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公子永安
“姓皇甫的?”
这社畜小秘书,跟男主倒是天定缘分。
系统:‘……’
宿主,请不要滥用词语。
博士生瞪大了眼,夸张捧场叫道,“神了,神了,您第一次见我,怎么知道,难道您主业是跳舞,副业是看相的不成?”
“学了点,怎么,要看吗?让我摸摸骨。”
绯红说着就要上手,
余光里伸出一只雪白的手掌,医生拦住了她,吃醋吃得很没道理,“不许摸他,你今天还没摸我。”
博士生害怕自己抱大腿不成,反而酿成家暴祸事,放下猪蹄赶紧跑了。他边跑边撂话,“有空您常来诶!下次给您整个养颜猪蹄诶!保证吃了容貌回春赛过十八少女诶!”
绯红嫌弃:“这么闹的家伙,你怎么收了他?一静一动,干活不累?”
戚厌:“……胡说什么。”
他若无其事转脸,腰身板得很正,“我只被你干。”
绯红笑了一下,他耳根更红了。
半个小时后,戚厌继续工作,来了一个彪形大汉,戴着金链子,纹着凶悍纹身,他一脸纯良地说在外头走着路,脚被从天而降的砖头砸了。他说完病情之后,又仔细瞅了眼主治医生,惊得头皮发麻,讪讪地说,“我,我走错了……”
要说大哥也是在江湖里混过的,红刀子进白刀子出,那眼睛都不带眨一眨的,奈何大哥记忆力过目不忘,一眼就认出眼前坐着的医生,是当年一起混的小子。
而且他不混之后,隔一段时间就出现在天才类的报道里,那冷冰冰的面孔,跟失恋多年的怨种一样,让人印象十分深刻,大哥想忘也忘不了。
大哥的冷汗顿时就下来了。
“你没走错,这是骨科,坐。”
听你这话,大哥感觉我自己要完啊!
大哥扭扭捏捏地坐下,还使劲扯着衣服,遮住自己胳膊的纹身。
检查结束后,大哥松一口气,正要开溜,被医生叫住。
戚厌:“坤哥,没吃饭吧?”
坤哥:“!!!”卧槽俺还是被认出来了!
戚厌:“这盘猪蹄送你,吃完不再伤心。”
坤哥:“???”啥意思?
戚厌:“不用谢,我们在一起了。”
坤哥:“……呃?恭喜?”
坤哥晕乎乎从医院里出来,手里提着一盒卤猪脚,小弟惊讶无比,“医院还搞送猪脚的活动吗?我也要去看病!”
坤哥惆怅,“现在的年轻人,真了不起啊。”
玩得是真刺激。
半年之后,医生跟舞者的感情稳步升温,戚厌还在香蝶湖全款购了一套婚房。
绯红一看门牌,香蝶湖别墅37号。
哦豁。
这手气是真不错。
医生压了压她快要被风掀飞的鸭舌帽,牵着她进了门,男人的声音清淡平稳,又隐隐兴奋,“外面就做一个小菜园,平时种点番茄,小辣椒,葱蒜,这边有树,可以做个秋千,一楼是客厅,我打算在这里做个开放式厨房,你觉得怎么样?”
“二楼就做主卧,这间房子有着最好的光线,落地窗很大,还能看见湖的景色,到时候定一些好看的窗纱。”
“三楼是书房跟练功房,我让人做了隔音,你不用担心吵到我……”
“还有顶楼,这是露天的,咱们晚上有空就烧烤,看星星。”医生撞入她的眼里,音色低得温柔,“又或者,你喜欢花,我们做个玻璃花房?”
“你喜欢,怎样都行。”
绯红摘下鸭舌帽,故意压在他的脑袋上,弄乱他整齐的短发,“然后在这里,让你开花授粉。”
戚厌喉结微动。
“……嗯。”
答应声低不可闻。
结果,事与愿违,医生装修三个月的婚房,被烧了。起因是邻居不慎失火,波及了旁边两座别墅。
绯红接到电话赶到时,医生大人站在阳光底下,静止成了一座象牙白雕塑。
魂都被烧没了。
记者是刚毕业的学生,有点不懂迂回,直挺挺地问他,“您是XX的住户吗?您的房子被烧了,请问您现在有什么感想?”
医生面无表情,“你的婚房,你亲手定做的婚床,你的求婚戒指,都被一把火烧了,你有什么感想?你觉得我能有什么感想?需不需要给你写三千字的观后感让你深刻体会我的痛苦?”
