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木门通古代 第38章

作者: ALAMM 标签: 种田文 励志人生 穿越重生

  林回星十分满意这背篓,这会儿用上了他才想起回头该给马婆婆送点碎布过去。

  上次他看马婆婆一家三口身上穿的衣服都是破破烂烂的, 这碎布虽然不能做衣服, 但是用来做鞋子、打补丁总归还是不错的。

  苏应文带路, 林回星不但打了满满一背篓的兔草,中途还在几颗枯树上捡到了一大捧木耳。

  山里雨水多,这木耳每一朵都长得肥厚嫩滑不说, 闻着还有一股木质香。

  林回星对这一趟的收获很满意:“这木耳不错,今天晚上我们就吃鲜木耳炒腊肉”

  林回星之前带过来的腊肉还剩下两块, 这新鲜木耳难的,回头汆汆水混着腊肉一炒,也是一道难得的佳肴。

  山里枯树多,木耳这种东西在苏应文这里可不稀罕,他喜欢的是各种野果。

  虽然孩子年纪不大,但却有自己的秘密基地,好不容易上一次山,他看不上那些木耳,野葱,领着林回星直奔自己的秘密基地。

  指着面前那一棵挂着不少红果子的果树,苏应文一脸得意地和林回星炫耀道:“林大哥你看,这棵柿子树是我和阿姐去年上山挖野菜的时候发现的”

  被苏应文当做宝贝一样珍藏的柿子树不大,结的柿子也不多,这柿子更是比鸡蛋还小。

  对于在现代吃惯了各种甜脆可口柿子的林回星而言,这一树的野柿子也称不上是什么好东西。

  奈何苏应文喜欢,一个劲地催林回星赶紧摘。

  这柿子熟了后,山上的鸟雀闻着味道就来了,看着树尖那些被鸟吃掉只剩一张皮的柿子,苏应文心疼得快要滴血。

  他早就想上来摘柿子,就算是柿子没红,摘回去后用稻草捂一捂,等上几天也就红了。

  奈何苏应文人小,一个人不敢上到这半山腰来,苏云娇又整日忙着做针线活挣钱,也顾不上自家阿弟的这点小要求。

  林回星倒是可以满足苏应文,但是柿子树枝干是脆的,他惜命得很,也不可能为了这么几个野柿子就爬到树上去。

  苏应文想把树上的柿子包圆是不可能的,林回星砍了一根树枝,用干草把镰刀绑上后,他把够得着的柿子全部勾下来摘了。

  至于那些勾不到的,原本他是不想要了的,奈何苏应文眼巴巴地把他盯着,最后他只能重新砍了一根更长的树枝把高出的柿子全部打下来。

  这些柿子已经熟透烂软,纵然柿子树下有不少的落叶,柿子直接摔下来也烂得不成样子了。

  苏应文却不嫌弃,十分珍惜地把这些摔破的柿子捡到了一起。

  上山的野果虽然多,但是味道整整好吃的却不多,这被雪打过的柿子比蜂蜜还甜,对于村里的小孩来说,是难得的美味。

  苏应文捡完柿子后也没忘记林回星这个大功臣,他把烂柿子堆里把品相稍微完整的柿子都挑出来给了他林大哥。

  见林回星拿着柿子迟迟不吃,已经糊了一嘴柿子瓤的苏应文连忙催促:“林大哥快吃,这柿子可甜可好吃了。”

  说真的,看着苏应文把几个野柿子当宝贝的这个样子,林回星心里真的挺不是滋味的。

  他有点懊恼,这次过来的时候怎么没想着带点橘子过来呢。

  自家果园里卖剩下的橘子,今年橘子丰产,批发价还不到一块,林回星嫌果园里剩下的那点橘子太少,不值得再跑一趟收购站,索性就让它们继续挂在枝头上了。

  最后这些剩下的橘子只能和掉在地上的那些橘子成为园子里果树们的养料。

  苏应文连柿子皮都舍不得土,也不知道他看到果园里那些掉地上果子后得心疼成什么样子。

  林回星神情复杂地揉了揉苏应文的脑袋:“回头我给你多带一些果子回来,外面的水果可多可好吃了,苹果、葡萄、橘子、梨子……”

  听林回星说起这个,苏应文离开来了精神:“我知道,以前林大哥你带回来的桃子就很好吃,桃子核我都种院子里了,不过它们一直都没有发芽。”

