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了五个哥哥后,京城无人敢惹 第90章

作者:陌于之 标签: 穿越重生

  边文轩笑眯眯地点头,“是许久不见,这四个月许师爷不在,全县百姓都想死你了。”

  哪有之前的半分凶神恶煞。

  王喜在后头把嘴都要撇丰京去了。

  一群人寒暄着进了城。

  许默要回小院看看,边文轩死活要拉着他进县衙,还拿出民生大计来当说辞,许师爷也只能无奈上岗。

  小院的事情就交给弟弟妹妹了。

  马车内。

  王扶风皱眉盯着边文轩,扭头问姜笙,“这位大人与你们很熟?”

  姜笙眨眨眼,正犹豫着要不要说。

  王扶风从袖袋中掏出一小块碎金子。

  小姜笙的眼睛亮了,她几乎是立马交代道,“是三哥的姨姨派来保护三哥的,也是他雇大哥做师爷的。”

  说完,把玩着碎金块,暗自猜测是不是真的。

  王扶风低头沉思,似乎是在回想,是哪位姑姑跟边家有关系。

  想来想去,他双眸一凝。

  不多时,马车停在一间小院前。

  因为许久没住过人,小院的门锁上了锈,到处都是枯枝残垣,东边的屋顶还塌了一块。

  王扶风眉头紧皱,“你们就住在这种地方?”

  姜笙点头,疑惑不解,这院子虽然蒙上了一层灰,但只要打扫干净,依然是一处好宅院啊。

  至少比破庙强多了。

  塌掉的屋顶有方恒爬上去补,院子的杂草有张姑姑和翠儿婶拔,腐烂的桌椅有张启全修,地上的尘土有郑如谦和温知允扫,就连水缸里的污垢,都有长宴踮着脚尖费力清洗。

  即使有八位家仆,也没人把自己当成高高在上的主人,他们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王扶风失落地看着,好像逐渐体会到了,王家没有人情味的原因。

  他犹豫良久,终于也撸起袖子,决定去帮忙。

  随身的家仆吓到魂不附体,忙不迭阻拦,“公子不可,您这般尊贵的人,怎么能亲自干这些腌臜活计。”

  正在补屋顶的方恒动作一顿。

  洗水缸的长宴略一失神,险些栽进大缸里。

  王扶风笑了,“王伯,你也认识阿恒,他从前不比我尊贵吗?”

  方小公子,丰京的方家,那可是连王家都要攀附的存在。

  怎么方恒能爬上屋脊补砖泥,他王扶风就不能呢?

  “可是公子……”王伯支支吾吾,“您和方公子不一样。”

  方恒无父无母还被家族势力追杀,王扶风却有钱有权有奴仆,确实不一样。

  但越是不一样,就越要一样。

  方恒能做的事情,王扶风也能做到。

  他单手拂开老仆的阻拦,认认真真地清扫庭院,收拾脏物,擦洗桌椅。

  尘土附着于他的宽袍大袖,枝蔓割破了他柔滑的衣摆,连那肤若凝脂的手都多了几道红痕。

  姜笙凑到温知允耳畔,悄声嘀咕,“扶风哥哥的身子如此孱弱,怕不会累得晕倒过去吧。”

  要是真晕倒了,他刚才给的金子,是不是就得还回去呀。

  “别担心。”温知允给妹妹吃了剂定心丸,“他身子骨孱弱,既有先天的不足,也有后天的过度呵护。”

  人和玉雕不同。

  玉雕先天是什么样的材质,决定了易碎程度。

  但人是可以锻炼的,先天决定了起点,后天决定了终点。

  如果王扶风生下来就好生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虽然达不到方恒那种一棍子劈倒两个庞大山的地步,但也绝不可能孱弱至此。

  所以偶尔干点活对他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姜笙若有所思,回过头看看四哥也挺单薄的身躯,咧嘴一笑,“四哥你也挺需要锻炼的,等二哥的地买来,你去种豆角吧。”

  温知允,“……”

  晚上许默回来,张姑姑烧了满满一大锅的红烧鸡块干豆角,一行人热热闹闹地吃了饭。

  然后,小姜笙开始发愁了。

  这次来了那么多的人,小院就四个房间根本不够住的,让谁和谁挤一挤呢。

  王扶风也算是王家的贵公子,能忍受跟别人一张床吗?

