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漆安
“怎么听起来,外语系这个小冠军差点被骗了啊?”
郑长平顿时急眼了,那点子深情也不见了。
“不是,雪青你怎么还血口喷人呢!我什么时候骗你了。”
瞧瞧,刚才还人模狗样的,一旦被揭穿就原形毕露了。
沈雪青在心里嗤笑起来。
不得不承认,郑长平出现的时候,她是有点失态了。
就像一场大梦醒过来很久,忽然看到了梦里的人,让她惊出一身冷汗,开始怀疑自己现在身处的究竟是现实,还是之前那个悲伤憋屈的梦境。
那张熟悉的脸,熟悉的小动作和熟悉的戏码,无一不让沈雪青反胃至极!
她平静了那么许久,有一大半的时间是在克制自己冲到一旁干呕的冲动。
上辈子,郑长平一直没有断了和她的联系,甚至于,在她说了考上的好消息之后,还更加殷勤了。
但是大一上学期,她就和李天舟在一起了。就算是分手之后,也依然有很多追求者,每一个郑长平都打不过。
郑长平晚了一步,只好就一直保持着友谊长存的关系,反而苟到了最后。
沈雪青心里不痛快,表现得也就越发真实了。
“你是想让我当场打电话给以前的同学证实吗?我倒是不怕,就看你敢不敢了。”
郑长平心里咯噔一下:“我能有什么不敢的。”
“真的吗?那我问你,你是不是通过你妹妹认识的我?又是不是一直和我通信?”
“是啊,可这哪里有问题了!”
“呵呵。”沈雪青轻笑起来,周围的人都看到了她脸上的轻蔑。
“笔友写信原本是很正当的事情,可是你千不该万不该,在背后到处散播谣言,跟你妹妹两人到处说,和你写信就是和你恋爱了。搞得我同班同学都以为我早恋,很快要嫁人了。要不是我同学恰好是你老乡,我也不会知道,你曾经有那么多个‘好笔友’!”
郑长平头脑一片空白,想反驳,却说不出话。
沈雪青说的都是真相,但换了种方式描述这件事,给人的感观却大不一样。
这样一听,大家都自动脑补全了故事。
哦,原来这个男生之前打着写信的幌子,图谋不轨,到处造谣人家女生,但是被发现了,所以女生才断绝关系了!而且这个男生,还是个惯犯!
不管在什么时候,郑长平这种行为都是要被鄙弃的。
“这是骗婚吧?不对,是骗人恋爱?”
“也不对啊,人家姑娘可以为是正常的写信呢。谁知道会这样啊?”
“真是看不出来,这小伙子一表人才的,居然得动这种歪心思才能找对象?”
“我看他配这个女娃娃也是差远了,所以才动这种心思吧。”
“真是什么时候都不缺癞蛤蟆的……”
郑长平反应也很快:“我一直就是正当和你交流写信的,是他们误会了!如果你生气,对不起,我回去就好好教训我妹妹。”
说完,他就鞠了一躬,切换成了一副诚惶诚恐的样子。
田真咦了一声。她想,这个人变脸,怎么会这么快。
沈雪青又轻轻笑了一声。
可能就连郑长平自己都没发现,当他生气的时候,他的小拇指会习惯性地微微颤抖。
沈雪青扫了一眼就知道了。郑长平现在,怕是恨死她了。
可即便是生气到了极点,郑长平依旧是能屈能伸,审时度势的。上辈子宰在他这个装模作样的人手上,沈雪青忽然觉得自己也不冤。
沈雪青忽然上前把他扶起来了,然后迅速地在他耳朵边上说道:“不好意思,晚了。”
她抓住他的右手,把那束鲜花举得高高的。
红艳艳的玫瑰花中间还夹着一张卡片,上面有一行花体字写着英文的“I love u”——这是现在的花店里时常会附赠的服务,浪漫的代名词。
快到情人节了,花店已经开始了第一波预热。
怕是郑长平买花的时候,也没太在意吧。
沈雪青当着众人的面高声呵斥:“你说你对我没有别的心思,那你带着这么大一捧玫瑰花,还在这个点在校门口堵我,又是什么用意呢!”
不是打算造谣么,那我现在就让你感受一下舆论反噬的威力。
沈雪青打脸辟谣太及时,刚开始转变的舆论风向霎时间又猛烈地倒向了她这一边。
所有人都意识到了这个科大的男生,原本就是不怀好意的。
校门口大部分都是临清大学的学生,年轻热血,这下挤出来几个男生抓住了郑长平。
“学妹你别怕,我们都看到了。这个人就是居心不良,想哄骗小姑娘!”
