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衣青箬
看着记忆中熟悉的教室,和身边眼熟却叫不出名字的同学,程灵清一时间又想哭又想笑,好不容易才让自己冷静下来,相信这个事实:她重生了!
“如果重来一次会怎样”,这样的问题,或许每个人都想过吧?至少程灵清就想过不止一次。
如果重来一次,她绝对不会在大学里跟关明伟谈恋爱,刚毕业就奉子成婚,把自己的青春全部奉献给家庭,以为自己是嫁给了爱情。
结果人到中年,一场意外失去了儿子,关明伟却把责任都推到了她身上,甚至以此为由提出离婚。后来她才知道,原来他早就已经在外面有了人。不,应该说,从结婚之后,他在外面的人就一直没有断过。而他给出的理由是,她怀孕了不能满足他。
多么可笑!
她曾经那么坚定地认为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认为有人适合做事业型女性,也有人只适合在小家庭里当个快乐的主妇,而自己就是后者。为此她还曾经在网络上跟人大战三百回合,力陈全职主妇也是一种职业不应该被歧视,一个女人如果遇到了好男人,当然有选择成为家庭主妇的权利。
最后这些年少无知的话,全都化作最有力的巴掌,拍在她自己脸上。
她后悔啊,可是后悔又怎样?一场离婚官司,打到净身出户,她连明天的饭钱在哪里都不知道。
然后一觉睡醒,她回到了二十岁的大好年华。
这时候她还没有接受关明伟的追求,还没有成为一个一心只有爱情的小女人,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甚至一度拿过国家奖学金,眼前有无数条金光璀璨的道路可以走,有无数的希望可以去追寻。
上辈子的自己,怎么会瞎了眼,选了最窄的那条路去走呢?
一整个上午的时间,程灵清的心情一直都在剧烈地波动着,虽然努力想要集中听讲,却怎么也听不进去,只好暂时放下。
没关系的,她想,大学里的学习靠的是自觉,一时半会儿不听课也没什么问题。倒是自己重生之后,必须要好好规划接下来的道路,不但不能重蹈覆辙,而且还要过得比上辈子的关明伟更好!
……
上完了上午的课,戚重回家的路上,接到了琳琅的电话,叫他顺路拐去菜市场,买点菜回家。
她指挥起他来理直气壮的,“都已经吃了好几天的外卖,我感觉腰上好像长赘肉了,得吃得清淡一点。”然后不由分说,发了一份采购清单过来。
戚重的出租屋里虽然有个小厨房,但是他基本上只用来煮面,所以只有电饭煲、电磁炉和一口汤锅,调料也只有一包盐。
琳琅看了一遍,发现要采购的东西太多了,这才列出单子。
上面菜没有几样,倒是把其他的厨房用品和调料都写全了。
因为之前存钱的时候,她直接拿了一沓给他,说是作为这段时间住在他这边的费用,多退少补,所以戚重虽然觉得买这些东西没必要,但还是没有反对。
没必要是因为他相信,她不会在这里住太久。能拎着五百万到处跑的千金小姐,逆境也只是一时的,怎么可能一直蜗居在这里?
没反对,是因为他觉得就算只住一段时间,要她像他一样忍受简陋的环境和快餐外卖,确实有点强人所难。
所以她要什么,他就买什么。
拎着两大袋子东西回家,一路上回头率简直高得惊人,甚至还有不少一样去菜场买菜的老太太跟他搭话,对于一直独来独往,仿佛患了孤僻症的戚重而言,这种感觉太不习惯了。
不过也幸好有这些人帮忙降价,指点他什么东西该怎么买,不然还没那么顺利。
上了楼,他刚将一只手里拎着的袋子放在地上,准备掏钥匙,面前的门就被打开了。琳琅站在门内,笑盈盈地看着他,“回来啦!”
戚重怔了一下,她已经伸手接过了他手里的袋子,转身进屋。
他迟一步反应过来,本来还想说袋子很沉,但看她轻轻松松的样子,只好把这句话咽了回去,拎起地上的袋子,也进了门。
午饭吃的是清汤涮菜。
琳琅倒也不是完全不讲道理,自己想吃清淡的素菜,但也给他下了肉片和各种丸子,还调了好几种蘸料碟,让他自己看着选。
戚重闷头干掉一碗饭,才开口,“你这不是会做饭吗?”
