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女奋斗日常 第88章

作者:月下幻影 标签: 穿越重生

第276章 苦果

  “抬下去葬了罢。”看着死不瞑目的慧妃,过了良久,秦封才神色疲惫地说道。

  终究是陪伴了自己十多年的女人,虽说他对慧妃宠爱不多,但也不是一点感情也没有,现在眼睁睁看着她死去,心里多少有点不舒服。

  “皇上要保重身体。”如空大师说道。

  “大师,若是朕驾崩,大皇子能守护好大秦江山吗?”秦封淡淡地问道。

  “大皇子来历不凡,乃天生帝皇之命。有大皇子在,大秦百年无忧。”如空沉声说道。

  “朕是不是没有多少时间了?”

  “阿弥陀佛。”如空双手合什念了一句佛号。

  “呵!”秦封嗤笑一声,道:“朕果然是活不久了!罢了!只要旭儿能守住大秦江山,朕便是死了又如何?终归这大秦江山还是在朕的儿子手里,朕也对得住列祖列宗了!”

  如空大师沉默不语。

  “大师是方外之人,是朕强人所难了。”秦封笑了笑。

  “皇上,”杨九这时走过来说道:“皇后娘娘醒了!”

  “真的?”秦封大喜,对如空大师说道:“大师果然料事如神。”

  “皇后娘娘昏迷不醒是因为中了巫蛊之故,现在施术者已死,皇后娘娘自然安然无恙。”如空大师淡淡地说道:“此间事了,老衲也该告辞了。”

  “杨九,送大师出宫。”秦封淡淡地吩咐道。

  “是。”

  ……

  如兰宫。

  本来在沉睡中的凌欢刚刚突然口吐黑血,可把明玉等人吓坏了,还好在吐血过后凌欢醒了过来,众人这才松了口气。

  容萱取出银针,在凌欢指尖上刺了一下,看着渐渐渗出的鲜血,笑道:“主子,你体内的蛊毒已解。母蛊应是死了。”

  凌欢轻吁了一口气,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容。

  她身上的蛊毒解了,这说明慧妃已经死了。

  她在中了蛊毒后,便推测到慧妃可能是幕后凶手,因此她才会以牙还牙,反过来栽赃慧妃行巫蛊之术,为了的就是借秦封的手除去慧妃。

  毕竟容萱说过,若想解毒,必须找到下蛊之人并且将其杀了如此方可解美人醉,否则美人醉无解。

  虽说一切都是凌欢设计的,但此计也凶险万分,下蛊之人万一不是慧妃,又或者母蛊不是在慧妃身上,那么她所做的一切便白费了,还会担上一条人命。而万幸的是她赌对了,下蛊之人就是慧妃,而且母蛊就在慧妃身上,虽然巫蛊之术是诬陷,但慧妃也不是无辜,毕竟是她先起了害人之心。

  还有一点就是,凌欢怀疑上辈子害了她的人就是慧妃,毕竟她上辈子死的症状与中了美人醉的症状一样。

  上辈子加上这辈子,慧妃可是害了她两次,如今自食苦果也算是罪有应得。

  “主子,皇上来了。”何珠儿走进来说道。

  凌欢急忙要起来,却被走进来的秦封制止:“你好好躺着就是,起来做什么?”

  “皇上。”凌欢看着秦封,双眸含泪:“臣妾以为再也见不到您了……”

  “胡说什么,现在不是好好的么?”看着凌欢苍白的小脸,秦封蹙了蹙眉:“别胡思乱想,好好养好身子才是。”

  “臣妾都听皇上的。”凌欢露出一抹浅浅的笑意:“能看到皇上真好……”

  秦封轻轻拍了拍凌欢的手,道:“你没事就好,你不知道,你突然昏迷不醒,朕心里可担心坏了,往后可不能这般吓朕了,知道了么?”