“我们帮你把他送去保安那边!什么阿猫阿狗也来我们学校撒野。”
“当我们学校没人是吧,看着你欺负新生。”
秦素囧了一下。不是,这位学长,我们都已经上了一学期课了,应该算不上新生了。
田真已经快气晕了,她冲上去张开胳膊抱住沈雪青,张口冲着郑长平呸了一声。
“你谁啊你,我是她舍友我都不认识你,怕不是人贩子吧!”
沈雪青一惊。田真你的想象力真是无穷啊——
但,居然真的有人信了。
“不能让他跑了!”
“万一有同伙呢?”
话赶话的,就变味了。
“什么,还有同伙?在哪,一起抓起来啊!”
“兄弟们快找找,哪里有人贩子!”
郑长平吓得脸都白了,在群情激奋的情况下干脆直接夺路而逃。
雷宏瞅准了机会,一个擒拿手,把郑长平压倒在地,转身高呼:“我抓住他了!”
郑长平被压倒在地上,喷过摩丝的头发也乱糟糟地散开了。
他的衣服被扒拉歪了,冻得他一把鼻涕一把泪,终于忍不住大吼道:“痛死我了!你们是都有病吧!”
沈雪青发现事情的发展有些超出控制了,但幸好这时候保安部的人已经赶过来了。
他们从人群里把郑长平捞出来带走了,后续估计会联系科大来领人吧。
地面上只剩下玫瑰花被踩的七零八碎的。
秦素帮忙驱散了人群。
田真安慰沈雪青:“你居然还有这样的经历哪。别怕,这里可是北京呢!不会让他逍遥法外的。”
“我倒是不怕。”沈雪青指了指玫瑰花。“就是这花可惜了。”
花没有罪过,却因为人的缘故流落到地上了。
田真似懂非懂地哦了一声。
沈雪青摸摸她的头,笑了:“好了,没事儿了。”
秦素也回来了,三个人刚准备回去,雷宏却不知道从哪个犄角旮旯一脸兴奋地冒出头来了。
他先是伸出一只手想握手,却又看到了手掌上显眼的一片灰黑色的尘土。
雷宏把手拿回来使劲儿往身上擦了擦,又猛地直挺挺地伸出去,差点戳到沈雪青脸上。
雷宏话都说的结结巴巴的:“我,我是隔壁体育学院的,我叫雷宏。女神,很高兴认识你!”
沈雪青看了他半天,终于才从记忆深处扒拉出来一串信息,对上了脸。
哦,是隔壁学校那个光送猪蹄,就送了一学期的傻小子啊!
第68章 烤猪蹄了?
在沈雪青的众多追求者里, 总有那么几个是剑走偏锋,不走寻常路的。
雷宏就是其中一个。
上学的时候,李天舟追她, 送鲜花,巧克力和八音盒这些浪漫的东西。
李天舟曾说过:“华而不实, 但是爱情不需要实用。”但没有实用性的爱情很快被他放弃了。
等到毕业工作后, 沈雪青的追求者们还送过包包,首饰,香水和口红。
唯独雷宏,他表达喜爱的方式, 都格外的雷人。
沈雪青记得一开始,雷宏是直接在女生宿舍楼下四处转悠找人的。
因为看起来不太像好人, 雷宏还差点被保安处抓起来审问,幸好隔壁学校有人路过,把他给解救下来了。
好不容易认识了沈雪青之后, 雷宏的追求手段稍微正常了一段时间, 就又开始画风清奇起来。
临清大学所在区的市中心有一家著名的烤猪蹄的店, 那儿的猪蹄香飘十里, 每天都得一早去排队才能买到。
沈雪青上辈子出去玩吃了一次, 一直念念不忘。
这件事被雷宏无意间知道了, 于是跟打了鸡血似的, 隔两天骑着自行车就去一次。
冬日天气寒冷,早上猪蹄很容易凉。
雷宏送了两次,发现猪蹄已经全都冻在了一块儿。一掏出来,难看又难吃。
沈雪青劝他放弃, 雷宏坚决不干,并且痛定思痛, 改进办法——他改成每天排队之后把猪蹄放在怀里一路用体温暖回来。
再铁石心肠的人看到这一幕也要心软,所以那一天,沈雪青破天荒地不光收下了,还带雷宏去二食堂吃了一顿饭。
沈雪青又劝他:“以后不要做这样的事情了,不太合适。”
也不知道是哪路神仙给雷宏提点了一句,雷宏走的时候答应的好好的,结果回去就认定为这招有用,他要继续用。
沈雪青又收到了三次之后,干脆不收了,看到雷宏就远远地走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