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陌于之
哦对,还有个挖地窖的钱。
姜笙满脸抗拒地把荷包倒了个底朝天。
作坊每年的利润在百两银左右,三哥的随年钱足有一千两,二哥跑烤鸭这趟赚了一百多两,庞大山和汪小松运菜一年能赚个百两左右,大哥做师爷攒下了百两,四哥开医馆交了五十多两。
还有三哥临行前,扶风哥哥给的五百两,也都在姜笙手里。
加上以前攒下的底子,足足有两千两整。
这真是以前想都不敢想的数字,精打细算点甚至能过够一辈子。
将所有的银票银两都握在手里,姜笙甚至有种迷茫的梦幻感。
冷不丁郑如谦伸手抓过,呲着大牙翻看,“太好了太好了,这些钱应该差不多够了。”
姜笙的手瞬间空了。
有风飘过,空空如也。
她皱着眉头,抿着小嘴,忍了几忍,还是没忍住,“哇”地痛哭出声。
第170章 三哥的军途
刚把大哥送进贡院,簪花小院里的孩子都还没走。
温知允和长宴听见动静,赶紧放下手中的物什蜂拥过来。
张姑姑张叔和翠儿婶也担忧地紧随而至。
虽然方恒戏称姜笙是个“小哭包”,实际上她的性格还是以坚韧居多,很多时候能不掉眼泪就不掉眼泪,在众人的印象里,如果姜笙哭了,那一定发生了很严重的事。
所有人着急忙慌,差点踩掉一只鞋才跑到门口。
正好看见郑如谦张开大嘴,手里拿着一摞银票,对面是个嚎啕大哭的姜笙,其伤心程度超过以往每次,简直让听者落泪。
“这是怎么了怎么了。”张香莲心疼地凑过来,把姜笙揽进怀中,“如谦啊,妹妹怎么哭了呀。”
郑如谦合上下巴,心底也满是猜测。
总不会是自己惹哭的吧?
不会吧不会吧。
长宴目光如炬,盯着郑如谦手里的银票,“二哥,这钱哪来的?”
“姜笙给我的。”郑如谦不解挠头,“然后就哭了,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温知允嘴唇蠕动,小声道,“二哥,你确定是姜笙给的吗?”
郑如谦沉默了。
他想起来,好像是自己伸手抢过来的,当时满脑子都是买房子挖地窖雇人,下意识就把银票抓过来了。
长宴和温知允显然也明白过来,爱莫能助地摊了摊手。
意思是,谁惹哭的谁哄。
郑如谦突然就变成了绿了吧唧的龟,身上沉重地犹如背了龟壳,他厚着脸皮凑到姜笙跟前,把银票塞回姜笙手里,“好妹妹,二哥知道错了,二哥不抢你的钱,二哥把钱还给你,都给你。”
姜笙的哭声顿了顿,但没控制住。
郑如谦只好继续哄,“二哥不买房子了,也不挖地窖,更不雇人,这些钱都给姜笙,都给你,好不好。”
张姑姑也跟着帮忙擦泪,“小姜笙乖喔,不哭不哭,姑姑帮你打如谦的屁股,我们打他啊。”
就像很小的时候,家中的孩子如果撞到桌角,家长就会抱着孩子,一边打桌角,一边心疼地安慰。
可姜笙根本就不是因为这个才哭的。
她努力仰起头,又深吸两口气,才勉强停下了哭声。
看着双手捂屁股的二哥,又看了眼满脸慈爱的张姑姑,姜笙抽噎着道,“我不是不给二哥钱,而是这些钱,大部分都是三哥的,要给三哥留着娶媳妇,不能花了呀。”
这要是平常也就罢了,方恒如今还在边疆厮杀,生死未卜。
姜笙是真不敢,也不舍得动三哥的钱。
再加上陡然想起三哥,小姑娘的眼泪顿时就像断了线的珍珠,怎么都止不住。
她抽噎着说完,对面的郑如谦表情顿时很精彩。
有点高兴,妹妹并不是不舍得给自己花钱。
但也有点心酸,自己辛辛苦苦赚了好几年,抵不上方老三一年的随年钱。
郑如谦唉声叹气,再次为自己没有个显贵的出身感到懊恼。
“好了好了,姜笙不哭,阿恒他也不想你哭的。”在张姑姑的温柔劝哄之下,姜笙的眼泪终于止住下落。
她泪眼婆娑地看着掌心里两千两银,拿走一千五百两,剩下的五百两做点什么都不够。
几经,到底还是塞回郑如谦手里。
“二哥,你花掉三哥的钱,以后赚了可要补回来。”小姑娘轻声道,“姜笙不该哭的,吓到二哥了,我只是……有点想三哥了。”
