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亲爹嬴政来续命 第121章

作者:道_非 标签: 爽文 基建 轻松 穿越重生

  “阿父,他们真的好喜欢你呀。”

  鹤华欢喜雀跃,一只手握着嬴政的手,另一只手将黔首们指给众人看,“蒙上卿,李廷尉,你们说是不是呀?”

  “是。”

  蒙毅缓缓将手中佩剑送还鞘中,视线落在因亲眼看到始皇帝陛下而激动不已的黔首们身上,声音莫名低沉,“他们很喜欢陛下。”

  李斯轻轻呼出一口浊气,“不止是喜欢,在他们眼里,陛下是无所不能的神祇。”

  嬴政静静看着周围众人,心头莫名异样。

  作为君主,他听过太过的赞美与称颂,赞他千古一帝,颂他英明神武,愿他千秋万岁,言大秦盛世长存。

  这些颂言与祝词辞藻华丽,对仗工整,无论哪一句,都足以写入官员考核单上,让想要成为秦吏的黔首们根据话音话意来写上一篇策论,畅言政权的稳定会给王朝以及天下九州带来什么。

  这样的话他早已听腻,每每新晋升的官员们想要长篇大论对他赞美时,他便会挑眉瞧着那人,以威压以揶揄让那人哑然无语,往后余生不再琢磨拍马屁,而是把心思放在政事之上。

  他是一个大度的帝王,一个心胸极其宽广的帝王,从不搞挟私报复那一套。

  王贲托病不出,他也只是在王贲即将要喝的酒水里加些辣椒水,韩信语不惊人死不休,他也只是扣些俸禄让他自我反省,而后该重用重用,丝毫不因为他们自身性格的缺陷而将他们搁置一旁,或者兔死狗烹。

  当然,用一个郎将的俸禄却养着一位战无不胜大将军这种事情让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在寻找类似于韩信这种人,虽不太会做人,但用十一的话来讲是好用便宜又皮实,这对于一个国库尚不充盈的王朝来讲,是多么让人无法拒绝的一种武将。

  所以扪心自问,他是一个对朝臣容忍度很高的帝王,不会兔死狗烹,也不睚眦必报,更不要求朝臣们个个八面玲珑滴水不漏,在把政务处理好的同时还能把话说得漂亮,哄得他心花怒放,那种能力极强但不会说话做事的人他也能委以重用,不会因为他说话不中听而搁置一旁。

  这样的一个他,根本不在乎身后名,千百年后,后人骂他是暴君昏君,还是赞他为千古一帝,他根本不在乎,他在乎的是自己的大秦有没有千秋鼎盛万事长存,在乎的是大秦未来的君主是否继承了他的遗志,将他倾注一生心血的大秦治理得更好。

  可尽管如此,当他听到黔首们的话,当他看到黔首面上的激动到难以自已,他心中却突然被触动,忽而感觉被别人喜欢似乎也并不是一件坏事,甚至开始有些理解那些委曲求全也要博一个好名声的君主。

  ——被崇拜,被敬爱,被奉为神祇,的确是一件妙不可言的事情。

  嬴政慢慢转过身,第一次正视鲜少被他瞧在眼里的黔首。

  “快别说话了,陛下有话要跟你们说!”

  随行的官员极其会看人脸色,见嬴政转过身,便立刻制止黔首响彻云霄的呐喊,“肃静,肃静!”

  “陛下有话要说!”

  不懂秩序不懂法的黔首们一旦躁动起来,便极难管理,但是这一次,官员刚扯着嗓子喊出话,他们便不约而同扯着身边的衣袖,示意他们不要再说话。

  喧闹工地慢慢安静下来。

  这个容纳着成千上万人的工地,在这一刻鸦雀无声,静得几乎能听到针落在地上的声音。

  鹤华险些惊讶出声。

  这样的反应她只在训练有素的军士们身上见过,服从命令是军士的指责,所以当上峰一声令下时,喧闹的军营会鸦雀无声,可黔首们不是,他们是没有经过任何训练的普通人,看热闹是他们的天性,议论热闹是他们的本能,可是在这个时候,他们竟然压过了天性与本能,全都屏气凝神,热切注视着她的阿父——他们的皇帝陛下。

  他们等着他开口,等待着无所不能的帝王与他们说话。

  不拘内容,什么话都好,只要帝王开口,他们便奉为圭臬。

  “朕会长命百岁,健康安泰,庇佑每一个大秦子民。”

  帝王低沉声音缓缓响起,“你们当勤勉尊法,忠君爱国,不负朕之庇佑。”

  这些话像是在热油里注入一滴水,工地之上顷刻间炸开锅——

  “我们会的!”

