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沈宝爷
宋知婉那颗防备着的心,才渐渐的放下了怕受伤的盔甲。
她看着眼前的男人,也回握住了对方的手,决定和周时誉坦诚相待,“所以决定留在南城,是你自己的原因,不是完全脑子一热,单纯因为我的关系么?”
周时誉点头,“我想要往上爬,但我也考虑过,如果现在去了京城,对我来说弊大于害,我太年轻了,就算是在南城当个团长,都那么多人心里不服气,我现在去人生地不熟的京城,很有可能就止步于此了。”
这是其一。
还有方方面面的问题。
除了想要往上爬之外,周时誉也想要名副其实,让所有人都承认自己的成绩,这一点,单靠三十几岁的年纪,是无法服众的。
更何况。
还有宋知婉在。
宋知婉抿了抿唇,坦白道:“其实我这几日考虑过,要不要和你离婚……”
话还没说完,被握住的手陡然一紧。
周时誉直直的盯着她,眸色暗了几分,但他没有打断她的话。
这是彼此之间的尊重。
既然宋知婉愿意和自己说心里的想法,那就说明她现在不一定还是这个想法。
这也是这些年来,周时誉的改变。
宋知婉察觉到了周时誉强行克制住的不安和恐惧,她的手温暖而又温柔,去抚平了周时誉的这些情绪,她声音轻柔。
“我们都很清楚,我的成分对你带来的影响,虽然已经过去这么久了,但是你娶了我,就相当于是一颗定时炸弹,你的光芒暂时性的把我的影响压住了,却不可能是一直,或许以后会越来越多人抨击你娶了我,周时誉,我也会害怕的。”
“你是个很优秀的人,国家需要你,你不能有任何的污点,如果真的因为我,让你出了任何的问题,我都会内疚一辈子。”
正是因为知道周时誉的优秀,宋知婉才会有这样的考虑。
这样一来,就能完全的保障周时誉。
但真的要说离婚,宋知婉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孩子需要父亲,她……也需要周时誉。
原来有周时誉在的日子,是会让她感受到安心的,很多事情她都能和周时誉谈论,他能给出自己的想法和意见,这是她的丈夫,愿意为了她,一点一点的改变的丈夫。
听着宋知婉的话,周时誉没有试图去打断,等到人说完后,他才沉声道。
“当初娶你,我就想过很多种可能性,婉婉,我也是个人,除了保卫国家是我的理想,你也是我这辈子最想要护住的人,我从来不会觉得你影响到了我,你不用自责这些,如果你要因为这个,和我谈离婚,我才真的会难过。”
“之前考虑去京城,是我想着,或许你能过得好一些,但却忽略了你的成分,我想了很多很多,该怎么选择我很清楚,并非说京城就是一个绝对的好去处,我是个军人,只要能够守卫国土,保护群众,对我来说,那就是有意义的事情,在哪里都一样。”
往上爬是私心。
归根究底,他想要的还是像那个‘时誉’一样,做军人该做的事情。
国他要守,家他也要护。
周时誉向来都是这么的贪心。
这一次的坦诚,也让宋知婉知道了周时誉的想法,她的眼睛有些热,俯下身拥抱住了对方。
“好,那我们一起,不谈离婚。”
周时誉将她紧紧的拥入怀中,这一刻害怕如潮水般涌来,差一点自己可能就要面临离婚的险境。
两人谈开了。
对他们来说,自然是好事。
宋知婉知道周时誉为她到底是付出了一些的,譬如这一次,要不是因为自己,周时誉就算不怎么想去京城,也会服从上级安排。
就算他太年轻,可只要周时誉清清白白,他为人本就聪明,难道还不能在京城把事情做好么。
说到底。
还是因为自己。
但就像是周时誉说的一样,她们之间早已经不能用谁影响谁来判定了,她们是夫妻,那就是彼此之间最亲近的人。
要真分的这么清楚,那孩子是不是也得一人一个。
夫妻之所以是夫妻,那就是因为凡事不能分的太清楚。
宋知婉收起了心里的这份内疚,既然事情已经决定是这样了,那就往这条路的方向走。
周时誉和宋知婉要去宋家娘家吃饭,不过现在那地方太小了,不太适合周时誉这么高的个子吃饭,恐怕坐都要坐不开,所以就决定在了西郊那块地。
这还是周时誉第一次来这边。
看着这么大一块的荒地,虽然还是很荒芜,但他发现已经有一小块的区域,种上了小麦,等再过两个月,这里就能收成了。
周时誉惊讶,“这块地竟然种成了?”
