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西施她,干活比杀猪还丝滑! 第179章

作者:三十六楼看风景 标签: 穿越重生

  “还有,你要带多少人去?”

  甘明兰指着边防图的上骏马山中部最高的山峰表示,登高望远,她要从这上山!

  几人当即议论起这个方案的可行性来。

  最后还打算,将熟悉漠南蒙古的夜不收哨兵抽出十人给她。

  但眼下让众将军有些犯难的是。

  医护队队员们都被赵总兵带走了,军营里没有女兵。

  让一介妇人领十个男兵出去做任务,像什么话?

  甘明兰:“我就不能一个人入草原?我速度很快的!”

  熊真和田玖等人表示了强烈反对。

  他们可不知道甘明兰有个神木空间可以躲藏。

  料想她的单兵能力再强,遇上千军万马也无济于事。

  就她那幅长相,落入鞑靼手里能得什么好?

  双方互不相让。

  甘明兰最后想到自家大弟甘明福,他几日前才和深入谈过的弃笔从戎之志向。

  一家人里,有一个人入伍就够够的了。

  现在邶国的军籍可不是什么好身份,甘明兰自然是不同意的。

  但,十九岁的年轻人正是一腔热血之际。

  甘明兰自己也有过青春叛逆期,就怕这小子被拒绝后,某天自己就跑去报名了。

  在边城,普通百姓想当兵,简直分分钟都能给办完手续。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要不,这次带上这小子去草原上长长见识,给他来个知难而退?

  想到这里,她提议给自己带个亲卫。

  “我娘家大弟异常聪慧,擅丹青!是我们当地最好书院山长的关门弟子,曾言他有进士之才。

  我想带他跟着我们走上一遭,回来后也好帮忙将在草原上的所见所闻给绘出来。”

  她的这个提议,可把一群人给乐得合不拢嘴。

  当即就有某个游击将军热情道:

  “读书人好啊,昂们都是大老粗,字认不得几个更是不会画图什么的。甘队长,要不要让娘家弟弟入昂们神机营呀?”

  “甘队长,昂们右哨军个个都是精英哩!”

  “真男人就要做骑兵,甘队长,你听昂老赵讲......”

  “......”

  好家伙!

  正四品的将军们都这般不稳重?

  还是说对读书人的滤镜很厚?

  人都还没见过,就开始抢了起来?

  甚至都还动上手了!

  甘明兰目瞪口呆ing......

  她哪里知道。

  对这帮边关的武官们来说,军营里的秀才都是很了不得的文化人。

  被她亲口夸的进士之才,那是文化人里的佼佼者。

  谁都知道文人心眼和花花肠子多。

  若是把这种心眼子用到对付敌军的身上,还不是事半功倍么?

  再说了。

  有玉面罗刹这尊大神在,她还能不为自己亲弟弟的前程筹谋一二么?

  啧啧,到时候再把财运分点给他们......

  “滋溜......”

  将军们口水滴答。

  别说兵蛋子们想发财都想疯了,他们也想沾沾光呐。

  甘明兰要是知晓他们的心里活动,准会瞪眼:就你们这心眼子多得,还自谦?

  眼下只吓得她赶紧摆手:“此事回来再说,回来再说!”

  五十二院。

  甘明兰趁着甘明福在新院子里监工,就把她的来意给甘父甘母说了一遍。

  为人父母的,谁乐意儿女出生入死?

  但听到闺女提及的鞑靼各部落蠢蠢欲动后,自然知晓她这次行动的意义。

  让性情稳重且聪慧的长子跟去,夫妻俩再是不舍也说不出反对的话来。

  甘明兰看出了甘母眼里的挣扎,温言道:

  “爹、娘!福哥儿这十多年读了那么多的圣贤书,自有一番做大事的雄心壮志。

  但眼下他的科举之途怕是要耽搁上好几年,他都起了投军的心思,我是劝了半晌也没给劝明白。

  我就想着这一次让他吃点苦头,知道做军户有多不易......”

第176章 不一样的行囊

  年轻人对一切新鲜且有挑战的事,都报以极大的好奇。

  尤其是深入敌后这等令普通人心跳加速的行动。

  刺激大发了!

  就连一向稳重如甘明福,都忍不住咧嘴直乐。

  给他姐做亲卫!

  能羡慕死多少人?

  没看他家姐夫那小眼神,有多哀怨么!

  哀怨的结果就是。

  三日后出发之际,明明已经用异能给自己梳理过酸胀的腰,甘明兰还忍不住又揉了揉。

  这个动作,最近三日她重复了很多次。

  也不知道这便宜男人是不是属猫的,实在是太能撩了。

  甘明兰要不是有木系异能给自己做修复,最后准会那啥而亡,下不了床。

  每每想起这三天夜间运动的某些片段场景,她都忍不住想捂脸。

  爽是爽到了!

  但也太让人羞耻了!

  不敢想,也不能想。

  想男人,只会影响她拔刀的速度。

  恶狠狠的瞪了某个送行的家伙一眼,头也不回带着十一人出了西城门,往骏马山而去。

  

左文康摸了摸鼻子,有一点点心虚。

  心虚完又忍不住暗自得意:啧啧,想我前世毕生所学之技能,今生总算得以派上大用场!

  刚得意完往回走,想到马上要回去伺候他那好不容易养出奶膘,一如既往挑食的闺女,瞬间又苦了脸。

  甘明福这个读书人自诩能吃苦。

  但负重攀爬骏马山的最高峰,真的是一件极其辛苦的事。

  高海拔地域基本没有水源。

  每个人的负重都超过了六十斤。

  一米高的制式羊皮双肩包,被塞得鼓鼓囊囊。

  行走间如同背着一个乌龟壳。

  穿林越沟,跨石攀岩。

  是一场体力和耐力的考验。

  甘明福学着他姐的动作,亦步亦趋的跟在后面。

  起初,他还能分出一丝心思在骏马山的美景之中。

  骏马山的春天,应该是一年之中最美的季节。

  光秃秃的浅山,此时已是鲜花盛开,青翠接荒岩。

  高山深处是生气勃勃的森林和苔藓。

  文人就很稀罕这种雄奇壮阔景致。

  为了这次行动,甘明兰这三日也没有闲着。

  十一位队员的行李,除了各自的兵器基本都是由她来准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