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公子永安
像笑。
又像是其他什么,想要更加捉弄他的意味。
坏透了。
他指尖不由自主蜷缩起来,但腰板依旧挺得硬直,看似镇静离开了她的视野。
啪。
他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尽量从容锁上了门孔。
嘭!嘭!嘭!
心跳声骤然鼓噪了起来,几乎要刺破耳膜。
男孩如同一条濒死的鱼,黏在门板上,肩胛骨摩擦着上边的纹路,又缓缓滑落下来,他双腿岔开,手臂搭在膝盖上,头往后仰着,大口大口喘着气,眼尾沁出一点水,眼神还是一种失焦的茫然的状态。
过了好一会儿,狂跳的心脏平复下来,他用手掌使劲压了压胸口。
原来暗恋一个人,是跟她说一句话,事后都跟死上了无数次一样。
他双臂抱起手里的书,在这个完全封闭、象征着安全堡垒的房间里,男孩不用再顾忌任何的规则。
信徒朝圣般低下了头,脸颊埋在书页里,轻轻吸了一口气。
西西里柑橘。
跟她性格完全相反的清新小柑橘。
星期天的晚上,戚厌骑着单车,率先回到学校的宿舍,他跟张扬肆意的大小姐不同,他只是金家里一个寄人篱下的小孩,他知道自己的身份跟地位,要不是金父收留他,想必他现在还被亲戚来回踢皮球,像头流浪的小犬儿,无家可归。
正是因为如此,他才愈发明白,他跟大小姐,是两个世界的人。
太阳之下,星辰黯淡无光。
何况他是一粒连星辰都算不上的尘埃。
于是,敏感多刺的初中男孩选择了住宿,并且与大小姐划清距离。
无论哪一所学校,小卖铺永远是人气第一的地方,戚厌越过零食架,到了生活用品区。他弯下腰,眯了眯眼,从种类繁多的沐浴露中挑了一瓶柑橘果香的。
喧哗之中,身旁经过一群校队的男生,他们刚打完篮球,撩着球服擦汗,女生们透过架子,偷偷瞄着,脸红心跳不已。
“烨哥,你说这周末篮球赛,大小姐会来吗?”
戚厌刚要离开,脚跟被死死钉在了原地。
大小姐。
跟他的阴沉冷淡不一样,大小姐自入学时起,就是学校论坛里不可动摇的传说,稳坐实验中学的头等门面,无论她走到哪里,都是众星拱月般热闹。
那校队男孩是篮球小前锋,扎着一条橘红色的字母发带,脸庞棱角分明,长手长脚,格外瞩目,他的手指挠了一下后颈,没了在球场冲锋杀敌的锐气,羞涩地说,“嗯……我昨天在草莓园,问过大小姐了,她说会来为我们加油。”
男孩们发出一阵山呼海啸般的尖叫,眼睛发亮,迸发极大的热情和干劲。
戚厌捏着沐浴露的瓶子,指甲掐得发白。
很快到了星期五,戚厌骑车回家,阿姨做好了热饭,但位置却是空荡荡的。他跟大小姐都在同一个班级,他对她的作息了若指掌,这个点儿她应该在饭桌的。
“大小姐呢?”
在班级里,他都是连名带姓喊她金绯红,将排斥与厌恶摆在面上,人人都觉得他不知好歹。没有人知道,他们同处一个屋檐下,在这个处处沾染了她的气息的家里,他愈发拘谨规矩,保守着有关于她的一切秘密。
“大小姐在书房,说要写什么,加油横幅呢!”
阿姨殷勤给他摆了碗筷,“大小姐说,不用等她,让少爷您先吃!”
戚厌抬头,撩了一下眼皮。
这个阿姨是新请的,面容和蔼,干活勤快,但她有一个毛病,有事没事就要窥探主人家的隐私,戚厌每次出门都要检查房门有没有锁好。她还有一个女儿,叫夏依依,时不时就跑过来,嘴上说是帮妈妈干活,但总爱乱翻别人的东西,俨然把金家当成了自己的后花园。
主人没说什么,戚厌自然也不会过多生事。
戚厌嗯了一声,坐下吃饭。
阿姨双手擦了一下围裙,目光闪烁,“少爷,是这样的,我们家依依呢,功课不怎么好,您看能不能……”
戚厌心思敏感,对旁人的情绪感知得很清晰,他淡淡道,“不好意思,我的时间都安排好了。”
“不用太久,就那么一点……”
“抱歉,一点时间都没有。”
阿姨有点拉下脸了。
这豪门里的小少爷,怎么这么不近人情呢?不就是随手帮个小忙吗?至于这么推三阻四的吗?
戚厌不理会对方的脸色,他住在金家,在外人看来,金父无疑将他当成养子一样栽培,可他知道,他是没有根的,他迟早会离开金家。
不管什么人打他的主意,根本回不了本。
饭后,戚厌去了一趟客厅,拿他落下的书,隐约听见那阿姨跟她女儿打电话。
“……依依,这小子跟个死人一样,油盐不进,怪不讨喜的,要不咱们换一个?”
