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ar熊宝贝
可以做帮助别人的好事儿,但对于只见过一两面的人,做帮忙的时候要给自己留有一线,如若是个不值得信任的,也不至于让自己有危险。
总归就是一句话,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雪兔吃饱了,周芷若牵着它慢慢走,他们这次准备去西域主要就是探险的,现在刚刚到昆仑还没到西域呢,虽然他们两个人不一定能够探的什么宝贝回来,但也算是扩展了眼界,并且他们两个都有了遇到危险能自保的能力。
因为路不远了,周芷若也没上马,就只是牵着马走,夕阳落在一人一马身上,红裙白马,相得益彰。
有些画面,见到一面便终身难忘。
张无忌刚刚山谷里面出来,就看到了女子牵马行走在山林间的情景,女子一颦一笑都带着温暖,比阳光照在身上还温暖。
周芷若察觉到有一道目光一直在看着她,循着目光看去,是一个头发胡子都连在了一起的人。
那种眼睛好像要粘在她身上的感觉她很不喜欢,正准备上马快点儿离开,忽然传来一阵犬吠。
“汪汪汪汪……”
一只半人高的狗冲着张无忌扑了过去,大狗张着血盆大口,在夕阳下都能看到它嘴里掉下来的口水,眼看着就要把张无忌扑到了,周芷若连忙几枚飞镖飞过去,准备的打在了大狗的四条腿上。
张无忌也回过神来,转身看过去大狗已经倒在地上了。
这时候跑过来一个蓝衣女子,一见狗倒在地上,这里又只有张无忌一个人,伸出长剑厉声问道,“是不是你杀了我的狗?”
“不是我杀了你的狗。”张无忌正想着不能将周芷若供出去,一回头却发现已经没有了周芷若的身影。
“这里只有你一个人,还说不是你杀的?”
周芷若骑着雪兔往城里去,她倒不觉得她把杀狗的嫌疑嫁给张无忌了,反倒是觉得她救了张无忌,但张无忌那种赤|裸裸的眼神儿太讨厌了,她只有先走了,不然以什么救命之恩报答她可受不了。
作者有话要说: 红玫瑰,啦啦啦~~~·
他看她是红玫瑰,她看他是狗尾巴草,这一章时间跨度好几年,希望你们看得懂~~~~
另外宋青书对芷若妹妹也不再是舔狗的那种,感情就是要双方平等才能长久不是吗?
第325章 第十七对 倚天(黄药师)
刚进城周芷若就看到宋青书了, 牵着马在街上走着, 见到她牵马过来, “看看, 我给你挑选的汗血宝马,你摸摸这肩膀上出来汗水的颜色真的是红色的, 日行千里肯定不在话下。”
“我不要, 我的雪兔就已经很好了。”这马体体型饱|满优美, 头西颈高, 四肢修长, 皮薄毛细,看起了是挺漂亮的,可她历来是一个长情的人,她的第一匹马就是雪兔, 在雪兔跑不动之前,她一定不会再去找别的马来骑,这是她对她这匹马的忠诚。
“就你这条小短腿有什么好的?一天别说千里了,就是二百里有不一定能跑的到。”作为一个男人, 自然是喜欢那种非常厉害的人了, 骑的马也要很厉害的那种, 这样才有驰骋的感觉,骑马还没有轻功快, 那骑马做做什么?
女人和男人的区别就体现在这里,理智和情感,一个追求效率, 一个追求的是感情。
周芷若不肯要汗血宝马,宋青书也只好退回去了,他为了买到这匹马可是费了好大的力气,现在也白费了,只是可惜了这么一匹宝马了,如若他有分|身术能够一人骑两匹马他一定买下来。
晚上在客栈吃饭的时候,宋青书还是一脸的可惜,周芷若放下筷子,“这样吧师兄,明天咱们比试一场,我让你看看我那匹雪兔的真正实力。”
“怎么比试?跑马?”
“跑马算什么比试啊,咱们明天清晨出发,看看谁先跑到下一个城里,如若我跑的快你以后就再也不许嫌弃雪兔跑的慢,如若你赢了,我们就回来把那匹汗血宝马买下来了,从今以后就让雪兔好生养着,我骑汗血走天下如何?”
