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寒花一梦
宋嘉月沉吟中,忍不住反问一句:“为什么你总觉得我会受委屈?”
“是因为觉得你自己身体不好,拖累别人了?”
她能想到的只有这个理由。
然而俞景行不会知道,因为这个世界属于小说世界,是被作者创造出来的,有很多东西都等于被无形操控……也许他犹豫过要不要继续这门婚事,但作者为了小说故事的发展,却一定会让他最终做出这样的选择。
她即使清楚这些都不敢说自己的命运会如何,不提俞景行压根不知情。
但在一切尘埃落定之前,仍有改变他们结局的可能。
正是这一份希望让她能把心态放平。
尽人事,听天命罢了。
所以她不会去苛责俞景行什么,同样不认为俞景行需要苛责自己。
宋嘉月思绪转动,慢慢又说道:“你不要这样想。”
“若想身体康健便可身体康健,又有几个人会当真希望自己身体不好?但这件事不是你能左右得了的,也不要总是想会不会拖累了谁。真正待你好的人绝不会这样去看你。”
“我不是说我不会遇到觉得委屈的事情,但即使真的遇到那种事,也绝不会同你身体不好有什么关系。”宋嘉月劝他,“你没必要往自己身上揽责任。”
俞景行似乎将她的话听进去了。
半晌,他轻叹一气:“往后不说这些便是。”
宋嘉月笑:“是没必要说。”
俞景行见她眉眼间的担心散去,看着她的笑颜,悄悄弯了嘴角。
片刻静默,相对无言,宋嘉月瞧一眼窗外。
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
想让俞景行早点儿梳洗休息,不想对方忽然开口:“但我没有想到,原来你有那样的一面……”宋嘉月听他徐徐补充,“凶起来,好似比平常还可爱两分。”
宋嘉月:“……”
她看一眼俞景行,又看一眼俞景行,嘴角抽搐:“多谢夸奖。”
在书肆买的打发时间的话本看了个七七八八时,不等宋嘉月再去买新的,俞景行已经叫随从麦冬从他书房挑了一摞有趣的送过来给她提前备着。
她在上面看到俞景行做的笔记。
宋嘉月才发现,这个人原来写得一手好字。
那些字也全然不像他这个人平常病恹恹的状态,而是铁画银钩、锋发韵流。她想起自己之前的鬼画符……有生之年,她绝对、绝对不能让俞景行看到她写的字。
俞景行日日去张神医那儿报道,以往在侯府吃的药不再碰。如此半个多月下来,宋嘉月渐渐发现他气色明显的有所好转,想是张神医也在尽力而为。
至七月初十。
俞景行、宋嘉月同俞景荣、俞舒宁一起随宣平侯俞通海、侯夫人朱氏出门赴宴。
他们赴的是安乐郡主刘妤的生辰宴。
在宋嘉月记忆中,这一场宴席在小说里是有些分量的。
作为小说女主的叶明珠,正是在这场宴席上,和男主刘策有了正式的交集。
除此之外,安乐郡主刘妤也和叶明珠十分不对付。
这种不对付说得直白些——
安乐郡主属于叶明珠在通往人生巅峰的路途上必须要打的一只怪。
并且是反复刷的那一种。
安乐郡主刘妤乃是端王嫡女,端王又是皇帝陛下的兄弟,因而这一次被邀请来参加刘妤生辰宴的多是邺京的勋贵人家。宋嘉月在其中属于毫不打眼的存在。
作为一名吃瓜路,低调才是生存之道。
宋嘉月矜持跟在侯夫人朱氏身后,去和众人见礼问好。
往日里,宋嘉月觉得朱氏平常没有什么恶婆婆的做派,也不像许多小说里的人物一样爱玩立规矩那一套。今天跟着出来赴宴,她发现外人对朱氏的印象也很好。
这种好印象表现在态度上,是对朱氏都非常友善。
或许不一定真心,但哪怕客客气气,至少说明这些夫人们愿意尊重朱氏这个人。
连带着知道她是朱氏的长媳都会主动和她攀谈几句。
有朱氏在旁,社交恐惧症患者宋嘉月认为自己心理负担被削减许多。
见过各家的夫人们以后,朱氏也不要宋嘉月陪,温声让她和俞舒宁过去花厅松快松快。俞舒宁表现得比宋嘉月还高兴,挽着她的胳膊拉着她一道去花厅。
花厅里多是如俞舒宁这般尚未及笄或尚未出阁的小姑娘,不过原身比俞舒宁年长三岁而已,即便凑在一起也不违和。宋嘉月稍微坐得一会儿,叶明珠便出现了。
一如既往冰肌玉骨、国色天香,攫取众人目光。
整个花厅有一瞬的安静。
小姑娘若在意自己的容貌便难免会同其他人比较。
偏偏叶明珠这种拥有美颜盛世光环的开挂存在,却是她们没办法比得过的。
于是,投向叶明珠的视线夹杂着诸多难以言说的情绪。
或羡慕或嫉妒或感叹或不服……
叶明珠不甚在意。
当注意到宋嘉月和俞舒宁以后,她便拔脚走过来,轻声打招呼:“表姐。”
宋嘉月既已嫁入侯府,叶家和俞家从此亦可谓沾亲带故。叶明珠和俞舒宁便互相见礼,虽瞧得出来两个人不熟络,但是维持表面上的一份和气。
她们三人方才寒暄过几句,忽然听得一道娇俏声音传来:“明珠,我找你好辛苦!”宋嘉月循声望去,瞧见一位穿着富贵的小姑娘,也是十四岁上下的年纪。
叶明珠看着那人,笑着道:“燕婉找我做什么?”