“这算什么做饭?”琳琅好笑,“这么简单的涮菜,也就是能吃而已,上不了台面的。”
只会煮泡面的戚重:“……”
两人对于“做饭”的理解,显然有着巨大的差别。
但是不管怎么说,有琳琅在,可以在家里做饭,他终于不用一边自我厌弃一边吃那些不健康的外卖套餐,也算可喜可贺。
而这件事,就像是一个小小的信号。
从这一天起,琳琅开始逐渐改造起戚重这处小出租屋来。
戚重刚搬到这里两个月,屋子里除了房东留下的家具之外,个人物品少得可怜,因为是租房,他也懒得弄什么装修,反正他只要有个睡觉的地方就行了。所以到处都空空荡荡,充斥着一种“将就住住”的气质。
但琳琅显然不是能将就的人,她从网上采购了不少东西,开始一点点给房间增加装饰。几乎每次戚重出门回来,家里都会多点东西。
墙纸、墙面装饰,收纳柜,厨具,碗筷,茶具,地毯……就连原本的沙发和电视,也换上了新的套子。不过几天功夫,整个房子简直焕然一新,戚重明明是亲眼看着他折腾的,但是真正完工,还是免不了惊叹。
他小时候在村子里,总是听那些老人们说,家里还是要有个女人才行,那时没有特别的感触,此刻回想起来,才觉得真是至理名言。
被琳琅打发着下楼去扔垃圾时,戚重脑海里突然冒出一个神奇的念头来。
他现在,像不像是偷偷在家里养了一个田螺姑娘?
这种不管任何时候回来,家里都亮着灯,有个人在等待自己,有热水热饭,有嘘寒问暖的感觉,实在是太好了。好像这里真的变成了“家”,变成了他可以彻底放松下来,让心灵和身体一同栖息的港湾。
虽然不知道这种日子还能过多久,但戚重也从心里开始珍惜起来。
晚上要睡觉时,他看到琳琅将原本叠好靠墙放着的日式榻榻米放下来,铺好垫子、床单和被子,便主动开口道,“睡地上不用担心伸展不开,我睡这里,你睡床吧?”
琳琅抬头看了他一眼,“你倒是会享受。”但也没拒绝。
戚重直到躺下来,才明白她说的是什么意思。这个床铺虽然看起来很简陋,起床要收起来,睡前才重新铺好,但躺在上面却意外地舒适,有一种浑身每一块肌肉都松懈下来的惬意感,比他的床好睡多了。
以至于他明明在想事情,却不知不觉就睡着了,第二天还是被琳琅叫醒的。
起床之后精神抖擞,感觉自己好像很久没有那么舒坦过了。
想跑步。
这么想着,他就真的下楼去跑了。
其实戚重一直没有忘了跑步,平时也始终保持足够的运动量。但那更像是一种机械的行为,只是在惯性地重复过去的生活,却不知道自己这样做有什么意义。
但今天,是他自己想跑。做完热身,迈开步子的时候,戚重感觉自己的状态前所未有的好,他下意识地掐了一下表,发现一百米居然还能保持从前高强度训练时的水平。
虽然跑完之后,伤处又隐隐泛起了疼,但就连这疼,似乎也都是痛快的。
戚重站在原地,感觉直到这一刻,才像是拂开了眼前的雾,从伤病的打击之中清醒过来。
他就在上次遇到琳琅的那个小体育场里练习,并没有注意到,体育场门口,一个年轻女孩在那里站了很久,一直没有离开,始终在关注他。
作者有话要说:
戚重(chong,二声)。
以及昨天忘了说,在行李箱里放大量现金,是过不了安检的。
琳琅欺负小戚不懂而已。
第48章 金手指
过了最激动的那段时间,程灵清发现,重生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好。
或者说,不是重生不好,而是她没有自己想的那么那种改变一切的力量和决心。在脑海中构想的时候,一切当然都很简单,只要努力,只要把握住眼前的所有机会,就不会重蹈覆辙。可是真正到了实践时,才发现自己也不过是个普通人。
要在短时间内将已经忘得一干二净的东西全部都捡起来(事实上她大学时期也没认真上过课,那些内容只是在期末考试之前突击背诵,考完就又忘记了),甚至还要学出成绩,表现得比周围其他同学更加出色,实在太难了。
她的确是回到了年轻的身体里,精力充沛、记忆力出众,就连皮肤也好了不知多少。
但与此同时,思想和灵魂却早就在多年的社会生活中变得浮躁,习惯了上班的时候抽空摸鱼、卡着死线完成工作,下班之后要么吃喝玩乐、要么躺在床上玩手机,根本无法静下心来刻苦学习。
明知道要珍惜时光,可是一翻开书,就忍不住犯起了拖延症,下意识地掏出手机,然后时间就在不知不觉之中溜走了。
她的自制力甚至不如身边这些同龄人。
这么过了几天,程灵清就开始焦虑,甚至会忍不住想,既然都让她重生了,为什么不给她一个金手指呢?