他目光没有一丝波澜,平静地上了楼。
戚厌走进了自己的独立浴室,直接拧开了花洒,冷水俯冲下来,打湿了他的校服。足足冲洗了半个小时,他光着脚,湿淋淋地出来,将空调定到最低。
他成功地感冒了。
在大小姐出门之前,戚厌脚步虚浮,瘫软在了楼梯间。
意识昏昏沉沉,有一双手摸上了他的额头,他费力撑开眼皮的一条缝隙。
大小姐扎了一条马尾辫,发尾像一条细细小蛇,弯曲盘在了肩头,耳垂很薄,没有耳洞,楼窗投进日光,映得她耳朵都透了起来,覆着一层细腻的、散着金粉的小绒毛,里头的红血丝更像是玉中的鸽血。
他呼吸一滞,心脏加速烧灼。
更晕了。
戚厌被大小姐搬回了自己的床,她叫来了家庭医生,还拆了新的体温计,两指扯开他的睡衣领口,插进了咯吱窝里。
肩膀暴露在空气里,他感到莫名羞耻。
好在生病是万能的借口,他的脸红并未为他招惹新的麻烦。
“嗯……我家人生病了,不能到场加油了,祝你们旗开得胜!”
他半梦半醒间,旁边有着一道影子笼罩他,他像是一头寻到归宿的怪物,在她没有察觉的时候,轻轻地,悄悄地,把他的脸藏进她的影子里,心头泛滥的情绪被止住了,他在她旁边安静地沉睡。
药是大小姐亲手喂的。
她捏着一粒胶囊,让他先含一口温水,她再托着他的下颌,把胶囊塞进他的唇缝。
手指碰触的那一刹那,他如朽木触惊雷,乍然惊醒,嘭的一声,后脑勺撞上了床头的硬木。
又是一阵兵荒马乱。
“我……我自己会吃药。”
他沙哑着,接过她手里的药,合着温水,全部咽进。
苦死了。
他最讨厌就是喝药。
男孩紧皱着眉头,泄露了一丝不高兴,似乎想到了什么,他又端起了面孔,将所有的情绪收回,不让她轻易发现。
“咦,我的口袋好像漏了。”
大小姐低着头,似乎苦恼不已。
“你摸一摸,这是不是破了?”
戚厌还在病中,对外界的感知都是模糊的,他迷迷糊糊听从她的话,伸手探进了她的校服口袋,摸到了一颗水果糖,它被透明的糖纸包裹着,折射出一种澄澄晶晶的光彩。
他一怔。
戚厌正要塞回去,大小姐双手插进了兜里,歪着头看他,“怎样,我的兜兜是不是破了?”
“……”
戚厌眉梢微动。
她的手插在衣兜里,他怎么敢伸进去,触碰她的肌肤?
男孩把水果糖放到床头,硬邦邦地说,“我不喜欢吃糖。”
这种奢侈的、漂亮的、像童话一样的东西,不是他能拥有的。
但大小姐并没有回收这一颗水果糖,她仿佛遗忘了它,孤零零躺在他的床头。
戚厌抿着唇,把它裹了一层保鲜膜,再小心翼翼放进自己的旧铁盒里,放在那一张泛黄的全家福的旁边。
一场高烧之后,十四岁的男孩进入了变声期,低沉嘶哑的公鸭嗓。
很难听。
戚厌更不爱说话了,能不开口就不开口,在班级里的存在感急速缩小,同学觉得这年级第二的优等生很冷,很凶,就像是一丛暗沉的荆棘,刺刺的,不管怎么碰都要被扎得体无完肤。
久而久之,钉子碰多了,没人愿意靠近他。
与之相比,大小姐的人缘好到离谱,课桌里经常塞满了情书与礼物,不少还来自高年级的学姐。
是的,高中部的学姐翻墙被抓也要来看她,毅力相当惊人。
戚厌不止一次在升旗台下听到她们的当众忏悔——我们经过一番认真的检讨之后,决定洗心革面,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再也不被小学妹的美色所迷了!
对,她们下次还敢。
戚厌的青春期是自卑的,因为变声期,他经常穿长袖的校服,只为把拉链拉到最高,遮住他突然发育的喉结,突起的,锋利的,某种意识也随之觉醒,令他惶恐又不安。
暑假的时候,他攒够了钱,去医院做了一次手术,整个人的魂都被抽没了。
出到医院门口的花坛,他正好撞上了她,慌乱之下,他把卫衣的帽子翻过来,唰的一声拉了绳子,把脸挤得只剩下一条缝。
她跟一个女同学从他旁边经过。
女同学说,“刚才那个人有点眼熟。但我想不起来是谁。”
他走得急,并没有听到大小姐的答复。
回到金家,戚厌躲进了自己的安全堡垒,长长松了一口气,面上余热未散,烫得惊人。
他咕咚喝了三大杯水。
“叩叩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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