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一只
余幸:“你检查看看,里面的东西有没有少。”
于是余云辉就把背包哗啦啦的倒出来,包里有很多东西,其中最显眼的是一大摞书本。
余幸眼尖的看到其中有华国顶尖名牌大学的毕业证书,还有许多写了外文的各种文件证明,她虽然没有多少学历,可这点还是能看得懂的。
“这些是——”
“是我之前读书的证明文件。”
余云辉挠挠脑袋,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嗨,放在现在,都是些没用的东西。”
余幸失声道:“怎么会没用!”
怪不得这人二十六岁还没工作过,她还以为是因为家里有矿,原来人家是学业未完,妥妥的大学霸来着。
“这么多证书,你以前是学什么的?”
余云辉老实回答:“动力学和机械工程学,我毕业后去国外进修了两年,这些证件是...进修的意思就是换一个地方继续做实验和学习。”
余幸已经不能形容自己的激动心情了。
动力和工程——这是不是意味着,有生之年,她可能坐上小汽车了!
她按捺着自己的心情,道:“那你现在还是可以继续学习啊...也不耽误。”
余云辉却摇头道:“我现在能吃饱饭就很好了。”
余幸:“ ......”
先前她只怕这人过于眼高手低,不肯脚踏实地,现在可好,正是反过来了。
“也不是这个道理,读书多总是好事,你要是有什么困难,能力范围之内,我也是愿意帮助你的。”
余云辉什么都没说,背上背包,跟着余幸回到了快餐店。
他的打工生活适应的非常好,人虽然长得瘦,可是手脚勤快,虽然偶尔会因为不习惯而显得笨拙,但态度是诚恳的。
只是余幸经常觉得可惜——这样的人才,又是在这个时代,他是独一份,再没有别人能把这些知识传授或者应用了。
于是她找到凌朝商量:“我考虑带余云辉去桾都。”
凌朝睁大眼睛。
余幸:“他有能力,只是运气差又缺少一个机会,我不能用一点吃喝报酬让他留在这里,这是对他的不负责任。”
凌朝把牙咬的咯吱咯吱响:“那你还想怎么对他负责任?”
余幸沉浸在自己的思考里:“他这样的人,完全可以自主谋生,做他自己想做的事情。”
一边说着,认真道:“我想,他以后开个玩具店铺,做点私人定制什么的,应该还是有市场的...也不耽误他做研究做实验。”
在桾都,有钱人遍地都是,他们也乐意为精巧玩意儿花钱。
可能前期也需要一些本钱投入,但余幸乐意出这个钱,就当是投资,风险也担得起。
凌朝心里那个犯酸的劲儿上来,梗在胸口,他倏然起身:“——你说实话,我到底哪里不如他们?”
先是于三儿,黑壮的跟乌木塔似的,然后又是这个余云辉,瘦的跟鸡崽子似的。
谁都能入得眼,就他不行!
余幸结巴:“怎、怎么突然说到这个?”
凌朝往前迈步逼近,但气势上并不迫人,反而带着一股鱼死网破的悲愤:“你别想逃避——你说,我要怎么做才能被你看在眼里?我到底哪个地方比他们差?”
他眼圈发红,仿佛下一秒就要哭出来了似的,吓得余幸手忙脚乱解释:“没有啊,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对余云辉只是惜才,他又是我老乡...没有别的,我才认识他几天啊。”
“那于三儿呢!”
凌朝凶巴巴的:“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下城区的时候就觉得他好!”
余幸:“......”
咳,于三儿...是很符合她的审美。
人又踏实,又上进,虽说沉默寡言了些,可也不是什么缺点。
余幸:“那也不能说明什么...我跟他一共也没说过几句话,又不熟。”
凌朝不依不饶:“不熟他会把簪子送到桾都去?他连地址都知道!你们肯定私下里背着我有来往!”
余幸耐着性子继续解释:“地址,可能是苔嫂子说的吧...但是我已经写信拒绝了。我跟于巡城使不合适,他...以后自然有别的良人。 ”
凌朝抓住重点,将信将疑:“你真的拒绝他了?”
余幸无奈:“千真万确,包裹也一并送回去了。”
凌朝:“可是你不是觉得他好吗?为什么要拒绝他?”
余幸突然鬼使神差的道:“可能是觉得你比他更好?”
凌朝:“ ......”
他突然就把腰背挺直了,眼神自信:“我确实是更好。”
余幸:“......”
