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公子永安
“唰!”
他的后领被人勾住了,大小姐的语气喜怒难辨,“回去。”
回去?
回去哪里?回到那个施舍他的地狱吗?
假惺惺的为他好。
呵。
嘭的一声,男生把绯红砸在了墙上,他单膝曲起,顶住了她的身体,阴影交叠下去,将背后的灯管余光遮得半点不剩,他支起锋利的骨头,眼里是一座沉寂的、满是骸骨的岛,黑水早就浸过了头顶。
他看着她,喘息着笑了,像一朵艳丽的、腐烂的、又湿软的花。
戚厌低下了头,双唇若即若离贴着她的耳朵,“你们金家,好手段啊,老的,老烂货,不声不响,送我的爸妈下了地狱,小的,也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的小畜生,你从小到大,对我这么好,我生病你陪床,我喝药你送糖,我那么迷恋你,把你敬得跟神一样,你很得意了吧?”
“那么大小姐,这么殷勤讨好我,想从我这里要到什么?”
“我所有的一切,都被你们金家夺走了,只有这一具身体,养得不错,还没坏呢。”他眼底泛着粼粼的光,却在疯狂顶压她,“不如剖了我的心肠,给大小姐做大肠发绳好不好啊?”
绯红被撞得摇晃,她平静地说,“戚厌,你压疼我了。”
“哈……我压疼大小姐了,原来大小姐不是石头做的,也会疼的呢。”
他笑着道歉,带着一点歇斯底里的疯狂,身体支起了部分,但手掌牢牢抓住她的腕骨,扯得她一个踉跄。
男生的瞳孔陷落着异样的情绪,很快被拉扯着,消失不见。
“既然是大小姐亲自来请,怎么能不给面子呢?我这就回去,功课哪里做不行呢?”
他手指勾着她的校服下摆,指尖灵活,声色缱绻。
“球桌能做,床上也能做,你说是不是呢,大小姐?”
她看了他一眼。
优等生长出了堕落的反骨,黑发和长睫毛湿得很诱惑。
“没兴趣。”
“哦?没兴趣?”
戚厌倏忽变脸,那妖蛊般的笑容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野蛮的戾气,他一脚踹飞了旁边的红色劣质的塑料凳子。
“不想做你就滚啊!”
“你他妈装什么纯情大小姐!!!”
他剧烈喘息,眼睛红得似鸽血。
四周寂静无声。
“嗤。”
她笑得很轻。
大小姐捡起那一张破烂的塑料凳子,嘭的一声,干脆利落砸了他一身,碎块四溅。她还一脚踩在戚厌的膝窝上,只听见咔嚓一声,男生仰面躺倒。
台球桌瞬间清空。
妈的,这是初中生吗,怎么像刚出狱的大佬,他们这种混社会的,都怕死了!!!
“要,要报警吗?”
混社会的纹身大哥怯怯地问,他柔弱又无助。
戚厌的视野里是明灭的灯管,随后她的面孔出了镜。
她俯瞰着他。
“如你所愿,戚厌,救赎剧本,结束了。你就把你的骨头,泡在堕落的夜里,让它,彻彻底底烂着,脏着,发出最恶心的恶臭。”她的鞋尖在他的胸膛碾了一下,玷污了那件干净的白衬衫,她语气似怜悯,又薄凉至极,“像蛆虫一样活着吧,垃圾。”
啪。
一根鲜红的积木被她随手扔到男生的脸上。
“想摆脱我这个小畜生还不容易?”她说,“喏,这是神庙许愿积木,你把它折了,烧了,随便你怎么做,它坏了之后,我保证,在这个世上,你再也不会见到我,这样你高兴了吧?”
系统抓狂不已。
‘宿主,我求求你,那是救赎文的核心,毁了世界就崩溃了!!!’
是谁,说玩腻了虐文,想换个口味的?
是谁,还说要当一个正直善良的女主,与过去的疯批告别?
是你,是你,还是你!
系统怒道,‘你放屁!答应得好好的,没几天就原形毕露了!’
大小姐任性无比,她耸了耸肩,“去他妈的救赎,世界毁灭关我什么事?让他烂着吧。”
偷听到对话的世界意志:‘……’
我很无辜,真的,别毁灭我,我觉得男主还能救。
绯红扔完了积木,转身就走。
“……别走。”
身后传来压抑的哭腔。
绯红走得更快了。
她最爱的一家麻辣烫是一名退休的社畜开的,在十一点准时关门,营业多一分一秒都不行,所以她得走快点,赶上最后一趟。
“别走!我让你他妈别走啊你听不懂人话吗!”