  “皇帝陛下,我们会的!”

  “我们永远忠于您,忠于大秦!”

  无数人热泪盈眶。

  无数人声音嘶哑。

  他们高声喊着,兴奋激动着,向他们的帝王誓死效忠。

  这一刻他们不再是六国遗民,而是真正融入了大秦,真正将帝王当成自己的君主。

  听着震耳欲聋的声音,看着催人泪下的画面,鹤华忽而觉得眼睛有些酸。

  这大概就是书上说的双向奔赴?

  帝王心系天下,而天下万民,也爱戴着他们的君主。

  鹤华吸了吸鼻子,“阿父,被人喜欢真好。”

  “阿父会一直被人喜欢的,一直一直。”

  不是短命的暴君,更不是让人扼腕叹息的千古一帝,而是被九州黔首们敬爱着喜欢着的大秦皇帝。

  嬴政伸手,掌心落在鹤华头上。

  已不是无知幼童的小孩儿身量比以前高上许多,头发也不是幼时的绵软,发量变多,发质越发如绸缎,不仅能扎成两个小揪揪,还能挽成简单的云鬓,上面簪着珠花首饰,垂着几串小流苏,有一下没一下在脸侧晃啊晃。

  嬴政揉着鹤华的发,抚着鹤华鬂间的珠钗,凌厉凤目有一瞬的悠远。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帝王轻嗤一笑,缓缓说出鹤华曾经说过的话,“他们不会负朕。”

  “不会的,肯定不会!”

  鹤华重重点头,“阿父对他们这么好,他们喜欢阿父还来不及,怎么可能会倾覆阿父?”

  负于覆,一字之差,意思却千差万别,嬴政笑了笑,却没有纠正鹤华的话。

  ——没必要。

  “回吧。”

  嬴政道。

  小寺人不再伪装,尖声唱喏,“陛下起驾——”

  “陛下慢走。”

  “陛下慢点。”

  “刚下过雨,地上滑,陛下走路时看着点路。”

  从未与与贵族们打交道的黔首们不知与贵族们相处时的礼仪,他们不懂此时的自己应当说恭送陛下,而不是路难走,提醒陛下注意脚下,他们看着帝王远去的背景,一遍遍重复着自己的话——

  “陛下当心,路不好走。”

  “陛下注意脚下,别滑倒了摔倒了。”

  李斯莞尔,“黔首虽不知礼数,但对陛下的一片真心难得可贵。”

  “不,他们很知礼。”

  蒙毅回头看了一眼眼巴巴目送嬴政的众人,一贯清朗的声音此时压得低低的,甚至还有一种莫名的沉在里面,“他们是世界上最知礼的人,也是世界上最知恩图报的人。”

  鹤华还是第一次听到蒙毅的声音可以这样,忍不住抬头向蒙毅看去,男人抬头看着天,眼角有着不易察觉的红,像是眼睛有些不舒服,右手抬了起来,拇指与中指按在眼角上,轻轻按压着自己的眼睛。

  鹤华笑了起来。

  ——蒙上卿是很重情的人呀。

  鹤华伸出手,牵住蒙毅左手。

  自己左手被人握住,那只手很小也很软,哪怕不用回头瞧,蒙毅也知手的主人是谁,于是蒙毅笑了笑,松开自己按在眼角处的右手,掌心落在鹤华脸上,将那双看向自己的眼睛遮了个干净。

  “哎呀,蒙上卿,你遮我眼睛做什么?”

  鹤华出声,“我都看不到路啦!”

  蒙毅声音恢复清朗,“看不到路有什么关系?”

