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吃个小金桔
家里的这种情况,还是得能赚一些钱才行。
不说别的,光是父母吃药,那也得给钱呀。
还有弟弟妹妹们,村里大多数人家,都掏得出上小学的钱,唯独她家读不起。
想到这些,什么资本的尾巴,会被人嘲笑吐口水,那些东西也没那么值得在意的。
能活下去就是最好的了。
陈可秀听得沉默,听她的描述,谌小芳的妈妈似乎有癫痫,只是情况不算很严重,但是也会发作。
至于她爸,腿坏了,也有六七年了。
她最小的妹妹,今年才五岁,二妹八岁,弟弟要大一些,今年十三岁,而她十五岁。
再看看这些个孩子的年龄,陈可秀都觉得脑袋疼。
夫妻两都那样了,光是家里的之前的几个孩子都养不了,腿断了之后又生了一个。
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
而且这种情况,还挺似曾相识的。
邵家不也是这样的,邵卫国都得去上工了,那时候是邵父病得不算厉害,想着还能好起来,生了邵建国也无可厚。
所以,已经有邵建国,勉勉强强还能理解。
可是邵父的身体还是没能好起来。
在邵卫国离开之后的两年里,又有了邵梨子,基本上是处于可以算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时间节点。
在这种情况之下,还非得再要一个孩子,图什么呢?
只能说每代人有每代人的思想,都没办法理解。
她对此,也无权置喙,也不想评价什么。
只是和谌小芳说道,“让你来也不是不行,这个买卖是做的吃食的。得干净,事情又多又杂,可能你顾不过来的。”
按照她的说法,要是白天的时候下地,晚上来值夜班,又是这么小的孩子,哪里吃得消。
看似都是可以坐着干的活,比下地轻松很多,但是需要熬。
这中途要是出了什么事,那可怎么办呢?
所以这个事情她还真不能拍板。
毕竟林姐要找的是帮手,不是随机扶贫。
她叹了口气,“你很努力,只是这事吧,还得再商量商量。你先回去忙吧,要是有了结果,不管成不成,我到时候去跟你说。”
她家这么忙,要是让人左一趟右一趟的跑过来问,陈可秀心里也过意不去。
谌小芳咬咬牙,“姨,就给我一个机会吧。我一定能做好的,也顾得过来。”
这可是10块钱一个月啊。
苞米面,要是请大家接济一下,偷着买一点,不用花粮票的话,9分钱一斤。
一家人一天吃五斤,还能吃得饱饱的,还能剩好多钱。
要是能做这份工,基本上就不会饿肚子了。
再加上家里承包了5亩地,一年到头肯定还有钱剩,日子也能过好,她很想留下来。
陈可秀看着她瘦弱的脸,依旧狠下心,“这事还得商量商量,你就先回去吧。”
不可否认,她们家确实挺穷的,劳动力不多,孩子不少。
但是麻烦事儿也多呀。
生意是林姐的,还得她拍板才行。
谌小芳见她没松口的意思,道了声谢,这才失魂落魄的离开。
陈可秀看着她的背影,心中五味杂陈。
可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日子,她也管不了那么多。
林姐从镇上回来,一边洗着猪下水,边兴冲冲的问道,“小陈,那个姑娘来了吗?”
“来了。”陈可秀点点头,“不过,你是不是没见过她?”
小姑娘跟个豆芽菜一样,看起来弱不禁风的,不像是特别能干活的,林姐也不可能一眼相中。
只能说,她应该没见过本人,所以这才让自己看一看。
林姐点点头,“没见过,就是去买粮食的时候,我说起想找个人帮忙。是刘强妈给我说的,就说要是找她帮工,肯定能成。怎么了,你觉得不满意吗?”
什么挑花眼的话,那都是逗乐了。
这村里的人可清高呢。
只怕是现在,满脑子都是士农工商,觉得做生意这件事情不体面,哪怕是赚钱也不成。
哪里真的会有那么多人愿意过来帮工的。
“也不是不满意。”陈可秀皱眉,“就是情况有些复杂。”
“你和我说说,到底是怎么个事儿?”
