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一只
“对了,一会儿你记得提醒我去找老刘拿肉,我昨天找他定的鲜羊肉和羊排,咱们晚上回去炖了吃,他家生意那么好,不早去都抢不到。”
“凌朝在山里好几天,都瘦了一大圈,给他补补。”
斯柳感慨道:“殿下能遇到您,真的很幸运。”
余幸笑笑:“我遇到他,也是我的幸运...坦诚的说,他的家世样貌都比我高太多,是我高攀。”
斯柳却摇头:“您不该这么想。”
虽然这么说有点不敬,但她是真心觉得,在这世界上,如余幸一般的女子才更难得。
心胸开阔,眼界广远,性格和煦,她的善良和友好似乎是与生俱来的,任何跟她相处的人,都会跟不住跟她亲近。
“其实凌氏一族,并不太容易找到伴侣...虽然他们的身份地位都备受尊敬,但其实没有多少人能接受他们真实的样子。”
“以前就有一位殿下,他和一名女子互相喜欢,两个人感情非常好,约定彼此之间不留秘密,于是那位殿下便将自己的真实样貌展现出来。”
“结果那女子被吓的得了疯病,那位殿下也郁郁寡欢,后来独自离开王城,野游一生。”
余幸有些意外:“得了疯病...她平时很怕猫吗?”
斯柳摇头:“这倒没有,只是那段时间刚好城中有些传言,说有妖魔四处作祟,会食人肉喝人血...我想,这大约是误会了。”
余幸忍不住道:“或许可以瞒一辈子呢?反正他们度过稳定期之后,也能很好的控制自己的变化形态,只要一直在伴侣面前保持人形不就可以了。”
毕竟凌氏一族虽然有两种形态,可他们本质上也是人,有着人的外貌,人的语言,人的生活习性。
就算与普通人结合,也没什么跨越不了的鸿沟。
斯柳摇头:“瞒不住的...若是有了子嗣,婴儿有一半的几率会以猫的形态出生,而且不稳定转换的状态至少会持续到十岁之前。”
“除非生下孩子就抱走,十几年不能相见...但那样对一个母亲来说,太残忍了。”
余幸说不出自己心里是什么滋味。
在这个时代,人们对于新鲜事物的接受程度本来就很小,科学也几乎没有得到任何发展,遇到不能理解的事,便倾向于妖物鬼怪之论。
虽说喜欢一个人就要喜欢他的全部,可让一个普通人去接受他接受程度之外的东西,本也是不应当的。
这种事情,又怎么分得清对与错呢?
......
马车停稳,伙计们开始往下搬运货物。
左右两侧的邻居到的稍早些,见到余幸,顿时眼睛一亮,急吼吼的冲过来:“余老板,昨天说的方便面新口味,今天可都带来了?”
余幸笑笑:“带来了,今天有辣牛肉酱,蘑菇鸡肉酱,还有虾干扇贝,一共三个口味,一会儿给您先送几包尝尝!”
对方眉开眼笑:“昨天尝了,想着那味道,连今天早饭都没吃进去呢,多谢余老板了...另外那两种口味,我也各要两箱!”
余幸:“没问题,一会儿找人给您搬过去。”
也多亏了斯柳办事高效利落,先前说的能自动挤压晾晒面饼的机器,她竟然不声不响,找一群工匠研究研究做出来了。
缺点当然有,要耗费大量人工,而且机器造价昂贵,维护费用也挺高...但在实现方便面量产之后,这些缺点立刻便缩小了无数倍。
招呼完一波顾客,太阳升的高高的,王城大门敞开,大批次的人涌入。
余幸跟斯柳招呼一声,便去老刘的摊位拿羊肉,昨天打过招呼,也已经把订金付了。
那摊位的位置要远些,余幸挤在人堆里过去,出了一身汗,拿到羊肉,又看也有羊奶在卖。
“刘大哥,你家这羊奶怎么卖的?”
老刘爽朗道:“这东西不值钱,你要就拿走,算个搭头。”
“不过这羊奶味道重,一般人也真喝不了,都是喂羊羔子的。”
余幸道:“我昨天捡了个猫崽儿,太小了咬不动肉,给它要的。”
老刘:“那没问题,拎走拎走,回头把桶送来就成。”
因为提着半桶羊奶,原路返回是没办法了,太多人了根本挤不进去,余幸只好从城墙外面绕了超远距离的路。
她走到一半就后悔了,桶也变得格外沉重,往回走也不划算,也好咬牙硬撑。
但就在此时,身后却传来呼喊声,余幸停下脚步回头看,就见一辆马车正朝着这边来。
不等马车停稳,凌念便跳下车来。
他是从城北赶来,准备参加明天的春猎祭祀仪式,老远便认出了余幸。
凌朝几大步跨近,第一件事就是往桶里看,眼睛放光:“是什么好吃的?”