  “臣会牵着公主的手,不会让公主跌倒。”

  蒙毅朗声笑着,一手捂着小公主的眼睛,一手牵着小公主的手,一步一步走在工地上,每一步都走得很稳。

  李斯摇头轻笑,“蒙上卿素日妥帖稳重,可只要跟公主在一起,性子便跟孩子似的。”

  嬴政懒懒挑眉。

  ——挺好,他不喜欢暮气沉沉一身算计的人。

  一行人出了咸阳新城的工地,但却没有回咸阳宫,而是去往咸阳城外的工厂。

  水泥厂,水晶厂,玻璃厂,造纸厂,各个工厂加班加点,生产着王朝所需要的各种东西。

  水泥送到咸阳新城处,水晶等待商队来取,玻璃厂又分建造用的玻璃和赏玩性的玻璃,建造用的玻璃被人与水泥一同送到咸阳新城,而赏玩性的玻璃制品,则等待商队们上门来取,至于造纸厂,那就更不必说,造出的纸或被胡人商队高价买走,或被分发到九州各地,供当地的秦吏们使用或者卖出。

  而得益于嬴政三令五申的严格保密,造纸术至今都牢牢掌握在大秦官方之手,没有流向私人商贾,更不曾被胡人商队高价买走拿回故土,所以纸在对胡人销售的价格仍是居高不下,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国库的重要收入之一。

  但自从玻璃水晶兴起之后,纸张占比便连年下降,到了今年,只剩几个点的占比,并不是纸卖不出去,而是水晶玻璃逐渐兴荣,不止深受胡人的喜欢,秦人也极为喜欢玲珑剔透的水晶玻璃制品。

  有钱的人家将窗纱换成了玻璃,没钱的人家便买几个摆件放在家里,总之家里一定要有些玻璃水晶,要不然与人往来相处都矮了一头。

  吕雉领着众人继续往前走。

  这些厂隶属大秦,归治粟内史管,治粟内史看重吕雉,又因公主的原因不看轻女人,见吕雉颇有才干,便力排众议将她调来厂子,让她负责厂里的生产与销售。

  事实证明治粟内史没有看错人,在其他厂子接连爆出贪污受贿甚至私下带着胡人来厂子瞧生产,生产技术与工艺险些外泄时,吕雉所负责的厂子却没有出半点问题,不仅没有问题,还将几个厂子管理得井井有条,无论是生产还是销售,都远远超出其他厂子一大截。

  吕雉道,“陛下,西南之地的商贸已打通,且大多数部落臣服陛下,领土纳入大秦版图,那里虽然贫困,可当地盛产药材与菌类,只要能运到咸阳,便能卖出一个好价格。”

  “我们需要西南之地的药材与菌类,西南之地喜欢我们的水晶与玻璃,可是如今的厂子已经满足不了那么多人的需求,哪怕工人们三班倒,生产的东西也远远不够销。”

  三班倒是鹤华提出来的。

  最开始提出来的时候,所有人都不当一回事,觉得鹤华太为黔首着想,而忽略了只有源源不断的工艺品生产出来,国库才有多余的钱财给黔首们发工资。

  众人对鹤华的建议表面附和,内心却嗤之以鼻,在他们眼里,黔首以前是人形牲口,累死几个还会有更多的人补上但现在不同,他们足够心疼黔首,也对黔首们足够好,不仅给黔首们开着工钱,还给黔首提供吃住,甚至每个月都放几天假,让他们可以回家探亲,这种情况下,让他们加班加点做东西怎么了?他们对黔首们这么好,黔首们难道不应该日以继夜做东西吗?

  所有人都没有认真执行鹤华提出的“三班倒”,只有吕雉把鹤华说的话放在了心上。

  ——她并非高高在上的关中贵族,她只是家里稍微有些小钱的普通黔首,她清楚知道普通黔首有多么不容易,更知道在高强度的工作下人的生命有多脆弱。

  旁人负责的厂子她管不着,也无权去管,但只要是她负责的厂子,便必须“三班倒”,准时上工准时下工,杜绝长时间的加班做工。

  同时她还大量扩招女工,制作水晶工艺品不止力气活儿,还需要细心与耐心,在制作水晶饰品的事情上,女人在这种事情上天然胜男人一头,不加班,精神高度集中,做出来的东西比男人做得更好看,且工钱比男人的低三分之一。

  做出来的东西好看,花费比其他工厂低,作风清正,不贪污受贿,更不曾与胡人交往过密,有泄露工艺的嫌疑,这种手下别说嬴政喜欢了,任何一个君主都无法拒绝。

  ——当然,前提是他们不会因为吕雉是女人而弃之不用。

  “你想让朕再扩建几个厂子?”

  嬴政随手拿起一支水晶簪花,在鹤华鬂间试了试。

  身边人极有脸色,见嬴政给鹤华试水晶珠花,便连忙捧来一面镜子,吕雉把镜子放在鹤华面前,让鹤华可以看到里面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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