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七零极品家庭 第8章

作者:冰澄 标签: 种田文 年代文 成长 日常 穿越重生

  那刘大武不是赔了陈远川一块猪肉嘛,陈远川回去就给炖上了,刘银凤回来瞧见时,听说是陈远川给别人帮忙得的“谢礼”,即使再怎么数落陈远川不会过日子,也无可奈何。

  陈家其他人则没管那么多,有肉吃自然都很高兴,陈美妮和陈远扬也不知是惯爱争抢,还是怎么回事,偏偏总是夹到同一块肉。两人因为这个免不了拌了几句嘴,于是陈美妮就挨了刘银凤的训斥。

  “四妮,你就不能让着你弟弟吗?一块肉有什么可抢的,这碗里不是还有。”

  “我俩前后脚出生的,凭什么我就该让着他?”陈美妮不雅地翻了个白眼儿,对刘银凤的偏心早就已经习以为常了。

  “你个死丫头,你还敢顶嘴,你能有肉吃就不错了,大队里多的是姑娘连上桌都上不了的,哪家的妮子会像你这么嘴馋,要不是你当初在娘胎里占了先,把你弟弟挤兑的没了地方,他能出生就这么瘦弱吗?你不多让着他些,还总是和他抢东西,就你这样的,难怪大队里都没人敢来说亲了。”

  陈美妮跟陈远扬这对双胞胎,对比陈远扬生下来的时候又瘦又小,一看就是胎里不足,陈美妮则白白胖胖的很是壮实,所以刘银凤一直认为是陈美妮把陈远扬在胎里的养分都给吸收完了,生下来多让着弟弟是应该的。

  只是她的这套理论已经说了十几年了,陈远川瞅着陈美妮那不以为然的表情,就知道人家压根没当回事,不由得心生感叹,果然这术业有专攻,魔教教主也不是谁都能当得了的。

  同样是给闺女洗脑,人家马婶子一洗三,效果有目共睹,相比起来刘银凤就洗陈美妮这一个,还没能成功,就可见差距了。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人家马婶子功力深厚,手段更高,讲究的是一个润物细无声,长年累月潜移默化的暗示引导,让仨闺女心甘情愿地为娘家奉献。而刘银凤只会大着嗓门数落陈美妮的不是,逼她让着陈远扬,陈远川觉得除非是天生包子性格的人,否则但凡是个脑子正常的,能不心生反感才奇怪呢。

  “大队里没人来正好,反正我也看不上他们,我要嫁就要嫁到县城去,镇上都不行,至少也要比那陈梅子强。”陈美妮一直目标明确,她就不想嫁在生产队里,整日面朝黄土背朝天地下地种田。

  “你想得还挺美,还要嫁到县城去,你咋不嫁到首都去!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你又不是个天仙,凭啥嫁到县城去?”

  生产队里的其他姑娘提起自己的婚事都害羞得不行,也就这丫头说起自己的婚事一点儿都不带脸红的。就刘银凤说,陈美妮能在生产队里找个家境殷实的就挺不错,整天妄想嫁到城里去,城里人也不都是傻子,人家凭啥找你个农村户口的,这丫头虽然长得不错,但也不是啥让人看了就惊艳的大美人。这古往今来都讲究个门当户对,真不知道她是从哪儿来的这么大想头。

  “隔壁陈梅子都能嫁到镇上,我凭啥不行?我也不比她差。”

  陈美妮觉得陈梅子的条件还不如自己呢,陈梅子就一个弟弟,还是个没啥本事的,她可是有好几个兄弟,还有个当工人的哥哥。

  “你当陈梅子嫁的是什么好人家,那马顺弟心眼多得很,就你这脑子还想嫁到城里去,你别被人卖了,还给人数钱呢。”刘银凤跟隔壁马婶子不光从小就认识,还一向不怎么对付。俗话说最了解你的人往往是你的敌人,她俩虽说算不上敌人,可关系也不咋好。

  别人不知道,刘银凤这个在隔壁住着的还能不知道,那陈梅子偶尔回娘家都带着一身伤,她那男人还是个有正经工作的,好端端的没啥毛病,会找个乡下人?马顺弟那个黑心的,指不定就是看准了这一点,才把自己闺女给嫁到镇上去了。