“这可是你说的,明天咱们就比试一场。”宋青书欣然答允,想着明天出发之前得再去找一下今天的那个马商,把那匹汗血宝马给他留着,他就不信他的良驹跑不过那只小短腿儿。
第二日一早,周芷若刚起来的时候已经看不到宋青书的身影了,问过客栈老板之后知道宋青书天刚亮就离开客栈了,算一下现在已经离开一个时辰了,周芷若拿上一个大饼也顾不上吃早饭骑马便走。
这场买卖她赢了能给雪兔赢得荣誉,输了还能得到一匹汗血宝马,本来就是一场只赢不输的赌约,但是为了让她的雪兔能被人刮目相看,拼还是要拼一拼的。
出了城,直叫策马狂奔,一刻都不曾停留,终于在午时进了城,可是她却没有在城里找到宋青书,他是还没有到吗?
可也不对啊,她比她早一个时辰出发,就算是再慢也不会她都到了一个时辰在城里赚了一圈了还没有看到他,而且两个城之间的距离不远,路也就那么几条,迟然是比拼肯定选近的路啊,她这一路上没有看到他人一直以为他是在前面呢。
周芷若想着,骑马出城,原路返回,依旧没有宋青书的身影,倒是在刚进城之后遇到了客栈的伙计,说是宋青书在客栈等她呢。
宋青书在客栈?
将信将疑的跟着伙计一同去了客栈,果然见宋青书的马在外面拴着,而在他的马旁边,有一匹黝黑光亮的黑马,赫然便是昨日那匹汗血宝马。
伙计将周芷若领导宋青书的客房外,敲了敲门宋青书开门出来。见到周芷若一笑,“你还是很聪明的,知道走回头路。”
“我也不想走回头路,这一整天竟在马背上了,就算我不累雪兔也累了,你怎么没出发?”让她风|尘仆仆的走了一个来回,他可倒好,在客栈里带着,看她现在的衣服还是新的,很明显是刚买的。
宋青书捏捏周芷若略带些婴儿肥的小脸儿,“好了,我也没想爽约,这不是忽然遇到点事儿给耽搁了,保证以后不会了好不好。”
“那这场比赛算我赢了吧。”
“当然算了,没有及时的去参加比赛就算输。”宋青书举起三根手指,“我保证以后再也不嫌弃雪兔了,还有你看到外面那批汗血宝马了没有?如果你愿意要就要,不愿意要我就留着自己骑。”
“那你自己骑好了,我有雪兔。”算她赢了,也没白费她这一天折腾的功夫,“不过你到底是遇到什么事儿了?竟然连和我说一声的时间都没有?”
宋青书把周芷若带到楼下一张桌旁坐下,叫了几个本地的特色菜,“你可还记得我五师叔的儿子张无忌?”
“张无忌?”周芷若摇摇头,这些年出了在桃花岛呆着,每年能回家一次,但她也是在家呆着而不是去武当,她也只知道武当七侠是谁,连人都没有认全呢,怎么可能认识五侠的儿子。
“我今晨刚刚去和马商见过面,让他给我把那匹汗血宝马留下,结果刚刚出城就看到一个男人倒在路边,我过去一看就是张无忌,那时候他被狗咬伤了,都是同门我总不能见死不救吧,将他带回客栈,可那是帮你已经走了,没办法只好留下来等你了,我也请小伙计在城门口等着,看到你之后让你回来。”
宋青书说着用手臂碰了碰周芷若的手臂,“咱们还挺心有灵犀的,想都想一块去了。”
“呵呵,谁和你心有灵犀,我不过就是听说这附近有野狼,怕你被野狼给吃了。”周芷若把脸捏到一边不去看他,宋青书笑而不语。
张无忌昨日遇到的那个蓝衣女子是红梅山庄的小姐朱九真,她养了好多天恶犬,被周芷若给用飞镖伤了一只狗的四条腿,朱九真来的时候周芷若已经走了,于是朱九真认为那只狗是张无忌所伤,不由分说的将她带回红梅山庄。
张无忌本来想着跟她回去解释清楚,谁知道回去之后根本就没有给他解释的机会,直接给他关了起来,并且在他的饭菜当中下了致昏迷的药,就在他昏昏欲睡的时候,朱九真往放进里面放了几条恶犬。
恶犬咬到小腿的时候,张无忌一下子就清醒了,立马反击,张无忌在山谷当中猿猴肚子当中学会了九阳真经,对付几条恶犬自然是不在话下,掏出了山庄。
九阳真经当中本身就有疗伤的武功,但他这次是被大狼狗给咬了,切切实实的伤口存在的,不是内伤中毒之类的依靠疗伤能够恢复的,就连抵抗力都不能增加。
被宋青书看到的时候,张无忌已经发起了低烧,被宋青书带回来喂了药之后才醒过来,宋青书也知道张无忌已经失踪两年了,武当和天鹰教都在找他,立马给武当飞鸽传书。
张无忌的小腿的被狗咬伤了,这个年代的狗根本不可能打过疫苗,在发现他高热之后宋青书立马给他吃了药,要知道在这个时候,被够咬伤而致死的人不在少数,云梦给过他一种十分有效治疗狂犬症的药丸,他也给张无忌吃了。
到了晚些时候张无忌的高热退下去了,腿的伤对于他来说也不是很严重,能够下地行走了,出了房间来到客栈后院,想要在院子里走走,忽然问道一阵很香的味道,循着香味过去。
只见在厨房当中,一男一女两个人蹲在灶前,正在那里嬉笑着,从灶膛里面拿出来两个包裹着黑漆漆的东西。
灶火的光照在两个人身上,仿佛在两个人身上镀了一层金色。
因为女子是被对着他的看不清楚容貌,但他能够看到宋青书脸上的笑容,还有两个人亲密的关系,看起来关系应当是很好的样子。
“宋师兄。”
宋青书听到声音抬起头,见到张无忌起身,“你怎么起来了?身体好些了吗?”
