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廿七
来到这一世,三岁以前他像寻常孩子一样,因为大脑尚未发育完全,记忆并不多,但自从记事以来,他就跟着祖父母,生活在这座宅院里。
两世记忆交融,使他头痛欲裂,心乱如麻。只好暂时放下各种各样的念头,先把身体养好再说。
所幸沈家是富足人家,汤药补品齐全,祖母又疼爱他,事无巨细的照料,小小的身体恢复的很快。
刚刚可以下地跑动时,他的祖父沈老爷就去世了。
家里举办丧礼,又是一阵的忙乱。十日后,远在京城的父母赶回来奔丧,正是眼前的沈聿和许听澜。
这时怀安的身体已经基本恢复,能下床走动了。
并从大人们的口中得知,父亲是探花郎、翰林院学士,母亲是当地富商之女,沈怀安还在暗自窃喜,官二代加富二代,这配置,也太奢侈了吧……
人果然还是不能高兴的太早。
这不,父母料理完祖父的丧仪,第一件事就是料理自己。
……
“沈怀安。”沈聿见儿子在这种时候都敢开小差,目光又严厉了几分。
怀安被吓得一缩下巴,嗡声道:“我不是要烧书房,是要烧书。”
“烧书?”沈聿奇怪的问:“你烧书做甚?”
“学堂里的先生讲了始皇帝焚书坑儒的故事……我不想做功课,我,我……”沈怀安声音越来越小,像三天没喝血的蚊子在哼哼。
拥有了前世记忆的他,对自己的愚蠢行径简直无地自容。
在后世,他听说过模仿动作片主角跳伞把自己摔死的,模仿动画片情节将小伙伴烧成重伤的……每每看到此类新闻,同情之余,难免要骂上一句熊孩子。
结果呢?
别人重活一世,恨不得穿越成秦始皇,杀伐果决一统天下。
他重活一世,穿成了模仿秦始皇的熊孩子……好在他只是烧了本书,没头脑一热,联合小伙伴们,挖个坑把先生埋进去。
只是不知道这位在翰林院供职的老爹,日后会不会在修史的时候注明:危险场景,请在家长陪同下阅读。
回过神时,只见爹娘的脸色越来越冷。
“我我我我……我知道错了!”沈怀安已经顾不得想东想西了,怕再不认错很快会被打死。
沈聿咬了咬后槽牙。
许听澜将儿子拉到眼前:“沈怀安,看着娘的眼睛。”
怂哒哒的小孩抬起头。
许听澜为他讲了县里发生的几个起火的例子,或是天干物燥,或是人为疏忽,总之都造成了人员伤亡,惨烈至极。
她讲的绘声绘色,眼见儿子吓得小脸惨白,才做出总结:“玩火是非常危险的事,像书本、窗幔、干草……这些东西一旦起火,轻则烧毁房屋,重则性命不保。你这次是侥幸活过来了,若真有个三长两短,叫爹娘怎么办?白发人送黑发人吗?!”
沈怀安忙不迭的点头,又觉得点头不对,赶紧摇头。
许听澜想到儿子险些命丧火海,后怕加愤怒,身上都有些发抖。她有孕在身,一生气便觉得胸闷头晕。
沈聿抚着她的后背劝解道:“多揍他一顿又不费什么力气,当心别动了胎气。”
沈怀安:???
这么温柔的语气怎么可以说出如此冰冷的话!
许听澜缓下这口气,又道:“你知不知道有多少贫民百姓家的孩子还在为生计发愁,一辈子不能识文断字?你可以衣食无忧的坐在学堂读书,那是祖上荫德,不是理所应当。对待书本更要懂得珍惜,不能任意损毁,听懂了吗?”
沈怀安连连点头,态度乖觉。
沈聿也问他:“娘说的话,记住了没有?”
算是给他一个台阶,沈怀安赶紧顺坡下:“记住了!”
“回房面壁思过,午饭前不许起来。”沈聿又道。
怀安丝毫不敢反抗,活像个受尽了委屈的童养媳,丧眉耷眼的回房了。
面对墙壁跪了一会儿,祖母身边的丫鬟采薇溜进来,找了个软垫子铺在他的膝下,又喂他喝了几口水,怕他冷,将炭盆挪进了一些。
“拿远一点……”怀安拧着眉头直往一边躲,觉得自己跟火一定有着什么倒霉又特殊的缘分,他也不该叫沈怀安,应该叫沈火娃。
第2章
采薇只好拿走炭盆,往他怀里揣了个汤婆子。
身体上舒服了一些,这才有力气继续开小差。
前世,他从小就是个非常普通的孩子,事有不巧,家里还有个智商超高的弟弟。弟弟从很小就展露出天才儿童的一面,爱看书,学习效率高,三年级学完小学六年级的课程,六年级之前自学学完初中内容,小升初暑假学完高中课程,奥数编程竞赛奖项拿到手软,在沈怀安穿越之前,正准备参加今年九月份的某高校少年班的招考。这样的孩子,对于一个普通工薪家庭来说,实在是祖坟冒青烟的存在。
也正因如此,父母将全部精力倾注给了弟弟,习惯性的忽略他。
十五元一瓶的牦牛奶,弟弟每天都喝,却从没有人问过他喝不喝。即便是发高烧病的非常严重,也要先等妈妈给弟弟做好饭,爸爸骑着电瓶车去奥数班接弟弟回家后,才腾出手来带他去医院挂水。
他从来都表现的很不在意,甚至试图从父母的角度去理解他们——家里的资源有限,弟弟聪明,是全家的希望,自然要向弟弟倾斜。
连亲戚邻居也夸爸妈有福气,小儿子有出息,将来必然去大城市发展,哪怕出了国也不用担心,还有大儿子在身边尽孝呢,平凡的孩子都是来报恩的!
