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决绝
不过写上一段时间,他还是要休息一会儿,休息的时候就陪两个孩子说说话。
黎大毛黎二毛时常一起玩,两人在一起很能消磨时间,再加上中午他们还要睡上一个时辰……两个孩子跟着他在朱家书法待着,一点没觉得闷。
不过黎青执写字的时候,他们偶尔会凑过来,抓着黎青执的椅子喊他“爹”,踮起脚尖想看桌上的东西。
那模样实在可爱,黎青执每每见了,都要亲他们两下,然后便觉得又有了力气,可以继续写书。
这次,黎青执一个字一个字好好写,一遍就写成,哪怕有涂改也放在那里不管,不再重新誊抄……一天下来,他写了近三千字。
黎青执打算接下来的日子,每天写三千字。
朱前若不想书太长,他写上一个月,十万字上下一本书也就成了。
朱前若是想书长点,他多写几个月也不是不行。
总之,一切都按金主的要求来。
写完,黎青执又领了一个小银饼,带着两个孩子回家。
托黎老根的福,庙前村的人都已经知道了黎青执找到好差事的事情。
他们之前还同情金小叶,不曾想一眨眼,他们眼里已经成了废人的黎青执,就在县城找到了差事。
一天一钱银子,黎青执赚的不比姚艄公少!
他在县城还能天天吃肉,他甚至带回来了状元糕!
今天白天,村里人一直在聊这件事:“不是说黎青执学问不好,怎么还能找到这样的好差事?”
“姚振富读了那么多年书,也没见他往家里拿钱。”
“这黎青执要是能一直这么干下去,他们家的日子,一定越来越好。”
“黎老根说的也不一定是真的,他这人最爱吹牛。”
……
村里人聊了一天,等到傍晚,就在石桥上翘首以盼,等着黎青执回来。
等姚艄公的船一靠岸,立刻就有人过去,围着黎青执问问题:“黎青执,朱老爷家里是怎么样的?”
“黎青执,你在朱老爷家里,当真能天天吃肉?”
“黎青执……”
……
一大群人笑眯眯地围着自己!
黎青执昨天急着跟金小叶说话,没跟村里人多聊,今日却打算在河埠头待到天黑才回家。
今天白天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写书,都没能享受被“人气”包围的美好感觉,现在正好可以享受一下。
“朱老爷家的房子特别漂亮,每天都能吃点肉,今天中午吃的是肉末蒸蛋……”黎青执笑着回答问题。
村里人听得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有些人羡慕之余,就去问姚振富:“振富,你怎么没去给人抄书?能天天吃肉呢!”
“是啊,你不是学问很好吗?怎么不去给人抄书?”
他怎么可能去同学家抄书!那多让人看不起!姚振富心中不快:“那朱老爷是看黎青执可怜,才给了他一个差事,还不知道他能做几天!”
姚振富说完就走。
不过他的话,村里人都听进去了——原来黎青执能找到差事,是因为人家朱老爷看他可怜。
还有人跑去问黎青执,而黎青执并未反驳:“我那日一家家店铺问过去,想找个差事,但一直没找到,后来朱老爷看我可怜,就让我去他家抄书,这差事并不能长久做下去。”
村里人原先多少有些嫉妒,听了黎青执这解释,才觉得舒坦,又开始问黎青执朱家是怎么样的。
黎青执就笑眯眯地跟他们聊,说一些县城的人都知道的事情。
另一边,朱家。
昨日只有一千多字,朱前看了总觉得少,但今日有三千字!
今日这三千字,还写了朱前年幼时的种种经历,里头写的他的想法,还跟他心里想的一模一样!
朱前看得眼眶发热,又想跟人念叨他从前过过的苦日子了,等儿子回家,他更是迫不及待地将今日黎青执写的东西,拿给儿子看。
朱寻淼看到今日黎青执写的东西多有涂改,愈发无语。
这黎书生写东西,实在有些敷衍。
只是等他看完……朱寻淼忍不住问自己父亲:“爹,接下来如何了?”他竟是迫不及待,想看下面的内容。
明明他爹的事情,他都是知道的,毕竟他爹总爱在家念叨他的“丰功伟绩”。
但这写的,跟他爹说的还是有些区别,书
里把他爹写得更好了一些。
“接下来的还没写!”朱前开口,又把纸张递给朱寻淼:“阿淼,你不是说要帮黎先生誊抄?这就去抄吧,等你抄好,我就拿去给你李伯伯看看。”
这可是写他的书!