“我好多了,多谢宋师兄。”
周芷若拿着两个包裹着叶子的鸡腿儿,把其中一个递给宋青书,“已经熟了,可以吃了。”
“我刚刚去买了一只鸡,做了一锅鸡汤,不是很油腻你现在可以喝。”宋青书让张无忌进厨房坐下,他这才看清楚周芷若的容貌,赫然就是做日用飞镖朱九真恶犬腿打折的那个人,只不过她昨日穿的是一身红色衣裙,而此时穿的是鹅黄|色的,没有昨日的美|艳但多了一丝娇俏。
昨日见到张无忌的时候他刚刚从山谷里面出来,一脸额胡子,头发也是十分凌乱的,今日宋青书看在是看不过去了把他的胡子给刮掉了,现在他头发也不再是凌乱的,故而一时间周芷若并没有认出来他便是昨日的那个人。
盛了一碗鸡汤递给张无忌,“你们慢慢聊,我先回房间休息了。”
“吃了就睡,你也不怕积食啊?”宋青书看了眼周芷若手中的鸡腿说了一句。
“积食我也乐意,我是不会给你的,哼。”傲娇的转身就走,师父说过,二十岁之前都是长身体的时候,想吃就吃不用顾忌那么多,女孩子行走江湖本来就是个体力活儿,根本不存在发胖的情况,所以根本不需要像闺阁小姐那样顾及那么多。
“我今日已经飞鸽传书给五师叔了,他们不日便会到这里,你这些日子就先养着伤,我已经给你吃了药,以后应当不会复发了。”
“多谢宋师兄。”张无忌诚挚道谢,他在行走江湖之后认识了胡青牛,也学到了医术,他知道宋青书给他的药丸是绝世好药,他以后就算是再被狗咬了也不会犯病。
“宋师兄,你们怎么会来昆仑?可是有什么事情吗?”
宋青书随意摆摆手,“也没什么事儿,我们就只是去一些没有去过的地方看看,领悟领悟当地的风光,还没说你呢,这两年武当的人到处找你,你怎么也会来到昆仑呢?”
