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一只
山下零零散散有十几户人家,都是受雇的农户,在这里长久的居住,负责照料桃园。
而后面的高门大院便是主家的庄子,因留了人定时洒扫,所以十分干净整洁。
在厅堂里等了一会儿,厨房里便有人来说餐食已经准备好了。
众人便移步去了饭厅,大圆桌上林林总总摆了十来个碗盘,青菜居多,荤的有一盘烧鸡和一条鱼,还有一盘切好的青果。
虽说这些饭食看的出是用了心的,但吃惯了余幸的手艺,这些饭食的味道自然就显得普通寡淡,但毕竟是出门在外,也没法挑剔许多。
余幸记起带了一小罐炸的牛肉酱,便去取了来。
每人的碗里挖上两勺,不用配菜也能吃的下两大碗。
正吃着的时候,门外突然有个人影闪过,斯杨立刻起身去看,但那人已经跑远,只依稀看的出是个女孩子,穿了件鹅黄色颜色很鲜亮的衣服。
“跑到前院去了,应该是这里农户家的女儿。”
斯柳微微皱眉:“这也太没规矩了,管事的怎么会放她进来?”
她说着就要起身,余幸忙拦住道:“看她年纪也不大,可能是没见过来这么多人所以才好奇的吧,别管她了,我们赶紧吃饭吧。”
吃过饭后,众人坐板车上山。
这里的山路不比大路,马车不好走动,但农户家的牲口是走习惯了的,连带着杂七杂八的帐篷,烤架等物件,都能一并运送上去。
桃花开的茂盛,时不时便有枝丫在头顶略过,鼻翼间全是花朵的香气,满眼都是粉色,简直叫人不知道该把视线放到哪里才合适。
余幸摸摸身边的桃花枝丫,感慨道:“这么多的桃树,等到秋天,一定能结很多的果子吧...啊,我记得飞花酒家的果子酒也很出名。”
凌寻笑道:“桃子酒味道清甜适合姑娘家饮用,回头我找人送几坛去给余老板。”
余幸连连摆手推辞:“我只是随口一说,不用麻烦不用麻烦。”
露营的地点早决定好,是在山顶风光最好的位置,旁边还有一条潺潺的小溪。
因为地势的缘故,可以将山坡大半风景尽收眼底,微风吹过花海摇曳,其间偶见一两个劳作的农户,真可谓是美不胜收。
稍微整理了一下带上来的东西,有些新鲜腌制的肉类不能放太久,正好今晚用来烤制,另外还带了一些酱料和卤味,都是切好了封在油纸包里的,所以并不用耗什么力气。
余幸在小溪里洗手,一转眼却只看见余云辉在同帐篷较劲,并没见凌氏那兄弟三个,再仔细看去的时候,不由得有些好笑。
两匹大猫和一匹半大猫正跳在溪水中间的石头上,聚精会神用爪子去钩水里的游鱼。
斯杨则坐在旁边,用随身携带的匕首任劳任怨的剖洗着它们的战利品。
余幸笑道:“看来咱们今晚有烤鱼吃了。”
斯柳也跟着笑:“这里是上游,水质干净,鱼也长的大。”
说话间,三只猫突然停下动作,耳朵立起来,警觉的看向一个方向。
斯杨也站起身来。
众人都停下动作,只见一抹嫩黄色的身影,怯怯的从树后站出来。
正是在饭厅见过的那个女孩。
看上去也就不到二十岁的年纪,长相称得上中偏上一点,皮肤很白,嫩黄色的衣料也很相衬。
她往前走了两步,一双眸子亮亮的:“我想找...凌朝少爷。”
第128章
此话一出,在场的所有人都愣住了。
凌朝甚至竖起了背毛。
斯柳质问:“你是山下农户的女儿?管事的没跟你说这里不让来吗?”
女孩却仍旧只是摇头:“我只想见凌朝少爷,如果他不在这儿,那我就过会儿再来。”
她说着,转头便小步的跑了。
这姑娘来的突然,行事也古怪,搞得众人都莫名其妙的。
确认她走远后,三只猫重新变成了人。
凌寻依然是语气温和,但眼里却不见笑意:“大约是我太久没来,这庄子上管事的都忘记规矩了。”
凌朝更是一脸的莫名:“找我干什么?我又不认识她!”
余幸:“可是她能叫出你的名字?你再仔细想想呢?”
凌朝仔细回忆,摇头:“不可能,我从没见过她...斯杨,去看看这女的什么来历,另外告诉这里的管事,如果再发生这样的事情,让他带着一家老小卷铺盖滚蛋。”
斯杨应声去了。
大约一个小时后,三个人一起回来了。
斯杨,庄子的管事,还有那个穿嫩黄色衣衫的姑娘。
管事是个四十年纪的汉子,满头是汗认错道歉,说都是他看管不力才出现这样的状况。
又推着那黄衣女孩:“这是我们庄子农户的女儿,平时也是乖巧懂事,都是我们管教无方才让这丫头冲撞了贵人们...快,跟主家少爷们道歉!”
