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妻重返1980 第1127章

作者:明中月 标签: 穿越重生

  这样的话,四舍五入,她也是个学霸了啊。

  虽然,她是个学渣,但是听着心里美滋滋。

  舒适。

  于是,方灵鹃更卖力了。

  “我有车,现在带你过去吧,你妈妈在哪里?我去接她。”说到这,她才想起来,自己把顾宁给丢到一旁了。

  她顿时朝着顾宁说道,“我这几天帮你招揽人才去了,你别喊我给你当司机了,姐没空。”

  听听这语气,拽得不像话。

  顾宁听到这,哭笑不得,“成成,知道你是大忙人,等你把赵叶军妈妈的事情安排妥当,到时候你过来,我给你做你爱吃的糯米糍吧。”

  说起来也是搞笑。

  方灵鹃明明是个北方人,但是却喜欢吃南方的糯米糍吧,而且还要吃顾宁亲手做的。

  用方灵鹃的话,顾宁做的红糖糯米糍,和外面做的不一样。

  她做的那个糯米糍,明显味道更好一些。

  而且,也只有顾宁能做到那个地步,反正顾宁自己是没吃出来的,她是觉得外面大厨做的比她好吃。

  奈何,方灵鹃只认她做的。

  这让顾宁有些哭笑不得。

  方灵鹃这次给赵叶军帮了大忙,也就是给顾宁帮了大忙,有了赵叶军的加入。

  顾宁几乎可以想象得到,他们状元装修设计公司,很快就能步入正轨了。

  所以对于方灵鹃,顾宁是丝毫不吝啬的,别说她想吃红糖糯米糍了,她就是想吃天上飞的,连夜打,顾宁也把那天上飞的给打下来。

  想到这里,顾宁琢磨起来,“你把这件事办妥当了,你想吃什么点什么,我全部给你做。”

  这答应的,方灵鹃几乎是高兴坏了。

  顾宁的厨艺好,比刘淑珍还要高上一筹,但是她实在是太忙了。

  别说做饭了,对于顾宁来说,忙起来的时候,吃饭她都嫌弃浪费时间。

  更别提在厨房泡两个小时了。

  就是刘淑珍都舍不得,时间珍贵的顾宁去做饭,也就是方灵鹃敢提这么一个口子。

  而顾宁也敢答应下来。

  待方灵鹃领着赵叶军离开后。

  杨平方看着他们之间的回怼,他忍不住道,“你和方灵鹃的感情真好。”

  是真的好。

  那种哪怕是她们两个人在互怼的,也能知道,需要她们合作的时候,双方立马会摒弃前嫌。

  顾宁听到杨平方这话,她忍不住笑了,“人生难得一个知己,知己难寻。”

  她和方灵鹃就属于这一种。

  是那种她们在一起后,会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为什么不早点认识对方。

  那样,她们就可以更早地搞钱了!

  更早的搞钱,也就意味着,她们能搞更多的钱。

  说白了,这就是志气相投啊。

第818章 我可以向你学习吗

  杨平方听到顾宁这话,竟然前所未有的羡慕起来。

  因为他这辈子,截止到目前为止,还从未遇到过这种志气相投的朋友。

  说白了,他过去的人生里面,全部都是与书为伴。

  从小开始,一直到了读大学。

  或许在将来,他会多一个红颜知己,也就是他的媳妇,常娟。

  不知道,他能不能在他媳妇身上,体会到顾宁和方灵鹃这种感觉。

  那种惺惺相惜的感觉。

  不过想到这里,杨平方恶寒了下,他和他媳妇是真心相爱的,似乎不在乎这些。

  *

  外面。

  方灵鹃领着赵叶军上了车子后,便直接问了一个地点,“你妈妈现在在哪里?”