张无忌叹了口气,“此时就说来话长了,我原本也只是随便走走的……”
行走江湖,可江湖却不是那么好走的,他之前遇到了一个名叫常遇春的男人,因为得了病需要去蝴蝶谷找胡青牛医治,但胡青牛是出了名的见死不救,常遇春不是明教的人所以他没有救。
之后又是一场据理力争,他学了胡青牛医书,给常遇春治病,也是他运气好,竟然真的把常遇春给救下来了。
可在那没多久,金花婆婆来了蝴蝶谷,杀了胡青牛和他夫人,张无忌也被青翼蝠王韦一笑给打下了山谷,在山谷当中走不出来,也没有飞鸽可以让他来传书,只能自己找出路,慢慢的和一只白色猿猴做了朋友,猿猴帮他引路出来。
结果刚出来就遇到了朱九真和她的恶犬,然后就是现在所发生的事情了。
宋青书对于张无忌的遭遇也没有什么想法,也只是感慨了一下他的命运,还真是一波三折。
“夜深了,你身体还没好呢也早些休息吧。”
宋青书走后,张无忌看着碗中黄澄澄的鸡汤,也不知道是因为在厨房里有灶火的缘故,还是因为刚刚喝了一口鸡汤的缘故,他现在整个身体都是暖融融的,腿上的伤好像也不觉得疼了。
宋远桥收到了宋青书的飞鸽传书,立马把这个消息告诉张翠山,张翠山和殷素素前往昆仑,找到了张无忌,也知道他他是被韦一笑给打下了山谷,还有腿上的伤是红梅山庄的朱九真纵狗伤人造成的。
“娘,我并没有和韦一笑说我们的关系,所以他很有可能不知道我是你的儿子,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别平生事端了。”当时情况混乱,一两句话也说不清楚。
殷素素点点头,韦一笑现在不在这里,他的事情可以再等等,但是红梅山庄就在眼前,这一年被狗咬伤而死的人有多少个,她儿子险些就成了其中一个,她不能放过这个人。
一|夜之间,红梅山庄遭到了重创,除此之外,殷素素还遇到了一个小女孩儿,十七八岁左右,自称叫蛛儿,她的一边脸上带着青记,这种青记她从前遇到过,在她大嫂的脸上,是练就千蛛万毒手造成的。
她哥哥殷野王年轻的时候风|流好|色,因为大嫂练武功曾经的美丽容貌不在,便娶了很多妾室,妾室因为受宠,便时常针对大嫂。
她也是这次回来之后才知道,大嫂生了一个女儿,但就在她回来之前的几个月,因为大嫂被妾室给害了,一个八岁的小女孩儿就杀了妾室,从此离家再也没有回来过。
和大嫂一般,练千蛛万毒手,毁了容貌,也不要了她从前的名姓,改叫蛛儿。
蛛儿两年前在蝴蝶谷的时候和张无忌第一次见面,第一次遇到不在于她容貌的男子,还说愿意给她治疗脸上的伤,心中顿生好感,在知道张无忌可能被打下山谷之后偷偷的过来寻找,只不过一直都没有找到。
这次遇到了张无忌一家三口,殷素素在认出她可能是她侄女儿之后知道她对她父亲的怨恨,所以也就没有直接相认,想要让她慢慢的化解心中怨恨之后回家,可是却发现蛛儿竟然对自己儿子有好感,故而对她也很是殷勤。
心中默默的叹了口气,表兄妹,从来都没有见过,却还能在别的地方相识,也算得上是另一种缘分吧。
在张翠山和殷素素到了昆仑之后宋青书和周芷若就离开了,因为张无忌的事情他们已经在这里逗留半个月了,再过半个月就要入冬了,越来越冷大雪封山,进去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出来,没办法只能往回走了。
回到中原之后,两个人敏锐的发现江湖上的形势好像更加严峻了,几乎每到一个客栈茶摊上就有人议论着明教的恶性,言语之间都是杀伐之气,光是听着仿佛就已经能够感受到那战火纷飞的模样了。
宋青书将这一切记在心中,飞鸽传书到桃花岛仔仔细细的将这些事情说了一边,随即独身一人去了北方,周芷若则回了桃花岛。
转年三月,明教的恶性传闻愈演愈烈,峨眉派的灭绝师太向江湖上其他五大门派发出请帖,邀请一同攻上光明顶,讨伐魔教中人,而武当现在隐隐是江航上最大的门派,灭绝师太亲自来武当邀请。
张三丰正在闭关,宋远桥没有一口答应下来,反而以要和师父商量为由拖延,实际上这些年武当上下的大小事宜都是由宋远桥管理的,张三丰已经不管事儿很多年了。
而宋远桥之所以拖延,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张翠山,殷素素是天鹰教的人,天鹰教和明教的关系又是众所周知的,武当这些年一直处在一个尴尬的位置上,只不过这些年一直都没有和明教对上,专注着保护一方百姓平安,这才安安稳稳的走到了今日。
在张三丰闭关的房间当中,宋远桥立在张三丰身后不远的地位,说了他的顾虑,张三丰起身转过来,“远桥,我知道你是什么想法,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你担心这次去光明顶在面对天鹰教的时候你不动手,这么多年武当所积攒下来的好名声就会因此而没有了,如若动手了,翠山夫妻俩你又难以面对。”
“还望师父告诉弟子,应当如何才是最好的?”一边是兄弟情谊,一边是人人得而诛之的明教。
“那你可有想过,为何旁的门派灭绝师太只是送了请柬,而武当她则是会亲自来告诉?”
“弟子不知。”他的确是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张三丰呵呵一笑,“说起来,别的门派或多或少的和明教有着恩怨,但是武当和明教之间的恩怨,就只是因为杨逍抢了殷梨亭的未婚妻,并且两个人生下了一个孩子,儿女情长对于整个江湖来说,真的是不值一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