然后金手指就来了。
只是程灵清看书的时候,重点往往都在主角得到金手指之后怎么虐渣打脸走上人生巅峰,至于努力的部分,读者不会想看,作者当然也就一句话带过。可是真的自己拿到了金手指,却发现努力的过程并不能一句话带过。
这个名叫“冠军养成系统”的金手指,说是可以帮助她在某个领域里成为世界冠军,但是它只有辅助的功能,只负责替她安排各种学习计划,一切任务都需要她自己去努力完成。
程灵清一看那安排得密密麻麻,比自己高三时的作息时间表更加魔鬼的学习计划,立刻就麻了。
以至于她犹豫了好几天,还是没确定要不要绑定这个系统。
系统还是很人道的,给了她选择的机会。拒绝绑定,它就会重新挑选宿主。一旦绑定,不能完成任务就必须要接受各种惩罚,电击都只是小儿科,绝对让她一次体验、终身难忘。
程灵清当然不想放弃金手指,但也不想体验系统的惩罚。
她是最怕疼的,小时候看那种抗战剧,每次看到审讯的环节都忍不住想,换成自己估计一轮都抗不过去。
就在她犹豫的时候,突然听到了戚重这个名字。
在本校,戚重姑且算得上是个风云人物。毕竟这只是一所普通二本,每年虽然也招收近万学生,为周边数个县市输送大量毕业生,可是真说到从学校毕业的名人,还真没几个。
戚重这种在二十岁就拿下过全国冠军,有望出战世界级赛事为国争光的学生,自然也就成为了学校宣传的重点。
本校学生,就算没见过他本人,也绝对听说过他的名字。
只是在大部分人看来,像他这种名人,距离普通学生的生活有点远,他不住校,也不怎么跟同学交流,就连同班同学也没说过几句话,更不用说外系了。大家对他,自然都抱持一种“可远观而不可靠近”的态度。
不过那也是以前的事了,现在提起他,大部分人都会摇头叹气,说一句“可惜”。
因为他已经离开了职业赛场。
可是程灵清知道,这只是暂时的。要不了几个月,他就会养好伤,重新出现在赛场上,再次夺取所有人的视线。
只不过他这个人的比赛运似乎一直都不怎么样,总是在关键的比赛中受伤,与奖牌擦肩而过。无数媒体提起他时,总会忍不住又是遗憾又是可惜地评价他:“差了一口气。”
程灵清在家当全职主妇那些年,闲着没事也给自己找了不少兴趣爱好,看小说,追剧,追综艺,追动漫,看各种比赛赛事……只要有一台电脑,这些爱好都是惠而不费的。
看到感兴趣的人,她会关注对方的微博,获得更多资讯,跟其他的粉丝们交换各种情报。因为她认识戚重,还跟他是校友,得到了不少人的羡慕,甚至一度加入了他的后援会。
她是少数戚重陷入低谷期时也依旧不离不弃的粉丝,因为那种时候,她常常会觉得他和自己很像。
不一样的是,戚重每次都挣扎着爬出来了,而她却始终留在原地,裹足不前。他是她理想中最好的模样,也始终像她期望的那样勇往直前。
在程灵清重生之前,戚重正要参加那一年的奥运会。
这一年他已经三十岁了。运动员是个年轻化的职业,年年都有二十左右的小将崭露头角,戚重自己也是在这个年纪闯出了名声。到二十五六岁,身体、意志都已经成熟,大赛经验也十分丰富,就是一个运动员的黄金年龄。这之后,就是下坡路了。
三十岁,身体已经无法继续支撑他追逐梦想,这或许会是他最后一场世界级的比赛。
结局会是什么样呢?是再次在赛场上受伤失利,还是终于挣脱命运的桎梏,拿到那至高无上的奖杯?
可这个答案,程灵清已经永远不可能知道了。
几乎是在听到戚重这个名字的瞬间,上辈子所有与他相关的记忆都在脑海中闪过,程灵清立刻就将他跟自己的金手指联系在了一起。
冠军养成系统,可以养成一位世界冠军,简直像是为他量身定做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