  她昏迷的这几天,他表面镇定,其实心里慌乱不已,他从来不知道,原来她在他的心里这样重要,只要一想到会失去她,他的心就痛得无法呼吸,他几乎无法承受这样的后果。

  虽然他不愿意面对,却不得不承认,这个女人已经一步一步走进了他的心里,成为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人。

  “臣妾也不是故意的,臣妾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突然就犯了困,若不是刚刚明玉告诉臣妾,说臣妾睡了三天,臣妾还不敢相信呢!”凌欢一脸后怕地说道:“皇上,臣妾可是病了么?”

  “你没有病,只是中了巫蛊之术。”秦封想起慧妃,脸色有点不好看:“现在施术之人已死,你没事了。”

  “巫蛊?”凌欢发出一声小小的惊呼,说道:“巫蛊之术在大秦不是绝迹了么?宫里怎么会有巫蛊之术?”

  “朕也想知道宫里为何有巫蛊之术。”可惜慧妃至死也没有承认她是施术之人,看在二公主的份上,他也不愿意逼供,赐她毒酒也算是维持了她最后的体面。

  “那,那人是谁?”凌欢咬了咬唇,问道。

  “是慧妃。”秦封淡淡地说道。

  “慧妃?怎么会是她?”凌欢脸上露出惊讶之色,:“她,她为何要害臣妾?”

  “朕也不知道。”秦封也不想知道,行巫蛊之事便是死罪,至于她为何害人,这已经不重要了。

  凌欢抿了抿唇,用手轻轻握住秦风的手,轻声说道:“皇上,别难过了……”

  “朕不难过。”秦封被她这突如其来的安慰气笑了:“朕看起来像是难过的模样么?”

  凌欢有点讪讪的,她顿了顿,问道:“慧妃她,她还好么?”

  “朕已经赐她毒酒,”秦封扬了扬眉:“不然你以为你为何能够醒来?”

  “是这样么?”凌欢垂下头,修长白皙的玉颈看起来有些脆弱:“臣妾没想过会是慧妃,毕竟慧妃一向安分守己,是一个极规矩的人,平日里对臣妾也十分恭敬,没想到……”

  “知人面不知心,她也算是陪伴了朕十多年,朕也没想到她会如此丧心病狂,为了一己之私,行施巫蛊之术,实在是死不足惜。”秦封眸中闪过一抹淡淡的杀意。

  “终究是人心不足。”凌欢叹道:“只是可怜二公主,没了母妃也不知道如何伤心难过了。”

  “二公主的事朕自会解决,你的身子还没好,别操心这些。”秦封将她轻轻揽进怀里:“待你身子养好了,便举行立后大典罢。”

  “好。”凌欢安静地伏在他的怀里,轻声应道。

第277章 大典

  半个月后。

  晴朗的清晨,徐徐升起的太阳普照大地,皇宫笼罩在金色的阳光下。

  今天是个黄道吉日,正是凌欢册封大典的日子。

  一大早,凌欢便被明玉叫醒,然后开始准备起来。

  先沐浴梳洗,熏香,然后梳妆,戴上凤冠,穿上繁琐的凤袍,待一切办妥已经过去两个时辰。

  这时前来迎接凌欢的凤辇已经到来,凌欢上了凤辇前往正宫大门。

  到了宫门前,秦封已经和百官等待在场。

  香案已经备好,凌欢缓步上前和秦封一起焚香祭奠天地。

  拜祭天地后,才开始‘嘉礼’。礼部尚书张正林奉着宝册上前,开始宣读册封宝文。

  宣读完宝文,张正林将手中的宝册和金册递给宗正福亲王,福亲王接过,然后将宝册,金册献给凌欢,完了便有司礼监喊道:“礼成……”

  至此,封后大典已经基本完成,凌欢与秦封相视一笑,双双携手走进金銮殿,在众臣的注目下缓缓坐下。

  众臣跪拜:“皇上万岁,万万岁,皇后娘娘千岁,千千岁!”

