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平无奇,但万人迷 第18章

作者:雪刀 标签: 天作之合 天之骄子 爽文 成长 穿越重生

  “有用。”

  “我就这么一小盘,自个儿都得省着吃。”

  “想要什么,我与你换。”

  “真的?”司马朗眼珠一转,“之前父皇不是给了你一支玉箫?”

  “好。”

  “哟,这么爽快!”

  司马烨提着荔枝,又去往别处宫殿。回府时,为防止荔枝因颠簸损坏,他没有骑马,坐的马车。

  回到府里,他让下人把荔枝全部冰镇着保存好。下意识抬脚就去沈秀住的客房,很快便驻足,强行扭转方向,去往书阁。

  及至午时。一到用午食的时辰,他立刻撂下纸笔。

  饭桌上菜已上齐,沈秀坐在桌边,托腮等待司马烨。见他来了,她起身行礼。

  照例给他布了菜,她沉默地吃饭。肉汤不小心溅落在衣衫上,她忙不迭去擦。

  “你穿的什么衣裳?”司马烨睨着她的衣裙,口吻极其嫌弃与挑剔,“这种料子的衣裳你也穿!”

  他露出难以忍受的神色,仿佛这差劲的衣裳穿在他身上似的。忽而,他想起什么,“你从前一直穿这种料子?”

  看了看他身上的织金缎袍,又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裙,沈秀微微张嘴,“以前也是穿这种料子的衣裳,这种料子挺好的。”

  这是秦伯给她准备的衣裙,比粗布麻衣好许多,也还不错。

  司马烨毫无预兆转移话锋,“你说你是锦州人?家里做什么的?”

  “卖豆腐的。”

  “卖豆腐的?难怪穿这种布料。你定然吃了很多苦。”他又做出难以忍受的表情,愠怒道:“你爹娘真是无用!”

  沈秀:“……”

  “也没有吃很多苦。我爹娘做豆腐的手艺很不错,家里生意挺好,日子过得也还不错,两三日,三五日便能吃一回肉呢,比一般人家好多了。”

  “两三日、三五日才能吃上一回肉?”司马烨怒气更甚,“你从前过的到底是什么日子!”

  他拿起筷子,一筷子夹走好几块肉,全部堆到沈秀碗里,“吃!”

  又继续夹肉,将她的碗全部堆满。

  “够了够了,殿下,我吃不了这么多。”

  然而司马烨置若罔闻,一个劲往她碗里堆肉。沈秀险些吃吐。

  提及沈秀父母,司马烨忽而想到了什么,“你爹娘大概还在寻你。我会派人通知他们你这里。”

  沈秀张了张嘴。她自己的命都被他拿捏着,再让他找到她父母,然后把她父母的命也拿捏着吗?

  她想撒谎,想说她与父母关系不好,早已断亲,他们与她已无干系。然而司马烨并不蠢笨,他只需派人去锦州一查,便知她在说谎。

  若因说谎惹怒他,得不偿失。于是她道:“多谢殿下。”

  只盼望司马烨找不到她爹娘。

  日头落下去时,她肚子还是圆滚的。她歪在榻上,百无聊赖,默背单词打发时间。

  司马烨带着一群人,将一大堆衣裙,以及珠钗首饰带进屋。

  他指着那些绫罗绸缎和珠翠首饰,“你往后便穿戴这些。”

  锦缎,缂丝,纱笼,绫罗绸,紫禁金缕,各式各样的名贵布料擦过视野,沈秀迟疑,“殿下,您确定是要我做您的丫鬟,而不是包……养……”最后一个字她及时吞了音。

  “包养?这是何意?”

  “我胡乱说的。”想想也应该不大可能。他有别的目的,只是她暂时猜测不出来而已。

  “我做丫鬟,丫鬟穿戴似乎这些不太合适。”

  “我说合适就合适。”

  沈秀没再吭声。才不委屈自己,能穿好的戴好的,她为何要拒绝。

  转日她便穿上新衣,罗绣并纱绣的薄衫长裙,面料柔软清凉,穿着又舒适又漂亮。

  她坐在桌边,往碗里盛汤,热腾腾的香汤里飘着金色油花儿,香气鲜美非常。

  司马烨还未来。他不来,她就不能先动筷。然她属实是忍不住,悄悄喝了一口汤。

  汤味丝滑鲜醇,很是开胃。她忍不住又喝下几口。喝着汤,她转头去瞄门口。

  一转头,便看到站在门口的司马烨。她心里一突,暗道糟糕,偷喝汤被发现了。

  她立马滑跪,“殿下恕罪!”