陈可秀亦无不可,就把所有的情况和担忧都告诉她。
甚至叹气道,“你要说忙不过来,也未必。看着是个能吃苦的。但是她有一个癫痫的妈,我怕会影响你。”
这个病在后来看来其实也还算正常,不过只是一种病罢了。
可是对于现在的人们来说,大家管这个病不叫癫痫,管这个病叫疯病。
只要扯上这种词汇,就不是好的,而且林姐又不是去哪里,就在镇上。
帽儿山大队的人,需要买点什么东西也都是去镇上的,遇到熟人,是常有的事。
别的就不说了,要是雇佣了小芳,村里有的人对做生意虽然看不上,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会多说什么。
可难免有一些人,表面看不上做生意的,私底下又难免眼红,要是跑镇上乱说一通。
要是别人嚼舌根,非说小芳的妈妈有疯病,她指不定也有……诸如此类的话,对于林姐这个刚起步的小生意来讲,是有巨大打击的。
说这些东西很伤人,可这就是一种现实。
该规避的风险,还是应该规避的。
不过,她只是提醒。
具体要不要录用谌小芳,还得看林姐自己的想法。
第638章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林姐听完,沉默了好久,手里干活的动作没停,不断的冲洗着猪下水。
过了一会儿,才重重的叹了口气,“小陈,我想雇她。”
这村里吧,劳动力都比较多,地方好,位置也不错,粮食的产量一向没有很低。
不说家家户户都过得很好,但是很多人家过的都没有城里人拮据,算是很不错的了。
像小芳这样的人家,终究是少数。
一来是怕雇不到人。
二来呢,她觉得吧,能帮一把是一把。
至于陈可秀说的,怕有红眼病的人搞破坏,她觉得不至于。
虽说在村里,大家没事就喜欢说点闲言碎语,不过大多数人的心地都是善良的。
就算是看不上她做生意,也不至于就偷偷的做点什么腌臜事,损人不利己也没什么好的。
况且,她自信来了村里之后,刻意和人交好,也算是八面逢迎,人际关系打的还不错。
要不是因为这样,怎么可能私底下不用粮票,能买到那么多粮食呢?
她觉得陈可秀太杞人忧天了。
陈可秀也没劝,“那行,你决定了就好。我说要是有了结果会通知她,你去还是我去啊?”
当然,林姐才是老板,她去是最合适的。
只不过林姐刚从镇上回来,也是累得慌,林姐要是不愿意动,她也能跑一趟。
林姐想了想,“那就我去吧。”
“行,你去吧。”陈可秀也不墨迹,“你把午饭吃了再去吧。”
现在基本上都是她没事了做个午饭,因为林姐回来的时候都已经一两点了。
不过晚饭都是林姐做的。
林姐经常说,吃陈可秀做的饭,再幸福的生活也觉得苦。
她实在是不理解,一个孩子都已经有三次了的人,是怎么能够把饭做得那么难吃而不自知的。
好好的饭,被她做得没滋没味的,还不如别做了。
其实陈可秀也赞同她说的话,她就不是做饭的材料,憋着劲的想赚钱,不就是想着有一天想上哪里吃,就上哪里吃吗?
做人嘛,不能要一头没一头。
她也没帮忙收拾,最近华兰催稿厉害,要不是没有电话,怕是电话都能被她打烂。
信却是从来没断过的。
也就是地址没填到村里,依旧是放到镇上自己去拿,要不然村里人都得知道她天天收信。
来往甚密,热热切切的,不知道的还以为关系有多好。
其实一切不过都是利益使然罢了。
不过,和她合作,确实还是挺愉快的。
华兰聪明,虽说骨子里有傲气,但现在两人是密不可分的合作关系,她就不会露出一星半点看不上的嘴脸。
以一种合作者的关系,所以相处起来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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