朱前已经开始琢磨着,等书写出来,他要找人多抄几本。
不止留给自己的子孙看,他还想送给自己的好友看,让他们知道他的曾经。
至于别人看了可能会看不起他……他的出生大家都知道,也没什么好遮掩的。
朱寻淼:“……”之前他爹巴不得他整天读书,不要为其他事情分心,现在竟然让他抄书?
朱寻淼正这么想着,朱前又道:“等等,你抄书就没空读书了……你在学堂里找个人,让他帮你抄吧!”
这才对么!朱寻淼答应下来,准备明天就去找人帮忙抄书。
他家虽有钱,但县城一些读书人看不起他,县城由一个老举人办的最好的学堂,就不愿意收他,他只能跟着眼里只有钱的李秀才读书。
李秀才爱钱,什么学生都收,他的同窗,有很多学问一般并不打算走科举道路。
这些人只想认个字方便将来找差事,自然也就愿意帮人抄书挣钱。
第27章 追更
朱前的自传, 黎青执在写了一个开头之后,就代入进去,越写越好。
这个好, 指的并不是文采,主要还是情感。
朱前家境贫寒, 但一心想要过上好日子,并愿意为之奋斗……这样的情绪黎青执可以感同身受。
他如今的想法, 就跟朱前年轻时的想法一模一样。
他也想过好日子, 他想吃好吃的!
再加上他将朱前的一些经历美化了一番……不知不觉十天过去,他已经写了三万字, 而朱前从头到尾, 都没让他修改。
朱前真的是个再好不过的甲方。
写了十天,黎青执的写字速度快了许多, 但他一天还是写三千字,同时有意识地将字写得更端正。
他有心参加科举,而想要参加科举,必须有一手好字。
这个好,指的不是拥有独特的风骨自成一体的那种好, 而是字迹乌黑光洁大小一致,像印刷字那样的好。
对此黎青执很能理解, 他高考前为了卷面分,还专门练过字。
现在他就是改用毛笔,从头开始练字。
他还要将字写小……这时的人用毛笔写的字, 基本都小于成人拇指指甲盖, 有一种蝇头小楷还要更小, 只有五毫米见方,看起来跟钢笔字没区别。
这样的字他现在根本写不了, 只能慢慢练。
帮朱前写书,正好能让他免费练字。
这些日子吃的多,黎青执的能量多了一点,他就用这点能量增强自己的手部力量,修复自己的手部骨骼,让自己写的字可以更加稳当。
还有就是他的记忆力……黎青执每天都会留出一些能量,用来优化自己的大脑。
如此一来,他就没有余力修复自己的身体了。
于是朱家跟黎青执一起吃饭的管事,就见黎青执每天吃他们两三倍的饭,却一点不见胖。
这黎先生,当真能吃!
这日中午,黎青执吃的又是白煮猪肉。
黎青执把猪肉分出三分之一来,放在一个洗干净的竹筒里,打算带回去给金小叶和黎老根加餐。
朱家每顿给他的肉并不多,但对金小叶他们来说,哪怕只是吃薄薄的一片肉,都是一种享受。
剩下的菜和两个孩子分了分,又狂吃四碗饭之后,黎青执就带着两个孩子回书房,哄他们睡觉。
黎大毛黎二毛放现代还在读幼儿园,有午睡的习惯,没一会儿,就躺在草席上睡着了。
黎青执见他们躺下,就拿出纸笔开始写书。
三万字过去,自传里的朱前已经有了做生意的想法,他偷摸学认字,还攒了一些钱,打算等五年契约一过,就租了船去做生意。
朱前跟黎青执讲过自己做生意的经历,其实朱前能成功,跟他运气好有很大关系,但给朱前写自传,必然要突出朱前的努力。
黎青执上辈子看过一些励志的书,在末世里激励自己让自己不要太过沮丧,再加上他本身就是一个对生活充满希望,对周围的一切充满喜爱的人……
他在这书里加了一些励志言论
朱前打算将此书留给子孙后代看,也能以此激励子孙后代。
“人之一生,并非全由出身所定。”
“人若只有想法而不行动,必然一事无成。”
“人切忌自满,承认自身的不足,方能有所进步。”
“稻子越是饱满,越会低头,君子当谦逊。”
……
黎青执把这些写成书里朱前的想法或言论,朱前每每看到,都拍案叫绝,觉得他心中所想,全被黎青执写了出来。
黎青执:“……”按照朱前说的他的经历来看,当时的朱前绝没有这样的想法。
那时的朱前想法应该很单纯,就是想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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