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醉染轻歌
当温暖又美味的食物进入胃袋,那种美好和满足的感觉简直是无法想象的,这个和平又物资富饶的世界完全就是她梦寐已求的,与这一点相比,其他的事情根本就不重要——她再也不想经历那种焚心蚀骨般的饥饿感了!
是的,即便从一个叱咤末世的异能者变成了一本小说里的炮灰女配角,许锦薇的心中却没有一点不舍,反而一心想要留在这个世界。
更何况她还看过这本小说几百遍,简直到了倒背如流的地步,这对于她来说,绝对是一个很大的优势。比起穿越到一个一无所知的全新世界,穿进书里反而是天大的幸运。
没有人可以知道自己的命运,也没有人知道未来会怎样发展,而她知道。
——简直就像开了挂。
她躺在床上,听着身边郑萍和郑珠低声交谈,慢慢回忆着这具身体的身份。
她现在的身份是女主陆琳琳的表妹,从小到大的作用就是称托女主的优秀。不仅又矮又胖,还学习成绩差、家庭条件差、打扮老土,一点也不讨人喜欢,而陆琳琳却恰好与她完全相反,在她这片绿叶的称托下显得愈发耀眼。
在小说里,原主一直都是陆琳琳的跟屁虫,陆琳琳走到哪里,她就跟到哪里,但凡遇到些什么事,倒霉的总是许锦薇,好处都是陆琳琳的。可是谁也不能说陆琳琳是故意的,她从来都是希望所有人都能过得好,一切都只是许锦薇自己倒霉又贪心,而陆琳琳只不过是好人有好报。
就像这一次,两人一起去河边玩,许锦薇落水发烧,陆琳琳却是毫发无损。
她活着,就好像只是一个给陆琳琳挡灾的物件。
和陆琳琳做朋友其实并没有什么快乐可言,因为等待许锦薇的只有不断地倒霉,然而除了陆琳琳这个“单纯善良”的表姐之外,根本不会有人愿意和她做朋友,所以原主其实根本没有别的选择。
她太想要一个朋友,来摆脱这种一个人的状态了。
也正是因为从小的经历,任何人对她稍微的好,都会被无限放大,所以在长大以后,也就是正式进入剧情以后,许锦薇才会因为男主微不足道的一次帮扶,就深深地爱上了他。和女主抢男人肯定是没有什么好下场的,更何况她还是一个处处都被女主比到尘埃里的炮灰女配,最后只能心灰意冷地被自己最爱的男人一手送入了地狱。
回忆完“被嫌弃的许锦薇的一生”,许锦薇在心中嗤笑一声,她可没有兴趣给别人当绿叶,也没有兴趣去玩那些勾心斗角的把戏,不管陆琳琳是真的单纯,还是心机极多,她在意的只有美味的食物。
她只想吃饱穿暖,远离这些糟心事,安安稳稳地过一辈子。什么男主、女主、剧情,通通都要让到一边!
因为这具身体还在生病的关系,许锦薇不知不觉便再次沉沉地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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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锦薇是被一股烟味给熏醒的,她一睁开眼睛,就看到桌旁有一个中年男人正一边抽烟一边看报纸,她知道那应该就是她的父亲许军了。许军是个大学老师,虽然已经五十多岁了,但五官端正,看起来气质非常儒雅,也算是一个中年帅大叔了。
然而已经熟知剧情的许锦薇心里很清楚,这个人是如何的表里不一,他与郑萍结婚的时候是隐瞒了婚史的,他在下乡的时候为了轻松一些,娶了大队长的女儿,后来为了回城,又果断地和前妻离了婚。
郑萍不知道这一点,只当他是个好男人,当许军在家里维护了她和许锦薇母女之后,更是对他死心塌地,各种产证上都毫不犹豫地写了丈夫的名字。
——也正是因此,之后许军因病过世后他的前妻带着儿子上门来分遗产时,郑萍遭受到的打击是无比巨大的。
许军这个人在许锦薇的心里,已经妥妥地和渣男划上了等号。
“老公,别抽烟了,该吃饭了。”郑萍端着饭菜从简陋的厨房里走了出来,打断了许锦薇的回忆。
“知道了。”许军很配合地将烟掐灭了,但许锦薇还是听出了他语气中的不耐烦,只不过郑萍却是习以为常,没有察觉出任何的不妥来。
注意到床上的许锦薇醒了,她顿时露出了一个温和的笑容,柔声道:“囡囡醒啦?快起来洗把脸,准备吃晚饭啦!”