余幸解释道:“是给小猫准备的羊奶。”
凌念跃跃欲试:“给五哥的?那我能尝一小口吗?你不要跟他说。”
余幸哭笑不得:“是给真猫的,我捡的小猫崽。”
凌念嘿嘿笑的挠头:“那倒是我误会了...对了,余老板,那个方便面能不能再给我点?之前那些都吃完了,又一直没有时间进城。”
余幸点点头:“当然可以,今天还有新口味,虾干扇贝和蘑菇鸡肉。”
凌念高兴的无以复加,殷勤的拎起羊奶桶,乐颠颠的跑在前面。
许是跟凌朝之间的窗户纸捅破,余幸看凌念也亲近许多,权当自己家的一个晚辈少年——十六七岁,才刚上高中的年纪呢。
性子跳脱点活泼点,是好事。
第117章
两天的集市结束,余幸可谓大有收获。
卖掉了很多货只是其一,更重要的是趁机打开了市场,签了好几笔大的订单。
要知道,如今天气变暖,各行业都在复苏,尤其是货运和走镖队伍,正是她的主要目标客户群体。
这一行的收入高,又常年漂泊在外,吃喝都是问题,实在是最合适不过。
当天晚上,余幸乐滋滋的盘了半晚上的账目,然后决定盘一间新的铺子。
“就是临河那间两层的,风光好,通风也好,先前还觉得太大,有点超出预算,现下不用考虑了...我早都想好了,就做自助烧烤店。”
“虽然有点仓促,但那么合适的地方也不是很容易找,所以还是要早点定下。”
唯一准备不足的是人手。
虽说手底下也有些能顶事儿的管事,可铺子一间一间的开,人总是不太够用。
斯柳提议道:“不如让秦管家过来帮忙一阵子?”
余幸:“咦?”
斯柳:“秦老先生虽然姓秦,但其实也是凌氏的家仆,只是随了母姓...我当初跟在秦老先生身边学习管账,他是可以信任的。”
“不,我没有质疑的意思。”
余幸摇头道:“只是秦老先生毕竟年岁大了,再让他操心劳作,总归不太好。”
“先招招看吧,若是实在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到时候再说...啊,说起来,应该把方便面也给秦老先生送些去尝尝,我总忘记。”
余云辉下午时候来了一趟。
他穿着一身粗布的衣裳,倒是比前几天看着还胖了点,气色也好。
彼时余幸刚从库房里盘点货物出来,笑道:“我在集市上看见你们店的摊子了,生意很好,你真厉害。”
余云辉有些不好意思道:“嗨,还行...”
他把背包放下,从里面拿出一个盒子:“这些是我做出来的,送给你用。”
余幸打开盒子,好奇的翻了翻,里面有许多小玩意儿——指甲刀,指南针,两条成品拉链,还有一个金属材质的发夹。
“你也太厉害了!”
余幸眼睛放光:“指甲刀都能做出来!这个可比剪刀好用多了!”
余云辉犹豫了一下,才小心翼翼道:“余老板,您说的那位朋友,其实是你自己吧?”
“嗨,被你看出来了?”
余幸抓抓脑袋,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我早就知道,你那么聪明,肯定瞒不了太久......”
她本也不是多么擅长隐藏的人,倒不如在此时一并说开了。
见她承认,余云辉更激动了:“你、你是什么时候来的?”
余幸想了想:“也没多久,一年多不到两年?哦,我也是先在下城区,后来才到了鸭脚港。”
一提到下城区,余云辉差点落泪。
“那个地方可真不是人呆的!”
穿来之前,他原本是打算去楼下打印店把证书复印一份备用,没想到有个开货车的司机撞破小区围墙,就这么给他顶上了。
再睁开眼睛,他正在脏兮兮的河边趴着。
有两条野狗正围着他闻嗅,看样子是打算一等到断气,就准备开餐。
余云辉不知道自己深处何方,惶惶然了大半天,总算决定要先想个办法吃上饭,活下去。
但他没想到的是,下城区那么难混,即使是最没门槛的短工工作,他也找不到。
毕竟在那一众等待工作的人群中,任谁都会选择那些身材高壮有力气的,他瘦瘦弱弱的根本没有竞争力。
“后来我把两张纸钞当画卖了换了一把铜币,然后想方设法搜罗些原料做了土炸.弹,偷偷上货船藏在甲板下面,好容易出了下城区,没留神让人割了口袋......”
然后就是土炸.弹被偷走,城墙根被炸了个洞,且黑锅还要他来背。
他有些急切的道:“你来了这么久,要怎么回到原来的世界,可有头绪?”
“没有。”
余幸很诚实的道:“不过我那具身体可能已经死了,能重活一回已经是赚到了,所以我从来没往这个方向想...但我理解你想要回去的心思,如果我有什么发现,一定会告诉你的。”
余云辉跟她不一样。
在那个世界里,他有家人,有朋友,有未完成的学业和未实现的抱负,就算抛开这些,还有社会环境和各种其他因素。
综合来说,那里才是他更适合生活的地方。
“你是被花盆砸了头,而我被货车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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