  “妈你别老是说马婶子坏话,人家一个寡妇养大了几个孩子本就不容易,而且桃子说马婶子从来不凶她们姐妹几个,哪像你,我耳朵都快让你骂出茧子了。”陈美妮还替马婶子打抱不平来着。

  刘银凤闻言差点没气地撅过去,她知道自己有些重男轻女,可自认对闺女还算不错,至少没想着把人许给什么不好的人家,给儿子换彩礼啥的,可这死丫头竟然还羡慕隔壁呢,她平时在大队里的名声比不上马顺弟也就算了,连自己闺女都向着马顺弟,刘银凤气得直接上手,照着陈美妮背上就是一巴掌。

  “你这个死丫头,要知道你这么气我,当初你生下来,我就应该把你丢到粪坑里溺死。”

  “妈你不就是觉得我当初在娘胎里的时候抢了老五的位置,才看我不顺眼的吗?他抢不过我能怨我吗?”陈美妮一边躲着刘银凤的巴掌,一边不满地喊道。

  一旁的陈远川算是看出来了,他这个便宜妹子是个头脑不怎么聪明的,不过也不能因为这样就否定了人家的志向。像他上辈子从个小山村里走出来,那时候也没人看好他,不少人还嘲笑他不自量力,要啥没啥的人还妄想着登上武道巅峰,简直是痴人说梦,可事实就是他最终还真成功了,可见你首先得敢想,才能有成功的可能不是。

  你要是连个想法都没有,那只能活该窝在穷山村里受一辈子穷,

  而且他也不觉得陈美妮想要走捷径,嫁个城里人过上好日子有什么错。换个三观正常的指不定还得劝陈美妮自立自强,靠着自己走进城里,指望男人不靠谱。可陈远川不是个正常人呀,他觉得人各有志,能有捷径走,受那份累干啥?

  “说得好!”陈远川突然的一嗓子,把那边儿正在追打的母女俩人吓了一跳,纷纷转头看向了他,“四妮在胎里都能长得这么好,还能把老五挤兑的又瘦又小,这说明什么?”

  “说明什么?”陈美妮一脸茫然,下意识地反问。

  “说明你天生就是个有福之人,要不然双胞胎的养分能让你自己占完了吗?你这么大的福气一看就不是一般人,活该嫁进城里享福才对,普通的乡下人家都承受不起。”

  陈美妮听了这话双眼一亮,从前她妈老说她在胎里就抢了她弟的养分,天生就亏欠了她弟,她虽然不愿意一直让着陈远扬,可让她妈说多了,心里多少也觉得陈远扬先天不足,跟她有些关系。

  现在陈远川提出了这么一个新奇的角度,陈美妮不由得拓展了新思路,对呀,妈都说她生下来白白胖胖的,她肯定是天生带福。原本对于能不能嫁到城里还有些不确定,即便嘴上说得再坚定,她心中对自己的情况还是有数的,现在则是越发高涨了念头。

  “大哥,你真觉得我能嫁到城里吗?”陈美妮这会儿倒是没有面对刘银凤时的理直气壮了,还想要再得到一次认同。

  “你长得也挺好看的,有啥不可能的,方法总比困难多,咱们想想办法肯定是可以……”

  “大川你瞎掺和什么,这儿有你什么事儿,嫁进城里哪有那么容易,她头脑发昏也就算了,你也昏了头了吗?”刘银凤实在忍不住了,四妮本就是个不切实际的,老大还在一旁瞎起哄,她怕再这样下去,四妮子迟早得变成老姑娘砸在自己手里。

  “妈,嫁进城里怎么就成头脑发昏了,你上大队里去问一问,看看谁不想进城,我还想找个城里媳妇养着我呢。”陈远川大剌剌地反驳道。

  陈家人:“……”你可真敢想!