“好。”许锦薇乖巧地跳下床,去厕所接水洗脸。她知道自己现在已经成为了小说里的角色,所以她必须尽可能地融入进去,不让其他人发现异样。
然而在她的手碰触到水的时候,她的心中不禁涌上了一阵狂喜——那水竟然像是有生命一样,绕着她的手指,与她产生了共鸣。她只需要稍微心念一动,水流便以一种完全不符合物理规律地方式浮在了半空中!
她的异能竟然也跟了过来?!
她感受了一下体内磅礴的能量,嘴角不禁溢出一抹笑意,有了异能傍身,她的心终于彻底地踏实下来。
在末世初期,水系异能初期没什么战斗力,她基本上是被当做移动水库来使用的,每天都要释放大量的水来换取食物,分晶核的时候永远没她的份,可是她的异能还是在稳定地提升。虽然提升的速度比使用晶核要慢上许多,但对异能的掌控会更加得心应手,到了后期,那些靠着晶核升级的家伙战斗力根本比不上她!
后来她成为了唯一的九级水系异能者,能操控的不仅仅是水,还有所有的液体,甚至是人体内的血液,只要她想,就能让任何人爆体而亡。可也正是因为她的实力太强,引起了基地高层的忌惮,设下陷阱,将她关进了地下研究所中,阴差阳错地反而让她活了下来,并且来到了这个世界。
不过这些都已经与现在的她没有了关系,她来到了新的世界,拥有了新的生活。
一切都将重新开始。
许锦薇敛起心思,转身回到桌前坐下,郑萍已经给她盛好了一碗鸡汤,“薇薇,你病才好一些,多喝点鸡汤,补一补身体。”
说着就给她夹了一个鸡腿,而另一个鸡腿自然是落入了许军的碗里。这锅鸡汤郑萍应该是炖了许久的,鸡肉酥烂入味,吃起来只觉满口鲜香。鲜美至极的鸡汤,配上莹润软糯的白米饭,许锦薇觉得自己一口气能吃上七八碗。
郑萍晚饭只做了两菜一汤,番茄炒蛋、麻婆豆腐和清炖鸡汤,尽管都是很普通的菜色,却是色香味俱全,许锦薇吃得头也不抬。
郑萍见女儿今天胃口大开,自然很高兴,一个劲地给她夹菜。
“妈妈,还可以再要一碗饭吗?”吃完一碗,许锦薇抬起头,小声问道。
“你病了两天了,都没怎么吃东西,最好不要一下子吃太多,会不舒服的,还是多喝点鸡汤吧?”郑萍担心女儿的身体,不敢让她吃太多,所以没有给她添饭。
“好。”许锦薇知道郑萍是为自己好,所以乖乖地低头喝起了汤,反正来日方长嘛。
许锦薇觉得自己应该感谢这本小说,给了她一个既温柔又擅长制作美食的母亲,至于渣爹,她既然来了,就不会让他再和他的前妻和儿子一起,来欺负她们母女。
“既然病好了,明天就让薇薇去学校上课吧,别耽误了学习。”吃完了饭,许军对郑萍说道。
“可是……”郑萍还有些舍不得,想让女儿在家再休息一天。
许军打断她,“别可是了,初三可是关键时期,耽搁不起。”
“那好吧。”郑萍只得答应下来,看着丈夫又穿上了外套,不由问道,“你又要出去?”
“嗯。”许军含糊地应了一声,“学校有点事,我今晚不回来了。”随后就套上围巾,出了门,郑萍只能看着他的背影,关上门,无奈地摇摇头。
许锦薇冷眼看着,心里却是门儿清:
怕不是学校有事,而是他的前妻有事吧?