  林回星一脸好笑道:“那桃子核那么厚,哪能轻易种出苗,再说我给你们的那些桃子也不是完全成熟的桃子,那桃核都没长好,自然是发不了芽的。”

  听说自己特意收集的桃核长不成果树,苏应文一脸失落地低下了头。

  林回星见孩子跟被霜打了的蔫吧白菜一样,当即出声安慰道:“我认识买果树的商人,开春我多买一些果树,咱们买大苗,侍弄的好的话,说不定当年就能吃到果子。”

  苏应文顺着林回星的话幻想了一番,虽然果树苗还不知道在哪里,但是他仿佛已经尝到果子甜甜的味道了。

  想着林大哥许诺的果树,苏应文下山的时候都高兴得一蹦一蹦。

  晚上吃饭时苏大荣听到儿子念叨起来果树,听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后,他当即一脸不赞同地开口道:“这好吃的果树价格都不便宜,小林你可别乱花钱。”

  苏大荣虽然住在深山,但是也不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傻子,季娥家所在的黑峰沟就有卖梨树苗的,孩子胳膊那么粗的梨树苗,一颗要卖三十个大钱。

  虽然林回星有钱,但苏大荣也不想他在自家身上多花钱:“小孩子不懂事,什么都想要,你可不能惯着他。”

  林回星笑着解释:“真不是惯着,我早就想在我的院子里面种几棵果树了,只不过房子一直没修好,所以我才没种的。”

  苏大荣一听这也是一件正事,因为之前村里人把烘好的木材搬到山下去买了,以至于林回星的房子迟迟动不了工,这两个月大家又去山上砍了一批,现在已经大多能用了。

  “等到办完大胜的亲事,我就着手找人帮你翻修房子了,至少今年先把木板什么的切割出来,只要木板做好了,回头建房子的时候速度就快了。”

  林回星点点头,对此没有任何意见。

  “我这次回来还带了一些货,回头还需要人帮我带去青山郡,到时候我可能还得找大平他们帮忙。”

  一事不劳二主,苏应平他们上次已经跟着林回星去过一次青山郡了,这次他需要人手,也懒得去找其他人了。

  不过林回星已经和秦富搭上了关系,有了固定的渠道,他去郡城卖东西也不怕被人盯上了。

  毕竟秦府背后的人是郡守,放眼整个郡县,估计也没人会不长眼到去得罪秦府。

  这次下山不如上次那么危险,林回星也不愿意哄抬市价:“因为是上次就说好的生意,到了郡城后我们直接把东西送过去就行了,所以这次的工钱就没有一两银子这么多了。”

  听完林回星的话,苏大荣一脸赞同地点了点头:“这是自然,你是不知道,上次应平他们回来后就觉得你的工钱给多了,这次既然没有危险了,那你的工钱少给一点也是正常的。”

  “按照我的想法,这来回一趟也用不了几天,你一人给个一、两百个大钱也足够了。”

  不得不说,林回星只是想着不搅乱市场,苏大荣却是不想让自家的亲侄子多挣林回星一个钱。

  之前苏应平他们扛着木头下山,来回两三天,一天都有七八十个大钱。

  这一趟下来五六天,苏大荣竟然说只给一两百个大钱就够了?

  林回星一时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最后他只能无奈道:“那也太少了,怎么着都得给个一钱银子吧?”

第042章

  苏大荣闻言忙道:“一钱银子也不低了, 你没来之前,村里人一年忙到头,都挣不到这么多银子。”

  对于村里的情况, 林回星自然是知道的, 只不过村里人跟着他下山一趟也不容易,他总不好亏待了大家。

  而且林回星去郡城卖瓷器已然赚到了大头, 他都赚了那么多黄金了, 也就不介意给村里人也漏上一点小钱了。

  林回星也知道对于村里人来说一钱银子不算小钱,是以他当即开口提议道:“这次荣叔你也跟我一起去呗,这次的东西不沉,比你之前下山卖木头要轻松一些。”

  这次的花瓶一对一个木箱,木箱没有上次装餐具的大,可以直接放在背篓里背着。

  到时候再在背篓里面垫点干草, 路上肯定是不会磕着碰着的。

  林回星了解苏大荣的能力,他在村里虽然算是年纪比较大的那一拨人, 但是他的体力是没有问题的, 背这么一对花瓶下去完全难不倒他。

  倒是林回星自己, 要走上这么长一段山路, 最多就只能背个自己的包袱,里面装上水囊和一点零碎物件。

  苏大荣自然是心动的, 跟着下山一趟就能赚到一钱银子。

  光是今年的新稻都能买上十五石了。

  十五石稻谷节省一点可足够他们一家四口人吃上将近一年了。

  心动归心动, 苏大荣心里还是有些顾虑的:“我上次没跟你去, 这次跟着去是不是不太好?”

