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跃然
这独食吃的就有点亏心了。
楼欣月也就没再客气。
她方才在楼家两个屋子里巡视一圈儿,发现这穷家破院的,缺的东西可太多了。
比如说最要命的,两姐妹的内衣都破得不成样子了,还就那么两件。
“那行,我就先收着。”
“这次我在集市上买了两块布,准备一人做身小衣,再做件衫子。”
“下回再赶上庙会,咱们就一道去,多买些用得上的。”
“来来,咱进屋里量量身,我怕按着你那件旧的做,等上身的时候,就小了……”
楼赛郎听着大姐这一句句的,晕乎乎地进了屋,看着大姐真的拿出了新布,给自己量身,竟然是真的要给她做衣裳!
要知道,大姐两年都没管过她穿啥了。
偏偏她这两年长得快,原先的衣裳再缝补,也是不能穿了。
她现在身上的,都是用猎物去村里别家换来的旧衣。
楼欣月身为小编,也很喜欢做手工活儿。
但这手工活儿,也就是织个围巾,给布娃娃缝个小裙子而已。
还远不到能手做衣物的程度。
现在能熟练地给楼赛郎量身,其实还是因为继承了原主的技能。
原主身高腿长,力气比不上亲妹子,却也强过一般的村妇。
不管是做针线,还是下地干活,都是一把好手。
家里有个有武力能挣钱的妹子,已经比普通的农家有弟女强过不知道多少。
本来可以过上有滋有味的小日子,可惜却犯了傻,非得过成苦情剧。
注:
欣月小账本:
入账:1000文(帅妹给的家用)
存款:1100文
代保管:1000文(帅妹的)
今日码字:0
第11章 开始看不懂,完全看不懂啊!……
清晨时分,楼赛郎还如往日那般起床。
她的床头,已是整齐地码着几件衣物。
拎起来一看,却是一件抱腹,一条短裤,一块大帕子。
楼赛郎就想起,昨儿个,大姐说她再也不上那小白脸的当了。
以后不光不再搭理小白脸了,还要把先前给小白脸缝制的道袍给她穿!
不光是道袍,还要给她做新的内衣和擦脸的帕子。
昨儿她在搓草绳的时候,她大姐就在缝衣裳。
天光没了又点了会儿油灯。
大姐说了,这油灯实在是昏暗,以后家里有钱了,就要买些蜡烛来点。
如今市面上的蜡烛二十文一支,若是天天都点半个时辰,一支不过能用三天的。庄户人家用这个确实有些抛费了。
不过想想这两年大姐白搭给郑玉郎的银子和物件,也不知道有几十两了。
与其白搭给白眼狼,还不如买成蜡烛,烧了起码还照明呢!
拿着这两件新内衣在身上比划了下,赛郎的嘴角不自觉地上扬。
这内衣是用全新的细布做的,摸起来软和得很,穿起来肯定比现在的补丁内衣要强得多了。
今日还要跟伙伴们进山,穿新内衣自然是舍不得了。
不过这个大帕子倒是现在就能用。
赛郎洗了手脸,用大帕子擦了,这才觉出了这帕子的好来。
原来这帕子是缝了双层,一层细布,一层粗布,握在手里厚实又绵软,吸水也好得很。
赛郎的心情就好了几分。
等还待跟往常一般,饿着肚子进山,却是被大姐叫住。
“先吃了饭。”
早饭是烙的鸡蛋软饼,配着凉拌的脆瓜和山野菜。
大姐还塞给她一包干粮,竹筒里也给灌满了烧开的水。
干粮包里是三个昨天吃过的酥饼,卷了点今早的凉菜,还有两个煮鸡蛋。
进个山都能吃的这么好,她那几个伙伴们还不得馋得流口水?
楼赛郎走出家门的时候,那脚步,还是飘的。
那个知冷知热的大姐,回来了!
楼赛郎高高兴兴地去打猎了。
送走便宜妹子,关上门的楼欣月却有点郁闷了。
不是她不想照顾楼赛郎。
小姑娘才十五岁,就要
进山打猎做这么危险的事儿。
可以说家用的大头,都是楼赛郎赚的。
楼月娘在家里承担大部分的家务,也是应该的。
但这古代,没有自来水、洗衣机、燃气灶、电磁炉、电灯这些。
做饭就得要打水烧柴,洗衣就得手洗拧干。
衣服鞋袜这些买不起合适的成品就得手工缝制……
昨儿她辛辛苦苦的当裁缝,天黑了又点了会儿油灯。
才算是把姐妹俩的急需品……内衣给做出来。
这还是有原主的技能留存,不然光凭她自己,怕是十个指头都戳出血洞来也做不了这么快!
洗洗涮涮,做饭炒菜,缝缝补补……这些家务活,基本就能占去她白天大半的工夫了。
能让她自由支配的,最多只有两个时辰。
这还是得亏楼赛郎中午不回来,她随便对付一口就行呢。
楼欣月一边给手里的道袍锁边,一边暗自盘算。
请人!
等手头宽裕了,一定得请人来做这些家务活!
到了下午,这件道袍总算是完成了。
楼欣月买那块粗布回来,就是打算给自己和楼赛郎一人做一件外衫的。
毕竟,因为原主对自己和对妹子的不上心,让姐妹俩的衣箱里,衣衫是一件比一件破烂。
楼欣月叹了口气,放下手里的粗布。
走到院子里去跳了套健身操。
这才把买来的纸笔墨砚都摆到了外头的石桌上。
她先把大张的马粪纸裁剪成了A4纸大小,再用针线扎眼装订成本子。
一个本子有六十页,她买的纸原本也不多,一共就订好了三个本子。
墨条加水在砚台上磨出墨汁。
楼欣月拿起小号毛笔沾上墨汁,正要往本子上落笔,突然就愣住了。
此时的大魏朝,写字自然是用毛笔了。
楼欣月也不是不会写毛笔字。
她小的时候,楼妈还给她报过书法班呢!
楼欣月在一个本子的封面上,写下两个大字:账本。
这俩字吧,写得横平竖直的,虽然没多少美感,但也不太丑。
但这可不是重点。
重点是,她写这两个字,大概就用了一分钟!
这手速,简直是龟速啊!
想她当小编的时候,干一行爱一行,自己也不是没写过稿子。
为了提高手速,她还专门学会了快被淘汰的五笔输入法。
一分钟上百字轻松无压力。
即使是这样的手速,她的极限,也就是一天一万字了。
但假如现在从一分钟一百退化到一分钟一个,那她一天能有三个小时用来码字,哦呵,恭喜她,一天能写一百八十个字哟!
就算她写毛笔字写熟了,能提高三倍速,也还是不到六百字而已啊!
想到这儿,楼欣月放下毛笔,走向了后院的鸡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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