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来自未来 第138章

作者:决绝 标签: 种田文 升级流 科举 穿越重生

  “以后村里人肯定都羡慕我,尤其是金茉莉。”金小叶想到这事儿就高兴。

  屋里只点了一盏灯,多少有些昏暗,但金小叶这么一副想要炫耀的样子瞧着漂亮极了……黎青执亲了上去。

  少不得又是一室春光。

  腊月廿二这天,新码头那边

  停工了,村里的男人们都不用再去干活。

  不过等过了年,正月初十那会儿,他们中的一些人,还要继续去干活。

  “苟县令说来年县衙花钱雇我们建码头,一个月能拿一两银子!”

  “还管两顿饭!”

  “这可不是谁都能选上的,要干活特别勤快的人才能选上!”

  “这码头估计要建到明年六月,能挣六两银子!”

  ……

  庙前村那几个被衙役选中,明年还能去干活的人特别兴奋。

  那些没被选中的,就比较郁闷了。

  他们很少有能稳定挣钱的机会,那可是六两银子啊!

  在码头干活吃得还好!

  而这些人回来的同时,张知府惩治孙举人的故事,在崇城县也彻底传开了。

  这些事情黎青执没怎么管,这会儿,他正在准备第二天煮糯米饭的材料。

  在崇城县,有“廿三糯米饭”的说法,这一天,基本上家家户户都会做糯米饭吃。

  而吃完糯米饭,年味儿会更浓,有条件的人家还会开始打年糕。

  相比于他们平常吃的粳米,糯米更软更好吃,大部分人都爱吃,至于廿三的糯米饭,大部分时候大家做的都是南瓜糯米饭。

  南瓜本身带点甜味,和糯米一起煮,能煮出金黄的颜色来,又好看又好吃。

  先拿一些糯米饭糊在灶王爷的嘴巴上,就可以开吃了,有条件的人家,还能在糯米饭里放点糖。

  至于条件更好的人家,则会做咸糯米饭,猪油、猪肉和酱油跟糯米饭一起煮,煮出来的饭那叫一个香,吃起来的话……味道跟咸肉粽差不多。

  黎家没有种糯米,但黎青执花钱买了二十斤糯米,把咸甜两种糯米饭都做了。

  他更喜欢吃咸糯米饭,不过金小叶和两个孩子都爱吃甜的,估计是因为肉他们家近来常吃,糖却不怎么吃的缘故。

  黎青执端了饭碗吃饭,还从碗里挑出肉来,送到金小叶嘴边。  金小叶张嘴吃了,想让黎青执少吃点——糯米吃多了肚子会胀。

  但想到黎青执一直以来那惊人的胃口……算了,黎青执爱吃就吃吧。

  就不知道黎青执为什么不长肉。

  黎青执其实也想长肉,但他一直控制着自己的长肉速度。

  他打算给自己变个脸,既如此,肯定要慢慢来。

  还有就是……他要用到异能的地方太多了,一时间有点顾不上。

  “娘,你过来,我再给你把把脉。”黎青执对正在吃甜糯米饭的金母道。

  他以前没有余力,也就没顾上身边人的身体,但现在他自己的身体除了瘦已经没啥大问题了,他也就借口自己要学医术,给金母他们看了看。

  金父金母的身体都很不好,尤其是金母,常年的劳作不仅让她身体亏空,她还骨质疏松并患有不轻的妇科病。

  就她这身体,遇到个意外就会垮掉。

  当然金父也没好多少,这两个四十多岁的老人,身体状况跟现代七十几岁的人差不多。

  长期营养不良还干活的人都这样,在庙前村,四十几岁“老死”的人比比皆是。

  金母坐在黎青执面前,任由黎青执给自己把脉。

  黎青执每天都会给她把脉,但具体什么毛病却说不出来,就说她需要补一补,还去买了一些扇骨回来,剁开之后熬汤,加了醋给她吃,甚至让她把煮软的骨头嚼了吃下去。

  骨头汤很好喝,但她总觉得有点浪费柴火和钱。

  好在不是她一个人喝,而是全家一起喝,不然她会难受死。

  许久,黎青执才放开金母。

  黎青执一开始给人把脉的时候,大家都会围着他,问他看出什么来没有,但因为他什么都说不出来,现在已经没人问了。

  金母看他不把脉了,就打算去干活。

  “娘,等等。”黎青执叫住了金母。

  “咋了?”金母问。

  黎青执道:“娘,小叶后天就不去干活了,到时候让她陪你去县城的医馆看看。”

  “我又没病,看啥啊!”金母道。

  黎青执:“……”就金母那妇科病,她自己肯定是有感觉的,应该还会腹痛。

  她竟然觉得自己没病?

  “娘,你去看看吧,我也好跟着大夫学一学。”黎青执道:“你的脉象跟小叶不一样,我想知道你是怎么了。”

  妇科病么,找中医调理一下,应该就能缓解。

  至于骨质疏松……骨头汤虾皮什么的吃一吃,还是能补充一点钙的。

  金小叶听到了黎青执的话,也道:“对,娘,你不是总腰疼吗?我们去看一看!”

