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宠袂
不想让宋时洋察觉到自己死前的哪怕一丝痛苦。
……
然而,在已经全然折服于命运,在彻底失去意识之前,在临死的时刻。
林千岛忽然看见,房门大开,黑色的身影从一片刺眼的光中来。
眼见,宋时洋那张熟悉的面庞贴近自己,一向深黑的眸子中光芒跃动。
左眼下,一颗泪痣如星子,他面上笑得张扬:“现在知道了吗?老子才最他妈喜欢你。”
诸多触感瞬间被唤醒。
无边无际的疼痛,想说话却说不出的哽咽,再也流不出眼泪的干涩。
林千岛想推开宋时洋,自己却已然一片支离破碎。
尔后,林千岛被宋时洋紧紧抱住。
好像在做梦。
总是这个人在一味地安慰自己,陪伴自己,自己却从来没对他说什么。
连他最期望的话,都藏了如此之久,直到最后才说出来,化成生命里的最后一句。
好想对宋时洋说,你要快乐啊,以后多替我笑。
你温柔的时候,笑起来的时候,多么好。
映入眼帘,让人感觉,好像瞬间就走过了北城的一度春夏。
第47章 过往
五
一个有了喜欢和爱的人,该怎么去重新面对从前那片冰冷和荒芜。
只恨不得和她再次相遇。
就算在另一个世界里。
*
次年夏日,北城的雨季。
天空阴惨惨的,狂风骤雨交织而下。
落地窗外,有棵枝叶茂盛葱郁的老树,它此时正在风雨中摇摇晃晃地挣扎,叶片被豆大的雨滴击打不断,呈现出颓败的势头。
树中知了先是惨叫了一阵,尔后就息了声。
不知等了多久,暴雨方才停息。
宋时洋收回目光,淡淡地说:“走吧。”
经过书架时,宋时洋侧脸看了眼其中空荡荡的几层,轻笑一声。
当初,林千岛说,她喜欢他,但是她害怕。
宋时洋不是不知道林千岛在怕什么。
虽然,宋时洋认定自己可以保护好林千岛,但他也明白自己是个怎样的人。
和自己这样一个人在一起,必定要背负很多沉重的东西。他可以不在意周围一切,不在意各种躲躲闪闪、充满猜忌的眼神,不在意各种纷纷扬扬的言论,林千岛却不行。
她幼稚得像个小孩似的,什么都信,什么都在乎,什么都忐忑,就是个傻瓜。
宋时洋也曾信誓旦旦地和王北亭说,喜欢一个傻瓜,也有喜欢一个傻瓜的好处。
就是自己明知一切,也心甘情愿,不会后悔。
因此,当明白某些事时,宋时洋甚至想象过,可不可以让林千岛眼里的自己好一点。
甚至,在某次无意看见自己房间内、书架上的那些军刀时,宋时洋随便抽丨出一把,在手中把玩了会儿,却想着,林千岛会不会在某天看到它们,然后被吓到。
于是,没多久,宋时洋就将它们通通送给了有相同爱好的朋友。
此时,架子上空空荡荡。
一名身着西装的男人始终伴随宋时洋左右。
经过一场大火,宋时洋在医院里住了近半年,最后不得不坐着轮椅,身上仍有很多花再多钱也无法完全抹去的伤痕。
辜玉骂他“简直是世界上最蠢的人”、“不要命,真是没救了”……宋时洋都当笑话听。
男人为宋时洋推着轮椅,无数天如一日地来到某个小区,从小门绕进,最终,停在距离某幢房子百米外的花园中。
男人恭顺地说:“如果您想离开了,就给我打电话吧。”
“嗯。”宋时洋应。
而后,男人暂时离开了,没再打扰。
回归正常生活后,宋时洋几乎每天都穿着卫衣、戴着口罩,而后将卫衣帽子扣上,有点像,最后一天见到某人时的情景。
这么做,不仅可以隐匿住火灾后留下的些许疤痕,这种在一片阴影里看时间的感觉,也很舒服。
雨后的天空还未放晴,一片灰白。
空气中,弥漫着十分浓重的潮湿水汽。地面上水洼片片,身边灌木湿漉漉的,一串串水流汇集在其片片叶尖,化为水滴,断断续续地往下滴落。
忽然,一串“啪嗒啪嗒”的蹚水声传来,从某个熟悉的方向。
