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今夕何如
她假装极为不情愿的样子想了会儿,才道:“从今往后,你的铺子不能再卖‘沈笔’。所有上面刻了沈字的笔或者销毁,或者把字磨掉。”
这笔一支能卖八百钱,掌柜的自然舍不得销毁,也只有接受磨去所刻沈字这个要求了。
沈童道:“过几天我会让人来查看你们是否确实磨去了笔上的记号。你们也不得再卖任何一支带沈字记号的笔。这样你少赔些我也就认了。”
掌柜的见她答应不再追究,便去里面取银票出来,又请相邻店铺掌柜来保人,双方写下具体事由与各自承诺,一式三份,签字画押。
沈童与萧旷如法炮制,又迫得第二家铺子赔偿,并答应不再制作并售卖带“沈”字记号的笔。
回到马车上,萧旷贴着沈童坐下,拉过她的手握在手心里。
沈童把头倚在他肩上,轻舒了口气。
萧旷劝慰道:“犯不着为这些事儿生气。”
沈童道:“我不生气。一开始我就知道会被人仿的。”她莞尔一笑,“这不正说明沈笔大受欢迎吗?何况我们赔偿也拿到了呀。”
萧旷不由失笑:“你能这么想就好。”
两人安静了会儿,萧旷轻轻摩挲着她修长的手指,体味着指下柔滑的触感。低头用唇在她额角轻轻磨蹭着。
还是第一次在白天这么近地距离看她,每一根浓黑的睫毛都看得分明。她的眼瞳清澈,眼白很干净,像是剥去壳后的煮鸡蛋,在车里看时,带着极淡的天青色。
紧贴着的身躯温软清香,萧旷突然很渴望亲她。
“事儿都办完了吧,回去么?”
“还早呢。”沈童抬眸看着他,“你难得连休几天,我们出城去玩吧?”
“你想去哪儿?”
沈童喃喃道:“去哪儿好呢……其实去哪儿倒是无所谓,我就是想在野外走走。”
萧旷略一想:“我知道个地方,平日没什么人去。”
沈童心喜:“就是要闲人越少越好。”
萧旷吩咐马车转向,一路上买了些点心与鲜果。出城后沿大道走了段便折而向北。
不久他们抵达一处山林,山并不高,但南坡上的林木十分茂密,经霜后的林叶,颜色变得极美——枫叶深红,杉叶金黄,其中又混杂着常青的碧绿林木与不知名的鲜红植株。
透澈而明媚的秋阳下,红叶金枝渐次展开,层林尽染秋色,美不胜收。
他们进入林中,枯叶在脚下碎裂,发出清脆的声响。阳光透过枝叶间隙,形成圆形的光斑,落在他们身上。
山野间有风声,有树叶瑟瑟声,但除了这些自然之声就没有别的杂音了。漫步林中,有种别样的静谧与安详。
风过林间,带来些微凉意,沈童不由贴近萧旷。
萧旷和她换了个位置,挡在上风头,接着用手搂紧她,手掌握住她右臂,上下摩擦着:“冷吗?”
他的手掌既宽厚又温暖,一股暖意从手臂上传来,让她很舒服。沈童微笑摇头:“还好。风不算大,只是有些凉而已。”
萧旷突然止步,像是听见或看见了什么。
沈童讶然问道:“怎么……”
萧旷抬手,示意她安静。
沈童侧耳听了会儿,还是听不出什么,但她知道萧旷既然示意,肯定是听到什么了。
萧旷指了指某个方向,沈童顺着看过去,在驳杂的树影间,瞧见了一个小小的脑袋,一对长耳与乌黑的眼珠。
那是只灰色的野兔,毛茸茸的长耳朵警觉地转来转去,似乎正细听周围的声音。
萧旷朝后伸手,随行的家丁递过弓与箭。他戴上扳指,张弓搭箭,沈童觉得他根本没瞄准,一抬手箭已经离弦。
极轻的一声弦响“嗡——”
远处的野兔应声而倒。
一名家丁过去,在树下找到了野兔,提着后腿拎过来。
这林中野兔甚多,也不是太怕人,不一会儿又见一只远远地连跑带跳,没跑出几步便不幸成为萧旷的箭下亡魂。
随行家丁大多是从北部跟着萧旷回京的士兵,这就四散开去各自捕猎,打了几只兔子后,他们便找林中空旷之处歇脚。
清理地上枯叶,用石块围起一圈,升起火来。再将兔子去皮去内脏,用水洗干净,再将新鲜树枝剥去树皮,两头削尖后,穿上兔肉,斜插在火堆边烘烤。
丫鬟在地上铺开干净的布,放上软垫,倒上茶水。沈童在软垫上坐下,萧旷坐在她身边,她便调整了一下坐姿,背靠着他的臂膀。
“阿旷,你们北征时,在草原上打猎吗?”
“大军过境,野兔野狐之类听到车马与脚步声音,老远就会逃走。驻扎后也没有闲工夫去远处打猎。”
所以高湛偶然打死的那十几匹狼让他们这一众兵将们打了顿牙祭,但十几匹狼让几百个人分,大多数人只能分到几口汤尝尝鲜而已。
“只有北燕投降后才有了空闲,但我很快就往北京赶回来了。”
家丁不断翻转兔肉,以确保受热均匀,烤出的油脂滴落在火焰上,发出嗤嗤轻响,肉香四溢。
沈童坐得久了,越发将全身重量倚靠在萧旷身上。他索性让她靠在自己怀里,用手轻轻捋着她的头发。
“你练射箭练了多少年?”
他想了想:“七岁开始练的。”
“十六年了?”沈童不由发笑,“书岩还想三年练成你这样的射术,就他那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练法,别说三年五年不可能了,我估计得下辈子。”