  说好去看病的事情之后,金小树又说起了他打算在廿八那天杀猪的事情。

  分家的时候他是分到了一头猪的,说好了年底让他从金家的两只猪里挑一只带走。

  金大伯母本着少养一天赚一天的想法,天天问金小树什么时候把猪带走,然后……金大伯母越是这么问,金小树越是不急着杀猪。

  金大伯母打算廿八那天杀他家的猪,金小树就打算也那天杀。

  村里人杀了猪,往往会将大部分肉卖掉,不过金小树不打算卖,他想杀了猪之后,给黎家半只,剩下半只先请亲戚吃个杀猪菜,剩下的就留着自家过年吃。

  今年家里喜事不断,他想庆祝一下。

  这几天,金小叶已经把杨家的铺子买了下来,不过他们跟杨家说好了,等过好年再去收铺子。

  铺子里有不少木料工具,这段时间赵三妮正在寻找买家将之卖掉。

  在乡下,有很多人会提前买好棺材,金奶奶就已经给自己买好棺材了,吊在金家柴房的房梁上。

  这是为了避免棺材被老鼠咬了。

  金小叶这边买了铺子,金小树那边也有喜事。

  金家分家之后,金小树找人做了一艘新船,现在他的新船已经到手了。

  金小树对自己的新船,那是喜欢得不得了,他已经把之前租的旧船还了回去,以后他就摇自个儿的新船做生意了。

  也因为这事儿,金小树打算杀猪的时候,让

  自己爹娘多做点菜,到时候请那些跟他们家关系好的人来吃一顿。

  还没有过年,但现在他们所有人,都在畅想明年的美好生活。  不,还是有人不太高兴的,黎老根一边吃咸糯米饭,一边嘟哝:“那杨家的棺材卖得那么便宜,为什么不给我买一个?”

  黎老根很早以前,就想要一身干净的寿衣,一个棺材。

  他很怕自己死的时候,没有棺材和寿衣。

  这回杨家将家里的棺材便宜卖,他看到之后就想要。

  “爹,现在买太早了。”金小叶道。

  黎老根道:“不早,我怕是没几年好活了……”

  黎青执道:“爹,你少说还能活二十年。”黎老根的身体他看过,也有亏空,但好好养着,再加上他的异能……活个六十几岁总归是没有问题的。

  黎青执跟黎老根没有太深的感情,但都认了爹了,他也不至于不管黎老根。

  听黎青执说自己还能再活二十年,黎老根很高兴,但他还是道:“我想要一口棺材……”

  “爹,我们要搬去城里住了,到时候棺材放这边容易被老鼠咬,要是放城里……那里地方太小,放不下。”黎青执道。

  金小叶想过给黎老根买一口棺材,但到时候可能会没地方放!

  而且农村人会提前买了放家里,城里人一般不这么干。

  “什么?”黎老根愣住:“我们要搬去城里?”

  “我们不是租了一个铺子吗?到时候我们搬到铺子里去住。”黎青执道。

  “我的老天爷,我竟然要住到城里去了!棺材不买也是可以的,我不着急,不着急。”黎老根嘻嘻一笑,突然窜了出去。

  毫无疑问,他又要去炫耀了!

  金小叶之前找了金坤虎他们帮忙,庙前村的人其实已经知道她要租铺子的事情了,都在说她赚了大钱,才舍得花那么多银子租个铺子住。

  但金小叶要搬家去县城的事情,之前没人知道。

  得知金小叶在城里给人发活儿之后,村里人就要求金小叶给她们一些活儿做,那之后,金小叶时不时会拿一些简单的活儿回村,给村里那些针线活不错的女人做。

  那些女人没靠着这个挣到大钱,但多少能挣一点,现在得知金小叶要搬去城里,她们不免担心——以后她们还能有活儿做吗?

  黎老根出门之后,先去了隔壁姚家炫耀,姚母听完,就纠结起来。

  姚母的手艺还算不错,这些日子也就有从金小叶那边领一些杂活回来做。

  她其实还想让金茉莉跟她一起做,但金茉莉不愿意……她没办法,只能自己一个人做,一天下来,也能挣个十来文。

  等黎老根从他们家离开,姚母立刻就去找金小叶了:“小叶,听说你们要搬去城里住了?”

  “对。”金小叶道。

  姚母问:“那我以后还能从你那边拿活儿干吗?”

  金小叶道:“能啊,到时候我会让小树把活儿拿回来,你们找锦娘拿就行。”

  这事情,金小叶早就想交给方锦娘去做了。

  一来她有点忙不过来,二来么……让方锦娘分发活儿,也能让方锦娘跟庙前村的人熟悉起来。

  她会搬走,方锦娘却是要一直在庙前村生活的,方锦娘还想把妹妹带出来……

  到时候庙前村的人站她这边,她才能保住她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