  司马烨并无动静。她不着痕迹抬头,往上一瞟。

  司马烨注视着她,视线在她衣裙上划过,眼睛仿若无法从她身上移开。

  好半晌,他才抬腿走向饭桌,“站着做什么?吃饭。”

  司马烨这是没发现她偷喝汤,还是饶过她了?沈秀惴惴入座。直到饭毕,司马烨都未提她偷喝汤的事,她放下心来。

  一连十来日过去,沈秀内外伤已经好全。内外伤痊愈,人还圆润了些。又是食补,又是药补,双管齐下,她没法不长肉。

  她捏捏圆润了一些的脸颊肉,对司马烨说:“殿下,我已经好全了,可以开始服侍您了。”

  “再养几日。”

  “不必了。”

  “当真?”

  “当真。”

  “从明日起,给我端茶倒水。”

  不用煎茶煮茶,只需端茶倒水,再加上布菜这一活,她的活也不多。

  第二日清早,若深蓝绸布的夜空被晨光照亮,云边淡淡的金色隐隐浮现出来时,沈秀走出房间。

  终于能从房间里走出去,沈深深一呼吸,浑身发出种重见天日的兴奋和颤抖。

  虽她还是会被看守着,但活动范围扩大了。能够活动的范围扩大,逃走的可能性就“扩大”。

  她仰起头,静静感受夏日清晨的薄薄凉气从脸上轻轻扫过。

  从茶水屋里端出茶水,一路前往司马烨的卧房。至房门前,她小心跨过高高的门槛。

  司马烨见她将茶水端来,他大步流星走来,直接接过托盘,自个儿将茶水端到桌上。

  沈秀一愣,忙去给他倒茶。倒完茶水,她候在一旁听吩咐。

  司马烨轻掀茶杯盖子,“坐下。”

  她从善如流。屋子里候命的侍从见状,不由瘪嘴。同样都是下人,怎的沈秀可以坐着候命,他们就得站着!

  离开公主府,去国子监之前,司马烨的看了沈秀好几眼才走。

  上了一日课,司马烨脑子里一整日都是沈秀。他想她,想得发疯。

  下午一下学,他便快马加鞭,赶回府里。

  饭桌上,他道:“明日做我书童,与我一同去国子监。”

  沈秀:“殿下,您是说,让我做您书童,跟着你去国子监?”

  “是。”

  “我没做过书童,也不知要怎么做。”

  “你只需铺纸研墨。”

  “好。”沈秀一口答应。去国子监,能出府。出府,有些事情就更好办了。

第16章

  今日天清气朗,碧空如洗。沈秀换上国子监书童专用浅蓝衣衫,戴上面纱,准备与司马烨一同去国子监。

  司马烨:“为何戴面纱?”

  沈秀:“我是良家子,不太想让别人知道我做过奴才。”

  闻言,司马烨没再说什么,允了她戴面纱。

  沈秀戴面纱倒也不是真的怕别人知道自己做过奴才。只是怕遇见男女主。

  男女主就在京中,谁知道她会不会又遇见他们。是以,她出门必须得戴上面纱或是幂篱。

  出府,步至马车前,马车车门上嵌着精美的花纹,四面装裹着昂贵的丝绸,精雕细琢的窗牖被一帘紫色绉纱遮挡。

  沈秀没见过这么奢华精美的马车,她默默欣赏一番,赶紧踩上马凳子,上马车。

  车厢里很宽阔,铺着绒毯,内置一小案,点着沉水香。马车平缓地在道路上行驶,沈秀微微掀开帘子,去瞧窗外。

  这会子许多人还在梦乡里,但早市已经热闹起来。水饭,炊饼,胡饼,环饼,酥酪,樱桃煎,烤肉串,各式各样的吃食,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一阵阵香味扑腾进马车里,沈秀咽嗓子,才吃过早食未多久,她又饿了起来。

  前方有人群聚集,车速慢下来。沈秀看到一小摊上,小贩将到成茸的鱼肉夹进切成刀片的笋片里,挂糊油炸。

  滋滋滋滋,油花呲啦响!很快,油炸过的笋香和鱼肉鲜味钻进她鼻子里。她狠狠一咽唾液,脑袋伸出窗外仔细瞧。

  司马烨问:“你在看什么?”

  沈秀指向窗外,“殿下,那是什么吃食?”

  “鱼笋夹子,没吃过?”

  “锦州没有这样吃食,看起来挺好吃。”

  司马烨转头,吩咐马车外面的侍卫,“去买两包鱼笋夹子。”

  “是,殿下。”

  很快侍卫买来鱼笋夹子。司马烨接过热腾腾的油纸包,递给沈秀,“吃吧。”

  沈秀犹疑地看他一下,接过鱼笋夹子。

  鱼笋夹子冒着热气儿,外表炸得金黄油润,浓浓的笋香和肉香争先恐后窜进鼻子里,她轻咬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