这个称呼让宋嘉月确认了小姑娘的身份。
杨燕婉,卫国公府嫡幼女,和叶明珠年龄相当,是她的闺中密友。
一直到小说大结局,两个人都关系极好。
她们的相识,源于一次赏花宴。叶明珠被妹妹叶明玉伙同几个关系好的小姐奚落嘲笑,彼时杨燕婉是唯一主动站出来帮叶明珠说话的人。
这就不得不提到叶家的一些情况。
叶明珠的父亲叶仁盛有过两任妻子,一是叶明珠的生母陆氏,二是续弦杜氏。
但不论是陆氏还是杜氏,都不及温姨娘在叶仁盛心里的份量。
温姨娘作为叶仁盛的初恋和真爱,凭借叶仁盛的偏宠,十几年来,一直在叶家风头无两。甚至可以说,叶明珠的母亲陆氏,当年就是被温姨娘活活逼死的。
正是在叶明珠出生的那一年,叶仁盛拥有了一位庶子。
庶子也是叶家长子,与此同时这位庶长子比叶明珠还要大一个月。
陆氏去世之后,叶仁盛一度想要扶温姨娘做正室,只是被叶老夫人拦下了。后来杜氏作为续弦嫁入叶家,先后生下一个女儿、两个儿子,勉强扼住温姨娘气焰。
至于这位深得叶仁盛偏爱的温姨娘,她膝下拢共有一儿一女。
儿子叶正行,女儿叶明玉。
虽然叶明玉比叶明珠要小两岁,但叶明玉从不把叶明珠这个姐姐放在眼里。叶仁盛的宠妾灭妻,也让身为庶女的叶明玉,吃穿用度比叶明珠还要好上许多。
叶明玉轻视叶明珠,容貌却又比不过叶明珠。
这使得叶明玉更加厌恶她,也变着法子想要欺负她、侮辱她、让她出丑。
续弦杜氏膝下的两儿一女和叶明珠同样不亲近,虽则比不上叶明玉过分,但同样不会帮她。是以,肯为她说话的杨燕婉,对叶明珠的意义很不同。
杨燕婉找到叶明珠之后,不多会儿拉着叶明珠走开了。
她们走后,俞舒宁凑到宋嘉月耳边。
“嫂嫂,你知不知道明珠都用些什么胭脂水粉?”
俞舒宁一句话说罢,顿一顿,补充,“她皮肤真好,我也想试一试。”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不假。
宋嘉月嘴角微翘,在俞舒宁耳边低声道:“这个我知道……”
俞舒宁竖起耳朵等后面的话。
宋嘉月见她满脸期待,无情吐出三个字:“天生的。”
俞舒宁:“……”
石化的俞舒宁成功逗笑了宋嘉月,她却不得不重复:“真的是天生的。”
作者开挂才是大杀器。
要是靠胭脂水粉就能有盛世美颜,她早走上发家致富新道路了!
作者有话要说:俞景行:在自己会不会被嫌弃的边缘反复试探.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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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大家521也快乐!(*^▽^*)
第10章 动心
宋嘉月和俞舒宁说笑间,花厅外传来一阵响动。
于是打发丫鬟去瞧一瞧。
丫鬟回来时满脸新奇:“安乐郡主新养了头猛兽,大家正在瞧稀罕呢。”
一句话便说得俞舒宁十分意动,拉上宋嘉月出去凑热闹。
小花园里这会儿已经围着不少的人,俞舒宁和宋嘉月来得略迟一步,只能待在外围看上两眼。但看清楚安乐郡主牵着的是一头藏獒时,宋嘉月根本不想往前凑。
不但不想往前凑,她还把俞舒宁往后带。
藏獒这样性格凶猛的大型犬,若发起疯,不说把人扑倒,咬死也完全可能。
即使是现代社会都时不时能看到藏獒咬伤人的新闻,何况古代?
宋嘉月惜命,宁可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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