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了五个哥哥后,京城无人敢惹 第28章

作者:陌于之 标签: 穿越重生

  第二天没什么奇怪的,是卖虎皮那天,他们得罪了一个衙役。

  虽然当时衙役被江家大公子击退,但不代表他不记仇。

  悠然居得罪不起,他就只能挑软柿子捏。

  姜笙兄妹,就是这软柿子。

  郑如谦也想到这一茬,迟疑着开口,“不会吧……我跟乡亲们收了那么久的菜,他们应该不会这么做……”

  会不会,一试便知。

  姜笙找了个相熟的乞丐,挑一身哥哥们干净的外套给他,再塞给他两文钱,叫他去村里收点白菜。

  没多大会,小乞儿抱着两颗白菜回到破庙。

  郑如谦僵住了。

  他没想到,这几个月婶子大娘喊地那么亲热,到头来抵不过别人两句话。

  明明有菜却不卖给他,十天之后,他拿什么送给悠然居?

  好好的赚钱生意,就这么被破坏了吗?

  郑如谦不甘心。

  姜笙安慰他,“二哥别难过,我们可以去做别的生意,我们还能猎老虎呢,猎老虎赚的可多了。”

  “是挺多的,但是多少天才能遇到一个老虎,若是遇不到,我们岂不是要被饿死?”郑如谦抱着头,“况且这生意,本来好好地啊。”

  给悠然居送菜,不仅是一桩赚钱的生意,更是郑如谦对自己的证明。

  证明他也是能赚钱的,是有能力的,不是需要别人赡养的废物。

  可现在,这份证明被别人轻飘飘地打破了。

  整个村子的人都背叛了郑如谦,这让他难过的同时,也不知该如何面对村里人。

  姜笙长叹了口气。

  她理解二哥,但她也想不出什么好的办法,只能陪着二哥难过。

  一时间,整个破庙里都是唉声叹气。

  穿上干净衣裳的小乞儿不理解了,嚷嚷道,“姜笙,你们难过啥嘞,是要不着饭了吗?这里要不着,就不能去别的地方要吗?”

  姜笙猛地抬起头。

  过了太久自食其力的生活,她竟然忘了,以前要饭的时候,可是东家要一口,西家偷两口的。

  这家人不给,就去下一家,总有人给饭吃。

  这个村子收不到菜,那就去其他村子收,总能收到足够的菜。

  姜笙高兴起来,又塞给乞儿五个铜板,叫他买点吃的喝的,衣服也送他了。

  可回过头,郑如谦依旧那副垂头丧气的模样。

  姜笙懵了,“二哥,咋了又?”

  “你当我没去隔壁村?”郑如谦眼含热泪,“别说是隔壁村,我连隔壁镇都去了。”

  结果还是一根毛都没收到。

  可见背后的那只手实在是厉害,竟然覆盖了整个县。

  姜笙的表情又耷拉下去。

  这可怎么办啊。

  眼瞅这兄妹俩又要对望流泪,角落里的长宴摇了摇头。

  “既然本县收不到,何不去隔壁县试试?”

  已经想到去隔壁村,隔壁镇了,怎么就不能换个县呢。

  只因为思维太固化。

  只因为他们最远去过县里,不曾走过更多地方。

  人的视野拓展,格局才会更大,胸怀才会更广。

  多看看外面的世界,总归是没错的。

  郑如谦有些呆滞,其实他不是没想过去隔壁县,只是人类对于未知,总有股打心眼里的怯。

  他害怕隔壁县的百姓不好说话。

  害怕背后那只黑手也覆盖了隔壁县。

  害怕来回路途中出点什么问题。

  最害怕的,是自己做不到。

  郑如谦的内心充满了撕裂感。

  他害怕这个,也害怕那个,但想来想去,他还是最怕成为一个废物。

  尤其是在哥哥弟弟们的衬托下,他不想平凡,更不愿庸碌。

  好大会子。

  郑如谦握紧拳头站了起来,“我去。”

  “现在就去。”

  说完他抓起外套,又从姜笙手里要了二两银子,便义无反顾地冲上驴车。

  方恒赶紧追上去,帮打驴车。

  明明刚才还在撕裂挣扎,转眼间人就跑了。

  姜笙都没反应过来,目瞪口呆地看着驴车消失不见。

  良久,她一拍大腿,“二哥三哥,你们把驴车打走了,大哥可怎么办。”

