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一阵惊雷
她的声音是独特的,让人听了就觉得心痒痒,像是有只羽毛在心口瘙痒。
林少清心尖儿微颤,他觉得自己似乎越来越喜欢这个姑娘了。
她那么美好。
爱情也是那么美好。
只不过,现在这个姑娘还不属于他。
林少清先把她送回了家,又代替她去接锦辰。
她觉得太麻烦他了,正想拒绝,林少清却表示自己昨天已经答应了锦辰去接他,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两个人去接总比一个人更麻烦些。
方冬弦只好点头同意,其实也由不得她不点头,林少清已经将自行车转个弯骑走了,好像生怕她拒绝。
而她的点头,他根本就没来得及看到。
方冬弦刚做好晚饭,就听到敲门声,她打开门,看到林少清和锦辰在门口。
她请他留下来一起吃晚饭,但他似乎有什么事,看着眉宇之间有些着急的样子,匆匆告辞离开了。
吃了晚饭,方冬弦见弟弟神秘兮兮的拎着小书包钻进自己房间,她因好奇跟了进去。
正好看到锦辰从包里拿出一本书,很厚的一本,并不是锦辰的课本。
她走过去拿起书,翻开一看竟是画本。
“这书是哪儿来的?”她问。
“路上捡的。”锦辰说着,把书从姐姐手里抢回来,宝贝似的搂在怀里。
她也就由着他,没再过问。
谁知道晚上催促锦辰洗澡时,在他小桌子上看到两张戏票和一张纸。
她觉得奇怪,拿起一看,差点吓得顺手将纸撕碎。
纸上的内容不多:
记得赴约。——顾信礼。
她联想到他说出那句话的样子,觉得他这肯定是命令的语气。
戏票的开场时间是夜里十点钟,方冬弦不太想去,但想到之前和他达成了协商,最终还是决定去赴约。
她不想惹顾信礼生气。
心里盼着自己遵守约定,希望到时候他也能遵守约定。
等弟弟睡着后,方冬弦悄悄下楼,楼下隐秘的地方停着一辆黑色轿车,这种黑色轿车都是由外国引进的,贵的吓人,就算是上海这样的大都市寻常也是难得一见。
她觉得这两黑色轿车有些熟悉,目光不由自主的在车身上打量两眼,正要移开视线,车窗内的帘子被人拉开,她看到了顾信礼。
心里一慌,匆忙查看附近有没有人看见。
此时天已黑,自然没什么行人。
她像做贼似的上了车。
前面是司机,后座坐着她和顾信礼。
顾信礼一向都是沉闷的性子,方冬弦则觉得自己没什么话说,于是车子内很安静,只有引擎的声音作响。
也不是知道司机走到哪里,忽然一阵颠簸,方冬弦坐不惯这种车,整个人往前面扑过去,眼看着就要砸上车座的靠背,一只坚硬的手臂捞住她。
“没事吧?”顾信礼问。
方冬弦低头看他还在自己胸前的手,顾信礼随着她的目光看去,眸子一深。
下一刻,他淡定的收回自己的胳膊。
“小心些。”
方冬弦咬着唇,心里有些气。
她也不知道自己气什么,毕竟刚才是意外,他也不是故意……非礼她。
但她就是莫名生气。
仔细想想,觉得大概是自己脸虽然没撞到,但胸部却隐隐作痛。
都怪他手臂太硬了,还有……就不能注意点么,为什么是那个位置。
不过她随气闷,也不过是自己跟自己生气。
她心里明白,这事儿本身怨不着顾信礼,若真为了这事儿发脾气,倒显得她无理取闹。
上海与康州县不同的是,即使到了夜里也很热闹。
这家戏园子是上海最大的戏园子,即使到了夜里也有不少客人光顾,戏园子的对面就是歌舞厅。
这周遭是上海最繁华的地带,许多人摆摊做生意,买食物的摊位传来诱人的香气。
方冬弦下车时闻到烤红薯的味道,她下意识的往哪个方向扫了一眼,随后很快收回视线。
之后她跟在顾信礼身后进了戏园子。
戏园子最红的旦角儿名叫刘海英,刘海英自小学唱戏,她有天分嗓子好,十四岁时就已经声名大噪,是戏园子的顶梁柱。