  赵叶军沉默了下,报出了一个地址,“崇文杏花胡同大杂院。”

  这个地方,几乎是外地人聚集最多的一个地方。无他,房租便宜,大杂院里面一个十多平方的单间,一个月七块钱的房租。

  而且,杏花胡同这一块还有一个菜市场,这菜市场几乎是全北京城,最便宜的一个菜市场了。

  没有之一。

  这里除了环境脏点差点,但是实在是适合普通人居住。

  也适合普通人来到北京的首选落脚点。

  方灵鹃听到这个地址,在心里意外了下,她身为老北京人,是最清楚这一块的地方是做什么的。

  她从后视镜里面,隐晦地看了一眼赵叶军。

  赵叶军一头头发乱糟糟的,这会定型过了,所以头发有点像鸡窝,再加上他之前从迪厅里面,出来的着急。

  也没带个外套,竟那样只穿了一个大背心,就出来了。

  坐在车里还不觉得冷,等到了地方后,下了车子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

  冷风一吹,吹的他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

  快十一月的北京城,已经彻底冷了下来,路上两边的梧桐树叶子,已经落完了。

  到了晚上后,温度更是降的只有七八度。

  这种温度下,方灵鹃穿了一个羊绒的厚大衣,而赵叶军却只有一个薄短袖。

  她忍不住咂摸了下,“你不冷?”

  赵叶军强忍着冷意,牙巴骨打颤,“不冷。”

  真是死鸭子嘴硬。

  方灵鹃忍不住笑了,“不冷就算了,我还说车上有一件我弟弟的外套呢?”

  这话一说,赵叶军倏然转头去看她,“冷。”

  识时务者为俊杰,这一句话在赵叶军身上真是有了完美的体现。

  或者说,是生活的压力,让他变得能屈能伸,圆滑的够可以的。不然,以他没有任何背景的情况下。

  能够在迪厅做出一番事业来,想来,能力不够也办不到。

  方灵鹃听到这,走到后备箱,打开了后,取了一件外套扔给他,“我说你,也是够可以的,这么冷的天气,连个外套都不穿。”

  赵叶军叹了口气,把自己大花臂露出来给方灵鹃看。

  “迪厅这种地方,没个大花臂威慑着,不少人都来找麻烦。”

  他只有让自己显得凶狠,不好惹,对方才会忌惮。他在这里迪厅的日子,晚上才会安稳。

  “真是怪不容易的。”

  方灵鹃感慨了一句,接着,她好奇地看着对方的大花臂,“纹的,疼不疼?”

  赵叶军摇头,“不是纹的。”

  “那是什么弄上去的?”

  “我去实验室自己调配的药水,涂抹的。”

  “最多能坚持一周,一周要清洗掉,重新再次涂抹。”

  这下,方灵鹃震惊了,她忍不住抬手擦了下,“不掉色啊?”

  赵叶军苦笑,“这要是掉色了,我还怎么去唬人?”

  “你真厉害,你如果能把这个药水的方子,拿出去卖的话,能卖不少钱。”

  方灵鹃突然说道。

  对于生意人来说,他们的眼睛处处都能看到赚钱的机会。

  一个能纹身,却不痛,而且还不会掉色,非常逼真的法子,这个如果投放到市场上,是肯定有受众的客户群体的。

  方灵鹃这话一说,赵叶军愣了下,“是吗?”

  他从来没这般想过。

  只能说,这就是学生,或者是学者和生意人之间的区别了。

  学者他们更注重实验实操实用性,而生意人的眼睛看的是赚钱的点子。

  方灵鹃嗯了一声,把大衣拢紧了几分,领口不在灌风,她深吸一口气,“你要是信得过我,回去把你用的这纹身药水,多调配一些,到时候我找朋友帮你出了。”

  生意人做事不赔本。

  她也就把利益讲在了前面,“不过,我帮你处可以,我会在中间赚一个差价,我要你两层利。”

  赵叶军不假思索地就同意了,“没问题。”

  如果不是方灵鹃点拨他,他根本不知道,自己不过是为了省钱,而调配的药水,竟然还能投放到市场上卖出去。

  反正,以赵叶军的思维,他是想不到这里的。

  不是他不够聪明,相反,他是很聪明的人,不然也不会做到学神这个地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