  苏大荣骨子里还是有些作为长辈的包袱的,上次跟着林回星下山去的那几个人都是他选的,这次他要跟着去的话, 好像有些不太厚道了。

  这要是家里实在穷得揭不开锅了,苏大荣可能不会顾虑这点面子, 也是这段时间家里靠着林回星挣了些钱了,他才会连这么赚钱的活计都优柔寡断的做不了决断。

  林回星不以为然道:“这有什么好不好的,是我出的工钱,找谁去都可是我的自由。”

  话虽这么说,其实林回星这次没想减少下山的人员。

  不过除了苏应平和苏应胜之外,剩下的三个人他要重新选。

  不是苏丰宝他们上次表现不佳林回星要换掉他,而是村里足有二十几户人,这二十几户人家家都缺钱,这赚钱的活计总不好只找那几个人。

  次数少还好,这次数一多,林回星不得招村里其他人的埋怨。

  老话都说了,不患寡而患不均和不患多而患不均。

  林回星是想在上梁沟长久待下去的,必须得和村里人打好关系。

  至于只需要五个人帮忙背瓷器的事情也难不倒林回星。

  上次回去寄鞋垫没成后,这段时间林回星一直在琢磨。

  这绣好的鞋垫一双十几二十块钱,他自己买鞋垫一双还花了三四块钱。

  之后林回星就算把鞋垫寄回去了,也就只能得到了三四千块钱的工钱。

  但要是把这些鞋垫拿到郡城去卖掉……

  按照现在的金价,就算一千双鞋垫只能卖个五钱金子,那不也是他赚了?

  在郡城的时候林回星也去布庄看过,里面的绣品倒是比安平县的要丰富不少,一个用丝绢做成的荷包,上面再简单的绣上一点花样,轻易就能买上二十个大钱。

  他这鞋垫花样更加精美,价格自然能够卖得高。

  而且林回星可以拍着胸口说,放眼整个永国,他这鞋垫都可以称得上是独一份的存在。

  苏大荣一想也是,当即点头说要跟着一起去。

  说完下山卖货的事情后,苏大荣又提起了一件事情:“还有一件事情,我们不是还有一只兔子吗,你大贵叔想买去婚宴上用。”

  为了这次的婚宴,苏大贵可谓是做足了准备,先前苏应平和苏应胜两兄弟就差整日泡在山上抓兔子和野鸡了。

  因为上山抓野物的人多了,他们也没什么收获,只抓到了两只野鸡。

  为了让席面好看一点,苏大贵花钱从村里买了到了两只新鲜的兔子。

  一只兔子十个大钱,价格虽然不算贵,但是村里人也愿意给村长这个面子。

  然而这么多人吃饭,两只兔子肯定是不够,原本苏大贵是准备让妻子在炖兔子里面多扔一些野菜的。

  不过听到苏大荣说昨天杀了三只兔子,还剩下一只兔子没吃后,他就改变了主意,虽然请的人多,但是有三只兔子,两只野鸡做菜,倒也算是一桌不错的席面了。

  原本苏大贵也想过用熏兔子,然而村里人都舍不得把家里已经熏制好的兔子、野鸡拿出来卖,都想留着自己吃或者元旦后走亲戚的时候送人。

  对此林回星自然没有什么意见,这野兔肉虽然好吃,但是他吃过一次也就不馋了:“世叔你做主就行,不用和我商量。”

  虽说这兔子是苏家人按照林回星教的办法养的,但是这兔草可是苏应文每天辛辛苦苦去外面割回来的,他作为一个甩手掌柜,就算是要分肉也不好意思多要。

  昨天晚上痛痛快快吃过一顿后,剩下的这一只兔子林回星本来就没打算要。

  苏大荣了解林回星的性子,知道他说这话的时候没有半点勉强,当即点头道:“那我就当做贺礼给送过去了。”

  其实苏大荣作为叔伯,侄子成亲他准备的贺礼应该是要比村里其他人要厚几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