“这还不算什么。”宋知婉与有荣焉,虽然不是自己种的,但好歹是她大哥种的啊,她和周时誉解释,“这块地是尝试了改变土壤,虽然效果甚微,但是你看小麦不也能活么,产量不多,可这里的粮食已经能自给自足了。”
这点产量,当然不值得宋安清在这里,忙活来忙活去。
要是达到自给自足就够了,上面也不会批款下来的。
重点还是别的。
不过现在南城也开始缺粮食了,全国的收成在往上升,但南城因为各方面的原因,粮食还是顶顶重要的。
为了让大家都能过上温饱的日子,宋知婉的想法很宏大,她想要把这块地做成将来南城的粮食基地,往后就靠着这一块地,能养活一整个南城。
目前看起来就很不够看了。
周时誉还是觉得佩服,“那也是进步了,毕竟这些研究,并非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做成了,长此以往下去,这里都能种上粮食了,那才叫做废地合理化运用。”
他以为只是改变土壤的质地,虽然觉得效果慢,产量不高。
可总比之前好吧。
之前这块地可都是荒芜的。
宋知婉抿唇笑了笑,她不好说周盛来的发现,盐地碱蓬的出现,给了宋安清一个全新的发展方向,而这一大块的地,足足上万亩。
能做的东西,可就不少了。
两人往里走,等到了小木屋,才发觉这里的人手很少。
周时誉拧眉,“人太少了,怎么算起来,加上孩子,都不足百人。”
这么大一块地,就靠这几十号人物,还都是孩子为主,就算是给上十年好了,都不足够。
人力确实是很重要的一部分。
宋安清几个,还都是靠着为爱发电来的,到了这里之后,工资完全不如大学里,时不时还有可能为了研究搭进去。
原本看着斯斯文文的宋安清,到了这里后,都变得黑瘦了。
以前还会穿着白衬衫,西装裤,看着很有范的样子。
现在嘛。
戴着个草帽,下面布裤沾满了泥巴,挽了起来,赤着脚就在地里走来走去的,光看这个外表,谁能想象的出来,宋安清曾经是宋家的大少爷?
什么事情都亲力亲为,能干净到哪里去。
宋知婉却是早有了想法,等再过两年,还怕这里没有人手?
不仅都是人手,还都是高智商人手。
这么大一块地。
可不就是个活脱脱的农场雏形嘛。
还得是最大的农场。
宋知婉道:“这都是刚开始,上面也不可能安排很多人下来,而且也不一定有人愿意来,工资低,活累,你别看小星他们年纪小,其实这样的大小伙子,干活很不错的。”
说完。
宋知婉又继续道:“对了,小星现在还自己组建了队伍,成了民兵。”
那就是在街道有点实权了。
之前是六七十号人物。
而如今一年的时间下来,已经有百来号了。
宋知婉觉得,这么搞下去,估计等到那十年,得有上千号人物了。
现在小星就是整个民兵队的队长。
这还是多亏了宋知婉的帮助。
一开始小星只是自己组建,人手也是最开始的那几十号人,全都是孤儿,但是后续要再积累人进入,就没那么容易了。
小星才十几岁,这么年轻,谁能服他啊。
宋知婉就给小星出主意,“你先把目标瞄准那些吃不饱饭的,只要承诺给人吃饭,自然会有人服你。”
当人没有饭吃的时候,什么尊严都不算是回事。
吃饱饭才是最重要的。
按着这个方法,小星的民兵队就有上百号了。
这是偷偷摸摸的干大事。
这上百号人,一方面是护着南城的秩序,一方面是来了西郊这边帮忙,按照轮班次,到了这边帮忙,自然就有饭吃。
宋安清现在的研究粮食,还不需要往上交。
所以满足这百来号人的饭,还是很容易的。
加上海边的海鲜也多,菜都能解决了呢。
周时誉听了宋知婉的话,多看了会儿,也发觉这些孩子干活很积极,也没有说偷懒什么的,干一天活就能吃饱饭,这对于他们来说,那就是顶顶好的事情了。
宋安清大老远就看到她们了,朝着她们招手。
几人会和。
宋安清笑着道:“时誉,你总算是回来了,咱们今天可得好好喝上两杯。”
“这是当然,大哥,该说不说,你这个地方要是弄好了,往后南城哪里还怕吃不饱饭啊。”周时誉的语气里是满满的敬佩。
宋安清也不骄傲,和周时誉说着自己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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