  而且,这都要过年了呀。

  到了晚上,姜笙就知道怎么办了。

  郑如谦竟然托了个在收菜时认识的朋友,每天接送许默,一天只要两文钱。

  这对现在的他们来说,不算什么大钱,可以接受。

  只是委屈了许默哥哥,每次都要跟一堆菜来回奔波。

  就这样,郑如谦和方恒一连消失了七八天。

  眼瞅着整个镇子上都挂起了过年的浓郁氛围,家家户户宰猪杀鸡,炸丸子炸蔬菜,小孩也都穿上了新衣新鞋。

  只有破庙整日平静到有些惨淡。

  姜笙每天吃饱了就在盘算,两个哥哥什么时候回来,能带多少菜回来。

  等到最后,她已经不敢奢望哥哥们带菜了。

  小姜笙真诚地对着佛祖许愿,只要哥哥们全须全尾的回来,她就别无奢求。

  这一次,佛祖显灵了。

  离开了足足十天的方恒郑如谦,在一个傍晚,载着满车的货物,背着寒冬的霞光,缓缓归来。

第35章 二哥的事业征程

  时值年节,在外务工的叔伯尽数归家,勤勤恳恳上学的许默也终于得了年假休息。

  但他并没有安逸地躺在床上猫冬,而是每天亲手为弟妹做三餐,间隙还要抄书,顺便翻一翻食谱。

  今天他新得了一个北方烧萝卜的法子,正小心尝试。

  有些干瘪的萝卜削去外皮,撕成小块备用。

  肥瘦相间的五花切成小块备用,再泡上一把红薯粉条,就可以准备开火了。

  往常烧火都是郑如谦和方恒,今天两个人都不在,温知允和长宴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长宴站了出来。

  是姜笙选的,她说,“四哥的手是用来看病的,怎能烧柴。”

  五哥的脸俊俏,但脸不能当饭吃,烧柴才能吃上饭。

  长宴嘴角抽搐,但不得不承认,挺有道理。

  于是,他那双执过千金,摸过良玉的手,抓住漆黑的烧火棍,在一次次失败的练习中,点燃火焰。

  许默趁机把五花肉块下锅,煸出肥肉里的油脂后下入香料,注入水,放进萝卜块,最后在锅边贴上薄薄的小饼。

  中火闷烧一刻钟后,薄饼熟透捞出,锅中尚有汤汁,迅速下入粉条,再焖上半刻钟,粉条吸饱了汤汁,萝卜一抿即化,五花肉软烂入味。

  出锅洒上葱花芫荽,香味飘出十里。

  姜笙深吸一口气,还没来得及欢呼,就看见两个身影拉着辆驴车,停在破庙门口。

  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郑如谦冲过来,先是猛吸一口气,眼泪就落了下来,“香,真香,还是家里的饭香。”

  方恒也好不到哪去,一直在吸口水。

  风餐露宿整十日,两个人都黑了一圈,也瘦了一圈,此刻看着家中兄弟妹,眼眶几度红润。

  “二哥三哥回来了。”姜笙吸着鼻子,“你们怎么才回来,你们……怎么瘦了啊。”

  许默还算镇定,拿出两件衣裳,又端盆热水,“先洗洗手,吃了饭再说。”

  简单清洗完,兄弟妹六个又围在小灶台跟前,一人抓着一块小薄饼,开始大快朵颐。

  软烂入味的萝卜好吃,饱满滑溜的粉条好吃,连五花肉都香而不腻。

  饭毕。

  郑如谦捂着明显鼓出来的肚子,躺进被褥,满足地叹息一声。

  姜笙舔舔小白牙,猛地冲过去拽住他耳朵。

  郑如谦吓了一跳,歪着脑袋求饶,“姜笙,小姜笙,妹妹,好妹妹,别扯我耳朵,有话好好说呀。”

  “谁跟你好好说。”姜笙恶狠狠,“你跟我好好说了吗?拐着三哥,突然就跑出去,突然就消失十天,再不回来,我就以为你们死外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