她别过头去,笑出声来。
凌朝凑过来,要贴着人——这点习惯倒是跟大花一样。
可他那么高,只两步就把余幸挤得站立不稳。
余幸伸手推拒:“差不多行了,你要把我挤到火炉上去了...那就这么说定了,带他去桾都。”
“不对,我被你绕糊涂了,这事儿还得问过余云辉本人,得他自己同意才行。”
凌朝不爽道:“他有什么不同意的?你把他赎出来,他就得听你的话。”
这就是文化上的差异了,余幸无奈道:“我只是把他赎出来,又不是要把他收奴隶...他当然还是有自己做主的权利,不能强求的。”
当天晚上,凌朝睡在外间炉火旁的垫子上。
他早这么习惯了,余幸也没有异议。
可在外面的一众伙计眼里,就是这个俊美的男子来的频繁,和老板关系十分好,且两人时常一起走到房里去,连过夜都没再出来。
这几乎就是板上钉钉的关系了。
那些婶子大娘都是敢说敢聊的,纷纷给她出主意,说那男子的挺拔身板和俊俏长相,都是百里挑一的好,让她一定要好好把握。
余幸:“......”
大花率先叫起来。
择菜大娘笑的前仰后合:“你看哟,连它都赞同呢,我看咱们店里真是喜事将近了。”
余幸落荒而逃。
就这么过了三五天,鸭脚港上天气回暖,渐渐地船只也多了,余幸便经常在早上时候,坐着盐二驾的车去港口收海鲜水货——余云辉也跟着。
他的态度一直很积极,大约是知道回去的希望渺茫,想更了解这个世界一点。
但每每只要余云辉跟着,大花就要跟着。
它趴在边上软垫,背对着余幸,对余云辉虎视眈眈。
余云辉也不知道,为什么老板养的这只猫似乎对他的意见格外的大——他本身不是什么有动物缘的人,可也从来没这样招嫌过。
也曾试探讨好,试图修复关系,但这只白底狸花猫昂首挺胸的从他面前过去,顺带还斜着看他一眼,那眼神里十足十的挑衅和看不起。
对此,店里的人都笑着安慰他,说这猫一向是这样惯了,除了老板的面子谁都不给。
但猫的话,大概都会喜欢吃鱼吧?
余云辉从收来的河鲜框里拿出一条银色小鱼,那鱼滑溜溜的,还有力气鲜活乱蹦,他颤巍巍的将鱼往前递了递:“ ...乖猫猫,小花花,要吃鱼吗?”
“ ......”
大花一巴掌把鱼拍飞,脊背上毛竖起来,嘴里呜呜一大段。
余幸:“不许骂人!”
第111章
快餐店的生意很稳定,除了日常到店的顾客之外,卤味儿的生意也是越做越好。
鸭脚港本就是人流货物的集散中心,往来的货运商人颇多,他们手上又多宽裕,每每都会买上许多,留着在路上吃。
“...辣的反而比不辣的卖的好。”
收银的小媳妇语气间不无得意:“也有想仿照的,但味道都不如咱家的好!早上煮上两大桶,不到中午就全卖光了!”
其余的大娘也都附和:“后面那个卖面的王记,之前不是看咱们卖的好,也跟着做卤味儿,根本没生意,都不认他们家!那味道差远了!”
余幸也笑:“等我得空了再做点酱菜,配着卤味一并卖。到时候用小罐子密封了装起来,能留很长时间。”
小媳妇眼睛一亮:“那太好了,酱菜放的久,天气暖和了也能留得住,刚好卖给那些过往的客商!他们这些天也一直问我呢!”
余幸:“大家好好干,等回头真做成了买卖,人人都有提成拿。”
众人都欢呼起来。
近几天天气有回暖的趋势,鸭脚港的冰面也都化开了,来往船只变多。
余幸打算要回桾都去了。
她问了余云辉的意见,要不要一起去桾都看看,对方思考过后同意了。
这个答案余幸一点也不意外——毕竟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怎么可能一辈子只甘愿做一个餐饮店的服务生,不说余云辉本人,连她都觉得可惜。
这次没巡城使的车队可以蹭,但是往来的镖队也并不少,到桾都每人只要两个银币,只是吃住要各自自理。
一起出发的还有盐二,去学习一些管理火锅店的经验和方法,以后若是鸭脚港也开店,就不至于会手忙脚乱。
三个人一起上路,是自己的车,但跟着镖队一起走。
论起来,余幸遇上匪盗的概率真不低,实在是留下一些心理阴影。
相比较起来,花点钱真不算什么,只要能保证安全就好。
镖队领头人是个大胡子,将军肚挺的老大,余幸不太喜欢他的说话方式,觉得这个人有点自大,而且脾气太暴躁,动辄就要打骂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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