运昶一眼。

  随后几人便分开狩猎。

  离天黑还有一个时辰时,几人在约定的地方汇合,他们身后的护卫皆拿着不少猎物。

  成运昶除了之前那只老虎外,还打到不少白狐狸,显然是存了给成晗菱做狐裘的心思。

  至于成晟然两兄弟也打到数只白狐,他们也遇到不少其他狐狸,但那些狐狸毛色太杂,一点也不好看,他们便没有理会。

  这么多狐皮足够做一件狐裘了。

  成晗菱眉开眼笑,脆声道:“谢谢爹和哥哥们。”

  成运昶笑道:“菱菱今日的收获也不错。”

  “多亏了阿黄。”

  有阿黄在,成晗菱根本不用费心思去寻找猎物,只需跟着阿黄走就行。

  不过这也有个坏处,阿黄不敢招惹比自己厉害的猎物,所以他们找到的猎物多是些小动物,或者没什么危险的动物,那头野猪反而是个例外。

  成晗菱好歹也是出身武将之家,她的骑射功夫远超常人对她的认知,等野猪发现她再吼叫着冲过来,这段时间已经足够成晗菱猎杀它。

  成晗菱只用了一箭,便射穿了野猪的眼睛,让它当场毙命。

  当时身后的护卫都愣了,他们都是第一次随成晗菱围猎,才知道原来以飞扬跋扈出名的乐怡郡主箭法这么好,能够一箭射穿野猪眼睛可是需要不小的力气,而且射中奔跑中的猎物眼睛更是需要极高的准头。

  成晗菱淡定地收回弓箭,从始至终她都不是只知道闹脾气的草包,她有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的资本。

  成晟旻眼尖,一眼就发现了野猪的伤口,夸赞道:“小妹是不是能做到百步穿杨了?”

  成晗菱摇头,“还做不到。”

  她有自知之明,她的箭法远不到那种程度。

  成晟然温声道:“已然很不错了。”

  女子的箭法鲜有能做到成晗菱这种程度。

  成晗菱毫不谦虚道:“那当然,只要我想做就没有做不好。”

  这不是假话,成晗菱从小到大不管学什么都学得很快,三兄妹中天赋最差的是成晟旻,他只点亮了武学天赋,其他的都马马虎虎,至今也不会吟诗作赋。

  成运昶看看天色,道:“好了,今日就到这里,回府吧。”

  “好。”

  几人懒得换马车,就这么骑着马回城。

  ……

  今日国公府的人都有口福了,成运昶他们带回来那么多猎物,除了少数珍贵的留给主子们用,其他的全部赏下去分给下人们。

  霍谨博分到两只兔子和半个鹿,皆是已经被厨子剥皮处理好的。

  霍谨博看着这些肉眼睛发亮,“友山,我让你准备的东西呢?”

  “来了。”

  很快,王友山和侯亮合力抬着一个架子放在堂屋,和后世的烧烤架一般无二。

  这是霍谨博口述,王友山按照他的要求做出来的,从成晗菱告诉他要去围猎开始,霍谨博就惦记上了烤肉。

  能在大冬天来顿烤肉,简直是最幸福的事。

  霍谨博特意让王友山给管理木炭的小厮多要了一盆炭,就是为了烤肉做准备。

  在准备烤架时,霍谨博便让厨房把那些肉都切成块状,先腌制好放起来,这一步根本不用霍谨博教,民间早就有腌肉出现。

  等把一切准备好,霍谨博才让王友山把肉从厨房取来,同时把刘新他们几个都叫过来,让他们一起用木签穿肉。

  霍谨博也坐在烧烤架前,将已经引燃的木炭放进去,再把刘新他们穿好的肉串放在烤架上。

  看着那一串顶后世三串的烤肉,霍谨博很是满足。

  以前没钱的时候只舍得买素串吃,那会儿总想着有一天一定要实现烤肉自由,可后来真有钱了却没时间,每日不是忙于工作就是忙着应酬,烤肉店去过无数次,但每次喝的酒永远比吃的肉还多,他那时候只想着应酬完快离开,什么实现烤肉自由早就被他抛到脑后。

  没想到在后世没实现的愿望,倒是在今天实现了。

  霍谨博准备了两种调料——辣椒粉和孜然粉。

  按理说他现在伤口还没完全愈合,应该忌辛辣忌油腻。

  不过霍谨博不想管这么多,他能做到的只有忌辛辣。

  辣椒粉是给王友山他们准备的,他只吃孜然口味。

  这个时代的调料并不比后世少多少,只是搭配比例不一样,霍谨博也不知道后世那些调料有什么比例,怕弄不好坏了烤肉的味道,便选了最简单的孜然粉。

  肉串放在烤架上滋滋作响,霍谨博嗅着许久不曾闻到的熟悉味道,嘴角的笑意就没下去过,他很认真地翻动烤肉,免得有些地方烤不熟。

  等刘新等人把肉串穿完,霍谨博已经烤好十几串,一半辣一半不辣。

  “你们尝尝,看看我的手艺怎么样?”

  刘新和王友山等人好奇地拿起一串尝了尝,顿时眼睛一亮,刚打回来的猎物肉质鲜美,经过烧烤后外焦里嫩,再加上调料的加成,好吃极了。

  “没想到总管的手艺这么好。”

  几人一边夸霍谨博,一边开始疯狂撸串。

  霍谨博笑笑,继续烤肉,“这个不难,你们稍微练练也能上手。”

  虽然他小时候很穷,但厨艺并不好,对他来说只要把东西煮熟能吃饱就行,其他时间不是在学习就是在赚钱,根本没时间研究厨艺。

  霍谨博专注烤了一会儿就开始边烤边吃,他烤得确实不错,主要是这肉一开始腌得就特别好,他烤肉就相当于加工半成品,要比自己弄简单很多。

  这肉串量很大,霍谨博吃了十几串便觉得有些饱了,刘新等人因为第一次吃烤肉,都吃了不少,尤其属张成吃得最多,他身边放着的木签已经有三十多根。

  好家伙,不愧是他们中力气最大的,就是能吃。

  第二的是景山,这个霍谨博并不意外,他本来就是他们中最胖的。

  倒是猴子让霍谨博很诧异,他竟然仅次于张成和景山,偏偏他的身材最为瘦小,莫非这就是人小饭量大?

  他把肉都吃哪儿去了?

  “总管,我有什么不对吗?”

  见霍谨博盯着他看,猴子停下撸串的动作问道。

  霍谨博道:“没事,我就好奇你竟然能吃这么多。”

  猴子挠挠头,“我每日闲着没事就喜欢四处乱走,饿得比较快。”

  霍谨博明白了,原来是消耗得快。

  “金帛,你这儿挺热闹啊。”

  成晗菱带人一走进来,就看到围着烤架撸串的几人。

  刘新等人立刻把肉串放下行礼,“小的见过郡主。”

  成晗菱走过来看到样子很奇怪的架子,问道:“这是什么?”

  “郡主,这是烤架,用来烤肉的。”

  “烤肉?什么东西?”

  “就是一种烹饪方式,草原人比较喜欢烤肉,在卫国并不常见。”

  霍谨博从书上知道这个时代并非没有烤肉,只是寻常百姓家一年到头也就能吃几次肉,烤肉对他们来说太奢侈,至于能买肉的富贵人家,烤肉吃起来有些不雅,自持身份的富人们都看不上烤肉,这世间美味佳肴多的是,没必要非要吃烤肉。

  因此只有以放牧为生不缺肉吃的草原人才会经常吃烤肉,在草原上,烤肉已经被玩出众多花样,霍谨博会的只是最简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