戚厌刚学粗话,翻来覆去就这么一句,对绯红来说,根本没有震慑力。她的脊骨被人狠狠撞得向前,两只手臂又从后头伸出来,紧紧箍住她的肩膀,他喉咙仿佛含着玻璃碎片,“……救赎,什么意思,你说清楚,你说清楚啊!”
大小姐偏头,那半边轮廓被霓虹光淹没,错乱又诡异。
“戚厌,你想知道真相吗?”
她靠近他。
戚厌脸色发白。
“真相就是——”
她引诱着她,坠入更深的黑暗。
“未来的你,付出了代价让我回到过去,所以关心你,保护你,都是我装的!怎么样,真相刺激不刺激哈哈哈!”
他后退一步,额头冒出了细密的汗,如同遇见了洪水猛兽。
“我,我不明白你说什么……”
“你不用明白。”大小姐环着胸,与他拉开了三米的距离,“你只需要知道,恭喜,你非常棒,你让我非常爽,还用完了我的耐心。从今以后,你爱怎么鬼混,爱怎么堕落,请便,我不会再管你了。”
她毫不留恋,抽身而去。
从这一天起,她消失在他的世界里。
彻彻底底的。
起先他以为这只是大小姐的欲擒故纵。
对,欲擒故纵。
大小姐是年级第一,双商至高,比他聪明多了,她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如鱼得水般从容。她一定是想拿捏他,钓着,冷着,然后等着鱼儿受不住诱饵,主动咬钩,朝着她游过去。她就是这样的人,主动权从不离手。
又或者说,她是在惩罚他,惩罚他不去上课,惩罚她不听她的话。
戚厌自欺欺人地想着,她也许是想冷一冷他,教他认到错处,她就会回来的。
她喜欢乖的男孩,是不是?
那他就变乖。
戚厌又重新把衬衫洗干净,纽扣端端正正地系到顶端,把规矩与严谨刻到骨子里。他会如她所愿,把每一根反骨都碾碎,把每一根血刺都藏好,他会叫她看见一个干净完美、斯文得体的男孩,哪怕是装,他也会装得最像。
大小姐消失的第一年,正是戚厌的初三,他回到学校,备战中考,成绩出来后,轰动一时。
戚厌以中考第一名的实力,考进了省重点高中,并且拿到了全额奖学金。
他开始崭露头角。
他不再是人们眼中那一丛阴暗的、潮湿的荆棘,他长成了一株高大挺拔的桦树,表象洁白优美,没有一丝缺陷,人们都说这个少年聪明、漂亮、正直、富有同情心,是造物主的天生偏爱。唯有戚厌明白,树木的内部早就被腐蚀一空,满地狼狈的粉屑。
但他掩饰得很好,没有人发现。
他得到了世人的称赞,是优秀的,乖巧的,赏心悦目的生物。
她应该会喜欢的。
他等她回来。
她怎么还不回来?
戚厌从初三等到了高三,他不耐烦了,渐渐走进了一个狭窄偏僻的世界。
高三下学期,金家爆出丑闻,宣布破产,金父因偷税坐牢三年。这个曾经意气风发的男人满脸沧桑,自女儿失踪之后,他就把戚厌看成了自己的接班人,非常注重栽培他的成长,几乎可以说是,在他身上投注了所有的心血。
戚厌是他最得意的作品。
他被押走的那一天,金父将一些提早转移走的资产都交给了戚厌,言明等他出狱之后,父子俩东山再起。
“父子?”
那漂亮高大的少年不知为何,反复咀嚼着这个词语。
金父热切地说,“你好好读书,不要受这点影响,等我从那里出来,咱爷俩就好好聚一聚,到时候请一些亲人,正式把你认了,你日后就是我金茂的儿子了。”
少年清冷犀利,罕见笑了一下,他依然穿着纤尘不染的衬衫,光影落到他的脚边,似镀了一层金边,斯文又稳重。
他清晰咬字,“可是怎么办,我只想当你的女婿。”
金父愣了一下。
戚厌压着低沉的语调,像是一部阴森的鬼片,“真可惜,她消失了,不然我就能当着您的面,把她欺负哭了。毕竟当年,我爸不也是这样被您这样的禽兽逼入绝境的?你们金家,都欠我的,父债女偿,天经地义不是么?”
金父脸色惨白,转而大怒,“这一切都是你计划好的?你个小兔崽子,你竟然算计老子!”
戚厌被提着领子,打得鼻青脸肿,他只是无所谓扬了扬眉,甚至恶劣地说,“恭喜,您又能多蹲几天了。”
金父被戚厌亲手送进了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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