第3章 摆摊
第二天,郑萍四点就起了床,然后轻手轻脚地在厨房里忙碌起来,她早晨要出去摆摊卖早餐,所以必须得早点起来做准备。她的动作放得非常轻,生怕吵到了正在熟睡中的许锦薇。
换成以往的许锦薇,必然是毫无所觉,一觉睡到六七点,但现在的许锦薇却是第一时间察觉到屋里的动静,并且醒了过来。
“妈妈,我来帮你吧?”许锦薇掀开被子,随意活动了一下身体,神清气爽地走进了那个用木板隔出来的简易厨房。她昨天晚上睡觉的时候用异能调理了一下身体,现在感觉好得很,水系异能相当好用,连体内的血液都能过滤一遍,虽然不至于一下子就把原主体内大大小小的毛病都清理一空,但假以时日,必将沉疴尽除。
原来的许锦薇之所以会那么胖,都是因为小时候各种各样的药吃多了,导致激素分泌紊乱的缘故,经过她的调整,应该很快就能瘦下来。
而且一觉醒来,她还获得了原主残留的记忆,这显然能够帮助她更好的适应在这个年代的生活。
“囡囡你怎么醒了?用不着你帮忙,你继续睡吧,妈妈自己来就行。”郑萍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急忙将女儿朝外赶,生怕她被厨房里的脏乱给沾到。
只见不大的厨房里各种各样的东西堆了一地,几乎连下脚的地都没有,郑萍正坐在一个小矮凳上,给陶瓷盆里装着的红薯去皮,靠墙的两个煤球炉上烧着两口大铁锅,两口锅里都正在熬着粥。
“妈妈,我不困,我来帮你!”许锦薇坚决不肯出去,也去拿了一个小凳子来,坐在门口帮郑萍一起剥红薯。
郑萍劝了几次都没用,只得由着她了。
有了许锦薇的帮忙,郑萍的效率提升了许多,她把去皮的红薯切成块,放进粥里继续熬煮,属于红薯粥的香甜气息很快就飘散了出来,许锦薇很没有出息地咽了咽口水。
郑萍见状笑了,“囡囡是不是饿了?青菜粥应该差不多了,我给你盛一碗先。”
除了甜味的红薯粥之外,郑萍还准备了咸味的青菜粥,青菜粥味道一般比较寡淡,但郑萍是用了骨头汤做底,使得这锅普普通通的青菜粥的味道有了质的飞跃。
许锦薇狼吞虎咽地喝了一大碗,立刻抬起头用亮晶晶的眼睛看向郑萍,赞叹道:“实在是太美味了!”比起末世里那些呼风唤雨的超能者,她反而觉得能把普通食材做成珍馐美味的郑萍才是令人惊叹的存在。
米粒因为长时间的熬煮,变得又软又糯,再加上骨头汤的鲜美滋味,让人欲罢不能,许锦薇喝完一碗,很快又要了第二碗,在马不停蹄想要第三碗的时候才被郑萍哭笑不得地拦住,生怕她吃撑了。
差不多六点钟的时候,红薯粥也终于熬好了,郑萍便把锅子、餐具和煤球炉一件一件搬到门外。
“妈,我来帮你!”许锦薇立即上前帮忙。
“不用不用,妈自己能行。”郑萍哪里会舍得自己的宝贝女儿动手,急忙来拦。
但许锦薇根本不听她的,径直忙活了起来,虽然她现在只是一个十四岁的半大孩子,但在用异能调理过身体之后,她的身体素质有了一定的提高,干起活来手脚利落得很,全然不似之前那虚软无力的样子,看得郑萍又是一阵唏嘘感慰。
许锦薇帮着郑萍把东西全都搬到门口,又站过去,帮她揉按左边身体。她早就发现了,郑萍搬东西的时候,左手似乎有些使不上力,整个人身体都有些歪——她知道那是什么原因。
在许锦薇六岁的时候,郑萍因为一场意外被自行车撞倒,本来可大可小的一件事,但郑萍身子很虚,被撞了一下之后反应也尤为强烈,在家里忍了几天之后,还是去了医院,没想到却被意外查出了乳腺癌,也不知道是算因祸得福,还是祸不单行。
手术切除了郑萍左侧的胸部,留下了可怖狰狞的伤口。许军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和郑萍同过房,许家的人更是嫌弃她拖累许军,每每见她都要冷嘲热讽几句。郑萍为此掉过不少眼泪,可是唯一能让她在许家抬起头的人——她的丈夫许军——却并不会保护她,反而在郑萍养病的期间,又和前妻有了联系。
每次和许家人见面,他们的嘴里就没一句好话,总是骂她好吃懒做,是个只会躺在许军身上吃喝的吸血虫。身体的残缺以及丈夫家人的恶言恶语使得郑萍一度非常消沉,后来还是她的小姐妹看不下去,上门来劝她自己做生意,说到底,还是经济实力决定家庭地位,只要有了钱,还在乎许家那些人的说法?