爸妈听了这话,总是露出疲惫而圆满的笑容。
可是,凭什么呢?
夜深人静的时候,他难免会愤愤不平,他并不能选择父母,生下他却是父母的选择。
进入青春期之后,他变得非常叛逆,潜意识里总想获得父母的关注,最终收获的不过是几句谩骂而已,从那以后,父母更加心安理得的偏心弟弟。他本就平平无奇的成绩更是一落千丈,无所谓,父母都放弃了他,他为什么不能放弃自己?
他时常想,要是爸妈把对弟弟的关心分给他一点,是不是一切都会变得不一样?
相比之下,这一世的父母确实不太一样。
多么郎才女貌的一对璧人啊,回来就给他一顿混合双打……
当然,他很清楚,那是出于关心。尤其是娘亲说出那句“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时候,整个人都在发抖,看的他鼻翼发酸。
正在面壁神游,采薇又一次进屋,叫他去主院用饭。
他看看外头晌午时分的太阳。吃饭?吃哪顿饭?
采薇低声说:“太太叫提前摆饭。”
怀安热泪盈眶,还是祖母心疼孙子呀!
开饭早是好事,至少他可以站起来了,而且一早在院子里上窜下跳,大病初愈的小身板尚且虚弱,早就有些饿了。
不知道打人的饿了没有?怀安气呼呼的想着。
因要为祖父守孝一年,他仍穿着麻布齐衰的孝衣,一阵风来,透风撒气的冷。原来是郝妈妈打帘子钻进来,给他裹上一件素色的缎子面绵羊绒披风,雪白的狐领更显唇红齿白——对着镜子看看,小小一只,一团稚气。
还是很俊俏的!刚刚被揍的哭爹喊娘的小孩儿不是他不是他不是他……
郝妈妈站在门口催促,他只当是错觉,跟着出了门。
来到上房堂屋,他规规矩矩向长辈们行礼:“祖母,爹爹,娘亲。”
颇有世家子弟的风范。
祖母陈氏将他拉在身边打量,眼圈通红显然哭过,大抵丈夫过世都不及孙儿挨打更让她痛心。
儿孙们读书的读书,做官的做官,媳妇们平日里多是随着丈夫陪伴照顾,只有几个年纪小的孙子孙女在她身边,加之小怀安活泼嘴甜会讨喜,祖孙俩感情格外深。
沈聿开口劝道:“母亲莫要伤心,玉不琢不成器,现在吃些教训,总好过日后作奸犯科,身败名裂。”
怀安嘴角一撇:我谢谢您嘞~
“安哥儿不是还小嘛……”没看顾好孩子险些出了大事,陈氏心里也虚,怕儿子儿媳埋怨,也不好阻拦他们管教。
“不打紧,儿子居乡丁忧三年,多的是时间慢慢教导。”
沈聿这话分明是笑着说的,却生生让沈怀安打了个寒颤。
他悄悄往祖母陈氏身边靠了靠,爹好凶,还要凶三年,远离他!
出于对“凶爹”的第一印象,曾经十几年渴望父母关爱的他,此刻只想继续当留守儿童……
正说着闲话,大哥沈怀铭也来到后宅,撩开厚重的门帘,带来一阵寒气。
只见他身材高挑,俊眉朗目,举手投足间透着儒雅谦和,俨然一个缩小版的沈聿。
怀铭是沈聿夫妇最看重的长子,从小带在身边手把手的教,眼下虽只有十三岁,却已是省里鼎鼎大名的神童,府学最年轻的廪生。
有这么优秀的大哥在前头,反倒没人对资质平平的沈怀安求全责备。似乎是所有人默认的,只要他能读书明理,长大后可以打理家业即可。
与前世不同的是,怀安对此没有丝毫沮丧,甚至小有窃喜。赞誉都是大哥的,快乐都是沈怀安小朋友的!
合理,非常合理。
怀铭给祖母和父母见过礼,手痒难耐的去揉捏怀安的小肉脸。
怀安内心被前世记忆占据,似乎不再是一个纯粹的小孩子了,突然被人撮弄,下意识躲了一下。
“怀安这是怎么了?”怀铭纳罕的问。过去弟弟最爱粘他,粘到身上抠都抠不下来,怎么这次回来,连捏都不让捏了?
“被你老子收拾了。”陈氏语气里带着气儿:“结结实实挨了顿打。”
“母亲,哪有这么夸张……”沈聿顾忌自己在长子心中的慈父形象,低声抗辩。
打一个五岁孩子能用多大力气,前后加起来不过打了四五棍儿,还是隔着冬衣冬裤。
怀铭则仿佛白日撞鬼,满脸写着“我爹会打人?”
“我看看,打到了哪里?”沈怀铭半开玩笑的拉住了弟弟。
怀安面子上挂不住,拧着眉头挣脱开来。
“这孩子,还知道害羞了。”陈氏笑道。
沈聿淡淡道:“知耻则能有所不为,挺好。”
“二叔!”怀安见有人进来,迈着小短腿儿跑过去。
众人抬头,原来是二房一家来了。
二叔沈录一把将怀安抱了起来,亲昵的顶了顶他的额头:“这几日忙的脚不沾地,还没来得及问你,可想二叔了?”
“想!”怀安脆生生的答。
沈聿中进士之后,世袭的军职自然落到了沈录头上,四品指挥佥事,也算高级武官。他生有一个儿子沈怀远,两个女儿怀莹和怀薇,女儿们与怀安一样养在老宅,怀远与怀铭则一同在白鹿书院读书,这回也都是为了祖父奔丧赶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