郑如谦眼眶湿润,伸手拍拍小姑娘的肩膀,心底的责任感愈发浓烈,“你放心,二哥不仅把一千五百两还给老三,还给他翻好几倍,让他想娶什么样的媳妇就娶什么样的媳妇。”
姜笙破涕为笑。
整个簪花小院都由阴转晴,拨开云雾见青天。
远在千里之外的方恒似心有所感,摸出心脏位置的护心镜看了看,又塞了回去。
“公子,怎么了?”姜一凑近询问。
方恒摇摇头,“说了多少次,别叫我公子。”
几人自安水郡抵达北疆,以“流浪儿”的身份参进了军队,现如今都是驻北疆第八大队第五分队的第二小分队。
队伍里人不多,也就二十几个,经常被派出去执行一些小任务。
比如砍柴,比如捉野味,又比如寻找干净的水源。
时间长了,免不了有人抱怨,“我们是来参军的,是来跟鞑虏厮杀的,怎么竟做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只有方恒闷头做事情,从来不问为什么,更不抱怨。
六位家仆见他如此,也学着把嘴闭上。
今天是五分队的队长第二十次下达命令,要一群人带上水壶,打上一百壶干净的饮用水回来。
队伍里又开始抱怨,觉得队长是杀鸡在用宰牛刀,觉得队长大材小用,觉得抱负难以实现。
还有的干脆偷起懒,反正队长只说打一百壶干净的饮用水,但没说时间,慢慢打也可以的,反正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只有方恒带着六位家仆,外加两位十六七岁的少年,攀爬过高山,越过山林,抵达有着干净水源的小溪。
他们从怀里掏出水囊,咕嘟嘟灌进干净的水,再拧好盖子,扔进马背的包裹里。
九个人,每人灌上十几壶,虽然有些吃力,但总算把任务完成了。
也就是这个时候,方恒感到了心脏的抽痛,好像有个人在哭。
是妹妹吧,只有这个小哭包,虽然骨子里坚韧,但到底是个小姑娘,伤心着急的时候还是会掉金豆子。
只可惜,人在千里之外,甚至不能为她擦去眼泪。
方恒长长地叹息一声。
回过头,翻身上马,将一百壶干净的饮用水送回落脚点。
却发现落脚点里有种诡异的寂静。
方恒瞬间戒备起来,连带着六个家仆都精神高度集中,只有其他两位人还有些迷茫,抱紧怀里的水壶。
一群人试探着进了落脚点,姜一带着其他五个分散在不同角落,仔细查探一番后,回来禀报,“公……方恒,没有任何陷阱。”
“也没有任何人。”姜二补充。
所以落脚点原本偷懒的人去哪里了?
方恒有些迷茫,但还是把水壶放在队长指定的位置。
冷不防有笑声响起,竟然是第五分队的队长来了。
他身高八尺,络腮长胡,看不出具体的年龄,唯独一双手十分有重量,拍在方恒的肩上,要不是有点功底,估计会被按趴下。
但听他声音如洪,“好小子,你们这群人通过考验了,以后正式并入第五分队。”
原来之前种种,竟然都只是考验。
九个人恍然大悟。
与此同时,他又指向方恒,“你,以后来当这九个人的小队长。”
第171章 学习的魅力
安水郡的事情,北疆无从知晓。
北疆的事情,安水郡亦无所听闻。
此时此刻,姜笙正带着哥哥们守在贡院门口,周围是同样紧张的学子家人,目露激动地盯着贡院大门。
良久,两扇木门缓缓打开。
在万众瞩目下,一位约莫三十来岁的学子冲出贡院,他神情激动,刚出来便发泄似的回头大叫三声。
人群中有位妇人亦是激动地冲过去,将将站稳,便被学子抱着原地转了三圈。
一个喊,“娘子。”
一个抽泣,“相公。”
这一刻,没人嫌弃他们有伤风化,也没人觉得他们过份激动。
生生熬完了九天的举人试,这本身就是一种壮举,本身就是一种坚持。
“这次考试,整个安水郡来了近五百名学子,但是坚持下来的,只有三百余人。”郑如谦凑在姜笙耳边嘀咕。
其他的学子,不是一心学习导致身子骨薄弱坚持不了九天,就是熬了数日以后实在是写不下去,愤而弃笔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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