现在政策逐渐放宽,有好些胆大的都开始摆摊自己做生意。郑萍的这个小姐妹以前是和她一起在工厂食堂工作的,自从开始摆摊做生意,不到一年的功夫家里就换了新房子,郑萍也不是没有心动过,只是许军不支持她,她也就都按捺下来。
只是泥人也有三分火气,常年逆来顺受,即便她自己接受得了,她也不愿意让孩子也跟着受白眼。有了这个导火索,再加上小姐妹的不断撺掇,郑萍这次是真正下定了决心要做生意,并决定要买一辆三轮车。
这种三轮车的全名应该叫“三轮脚踏货车”,是摆摊做生意的标配,否则摆摊需要的那么多东西根本没法运。
然而八十年代,这样的三轮车可是稀罕货,买上一辆需要两百多块,而且还必须得办牌照,手续非常繁琐,就算是二手的车,也得要好几十,加上各种零零碎碎地花销,也得奔着一百去。要知道许军一个月的工资才四十多块,想要买一辆三轮车谈何容易?但是郑萍这次的决心异常坚定,不顾丈夫的反对和冷眼,愣是东拼西凑地借来了八十块钱,成功买到了一辆二手三轮车。
郑萍这辆三轮车是从专门帮人运货搬家的人手里淘汰下来的,不仅锈迹斑斑,就连车斗底层的木板都裂开了,不过对郑萍来说这些都不是问题,只要还能骑就行。她拿到三轮车后,用醋把生锈的地方全都仔仔细细地擦了一遍,又在底层铺上了一层结实的木板,等于是把这车做了一个简单的翻新。
有了车子,她就开始每天早起做饭,拉去市场上卖。
当初为了买车的事情,许军不知道和郑萍吵过多少次,最后还是看她真的赚到了钱,才没再多说什么,安心花起了妻子赚来的钱。
大概懂事能干的人总要比旁人多吃一些苦,郑萍这样好的人,偏偏却摊上了许军这么一个丈夫,直接把自己的后半生都搭了进去。想到之后的剧情,许锦薇不禁为这个坚强又可怜的女人感到心疼,要改变这部分剧情的意愿也愈发强烈起来。
——绝对不能让郑萍走上书里悲惨的道路!
母女俩一起把东西全都搬到三轮车的车斗里后,郑萍用一条棉被把所有东西盖起来,再绑上绳子固定好,这才对许锦薇道,“囡囡上来,妈妈送你去学校。”
“好。”许锦薇背着书包,坐了上去。
市一中的位置不错,周围有一家纺织厂和一家印刷厂,因此早上会有人专门到市一中门口摆摊卖早餐,有馒头、油条和豆浆等,花样繁多,花个几分钱就能吃饱。郑萍也在那摆摊,每天可以顺路送女儿去学校,省得女儿还要每天步行半个多小时到学校。
郑萍骑着三轮把许锦薇送到了学校门口,叮嘱了她几句好好学习之类的话,又拿出了一个铝制饭盒给她,里面装着她今天的午饭。
许锦薇小心翼翼地将饭盒放进包里,又帮着郑萍把车上的东西卸了下来。
“囡囡,妈妈自己来,你快去学校吧。”郑萍舍不得女儿操劳,又开始赶人了。
“妈,现在才七点多,学校都没什么人,我去了也是坐在教室发呆,还不如在这里陪陪你呢。”
“你……”郑萍还想再劝,但有客人上门了。
“老板,今天卖的是什么粥啊?”来人穿着深蓝色的工服,显然就是在附近厂子里上班的工人。
“有红薯粥和青菜粥。”有客人上门,郑萍也不好再跟女儿说话,一边答着一边揭开了两口铁锅的锅盖,因为一路上包着棉被,这会儿里面的粥还是热腾腾的。
“老板,你这青菜粥闻着好香啊!”
“嗯,放了骨头汤在里面。”
这时候买猪肉需要花肉票,但买猪骨头和猪下水就不需要这么费事了,基本上花个几毛钱就能买到不少,所以郑萍会先用猪骨头熬汤,在煮青菜粥的时候放进去,使得粥的味道变得更加鲜美。
“好,青菜粥给我来一碗吧!”工人把钱和搪瓷碗一起递到郑萍的手里。
“好嘞!”这是今天的第一单生意,郑萍给他满满当当地盛了一大碗。
那人刚把碗拿到手里,就忍不住凑上去喝了一大口,随后伸出大拇指赞道:“唔,好喝!”
“您喜欢就好。”郑萍笑着说道。
“老板,这是你女儿啊?”那人喝着粥,看着旁边乖巧帮着郑萍摆摊的小姑娘,忍不住开口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