今日刘海英本该休息,她名气大,所以往常不会像其他师兄弟一样日日上台唱戏。
可傍晚时师父却找上她,非让她今晚上台,说是有大人物来,必须她亲自上台唱。
她一眼就看到了坐在贵宾席上的这对男女。
女子十分漂亮,但她粉黛未施,一头秀发柔软自然,并不是时下流行的烫发。
身上穿着朴素,是有些洗的有些褶皱的学生装。
女子长得岁美,却并不像是富家小姐或太太。
她身旁的男子却不同,一看就身份显赫,位高权重。
男子身材高大威武,长相凶神恶煞,那双眼睛像狼一样锐利冰冷。
他腰侧还别着枪。
这两人坐的位置是戏园子里视野最好的,所以师父口中的大人物,应当就是这两位了。
刘海英早已将这场戏倒背如流,因为客人爱听,所以她上台十次就有八次唱的是这出戏——霸王别姬。
她并不怎么用心唱,一边未曾停下唱戏,一边时不时看向台下的那对男女。
男人皆薄幸,一个位高权重的男人和一个漂亮却清贫的姑娘,刘海英脑中不自觉的勾勒出一场故事。
可正当她这般畅想时,下一刻的情景却叫她差点在戏台子上出了错。
是那个男人看那位姑娘的眼神。
他看着别人时那般冰冷,可视线一旦落到那位姑娘身上,眼神却像是被融化的冰山一样,形容为柔情似水也不为过。
刘海英是懂男人的,她知道男人在追求一个女人的时候,自然是各种讨好温柔。
可这个男人绝不是如此。
她在看到他那样的眼神的那一刻,是她形容不出来的感受。
这场戏,台下的一对陌生的客人,却让她心情久久不能平复,下了台后她辗转反侧,许久才想通自己为何如此。
那男人看着那位姑娘的眼神是真正的深情。
与她认知中的男人不同,她所遇到的那些男人,虽然嘴上总是花言巧语的哄着女人,但眼睛里却毫无珍视。
想通之后她笑的苦涩,还真是同人不同命。
……
“先生,红薯买来了。”
方冬弦寻声看去,顾信礼的手下手里拿着热腾腾的烤红薯。
她自然没忘记自己刚才往烤红薯的摊位看了一眼,她的确是有些馋这个,但当时她看到烤红薯的老伯将热腾腾的红薯直接塞给客人,就失了兴致,因为怕脏手,也怕烫。
但顾信礼手下手上的红薯却是用不知道哪来的包装袋包了起来。
她心中有些异样。
如果顾信礼不是个人人忌惮的坏人,如果她没有前世的记忆,恐怕真的会被他打动。
可惜……
她非铁石心肠,前世十年相伴,她对他又怎么会没感情?
只是万事两难全,人自生下来,就必须得做选择。
她选择自由,就得放弃他,对他硬下心肠拒绝。
顾信礼从手下手中接过烤红薯,又吩咐:“让店里的人准备擦手的湿手帕来。”
他将红薯递到她面前,“吃吧。”
她摇头,违心道:“我从没说过喜欢吃这种东西。”
他皱眉:“不喜欢?”
方冬弦摇头,“不喜欢。”
他知道她喜欢,如今拒绝不过是跟他耍性子。
顾信礼沉默片刻,就自个儿把烤红薯吃了。
又凶又冷的男人低头吃烤红薯的样子未免有些滑稽,惹来一旁的客人侧目。
等看完了戏,顾信礼将她送到家门口,她转身离去前,听他说道:“我们约定期间,你当跟别人保持距离。”
“什么?”她反问。
“特别是那个叫林少清的。”
她彻底懂了他说什么,不喜欢被人误会,本想解释,话到嘴边却又咽了下去,只是说道,“林师兄帮我解决了许多课业上的难题,我没有理由疏离他,也请你……不要产生误会。”
她说完便转身进了屋。
黑色轿车引擎声起,又渐渐远去,消失。
第二日到了夜里,方冬弦洗漱完,刚要上床休息,就听到一阵敲门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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