  城里的男的找个乡下媳妇虽说少,但也不是没有,毕竟城里人也有那条件不是太好的,或者是自身有这样那样毛病的,可这城里的姑娘找个乡下的男人,还要养着对方,那可真是闻所未闻。陈美妮一个云英未嫁的大姑娘,这心气儿说出去都不少人笑话她,更别提陈远川这个丧偶带娃的了。

  陈美妮却没管陈家人有多么的不可思议,家里好不容易有个愿意支持她的,而且还是个跟她有同一志向的,她就跟找着了知音似的,拉着陈远川畅想起了以后嫁到城里的好日子。

  刘银凤看着这两个臭味相投,大白天就做起白日梦的二货,心累的话都不想说了。

第14章

  或许是陈远川近来的奇葩……

  或许是陈远川近来的奇葩言论与行为不胜枚举,隔两日他又请假没去上工,并且说晚上不用等他吃饭时,刘银凤连眼神都没给他一个。

  陈远川之所以今天准备晚点儿再回去,是因为他想看看能不能多抓点野物,好拿到黑市上去卖钱。自打他在后山打猎开始,他就经常给自己开小灶,现在已经很少挨饿了,既然解决了温饱问题,就要想办法攒些钱票了,也好买些其他需要的。

  这个年代物资匮乏,想过好日子,手上既得有钱还得有票。有钱和票还不算完,这些钱票你还得有个正经的出处,否则你一个要啥没啥的人,却整天大鱼大肉的,过得无比滋润,没有问题才怪,分分钟就得被举报。

  而钱票的最好来源莫过于有个正经的工作,想靠着在乡下种地换得那点工分过上好日子,那是不用指望了,可要有个工作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别说他这种乡下户口的了,这年头就是城里人想要找个工作也难得很,没看那么多知青都下乡了嘛,不都是因为在城里找不到工作,有工作的谁还会下乡。

  哪个乡下人要是能找到份城里的工作,绝对是祖坟冒青烟了,陈远明那份工作也是早年间陈爱国用了半条命换来的。而且他自由散漫惯了,让他像陈远明那样整天坐在车间里打磨机器,做些精细化的活,他也做不来。

  至于坐办公室那种工作,先不说更是难找,就说他们玄武大陆以武为尊,他两辈子都没长读书人那根筋。说起来他们那里的字和这里的还不太一样,得亏他拥有原主的记忆,原主再不济也上到了初中,好歹是把字认全了,不然他就成文盲了。

  总之这条路基本上是行不通了,那就只剩下另一条路,也是他上辈子没能实现的路。

  就是找个城里人家当上门女婿,不是他吹,他绝对是个上门女婿的好材料,首先他脸皮够厚,不像有些人软饭硬吃,吃着岳家的饭,还顾及面子,觉得丢人什么的,他就不会这样,谁笑话他,他就只当别人对他羡慕嫉妒恨了。当上门女婿有啥可丢人的,穷困潦倒才丢人!

  上辈子惜败于那个小白脸,没能当上城主府的赘婿,陈远川一直耿耿于怀来着,觉得那城主的女儿没眼光,他的优点多多,不光脸皮厚,还敬业,一旦吃了这碗软饭,就绝不搞身在曹营心在汉那一套,保证对女方体贴又专一,不会有任何花花肠子。

  他这么好的女婿人选,就看有没有人慧眼识珠了。唯一比较麻烦的是他要真当了上门女婿,刘银凤可能会不乐意,毕竟是原主的亲娘,他多少还是要顾及一下老娘的想法的,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他这匹千里马目前还没遇到伯乐,眼下还是先挣到钱再说吧。

  陈远川在山里忙活了一天,收获还算不错,除了自己的口粮外,还抓到了一只狍子,三只野鸡和几只兔子。他把野物捆结实了,藏在背篓里就这么背回了家,次日天还没亮,就朝着县城而去。

  陈远安说县里的革委会换了领导,最近要重点打击投机倒把这方面。所以为了以防万一,陈远川决定还是暂时不露脸为好,这还是他受了陈梅子的启发。本来他也想像陈梅子一样找个头巾裹着大半张脸的,但头巾这东西在乡下一般只有女人会用,而有头巾,并且能够借头巾给他还不会引起误会的人,大概只有刘银凤了。