而那姑娘自从来到这里,眼睛就没离开过凌朝。
她完全没听管事的话,只炽热的盯着:“凌朝少爷,我是芳芳!您还记得我吗!”
凌朝莫名道:“我根本不认识你,怎么可能记得?”
“五年前!”
姑娘急切道:“我进山时跌进了深坑,是您救了我!”
凌朝怀疑道:“是吗?有这回事?”
五年前,凌寻刚包下这片山准备种植桃树,那会儿他的确来过几次。
但对这个女的是真没印象了——兴许是帮过,但也只是顺手的事儿,压根没放在心上。
思及此,他大度道:“就当有这回事吧,不用来特意道谢,你走吧。”
芳芳却摇头,认真道:“我愿意跟在您身边,服侍左右,报答恩情!”
“ ......”
此话一出,凌朝当场跳脚,如果他现在是一只猫的话,背毛怕是都要炸起来了。
“我用不着谁来服侍!走!走!”
“我心甘情愿!我是自...唔!”
姑娘还想表一番衷心,却被满头冷汗的管事强行捂住了嘴。
凌寻笑道:“我原本以为林管事是上了年纪...四十几岁便精力不济,连十几户人家都管不好,不如我给你发一笔养老金,送你回乡? ”
管事一句话都不敢多说,连连告罪,然后硬是拽着芳芳下山去了。
这一番闹腾,日头渐渐向西去了,众人便分工协作,开始着手准备晚餐。
余幸和斯柳在溪边洗食材。
见余幸神色间似有愣怔,斯柳斟酌再三,还是轻声道:“殿下五年前是在这里待过一段时间,但真的不认识那位姑娘。”
那时候凌寻刚包下这座山头,这里还是个野山。
凌朝来放风撒欢儿,变成原型满山乱跑。
余幸摇摇头:“没有,我相信他,只是有点反应不过来。”
以余幸的审美来说——兴许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她觉得凌朝其实挺好的。
虽然脾气有时候急了些,性子偶尔也幼稚一些,但大部分时间是靠得住的。
家底厚实,人品也没问题,且面貌又好看的过分。
在择偶市场上,也应该是紧俏货。
但事实就是,从认识相处到现在也时间不短了,可余幸从来没见过凌朝有闹什么桃花运——无论是好桃花还是烂桃花。
想到这里,余幸真心诚意的发问:“凌朝长到这么大,难道没有遇到过喜欢他的姑娘么?”
斯柳直觉这个话题不该说,但凌朝又曾经吩咐过,只要是余幸想要知道的关于他的事情,都要事无巨细的仔细告知,他不需要有什么秘密。
斯柳迟疑道:“曾经...有位王城高官的女儿对殿下一见钟情。”
“那会儿殿下才十七岁,在桾都巡城处任职,经常因公干四处走动,那位姑娘性子活泼,虽然屡屡被殿下冷遇,可也一直锲而不舍的追在后面。”
“直到后来,桾都闹了匪盗,那位姑娘被劫持出城,殿下刚好在城外巡逻,一刀斩下了劫匪的脑袋。”
“那个姑娘被呲了一脸的血,当时就吓傻了,听说在家躺了大半年才缓过来,只是后来一见到殿下就发抖,话都说不明白...再后来,也就没有后来了。”
“ ......”
“不过说到底,也是那位姑娘单方面的倾慕。能让殿下真心诚意喜欢的,就只有您一个。”
余幸笑笑:“我真没多想,只是问问。”
食材准备的差不多,来的时候带了些有新鲜的牛羊肉和蔬菜,三个猫猫头一共抓了一大筐的鱼,且鱼的个头都不小——还有两只野兔,都用调料腌制了。
这个世界的人对于烧烤的接受程度很高,从余幸烤肉店的火爆程度就能看出来,连开两家,都是每天要排长长的队伍,甚至还衍生出了代排队的业务。
这边余幸刚把架子搭起来,凌朝就端着铁斗走来,里面是已经点燃的木炭。
他把炭倒进架子里,偷偷观察余幸的脸色。
但是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于是他试探开口:“我真的不认识那个女人。”
“什么?”
余幸回神,然后笑了:“我知道。我相信你。可能当初你只是随手做了件好事,然后被她记在心里,你没做错什么。我刚刚只是有点走神,恰好在想别的事情。”
凌朝一脸认真:“那个女人莫名其妙的,说不定有什么别的阴谋,就算她说的是真的,我和她也才只见过一次,怎么可能记这么久。”
“因为你很好啊,长的这么好看,又善良又热心,一见钟情不是很正常么?”
她眼神很真挚,笑意盈盈的。
被这么看着,凌朝竟然有点不好意思了。
他侧过脸去,耳朵红红,然后又凑过来,讨一个亲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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