  然而不等她询问,王家一位奴仆就走了进来,并把地契奉上。

  原来半下午的功夫,王扶风就在斜阳县买了座房子,离小院不算太远,里头衣食住行,各项物品,应有尽有,根本不用操心。

  用干净的帕子擦干净嘴角,王扶风缓缓站起身,冲着众人拱手,“多谢诸位款待,扶风就先行回去休息了。”

  他施施然离去,身躯虽弱,风姿依旧。

  姜笙在他背后张大嘴,回头看了一眼方恒,又看了一眼王扶风,终于把内心的震惊问了出来,“原来这就是有钱人家的公子吗?”

  百两银子的房子说买就买。

  不比较价格,不计较细节,只要最好最合适的。

  没有万两银子的底蕴,都不敢做出这种事。

  郑如谦叹了口气,以为小姜笙又羡慕别人有钱了。

  没想到小姑娘红着眼眶,问的竟然是,“若三哥以前也这样,是怎么忍受,吃不饱饭,到处流浪的?”

第114章 买地的学问

  姜笙生下来就穷,有意识就在讨饭,她习惯流浪,所跟狗抢骨头也挺快乐,她没见过好的,所以不觉得自己过得有多不好。

  但方恒不一样,他曾经站在云端,他坐几百两银子的马车,住上千两的房屋,随随便便一件衣裳可能就几十两银子,他是那么耀眼,生活那么富足,却要吃菜糊糊,吃菌子汤,忍冻挨饿,流浪街头。

  这样的落差,比姜笙更难,更苦。

  更何况,他还背负着血海深仇,背负着父母对他的期望与希翼。

  “三哥,你看到扶风哥哥这样,会难过吗?”姜笙仰起头,小心翼翼地问。

  方恒一怔,很快笑了。

  遇见大家之前,他应该是会难过的吧,同样是世家公子,同样矜贵不可方物,他却从云端跌落,体无完肤。

  但遇见姜笙以后,精神上的充足,自食其力的满足,让他逐渐明白。

  “生活不止锦衣玉食,也不止几百两的马车和几十两的衣裳。”方恒弯腰,与妹妹对视,“小姜笙,跟你在一起,我才发现生活有这么多种,也才知道,成长有多么快乐。”

  一家三口,几十文就能过一个月。

  七成以上的百姓,只能靠种地卖粮食的钱来过活。

  九成以上的流浪儿,不得善终。

  这世间最苦的人还没喊苦,吃过糖的人凭什么哭天抢地。

  方家大房遇到的事情,不是方恒想看到的,但既然遇见了,那就从容面对。

  既然有仇恨,那就成长去复仇。

  既然已经从云端跌落,那就再努力爬回去。

  只不过,他这次,要背着弟弟妹妹,一起爬回去。

  生活本来就是一场修行,出身只是原点,但怎么走,路径控制在你自己的手中。

  那天晚上,夜色浓郁。

  但天上的星,很亮很亮。

  那些逝去的人啊,好像都睁大眼睛,趁着夜色,贪婪地凝望自己的孩子。

  半梦半醒间,有谁翻了个身,嘟囔一句,“阿娘。”

  第二天。

  郑如谦收拾行囊,要去买地。

  托有个师爷大哥的福,他已经了解整个斜阳县哪个镇里的土地最便宜,哪个镇子上的土地最肥沃,哪个镇子上的人最和气。

  是的,十里镇。

  若不是镇子上的人善良,小姜笙也不能活到现在。

  对她凶恶的人有,但对她伸出援手的也不少。

  如今能回十里镇造福百姓,姜笙是极开心的,一大早就坐进马车里,等着回去看看。

  郑如谦穿着身蓝色劲装负责打马车。

  许默一早去了县衙,温知允带着王扶风去了医馆,方恒拉着长宴去练功夫了。

  是以兄妹两个等张启全夫妇和张姑姑收拾妥帖,便赶车出发了。

  一路是熟稔的风景,熟悉的颠簸,以及温柔的风。

  曾经跋山涉水跑一天都未必能到的镇子,如今赶着马车,个把时辰就到了。

  还是那个熟悉的集市,当初小小的兄妹两人扛着背篓,辛苦跑来卖菌子。

  如今那位置被一对兄妹取代,哥哥十二三岁,领着十岁上下的妹妹,正在叫卖。

  姜笙定睛一看,巧了,也是山上的菌子。

  “卖菌子了,卖菌子了。”当哥哥的吆喝,“五文钱一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