记者被他冷飕飕的目光冻住,险些被吓哭,她的带队老师赶紧跑过来解围。
绯红从后头抱着他,“好了,人没事就行,你看了一天的火,饿不饿?吃饭去?”
“……你还吃得下?”
医生眼尾泛着泪光,难以置信看着她,如同在看世界十一大未解之谜。
而这个世界十一大未解之谜还带他去吃烤羊!
她没有心!
医生现在看到炭火就生气,他拿起一副刀叉,手法利落划着羊排,切口整齐,盘子不时发出刺耳的声音。坐在他附近的大哥忍不住咽了下口水,救命,我只是想平安来吃顿饭而已,怎么又遇到这一对疯子情侣?
这刀,是真锋利。
大哥抖着腿,有点害怕等下两人互捅。
要不这羊不吃了,我先跑?毕竟生命要紧!
但是——
绯红倾过身,咬了下医生的双唇,还在他耳边说了一句什么我家。
怨种医生周身的怨气消失得一干二净,眼里能溢出某种粼粼的光。
大哥的心落到了实处。
总算能安心吃东西了!
夜晚,河岸欢声笑语,绯红经过一家蛋糕铺子,给他买了一只樱桃纸杯蛋糕。
“我记得你爱吃这个。”
戚厌从她手里接过,“是喜欢。”
大小姐喜欢的,就是他喜欢的,暗恋是一场不为人知的旅途,她并不关心的细枝末节,却是他的惊天动地。
绯红领着他,回到自己的住处。
“拖鞋给你买好了,自己会穿吗?”
他说,“不会,你教我,教我第一次怎么穿,以后我就会怎么穿,我学习能力强,能做到最好的。”
他紧盯着她不放。
他有另一层的意思。
我不会的,感情还是什么,你教我,教我一遍,我就会懂了。
绯红含笑,弯下腰,捏着他的脚踝,给他穿上一双青绿色小怪兽拖鞋。就在她起身的时候,医生折着颈,吻住她的嘴,把她顶到了墙边,似要将身体的炽热与蜜意,都喂给她吃。他要让她知道,他的血肉,骨骼,神经,细胞,都在疯狂迷恋着她。
忽然之间,她咬了一口他喉结,戚厌偏了偏,有点不想让她碰到这个地方。
她哑着声问,“不喜欢?”
“不是……”他偏着颈,流露出了年少时的局促与自卑,“长得很大,很丑。”
他多么希望自己是造物主完美无缺的作品,每一项分数都拿满分,这样才有足够的勇气,去与她并肩同行。少年时期的大小姐光芒万丈,围绕她的都是璀璨的发光体,他有时像尘埃,更多时候像暗物质,存在,却不可见。
他不奢望得到她的爱。
很长时间以来,他都是一个人,不可见地,追逐在她的身后。她参加的每一场活动,每一届运动会,每一次考试成绩,他都清晰地记得。他想看她一眼,会事先调整好角度,伪装出种种巧合,让她不至于感到厌烦,察觉到自己的觊觎。
他不想让她觉得自己恶心。
恶心自己被他这样的阴暗生物黏上。
所以——
暗恋的信徒永远在场,但神殿永远看不见。
他这么以为的,却听见她说,“说什么傻话,明明很漂亮,我就不明白,你夏天穿什么长袖校服,让我看都看不着。”
戚厌有些不真实的感觉,他低声问,“你……知道?”
她给予最肯定的答案。
“我都看着你呀,你十三岁开始长高,十四岁变声,噢,还去了医院,穿我裙子——”
他有些羞恼捂住她,“我知道,你别说了。”
她倒是不说了,没解扣子,反而从他腰边,一点一点地抽出衬衫的衣摆,余光瞥见后腰的风光,她立即兴奋了,把他转过去,“可以啊你戚厌,你还玩刺青了。”
“别、别看!”
戚厌懊恼不已,他肩膀被她抵在墙边,只得双掌往后捂住,但还是泄露了一小片的情报。
绯红强硬拨开他的手,非要看个清楚。
黑墨分明的线条砌成了一座肃穆的年轻神庙,它不关心星星的行走,也不关心喧嚣的人间,它安静睡在雪地上,如同一种秩序,镇压了他所有的疯狂与绝望。那一次,戚厌昏倒在陵园里,隐隐约约看见有人走来,那模样很像她。
不,他知道,就是她。
他不敢大声,闭眼装睡,怕惊动她。
第二天,他在医院清醒,出院之后,他就去建了这一座黑色神庙,锁住了自己的滔天恶欲。
他会如她所愿,当个善良乖巧的男孩,然后成为一个正直有用的大人。
“都叫你别看了,你还看——”
他戛然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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