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吹笛人
怎么自从贺家开起了饭店,走哪儿都能遇上饭桶啊?
贺明珠说:“这你得问问杨东风他们的意见,毕竟鸡是他们买的。”
梁志胜忙说:“我和杨哥说了,他们答应让我们俩来吃饭,摊饭钱就行。”
贺明珠“哦”了一声,又说道:“他们答应了就行,不过我这边还有一点意见——”
梁志胜追问:“什么意见?”
贺明珠笑眯眯地说:“你得先把鸡毛都拔干净了。”
梁志胜惨叫一声:“怎么又是我……”
大公鸡被拔干净了毛,光溜溜地躺在案板上,黄色的鸡皮、淡红的鸡肉,看着就很好吃。
贺明珠拿起菜刀,轻轻切开鸡腹,薄薄的一层鸡油露了出来。
这只鸡是正经的农村走地鸡,吃虫子草籽长大,每天在村里四处溜达,锻炼得肌肉紧实,身材匀称而矫健。
后世的鸡肉大多是来自于笼养的速成白羽鸡,从破壳到上餐桌只要四十五天。
笼养鸡吃饲料长大,与走地鸡相比,体格肥大,锻炼不足,脂肪含量相对更高。
虽然口味上差了点,但这种鸡能让绝大多数人吃得起鸡肉,和优点相比,缺点也不算什么。
不过论起“鸡有鸡味”,还是农村走地鸡吃起来更香。
贺明珠操着菜刀,将这只大公鸡拆分成小块,鸡头鸡脖鸡爪通通斩下来,开膛取鸡杂,只剩没头没爪的西装鸡,再拆下鸡翅鸡腿。
她一边拆鸡,一边不住赞叹,这只鸡可真不赖!
也不知那帮饕餮是怎么选的鸡,鸡肉紧实有弹性,肉质细腻,薄薄一层鸡油分布匀称,哪怕是随便拿白水煮一煮,蘸酱油都好吃。
——贺明珠不知道的是,不是因为饕餮们会选鸡,而是因为他们足够傻。
饕餮们进村后随便敲开一户的门,嚷嚷着要买鸡,精明的村民一眼就看出这是一群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城里人,以每斤一块钱的高价,把家里最大的一只鸡卖给了这帮小青工。
要知道,这年头一斤猪肉才一块五毛钱。
饕餮们连毛带皮地买了一只活鸡,算下来鸡肉的单价比猪肉都要贵。
但有句俗话说得好,傻人有傻福,老天疼憨人。
傻子们虽然买了只天价贵鸡,但好歹这鸡长得好,凭本事让自己勉强称得上物有所值。
当饕餮们踩点下班奔向分店时,大老远地就闻到一股浓郁的鸡肉香味。
太香了,店外蹲了好几只大黄中黄小黄,口水滴答,不舍得离开。
杨东风一马当先,撒着欢冲进了店内。
“明珠妹妹,我来吃鸡了!”
贺明军意味不明地看了这小子一眼,啧了一声,说:“坐,人来齐了就上菜。”
杨东风急切道:“不用等了,我来了就算人齐,咱们先上菜吧!”
晚了一步的饕餮们接二连三涌进店内,正好听到了这句话。
有人上去就勒住杨东风的脖子,说:“你小子胆儿肥了,还想吃独食?”
“杨东风,你是不是忘了这鸡可是我们大伙儿一起买的?”
还有人说:“明军儿,待会儿别给这家伙上筷子!”
贺明军欢乐地应了一声:“哎,没问题!”
杨东风求饶:“兄弟们,我错了,我真错了,等下我自罚三碗……”
围观的孙向前听出不对。
“是自罚三杯吧?哪有人自罚三碗的?”
梁志胜一针见血:“他想趁机多吃!”
徐和平说:“小老板不许店内饮酒,他就算想自罚三杯,店里面除了白开水也没有让他喝的。”
饕餮们也听出了问题,大伙儿互相一对眼神,几个人抬手抬脚地就将杨东风抬了起来,吵吵嚷嚷出了店门,直冲店外最大的那棵树。
遥遥的,外面传来一声杨东风的惨叫。
“啊,我的鸡——”
店内几个男人听到这一声,下意识就夹紧了双腿。
啧,听起来就很痛。
贺明珠听到声音从厨房出来时,饕餮们嘻嘻哈哈进了店,杨东风落在最后,一瘸一拐地挪进了门。
她不确定地问他:“你还好吗?”
杨东风双目含泪,坚强地说:“我很好,明珠妹妹,鸡肉做好了吗?”
