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沈宝爷
安排好了津市这边,周时誉也要回去了。
赶紧处理完正事,赶紧回南城, 才是硬道理。
剩下的一天,周时誉去百货大楼买了不少东西,当然自己是一点都没买,几乎都是给宋知婉买的。
原本赵帅觉得自己已经算对田甜好的了, 一看周时誉那大包小包的,愣是没给自己买什么,全都是给他家媳妇买的,倒是忍不住了。
“你好歹也给自己买点。”
周时誉拎了拎自己手里的稻花香,“这些就是给我自己买的。”
赵帅:“……”
这也算?
赵帅不说了,又去给自己买了件里面穿的新衣服, 想着结婚的时候能穿上, 至于外面的大衣,太贵了,赵帅舍不得买, 反正军装也能凑合穿。
周时誉看他买来买去, 不是给自己的, 就是给田甜的,微微蹙起眉头。
也不知道给自己儿子买点么。
不过周时誉也就是心里嘀咕, 他才懒得管赵帅的事情。
一路上, 听赵帅念叨了好一会儿,关于要回乡过年结婚的事情,周时誉也没发表意见。
他发表什么意见?
说田甜看着就不怎么样, 你眼光太差, 怎么能选她呢。
还是算了。
周时誉懒得管别人的闲事。
反正那是赵帅要娶媳妇, 又不是他自己娶媳妇,他媳妇好就行了,至于田甜,别来招人嫌就成。
因为回去可以跟车,虽然辛苦了一点,但是能带的东西可以多一点,加上冬天又是比较好存储的时间,像周时誉买的糕点,还是能放几天的。
回去当天。
三个大男人都带了不少东西。
从招待所出来,一碰面大家都是无奈的笑。
哪怕在外面再厉害再风光,出了趟远门,该给媳妇买还是得给媳妇买。
陆海忠就听王珍凤的买了不少,不过他这个年纪了,基本上都是给孩子买的多,不像周时誉还没孩子,所以是给媳妇买。
至于赵帅,人对未婚妻好,那也就不好说什么了。
不过陆海忠看他似乎没怎么给赵阳买,不由道:“赵副团啊,你难得出来一趟,都快过年了,孩子的新衣服怎么也不给买一套?”
赵帅这才想起来赵阳。
顿时有些面色不对劲。
他轻咳了一声,“过年我打算带孩子回乡下,我爸妈都有给他做衣服。”
陆海忠也不好说太多,只是提醒了一句,“咱们当兵的,不仅是要对国家负责,对家庭对孩子也要上心。”
一个人想要升上去,家庭因素也有很大的影响。
如果家庭拖累,都管不好的话,这个人的前途也能看到头了。
这也是为什么,当初在大院里传出对宋知婉不好的传言时,王珍凤还特意找上她,和她聊了聊。
前方重要,可后方也很重要。
在这个位置上,若是家庭不和谐,都会对前途产生不好的可能。
宋知婉自然懂得这个道理,才会特意找了人来吃饭,去把这个关系处好。
她的处理方式和结果,王珍凤是很满意的。
回头和陆海忠躺一个被窝里时,还和陆海忠叹息。
“这个小宋,还真是个不错的,可惜啊,就是差在了出身上。”
看得出来,王珍凤现在已经挺喜欢宋知婉的了。
陆海忠只是笑呵呵,“总不能什么便宜都让周时誉那小子占了,那其他人不得嫉妒死他。”
因为周时誉和宋知婉的媒,是他们促成的,他们自然对两夫妻的事情,会多关心一些,加上周时誉跟他们的关系也处的不错,有些不好听的话当着宋知婉那两夫妻的面说就说了,也不成问题。
不过赵帅这边,陆海忠就不好多说什么了。
说得多了。
还容易让赵帅有意见。
等三人回到南城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晚上了。
部队里早早的就有人来接货,周时誉几个等东西全都盘点完全后。
陆海忠才道:“这一趟出去都辛苦了,赶紧回去休息吧。”
终于站完最后一班岗,周时誉面上波澜不惊,但事实上内心早已经是归心似箭,恨不得赶紧回家去见宋知婉。
得了这话,他敬了个礼,就赶紧拿着东西回家奔去了。
现在八点。
宋知婉这几日在做年后的学习班规划,有了任明成的支持,她做这些也就更有底气,要想要做好,还能够推广实施下去,就需要比较周详的计划。
写了一部分后。
宋知婉伸了个懒腰,洗漱完就打算看会儿书再睡。
这是她每日的习惯。
最近她看的书,是关于心理疾病方面的。
这也让宋知婉了解到了更多,不属于生理方面的疾病,算是打开了一个新大陆。
其中赵阳的症状,比较像书中提及到的儿童孤独症。
这类患者,比较漠视感情,拒绝与外界交流,语言发育很迟缓,这种大多数算是病理性的,也就是天生的,在三岁前就会出现这类症状。
之前听周时誉说,赵阳已经并不是这样的,那可能就不是天生的,是后天形成的。
也不知道后天好不好治疗。
反正目前看的书上说,孤独症患者至今还无法治愈。
但是如果有家人的陪伴和照顾,或许能让这类患者有所改变。
宋知婉这么想着,再度为赵阳叹了口气,随后便是在深夜之中,想起了周时誉。
小两口结婚后,就没有分开过这么长的时间。
以前宋知婉一直忙自己的事情,也没感觉有什么,可周时誉一离开后,也不知道是不是之前,早已经习惯了有人在身边,她竟然感觉到了孤独。
以前倒头就睡。
现在睡前,还会想到周时誉。
她发现。
自己好像也有些想念周时誉了。
也不知道他现在在京城怎么样了,吃的好不好,有没有照顾好自己。
宋知婉胡思乱想着,就听到了外头传来的动静。
她一愣,随即心跳迅速跳动了起来。
倒不是慌张的。
这里是大院,又不是普通地方。
不可能有小偷这类的人出现,除非他们是不想要命了。
那就只有一种可能。
周时誉回来了!
宋知婉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动作比脑子更快,已经赤着脚跑了出去。
高大的身躯出现在门口。
手里还拿着大包小包的东西。
听到身后传来的声音,周时誉回头就瞧见了自己媳妇,俏生生的站在那,她身上穿着睡衣,黑色的长发随意的披散下来,衬得她肌肤如玉。
不过周时誉无暇欣赏美景,将东西往地上一放,就把自己的外套脱了下来,眉头皱了起来,“这么冷的天,怎么外套也不知道披一件,就跑出来了。”
不对。
连鞋子都没穿。
周时誉说着,就要把衣服往宋知婉身上披。
不过没等他动作。
媳妇已经整个人扑了上来。
那一瞬间。
周时誉就觉得扑鼻的香味,疯狂的钻入他的鼻息。
充斥着他整个血液。
周时誉哑了声,“怎么了?”
“有点想你。”宋知婉才发现自己这么主动,她有些脸红红的。
但一点都没有藏着自己的想法。
以前认为喜欢是内敛,现在宋知婉认为,有时候表达也不是不行。
周时誉怔了一下,随即忍不住抿唇笑了,“我也想你。”
他感觉到宋知婉的变化了,这种变化让他整个人都变得好开心好开心。
这说明,在宋知婉的心里,也开始有他的位置了么。
不过这会儿,周时誉更怕宋知婉着凉,硬是把外套往她身上披好。
随后将她整个人抱起,“怎么跟个孩子似的,一点都没以前宋医生的稳重,以后不准不穿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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