  原主的记忆里,刘银凤就有这么一条红头巾,好像还是刘银凤的嫁妆,被她宝贝似的藏了20多年。

  只是陈远川忘了,他这段时间在家里没少搞事儿,又有借了陈远山衣服不还的黑历史在,所以他甫一开口,刘银凤连问他借头巾干什么用的都没问,就把他给撅回来了。

  陈远川碰了一鼻子灰,只得另谋他法。最后他扒拉出了一个陈爱国早年用过的,如今已经没法再用的破渔网,又将那渔网用干稻草缠了好几层,就这么自制了个面罩,凑合着使了。

  好在他天不亮就出了门,路上也没碰到什么人,不然他这奇异的装扮非得吓别人一跳不可。

  既然陈远安说老黄还算靠谱,陈远川就没有再找其他人,直接来到他上次见过的老黄所在的院子就敲了门。

  老黄这人能做黑市的生意,多少还是见过些世面的。他开门后虽然盯着陈远川那自制的面罩瞧了片刻,却也没多说什么,他们在这黑市上做买卖,见过的遮遮掩掩的人多了去了。陈远川的装扮虽然怪异,但还不值得他多关注,他更多的是打量了下陈远川身后的背篓。

  “兄弟,以前没见过啊,有东西要出手?”能在这个时间背着东西来敲他门的,一般都是这个目的。

  陈远川没有回答,只是把背篓取了下来,把里面的东西亮给老黄看了看,老黄见到那么些肉,顿时双眼放光。

  呦呵,这还是个大主顾呢!

  他在这黑市里做生意,经手的粮食是最多的,肉类也不常有,生产队里每家每户只允许养那么三两只鸡,平日里是绝对舍不得杀的,都要留着下蛋,更别提拿出来卖了,而队里养的猪那都是有数的,谁都别想打主意,能拿出来卖的,一般都是山里无主的野物。可那些动物也不都是傻子,人多的山外围一般不会去,山内围那可不是什么人都敢进去的 ,真进去了也不定能抓到东西。

  所以老黄一看到陈远川的背篓就断定了陈远川是个有真本事的,立马笑容满面地把陈远川拉进了院子里。

  “兄弟,你这些东西我都能吃得下,你可以去打听打听,我老黄在这条街上绝对是个实在人,我俩虽然头回打交道,我也不跟你玩虚的,这样,你这只狍子我给你40,野鸡算你2块钱一只,兔子1块钱一对,另外再补贴你几张票券,你看怎么样?”

  因为想和陈远川建立个长期的关系,老黄自诩自己给的价格绝对算是很公道了。

  陈远川既然打算来这里,在之前也是对物价做过一些了解的,知道老黄没有坑他,便痛快地点了头,另外选了几张他可能会用到的粮票、布票之类的票券。

  不得不说老黄不愧是在黑市里有些人脉,手上的票券还挺齐全,陈远川看得都羡慕了。

  经过这回他也算是知道了,还是大件儿的野物更值钱,光靠野鸡兔子什么的,很难攒到太多的钱票,他总不能把山里的野鸡兔子都给薅绝了。

  心中有了打算,陈远川也没再耽误,跟老黄约定了下次打到好东西还卖给他,就急着离开了,他也不是着急回队里,而是急着上国营饭店去。

  他除了在住院那两天吃过外面的肉包子,还没在外面正儿八经地吃过饭。天知道他这段时间虽然没再挨饿,可天天吃烤肉也实在是吃不消了。

  所以他一进国营饭店就点了一份红烧肉,一盘番茄鸡蛋和一盘炒青菜,并1斤米饭,惹得店里从服务员到客人都纷纷转头看向了他,都想知道是哪个奇葩,大早上吃红烧肉不说,还是个饭桶,竟然要1斤米饭。

  陈远川最不怕的就是别人异样的眼光,他淡定地坐在位置上接受别人目光的洗礼。要不是他身上的粮票不多,其实他还能吃得再多点。

  大多数人看了两眼也就作罢了,只有陈远川旁边桌子上发出了不和谐的声音。

  “呸,乡巴佬,有点儿钱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也不看看脚上的泥洗干净没,就敢上国营饭店来吃饭。”