鸡肉当然已经做好了。
一盘接一盘的菜,流水般从厨房里送了出来。
第一道菜是卤鸡零件。
鸡脖鸡爪加鸡翅,一共是五块,先到先得。
杨东风眼疾手快抢到了只鸡爪,二话不说赶紧往嘴里塞。
这鸡爪在卤汤里泡了一下午,吃透了咸香浓郁的卤水,肉质饱满,软烂入味。
牙齿叼住轻轻一撕,富含胶原蛋白的鸡爪肉就落入口中,软糯与弹性同时存在,口感奇妙极了。
吃掉表面那层皮肉 ,就露出了包裹在骨头上的筋和掌中宝。
这可是鸡爪上的精华,特别是掌中宝,脆嫩而有嚼劲,Q弹可口,吃起来咯吱作响,是鸡身上独一无二的好吃又好玩的特殊部位。
没抢到鸡零件的其他人看到杨东风不说话,全神贯注地啃鸡爪,噗噗噗往外吐鸡骨头。
另外几个人的吃相和杨东风也差不多,其中抢到鸡翅的家伙,嫌吐骨头麻烦,竟然咯嘣咯嘣把鸡骨头嚼着吃了。
有人问他咬得动吗,这位仁兄憨厚一笑:“鸡翅卤到位了,骨头软得很,一咬就碎。而且啊,这骨头特别香,里面全是卤汁,越嚼越香。嘿嘿,吃完了还想吃。”
大伙儿再看他那张憨厚的脸,怎么看怎么觉得这家伙分明是满脸的炫耀。
幸好下一道菜端了上来。
这道是麻辣鸡丝,用的是从鸡身上取下来的鸡胸肉。
鸡胸肉焯水后撕成细丝,加酱油耗油白糖五香粉等调料腌制。上桌前起锅烧油,油热后下入鸡丝,反复翻炒直至鸡丝变色,再加入花椒辣椒,出锅前撒上孜然和白芝麻。
鸡丝吃透了花椒的麻味和辣椒的辣味,又加上了孜然的辛香和白糖的微甜,吃起来咸甜麻辣。
都说吃口咸的再吃口甜的可以无限循环吃下去,这一道菜有咸又有甜,还有吃得舌尖酥麻、脸蛋滚烫的麻辣味儿,自成一体化的咸甜永动机。
饕餮们都快抢疯了,顾不上青工友谊兄弟感情,筷子使得如兵器,在饭桌上来了一场华山论剑。
“我先夹到的!”
“你已经吃了好几筷子了,该论我了!”
“谁刚刚打了我一下?”
“这是我筷子,别夹错了!”
孙向前举着筷子目瞪口呆,还是梁志胜抢了一筷子鸡丝,给他分了一半。
“好学生,别磨蹭了,再不吃就没有了!”
贺明军闲云野鹤地远远站着,瞧着那边桌子上的一团乱象,闲闲地感叹了一句:
“不就是道炒鸡丝么,至于抢成这个德行吗?”
徐和平侧目:“小老板都给你开了小灶,你当然不用抢啊。”
贺明军得意一笑,左手端着碗,右手用两根手指捻起一撮鸡丝,悠悠哉哉送到嘴边。
“没办法,命好,谁让爹妈给我生了个好妹妹呢~”
徐和平趁他不注意,从他碗里捞了一大把鸡丝,囫囵地塞进嘴里。
贺明军急了,哎哎哎地制止他,徐和平含糊不清地说:“这是奖金,这个月外派的奖金!”
下一道菜是炒鸡杂。
鸡心鸡肝鸡胗鸡肫鸡胃鸡肠等一整套鸡内脏通通洗干净后切细,热油猛火翻炒,再放入泡姜泡椒泡萝卜,一顿爆炒后,带着浓烈的酸辣香味出锅。
鸡杂甫一上桌就引发众人争抢,筷子打架都打出了残影。
鸡心的韧,鸡胗的嫩,鸡肝的酥,鸡肠的脆,每一筷都是不可预料的惊喜滋味。
即使是没注意夹到了泡姜,长时间的腌制将姜的辛辣涩口都祛除,留下的是脆爽酸辣的味道,吃起来不下于鸡杂。
这边鸡杂争夺战还没分出胜负,下一道照烧鸡腿又端上了锅。
照烧是日式料理的烹饪手法,八十年代时国内还比较少见,特别是在乌城这个相对封闭的内陆城市,除了抗战时期,基本没来过日本人。
虽然是日式口味,但照烧汁的调制并不算难,使用酱油、蜂蜜、料酒等厨房现有的调味料也能调出照烧汁。
两只硕大的鸡腿剔掉骨头,将鸡皮一面朝下,放入油锅中小火煎制,待到两面煎得金黄时,再倒入调好的照烧汁。
汤汁收干,出锅的照烧鸡腿斩成块状,放入盘中。
鸡腿肉裹着浓浓的照烧汁,表面油亮有光泽,有着焦糖般的诱人棕色,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开。
饕餮们还是第一次吃照烧鸡腿,顾不上欣赏,先抢了一筷子,送入口中时,才被这种陌生而美味的新鲜口味而惊到。
“这个鸡肉怎么吃起来是这个味道啊?”
“不好吃?不好吃你给我,我吃!”
“去去去,少和我抢,盘子里的肉足够大伙儿一人分一块了。”
“我倒是觉得挺好吃的,有点甜还有点咸,和以前吃过的红烧鸡、炖鸡都不一样。”
有人问贺明珠:“小老板,这个菜叫什么名字?”
贺明珠说:“这道菜叫照烧鸡腿,用的是日本人吃的照烧汁,全乌城也没几个人吃过。”
其他人听了就乐:“今天没白来,还吃上日本菜了,回去我得和他们好好炫耀炫耀。”
“我再来一块!刚刚没品出味儿!”
“别抢别抢,鸡腿肉都没了,再抢盘子要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