  凌欢看着下面跪拜的群臣,此刻的心情也不平静,尽管她知道这才是刚刚开始,前路仍然遍布荆棘与磨难,但仍然忍不住有些激动。

  从一个三等宫女,到统领六宫的一国之后,她经历了太多太多,嫔妃陷害,宗室与世家的刁难,血腥与杀戮,几乎步步惊心。

  但最终,她终究还是走到了这一步。

  一国之后,她成为了大秦最尊贵的正室,他的旭儿不再是庶女之子,而是正统出身的嫡子!

  礼乐响起,殿中有舞姬翩翩起舞。

  宴席已经开始,这一刻君臣同乐,殿中一派慈和。

  西伯侯看着与皇上并肩而坐的女儿,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从这一刻起,他便是名正言顺的国丈,是皇帝的岳家。铺在他面前的,是荣华富贵,是滔天的权势。

  宁澈身为御前带刀侍卫,今日也能够前来参加封后大典,看着高坐在凤座上的仪态端庄的凌欢,宁澈心里有些复杂但更多的却是苦涩。

  自己喜欢的女人成了令人仰望的一国之后,他本该是为她感到高兴的,可他却高兴不起来。因为坐在她身边的男人不是他。

  虽然知道她与他之间隔着千山万水,但却始终怀有几分妄想,妄想着总有一日能够得偿所愿。

  正所谓爱得越深,心越痛,便越是无法放下,就如飞蛾扑火,哪怕明知扑向死亡,却仍然甘之如饴,他早已陷入其中不能自拔。

  赵子轩仰首喝下一杯酒,唇边露出了一丝略带苦涩的笑意。

  一入宫门深似海,在过去,哪怕他自知她与他之间早已经没有希望,但心里仍然忍不住为她牵肠挂肚,苦苦思念,生怕她在宫里过得不好,直到如今,他终于可以放下了。

  这段感情对于他来说,是最珍贵的回忆,哪怕他早已经失去了资格,他却仍然无法忘怀。

  往事随风,心中却始终有一抹空白,无法填补。

  ……

  封后大典过后,便的迁宫之事。

  凤凰宫早已经收拾妥当,凌欢只需要直接入住便可,只是今日她还有一件事要做,那便是接见后宫嫔妃,然后带着后宫嫔妃去向太后请安。

  “主子,后宫嫔妃已经来了。”明玉走进来说道。

  “淑妃来了么?”凌欢淡淡地问道。

  “淑妃娘娘派了宫人来,说是淑妃娘娘病了,便不来请安了。”明玉说道。

  “是么?”凌欢轻笑一声,道:“这病来得倒是巧了。”

  什么病了,不过是不想拜见她这个皇后用的借口罢了,淑妃的性子仍如以往般嚣张任性,不过比起慧妃那样城府深沉却心狠手辣的,她还是更喜欢淑妃这样没有什么心机的直肠子,至少这样的人不会给她带来太多的麻烦。

  凤凰宫主殿,各个嫔妃分别在属于自己的座位落座,安静地等待着。

  安嫔看了一眼对面的如嫔,不屑地嗤了一声,如嫔却当做没有看见。

  自刘常在死后,如嫔便收敛了许多,平日里都是缩在宫里,很少出来走动了。

  安嫔倒是一如既往的张扬,时不时会欺负一下低份位的嫔妃,不过也没有做得太过,没有闹到凌欢这里来。

  “皇后娘娘到。”随着一声唱偌,凌欢缓缓走了出来。

  “嫔妾见过皇后娘娘,皇后娘娘金安。”众嫔妃齐齐行礼。

  “免礼。”凌欢扫了一眼众人,淡淡地说道。

  众人依言坐回座位上,凌欢这才淡淡开口说道:“本宫喜静,往后你等每七天来请一次安便可,其余时间不必来请安。”

  虽然作为皇后,嫔妃每日来请安是规矩,但凌欢并不想天天看着一群女人勾心斗角,若是可以,她宁愿不要这些嫔妃请安,可规则终究是规矩,她身为皇后应有皇后的威严,因此才定下每七天来请一次安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