  说话的男人叫雷志高,身形瘦削,头发杂乱且油腻,几缕发丝随意地耷拉在因为常年酗酒而深陷的眼窝上,胡茬长短不齐地布满下巴,身上穿着一件皱巴巴的衬衫,盯着陈远川的眼神中透着难以掩饰的轻蔑与不屑。

  陈远川瞧着雷志高身前摆着的一叠花生米和他手上正握着的酒瓶,挑了挑眉毛,心想这人大早上就喝酒,比起他大早上吃红烧肉好像也没差到哪里去。

  打量完了人,陈远川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鞋子,他穿的是刘银凤给原主做的布鞋,本就已经穿了许久的布鞋,经过陈远川这两天又是上山抓野物,又是天不亮就赶路的,此时还真沾上了不少泥巴。

  恰好这时候陈远川点的饭菜端上了桌,他的注意力瞬间从鞋子转移到了红烧肉上,比起家里缺油少盐的饭菜,这国营饭店的红烧肉绝对可以称得上珍馐了。

  毕竟能在国营饭店当大厨的,肯定还是有些把式的,这红烧肉烧的色泽红亮,大小均匀,纹理间渗透着酱汁,刚一上桌香气就扑鼻而来,陈远川夹起尝了一块,咸香的味道瞬间在舌尖散开,他满足地点了点头,很快就着米饭大快朵颐起来。

  旁边桌上的雷志高原本见陈远川低头看向自己的鞋,还以为他是心中自卑,正想继续嘲笑两句,就见对方点的饭菜上桌了,尤其是那红烧肉泛着诱人的光泽,真的很吸引人。

  雷志高不由得咽了下口水,有心想在这乡下人面前争个面子,也点份红烧肉,可想到他妈给他的零花钱都让他用来买酒了,只能作罢,嘴里却还不依不饶地道,乡下人怎么怎么不讲卫生,怎么怎么小家子气,就不配来城里吃饭之类的话。

  跟他同桌的李亮瞧着陈远川高壮的身材,不欲多生事端,便劝了两句。

  “志高,算了,你少说两句。”

  雷志高这才不再说什么,继续和李亮就着花生米喝起了小酒,很快又起了别的话题。

  “你说我媳妇每个月工资有好几十块,偏我妈小气巴拉的,每回都只给我一点钱,买瓶酒就不剩什么了。”

  “你这也算不错了,婶子还三不五时地给你一些小钱买酒,比兄弟们强多了。”李亮说着是真的心生了羡慕,这雷志高也不知道是走了什么狗屎运,投了个好胎,结婚前有老爹养着,结婚后有媳妇养着,每天什么都不用干,就能有小酒喝,这种好日子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我媳妇马上就要生了,到时候她一坐月子,就得有些日子不能上班了,我妈还说让我下个月少花些钱。”雷志高皱着眉头有些发愁,他现在钱就不够花,他妈还让他节省。

  “坐月子也要不了几天,这些娘儿们哪有那么娇弱,更别说弟妹还是厂子里的劳动模范,身体硬朗着呢,你就等着抱儿子吧。”

  “切,谁知道她生的是男是女,是儿子最好,要是女孩……”说到这里,雷志高灌了口酒,没再继续下去。

  等他们这边大半瓶酒下肚,陈远川那边饭也吃完了,桌上的菜和米饭都被他吃得干干净净,他摸了摸肚子,犹自有些意犹未尽,这算是他来到这里吃得最好的一顿饭了。

  酒足饭饱,该办正事儿了,陈远川先把服务员叫来结了账,随后径直走向旁边桌上的雷志高,揪着他的衣领就把人摁到了地上。

  雷志高喝得迷迷糊糊的,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儿,人已经躺到地上了,紧接着就被人托住了下巴,嘴里塞进了一只沾着泥巴的鞋子。

  “你不是好奇我脚上的泥洗干净没吗?我这就满足你,让你自己品品。”

第15章

  陈远川自从武学有成后,……

  陈远川自从武学有成后,就没怎么受过气,刚才要不是怕影响了自己的食欲,他早就揍这货了。

  国营饭店的所有人都被这一幕惊呆了,就跟按下了暂停键似的,好半天都没人发出声音,还是跟雷志高一起喝酒的李亮最先有了反应,抖着手指着陈远川。

  “你你你……你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