没一会儿,一只小花猫进入视线。
小猫一看就很幼小,面庞甚至还没长开,十分稚嫩。
此时,多半是它第一次跑到外面的世界来,不知怎么就从家里溜出来了。
但小猫看起来机灵又勇敢,谨慎又敏捷,沿石板道一路向前。
当小猫就要跑到宋时洋周围时,忽然又一串断断续续的蹚水声响起,磕磕绊绊,“啪嗒”、“啪嗒”……
“岛,岛……”
小孩稚嫩的声音随之传来。
熟悉的字,熟悉的音调,在熟悉的场景里飘荡着。
宋时洋瞬间感到有些恍惚。
“小孩,你过来。”眼见小孩就要跑到自己面前,宋时洋向下拉了拉口罩,冲她道。
小孩听见声音,立即停下脚步,这才注意到宋时洋的存在,懵懵地抬起头,与他对视。
小孩一身粉色草莓印花的裙子,脚上还穿着小小的拖鞋。地上积水早已把她白色的花边短袜浸透,依稀可以看见其小小的、可爱的脚趾。星星点点泥浆,溅落在她白皙的小腿上,留下斑斑波波的痕迹,狼狈,却很可爱。
女孩有一张小巧白皙的面庞,一双清澈又无辜的大眼,玲珑的鼻子与嘴巴,唯美也空灵。将来长大后,也必定是个标致美丽的女孩。
特别像,某人。
宋时洋露出笑意,小孩却害怕地绕开了,继续忙着自己眼前的事,颠颠跟在小猫身后追。
远处,某熟悉的房子与院子里,一个女人走出。
时光如梭,却并未减少她半分美与风韵。
时霁月看向花园方向,喊道:“樱桃,刚学会开门你就乱跑了,是不是?猫也跑了?”
宋时洋侧过脸,看小孩闻声一顿,立即加快脚步,追上猫咪。
趁猫咪在被水洼里一片打转的树叶吸引去注意、停下时,小孩有些笨拙地弯下腰,囫囵将小猫拦腰抱起,扭头,踉踉跄跄地往家跑。
甩飞了一只拖鞋,也没在意。
几分钟后,时霁月循着路线找到拖鞋,起身时,忽然看见宋时洋。
两人对视片刻。
时霁月面上露出有些伤感的笑容,问:“要到家里来坐坐吗?”
“不了。”宋时洋道。
“嗯。”时霁月迟疑地点点头,笑容愈发牵强,“那我先回去了,樱桃和岛……樱桃和猫刚弄了一身泥,我得赶紧回去处理一下,让你见笑了。”
“没什么。”
见时霁月就要消失在视线里,宋时洋又说:“阿姨。”
“嗯?”时霁月转身。
“我要离开北城了。”宋时洋说。
“哦……”时霁月点点头,若有所思,笑笑,“挺好的。”
继而,转身往家走。
虽然,时霁月很想问宋时洋,如果他离开北城,以后是不是也不会经常回北城看岛岛了。
但想了想,还是算了。
宋时洋和林千岛的事,时霁月是大火后才知道的。
时霁月觉得,或许,在泉下,岛岛是希望有宋时洋看望的,但每个人也都有忘记过去、重新开始的权利,不是么。
何况,宋时洋已经为林千岛做得够多了,忘了翻篇,也挺好的。
时霁月离开后,宋时洋摸出手机,打通电话:“来接我走吧。”
大火后,林浅樱对谋害自己妹妹的罪行供认不讳,进了监狱,此后一生都注定黯淡无光。
震惊之余,无数人唏嘘不已。
后来,林城与时霁月收养了一个小女孩,叫“樱桃”。
但宋时洋今天是第一次知道,他们还养了只猫。
宋时洋记得,林千岛曾无数次不无遗憾地告诉他,自己想养只猫。可惜,时霁月对宠物过敏,所以计划泡汤,但她准备高中毕业后自己养。
但宋时洋觉得,这只是林千岛随口一说。因为,就算她毕业后有精力照顾猫,宋时洋也不知道,她打算把猫养在哪儿。
然而,纵然对宠物过敏,林家现在还是养了只猫,小孩稚嫩的声音,一边一边地叫着那个字:“岛”、“岛”……
大家都没忘记那个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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